本發明涉及一種農業機械,特別是一種農林機械運輸用拖車。
背景技術:
農田果林水利設備在田間地頭使用時,由于田間地頭都是不平的小路,汽車往往無法進入,科研或者其他操作帶的物品設備比較多的話,人力背運太重,但是普通小型拖車又會因為顛簸和路面傾斜而造成的設備的損壞甚至導致車身傾倒。通過把底盤降低增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車身平衡,以防止傾倒,可是較低的底盤和較寬的車身,林間或者壟間進不去。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技術任務是針對以上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行走平穩防傾倒農林機械運輸用拖車。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農林機械運輸用拖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體、車輪和輪架;每個車輪分別安裝在一個輪架的下端,車輪所在的輪軸穿過輪架的下端水平孔;所述的輪架位于車體的側邊,車體上設有限制輪架運動的限位機構;輪架上端設有一號彈簧,一號彈簧上端頂在車體上;所述的輪架內側面上設有凹槽結構,輪架內側面上位于凹槽結構前后兩側的位置上分別設有一組棘齒結構,該棘齒結構上齒面為向內下方傾斜的斜面,下齒面為水平面;所述的兩組棘齒結構之間設有控制塊,所述的控制塊中間位置與車體相鉸接,車體上與控制塊相鉸接的結構是車體本體上向控制塊中間處延伸的延伸部;鉸接處設有扭簧,通過扭簧的作用,給控制塊下端向外側方向的彈力;自然狀態時控制塊內側面形成外下方至內上方走向的斜面;控制塊下端分別向前后兩側延伸形成與所述的棘齒結構相匹配的棘爪,棘爪位于棘齒結構的齒槽中;控制塊上端是向外側突出的頂針結構;所述的控制塊下方設有水槽,水槽內盛有水或者其他液體介質,車體上各水槽之間通過水管相連通,水槽內有浮子,浮子上端從水槽上開口伸出;所述的輪架凹槽內設有豎直板,所述的豎直板下端與輪架相鉸接;輪架設有水平孔,水平孔內穿過水平軸,水平軸的內端頂在豎直板的外側面上,水平軸中間位置設有套在水平軸上的套筒,套筒結構的外側面上設有齒輪,套筒與水平軸之間為間隙配合,套筒可以在水平軸上自由運動,齒輪可圍繞套筒自由旋轉;齒輪的前側設有固定在車體上的齒條,該齒條與齒輪相嚙合;齒輪的外側設有第一鏈輪,第一鏈輪通過軸承套在水平軸上,軸承的內圈和外圈分別與水平軸和第一鏈輪過盈配合;軸承與套筒之間設有二號彈簧,二號彈簧套在水平軸上;齒輪的外側面上和第一鏈輪的內側面上分別設有能夠相互嵌合的齒,形成一對牙嵌離合器;齒輪和第一鏈輪的周邊設有u形架,u形架的兩端與輪架固定連接,u形架的內側面上設有水平盲孔,水平盲孔的底端設有三號彈簧,所述的水平軸的外端位于盲孔內,并頂在三號彈簧上;靠近輪架外側面上的位置設有豎直頂桿,豎直頂桿上設有豎直的條形孔,所述的水平軸從條形孔內穿過豎直頂桿位于輪架與套筒之間,豎直頂桿沿內外方向的厚度為上小下大;豎直頂桿的下端設有四號彈簧;所述的輪軸上固定連接第二鏈輪,第二鏈輪與第一鏈輪通過鏈條相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發明具有行走平穩防傾倒的有益效果。
附圖說明
圖1是實施例1、3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實施例1中車輪附屬結構側視示意圖。
圖3是實施例1中圖1a-a向剖視圖。
圖4是實施例1中豎直架和控制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實施例1中豎直頂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實施例2、4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7是實施例3中圖1a-a向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發明進一步說明。為便于敘述,在下文中“內”、“外”是指整個設備的中間方向和外側方向,在實施例1和實施例3中的“前”、“后”是指整個設備的前進方向和后退方向。
實施例1中,如圖1-5所示,發明包括車體1、車輪13和輪架10。所述的車體1前方有牽掛鉤,用于與動力裝置連接,所述的動力裝置可以為雙輪摩托車之類的窄距機動車,但不僅限于此。
所述的車輪13和輪架10為四個,每個車輪13分別安裝在一個輪架10的下端,車輪13所在的輪軸19穿過輪架10的下端水平孔,與輪架10形成轉動連接。所述的輪架10位于車體1的側邊,兩側對稱排布,車體1上設有限制輪架10運動的限位機構,通過該限位機構限制輪架10僅能夠沿上下方向運動。該限位機構可以是包圍在輪架10四周的結構,以防止輪架10向水平方運動和旋轉;該機構也可以是沿豎直方向的導軌,以限制輪架10只能夠沿豎直方向運動;該限位機構也可以是現有技術中其他能夠實現該功能的結構。
輪架10上端設有一號彈簧2,一號彈簧2上端頂在車體1上,通過兩組輪架10上的兩個一號彈簧2將車體1托起。
所述的輪架10內側面上設有凹槽結構29,輪架10內側面上位于凹槽結構29前后兩側的位置上分別設有一組棘齒結構30,該棘齒結構30上齒面為向內下方傾斜的斜面,下齒面為水平面,從而該棘齒30與棘爪32配合時使輪架10能夠自由向下運動而不能向上運動。所述的兩組棘齒結構30之間設有控制塊15,所述的控制塊15中間位置與車體1相鉸接,車體1上與控制塊15相鉸接的結構是車體1本體上向控制塊15中間處延伸的延伸部(圖中未示出)。鉸接處設有扭簧(圖中未示出),通過扭簧的作用,給控制塊15下端向外側方向的彈力。自然狀態時控制塊15內側面形成外下方至內上方走向的斜面。控制塊15下端分別向前后兩側延伸形成與所述的棘齒結構30相匹配的棘爪32,棘爪32位于棘齒結構30的齒槽中。控制塊15上端是向外側突出的頂針結構31。
所述的控制塊15下方設有水槽17,水槽17內盛有水或者其他液體介質,車體1上各水槽17之間通過水管相連通,水槽17內有浮子18,浮子18上端從水槽17上開口伸出,拖車平衡狀態時浮子18上端位于控制塊15內側面的下方,當拖車傾斜時,位于下側的水槽17內水面上升,浮子18隨之上升,浮子18上端能夠頂住控制塊15內側面上,并推動控制塊15旋轉一定角度。
所述的輪架10凹槽29內設有豎直板14,所述的豎直板14下端與輪架10相鉸接。輪架10設有水平孔,水平孔內穿過水平軸27,水平軸27的內端頂在豎直板14的外側面上,水平軸27中間位置設有套在水平軸27上的套筒22,套筒22結構的外側面上設有齒輪21,套筒22與水平軸27之間為間隙配合,套筒22可以在水平軸27上自由運動,齒輪21可圍繞套筒22自由旋轉。齒輪21的前側設有固定在車體1上的齒條3,該齒條3與齒輪21相嚙合。齒輪21的外側設有第一鏈輪4,第一鏈輪4通過軸承25套在水平軸27上,軸承25的內圈和外圈分別與水平軸27和第一鏈輪4過盈配合,以使其能夠固定連接。軸承25與套筒22之間設有二號彈簧24,二號彈簧24套在水平軸27上。齒輪21的外側面上和第一鏈輪4的內側面上分別設有能夠相互嵌合的齒23,形成一對牙嵌離合器。齒輪21和第一鏈輪4的周邊設有u形架5,u形架5的兩端與輪架10固定連接,u形架5的內側面上設有水平盲孔,水平盲孔的底端設有三號彈簧26,所述的水平軸27的外端位于盲孔內,并頂在三號彈簧26上。靠近輪架10外側面上的位置設有豎直頂桿6,豎直頂桿6上設有豎直的條形孔28,所述的水平軸27從條形孔28內穿過豎直頂桿6位于輪架10與套筒22之間,豎直頂桿6沿內外方向的厚度為上小下大,因此當豎直頂桿6上升時,能夠將套筒22向外側方向頂出,豎直頂桿6下落后,在二號彈簧24的作用下,能夠推動套筒22向內側方向移動。豎直頂桿6的下端設有四號彈簧7。
所述的輪軸19上固定連接第二鏈輪11,第二鏈輪11與第一鏈輪4通過鏈條12相連接。
當拖車在水平路面上行駛時,輪架位于車體1上較高的位置,水平軸27位于豎直頂桿6條形孔28靠上的位置,如圖3所示通過二號彈簧24的作用,所述的第一鏈輪4與齒輪21相分離。控制塊15的下端延伸部形成的棘爪32結構位于棘齒30上,將棘齒30卡住,輪架處于固定的位置。當拖車行駛到傾斜的路面上時,拖車一側高一側低,拖車低側水槽17的水面相對上升,通過浮力將浮子18頂起,浮子18頂住控制塊15,控制塊15上端向外側轉動,控制塊15下端向內側轉動,控制塊15上端通過豎直板14將水平軸27向外側頂出,第一鏈輪4隨水平軸27向外側移動,從而防止第一鏈輪4與齒輪21相嚙合,控制塊15下端延伸部形成的棘爪32結構從棘齒30上脫離,通過一號彈簧2的作用將輪架向下方彈出,從而將該側車體1托起,使車體1趨于水平狀態,能夠防止拖車發生傾斜。當拖車行駛至水平路面上后,水槽17內水面下降,浮子18下降,控制塊15復位,此時輪架10還位于較低的位置,通過四號彈簧7的作用,始終將豎直頂桿6上端頂在車體上,此時所述的套筒22頂在豎直頂桿6靠下較厚的位置上,豎直頂桿6將套筒22向外側頂出一段距離,由于此時控制塊15的上端不再頂在豎直板14上,因此通過三號彈簧26的作用將水平軸27和第一鏈輪4同時向內側推動一段距離,從而第一鏈輪4與齒輪21能夠相嚙合,由于此時拖車正在向前行進,車輪13正在轉動,輪軸19通過第二鏈輪11和鏈條12帶動第一鏈輪4旋轉,第一鏈輪4帶動齒輪21旋轉,由于齒輪21與所述的齒條3相嚙合,因此沿齒條3向上運動,同時通過水平軸27帶動輪架向上移動,當輪架復位后,拖車完全恢復水平,輪架上升的過程中所述的車體1將豎直頂桿向下推動,豎直頂桿6向下運動的過程中套筒22與豎直頂桿6接觸的位置厚度逐漸減小,通過二號彈簧24的作用將套筒22和齒輪21向內側推動,而水平軸27由于受到控制塊15和豎直板14的阻擋不能繼續向內側移動,從而鏈輪與齒輪21相分離,齒輪21與輪架停止運動。
本發明中的拖車在行走至傾斜的路面上時能夠自動調節車身的平衡,防止拖車傾倒。
如圖1所示,實施例1適用于大量物品的農林間轉移,車體1前后間距長,需要4個車輪13前進,4個車輪13分別具有自動調節平衡的能力。
如圖6所示,實施例2用于單人手動牽引,機動性強。傳統的手推車車輪在前,車把在后,放在地上時車體前高后低,抬起車把后車體前低后高,車體上放置麻袋等柱形物體或形狀不規則物體或放置的物品過高時,車體上的物品容易向前或向后翻滾或傾倒,對于雙輪推拉車來說,路面左右高低不平時,車體上的物品容易向左或向右翻滾或傾倒,嚴重的影響了其載貨能力。
在本實施例和實施例4中的手動拖車可推可拉,為便于敘述,在本實施例和實施例4中設定車輪13所在的方向為前,手拉拖桿51所在的方向為后。
在實施例1的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的車輪13和輪架10為兩個,分別位于車體1兩側靠前的位置,還包括手拉拖桿51和支腿53,所述的手拉拖桿51和支腿53各有兩個,分別位于車體1的后端的兩側。兩個手拉拖桿51之間和兩個支腿53之間各通過一個橫桿相固定連接,從而使兩個手拉拖桿51和兩個支腿53分別能夠同步運動。所述的手拉拖桿51前端與車體1相鉸接,車體1上位于手拉拖桿51上方的位置具有限位結構,該限位結構能夠限制手拉拖桿51只能夠上抬至水平狀態。所述的支腿53中間或中間偏上的位置與車體1鉸接,支腿53的上端頂在手拉拖桿51上,支腿53上端對手拉拖桿51起到限位作用,能夠限制手拉拖桿51向下旋轉的角度。手拉拖桿51上位于支腿53上端前側的位置設有突起結構50,通過突起結構50能夠擋住支腿53上端,以限制支腿53上端向前轉動。支腿53上端與其前下方的車體1的位置之間通過五號彈簧54連接,所述的手拉拖桿51與其下方的車體1的位置之間通過六號彈簧52連接。
通過手拉拖桿51的作用實現人工拉動或推動車體1,使用時,首先抬起手拉拖桿51,手拉拖桿51抬起后,支腿53上端脫離了突起結構50的限制,通過五號彈簧54的作用將支腿53拉動至水平狀態,從而將支腿53收起,以便于對拖車進行推拉,并且可以保持在推拉過程中車體1始終水平。行駛至目的地駐車時通過腳踏的方式將支腿53放下,放下手拉拖桿51后通過突起結構50將支腿53的位置鎖定。
手動拖車的其他的結構與實施例1相同。
通過本實施例中的手動拖車可以使行進時和駐車時車身前后始終保持水平,同樣在左右高低不平的路面上行駛時,左右兩側也能夠保持水平,從而可以提高車體1上物品的穩定性。
實施例3中,如圖1、7所示,本實施例包括機身1、車輪13、輪架10、水槽17、浮子18、豎直軸20和錐齒輪。所述的車體1前方有牽掛鉤,用于與動力裝置連接,所述的動力裝置可以為雙輪摩托車之類的窄距機動車,但不僅限于此。
所述的車輪13和輪架10為四個,每個車輪13所在的輪軸19各安裝在一個輪架10的下端,輪軸19與輪架10之間是可旋轉連接。輪架10豎直安裝在機身1上,機身1上設有限制輪架10運動的限位機構,通過該限位機構限制輪架10僅能夠沿上下方向運動。該限位機構可以是包圍在輪架10四周的結構,以防止輪架10水平方運動和旋轉;該限位機構也可以是沿豎直方向的導軌,以限制輪架10只能夠沿豎直方向運動;該限位機構也可以是現有技術中其他能夠實現該功能的結構。
每個輪架10的內側各設有一個豎直軸20,輪架10上設有與豎直軸20連接的固定塊8,所述的固定塊8與輪架10固定連接,固定塊8上設有豎直孔,所述的豎直軸20穿過該豎直孔,豎直軸20上位于固定塊8兩端的位置分別設有凸緣,從而將固定塊8位于豎直軸20的位置固定住。
豎直軸20的上端設有螺紋9,該段形成絲杠結構,機身1上位于豎直軸20上端的位置設有與豎直軸20上端相匹配的螺紋孔37,豎直軸20上端位于該螺紋孔37內。當豎直軸20旋轉時,通過螺紋9的作用能夠使豎直軸20上下運動。
所述的豎直軸20上位于固定塊8下方的位置設有齒輪筒34,齒輪筒34的中間設有豎直孔,通過該豎直孔齒輪筒34套在豎直軸20上,豎直軸20上位于齒輪筒34的位置設有豎直條16,齒輪筒34豎直孔的內壁上設有與所述的豎直條16相適應的豎直槽,通過豎直條16與豎直槽的作用可以使齒輪筒34與豎直軸20之間可以沿上下方向自由相對運動,而不能相對轉動。
所述的齒輪筒34上設有上下兩個豎直錐齒輪35,所述的兩個豎直錐齒輪35規格相同,兩個豎直錐齒輪35的軸心與豎直軸20的軸心相重合,兩個豎直錐齒輪35中在上的錐齒輪35齒面朝下,在下的錐齒輪齒面朝上。所述的輪軸19內端設有水平錐齒輪33,所述的水平錐齒輪33的軸心與輪軸19的軸心相重合,水平錐齒輪33位于兩個豎直錐齒輪35中間,并且能夠與一個豎直錐齒輪35相嚙合。
所述的齒輪筒34上設有圓筒36,所述的圓筒36套在齒輪筒34某一段的外側,齒輪筒34上位于圓筒36兩端的位置各設有凸緣,通過凸緣限制圓筒36只能夠轉動而不能相對于齒輪筒34上下運動。每個豎直軸20的內側方向各設有一個水槽17,水槽17固定在機身1上,水槽17內設有浮子18,浮子18上端從水槽17內伸出,水槽17內盛有水或其他液體,通過水的浮力將浮子18浮起,各水槽17之間分別通過水管相互連通。
所述的水槽17和豎直軸20之間設有齒輪桿組,所述的齒輪桿組包括豎直的齒輪桿41和兩個齒輪,機身1與齒輪桿41之間設有相互匹配的滑軌、滑槽結構40,通過滑軌滑槽結構40限制齒輪桿41只能夠沿豎直方向運動。所述的齒輪桿41上分別設有一號齒輪43和二號齒輪44,所述的固定塊8與圓筒36上分別固定設有一號齒條39和二號齒條46,其中一號齒條39與二號齒條46之間設有相互匹配的滑軌和滑槽38,通過該組滑軌滑槽38的作用,使二號齒條46和圓筒36能夠不會發生旋轉,而只能夠做豎直運動。機身1與浮子18上分別設有三號齒條42和四號齒條45,其中一號齒條39與二號齒條46位于齒輪桿41的外側,三號齒條42和四號齒條45位于齒輪桿41的內側,并且一號齒條39和三號齒條42分別與一號齒輪43相嚙合,二號齒條46和四號齒條45分別與二號齒輪44相嚙合。
通過齒輪桿組的作用使固定塊8與圓筒36之間的間距始終能夠隨著浮子18的位置變化而變化。通過一號齒條39、三號齒條42和一號齒輪43的作用,使齒輪桿組隨輪架10的移動而移動,并且齒輪桿組的移動速度和距離是輪架10移動速度和距離的一半,當浮子18位置不動時,圓筒36相對于輪架10的位置不會變化,而無論輪架10的位置是否發生移動;當浮子18的位置發生變化時帶動齒輪筒34相對于豎直軸20沿相反的方向上下運動,并且在整個過程中不受豎直軸20上下運動的干擾。當齒輪筒34向上運動時,水平錐齒輪33與下方的豎直錐齒輪35相嚙合;齒輪筒34向下運動時,水平錐齒輪33與上方的豎直錐齒輪35相嚙合;當齒輪筒34位于中間位置時,水平錐齒輪33不與任何豎直錐齒輪35嚙合。
豎直軸20上位于齒輪筒34下方的位置設有凸緣49,該凸緣49與齒輪筒34之間設有七號彈簧47,七號彈簧47套在豎直軸20上。通過七號彈簧47的作用將齒輪筒34頂起,抵消掉齒輪筒34的重量,使浮子18能夠更容易帶動齒輪筒34上下運動。
機身1上位于豎直軸20下端的位置設有豎直孔48,所述的豎直軸20下端位于該豎直孔48內。
當拖車在斜面上行走時,處于斜坡上方一端方向上的水槽17內的水通過水管流向下側方向上的水槽17內,下側方向上的水槽17內水位上升,通過浮力將浮子18向上頂起,浮子18通過連桿組驅動齒輪筒34相對于豎直軸20向下移動,水平錐齒輪33與上方的豎直錐齒輪35嚙合,車輪13通過輪軸19驅動水平錐齒輪33旋轉,水平錐齒輪33與上方的豎直錐齒輪35驅動豎直軸20正向旋轉,通過豎直軸20上端與螺紋孔37的作用驅動豎直軸20向下運動,豎直軸20通過固定塊8驅動輪架10向下運動,從而推動車輪13向下運動,從而將該側機身1向上抬起;同時處于斜坡上側方向上的水槽17內水位下降,浮子18隨之下降,通過連桿組,驅動齒輪相對于豎直錐齒輪35向上運動,水平錐齒輪33與下方的豎直錐齒輪35嚙合,水平錐齒輪33與下方的豎直錐齒輪35驅動豎直軸20反向旋轉,豎直軸20向上運動,豎直軸20通過輪架10推動車輪13向上運動,從而該側機身1相應下降,從而使傾斜的機身1恢復平衡,避免了拖車傾倒的危險。
實施例4中,如圖6所示,在實施例3的技術方案基礎上,所述的車輪13和輪架10為兩個,分別位于車體1兩側靠前的位置,還包括手拉拖桿51和支腿53,所述的手拉拖桿51和支腿53各有兩個,分別位于車體1的后端的兩側。兩個手拉拖桿51之間和兩個支腿53之間各通過一個橫桿相固定連接,從而使兩個手拉拖桿51和兩個支腿53分別能夠同步運動。所述的手拉拖桿51前端與車體1相鉸接,車體1上位于手拉拖桿51上方的位置具有限位結構,該限位結構能夠限制手拉拖桿51只能夠上抬至水平狀態。所述的支腿53中間或中間偏上的位置與車體1鉸接,支腿53的上端頂在手拉拖桿51上,支腿53上端對手拉拖桿51起到限位作用,能夠限制手拉拖桿51向下旋轉的角度。手拉拖桿51上位于支腿53上端前側的位置設有突起結構50,通過突起結構50能夠擋住支腿53上端,以限制支腿53上端向前轉動。支腿53上端與其前下方的車體1的位置之間通過五號彈簧54連接,所述的手拉拖桿51與其下方的車體1的位置之間通過六號彈簧52連接。
通過手拉拖桿51的作用實現人工拉動或推動車體1,使用時,首先抬起手拉拖桿51,手拉拖桿51抬起后,支腿53上端脫離了突起結構50的限制,通過五號彈簧54的作用將支腿53拉動至水平狀態,從而將支腿53收起,以便于對拖車進行推拉,并且可以保持在推拉過程中車體1始終水平。行駛至目的地駐車時通過腳踏的方式將支腿53放下,放下手拉拖桿51后通過突起結構50將支腿53的位置鎖定。
手動拖車的其他的結構與實施例3相同。
通過本實施例中的手動拖車可以使行進時和駐車時車身前后始終保持水平,同樣在左右高低不平的路面上行駛時,左右兩側也能夠保持水平,從而可以提高車體1上物品的穩定性。
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的特定實施方案已經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描述,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對它進行的各種顯而易見的改變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