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安置在機動車上的雨刷器設備,其尤其設計為同步雨刷器設備。此外提供一種配備這種雨刷器設備的機動車車身以及相應的機動車。
背景技術:
用于機動車的雨刷器設備用于清潔機動車的前擋風玻璃或車尾玻璃。在前側設置的雨刷器設備大多設有兩個擺動運動的雨刷臂,他們借助相應的雨刷唇將水和/或污染物從玻璃的清潔區域中去除。由此例如由de102011121898a1已知一種用于機動車的雨刷器支桿裝置的具有旋轉軸承支座的軸向體,雨刷器軸可轉動地支承在旋轉軸承支座內。在此,固持件可以配設在車身的減震支柱罩和另外的減震支柱罩的區域內。該固持件相對較剛性地設計,使得在機動車車身的減震支柱罩之間可以通過橫桿傳遞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雨刷器設備,其能同等地配置用于左舵車輛和右舵車輛,該雨刷器設備由盡可能少的零件構成,該雨刷器設備可以特別廉價和合理地制造并且可以安裝在機動車中。此外雨刷器設備有助于機動車車身的穩定和加固、而且還有助于整個機動車的重量減小。
所述技術問題按照本發明通過一種安置在機動車上的雨刷器設備解決,所述雨刷器設備具有長形延伸的多件式的支桿,所述支桿具有長形延伸的第一支桿臂和長形延伸的第二支桿臂,其中,所述第二支桿臂在假想的延長線中指向第一支桿臂并且與所述第一支桿臂相連,其中,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上或者外側上分別定位和安置有固定元件,用于將所述支桿固定在機動車的車身上,并且其中,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指向的縱向端部中的至少一個縱向端部上安置有第一雨刷器支座。所述技術問題按照本發明還通過一種機動車車身解決,所述機動車車身具有前述類型的雨刷器設備。所述技術問題按照本發明還通過一種機動車解決,所述機動車具有前述類型的機動車車身。
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指向的縱向端部的至少一個縱向端部上還安置有第一雨刷器支座。第一雨刷器支座涉及的是用于雨刷器設備的雨刷臂的支承裝置。因此第一雨刷器支座尤其用于位于(參照車輛橫向的)內側的雨刷臂的可轉動的支承。雨刷器設備的位于外部的雨刷臂可以設置在機動車車身上或者雨刷器設備的支桿上。所述支桿有利地由第一和第二支桿臂構成。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與支桿的相互背離的外端部重合。
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因此支桿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能夠固定在車身的相互對置的左側和右側的支承結構部件上。例如設置在支桿或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端部上的固定元件安置和固定在機動車車身的左側和右側的前部減震支柱罩上。支桿因此可以實現雙重功能。一方面其用作至少一個雨刷器支座的支桿,其自身參照車輛橫向(y)、位于機動車左側和右側之間。另一方面,多件式的支桿用作撐桿,其在車輛橫向(y)上將對置的減震支座套管或減震支柱罩相互連接并對它們加強。通過這種功能上的集成可以實現材料減少、構件減少和重量減小。
通常規定,第一和第二支桿臂設計為不同長度的。當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端部大致對稱地設置在機動車車身的左側和右側上時,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面對的縱向端部上設置的第一雨刷器支座參照車輛橫向不位于機動車中心上或內。因為第一雨刷器支座設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至少一個縱向端部上并且固定在那,所以整個雨刷器設備、尤其多件式的支桿和設其上的第一雨刷器支座的組裝件可選地并且幾乎任意地既用于右舵車輛、也用于左舵車輛。
在使用相同的第一和第二支桿臂時,第一雨刷器支座在第一和/或第二支桿臂的參照車輛橫向位于內側的縱向端部上的布置實現了第一雨刷器支座的至少兩種不同布局。對于右舵車輛,可以設置與左舵車輛相反的或互換的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布置。第一雨刷器支座分別位于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過渡區域中。若第一和第二支桿臂構造為不同長度,則獲得用于第一雨刷器支座的在車輛橫向(y)上不同的和分別位于左舵款型或右舵款型的位置。
按照一種擴展設計規定,所述第一支桿臂和所述第二支桿臂通過所述第一雨刷器支座相互連接。第一雨刷器支座在此用作第一支桿臂和第二支桿臂之間的連接構件或拼接件。在此尤其規定,第一和第二支桿臂設計為管形的并且第一雨刷器支座至少局部地具有管形的或銷狀的連接體或連接部段,借此第一支桿臂的在車輛橫向上靠內的端部和第二支桿臂的在車輛橫向上靠內的端部可以結構性地、也就是可傳遞載荷地相連。
按照一種擴展設計,所述第一雨刷器支座具有連接體,所述連接體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指向的縱向端部之間延伸。尤其可以考慮的是,第一雨刷器支座具有沿相反方向指向的插銷,它們能夠插入管形的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面向的開口的端部內并且與他們一起例如被擠壓。第一雨刷器支座、尤其它的連接體或者其連接部段尤其沿第一和/或第二支桿臂的縱向布置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之間。因此,第一雨刷器支座用作第一和第二支桿臂之間的接合件或連接件。
按照另一種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雨刷器支座還具有從連接體側向突出的支座部段,所述支座部段具有設計用于容納雨刷器軸的支座套管。在雨刷器設備安置在機動車上之后,支座套管用作用于雨刷臂、尤其是參照車輛橫向(y)靠內的雨刷臂的軸的可轉動的支座裝置。支座部段相對第一和/或第二支桿臂的圓柱或管形形狀徑向向外地從支桿臂突出。這實現了雨刷器軸和雨刷器設備的雨刷臂的特別簡單和直觀的裝配。
可以考慮的是,為右舵車輛款型和左舵車輛款型提供不同的雨刷器支座。左舵款型的第一雨刷器支座例如與右舵款型的第一雨刷器支座鏡像對稱地構成。第一和第二支桿臂以及固定元件既可以用于左舵款型也可以用于右舵款型。通過這種方式方法可以針對不同配置的機動車,使用很大程度相同的部件。用于可選的左舵或右舵結構方案的存儲和物流成本以及物流耗費因此被降低。
按照另一種技術方案,所述固定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固定元件具有第二雨刷器支座。此外可以考慮的是,所述固定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固定元件與第二雨刷器支座一體式地連接。第二雨刷器支座與至少一個固定元件的集成實現了構件和重量的減少。借助僅唯一的固定元件,支桿一方面可以至少在機動車的側面上固定。同時,在用于固定位置的區域或者緊鄰的周圍中提供用于第二雨刷器軸、也就是用于第二雨刷臂的雨刷器支座。第二雨刷器支座與至少一個固定元件的集成對于將雨刷器支座在機動車車身上特別穩定和持久的固定是有利的。由此,第二雨刷器支座安置在與支桿在機動車車身上的固定位置緊鄰的附近區域中。
按照一種擴展設計,兩個固定元件中的每一個固定元件均具有第二雨刷器支座。備選地,兩個固定元件中的每一個固定元件與第二雨刷器支座一體式地連接。對于典型的、包含兩個雨刷臂的雨刷器設備,這在第一印象中是多余的,因為通過這種方式和方法總共提供三個雨刷器支座,也就是第一和第二支桿臂之間的雨刷器支座和在車輛橫向上位于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外側上的兩個第二雨刷器支座。
但是對于可變的和可任意配置的左舵或右舵技術方案被證實有利的是,設在支桿的相互對置的外側上的固定元件分別配備第二雨刷器支座。在左舵技術方案中,僅設在支桿左側的外端部上的第二雨刷器支座用作第二雨刷器軸的支承裝置。在右舵技術方案中,僅設在支桿右側的外端部上的第二雨刷器支座用作第二雨刷器軸的支承裝置、即用于雨刷臂的支承裝置。
第一雨刷臂分別可轉動地安置在相對機動車中線錯開地布置的雨刷器支座上。通過這種在兩個固定元件種的每一個上設置第二雨刷器支座,則分別相同的固定元件可以既用于雨刷器設備的左舵款型,也用于右舵款型。構件的數量可以以這種方式方法被減少。
按照另一種技術方案,所述固定元件分別具有用于與支桿臂中的一個相連的連接部段、用于固定在車身上的固定部段和具備設計用于容納雨刷器軸的支座套管的支座部段。相應的固定元件能夠借助固定部段固定在機動車的車身上。固定元件借助連接部段與雨刷器設備的支桿、尤其與第一或第二支桿臂的外端部相連,并且固定元件借助支承部段用于支承雨刷器設備的兩個雨刷臂的(典型的第二雨刷臂的)雨刷器軸。固定元件因此提供了三個不同的功能。
尤其規定,安置在車身右側的固定元件相對于安置在車身左側的固定元件鏡像對稱地構造。通過這種方式方法可以實現在機動車車身上的支桿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的鏡像對稱的或很大程度上相同的布局。
按照另一種技術方案還規定,所述第一支桿臂的相互對置的縱向端部和所述第二支桿臂的相互對置的縱向端部可選地與固定元件中的一個或者與第一雨刷器支座相連。根據雨刷器設備是用于左舵車輛還是右舵車輛,可以實現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不同的定向或布局。在此可以規定,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每個縱向端部原則上能夠與雨刷器支座以及固定元件之一、尤其與固定元件的連接部段相連。但是原則上足夠的是,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縱向端部分別僅與固定元件相連并且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對置的縱向端部僅與第一雨刷器支座相連。
為了將支桿臂和第一雨刷器支座相互連接,設有形狀接合的和/或摩擦接合的連接機構。尤其可以考慮的是,第一和/或第二支桿臂的相互對置的縱向端部分別具有用于容納固定元件或第一雨刷器支座的連接部段的連接套管。所述連接部段例如設計為插銷,其能夠插入到第一和/或第二支桿臂的端部部段的套管中。
但是原理上還可以考慮套管和插銷在支桿臂、固定元件和雨刷器支座上的相反的布局和構造。因此支桿臂的縱向端部可以設計為插銷,并且固定元件或第一雨刷器支座的對應的固定部段設計為套管狀的。
為此備選地可以考慮的是,連接部段和支桿臂的縱向端部的相疊布局為了持久連接被相互壓合。為此可以提供適用的擠壓、沖壓、鉚接方法,或者也可以提供磁變形方法。
按照另外的實施形式,所述第一支桿臂具有比所述第二支桿臂更短的縱向延伸量。通過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不同長度的技術方案可以形成既用于左舵車輛也用于右舵車輛的第一雨刷器支座的不居中的布局。對于左舵車輛尤其規定,將第一支桿臂安置在機動車左側并且第二支桿臂安置在機動車右側,并且然后第一和第二支桿臂通過位于其間的雨刷器支座、尤其雨刷器支座的連接體相互連接。
相對地為了右舵款型規定,將第一支桿臂安置在機動車右側并且將第二支桿臂以相應的方式方法安置在機動車左側。針對兩種機動車類型可以使用相同的第一以及第二支桿臂。
按照另外的技術方案,雨刷器設備還具有驅動器以及第一和第二雨刷器軸。所述雨刷器設備還具有連桿,通過所述連桿將第一和第二雨刷器軸相同地或同步地與驅動器有效連接。雨刷器設備尤其設計為同步的雨刷器設備,其中分別安置在第一和第二雨刷器軸上的第一和第二雨刷臂平行地和同步地擺動。驅動器、連桿以及第一和第二雨刷器軸安置在支桿上。因此,支桿不僅用于支承和固定第一雨刷器支座,而是幾乎支承和固定雨刷器設備的全部部件。
按照另外的擴展設計還規定,所述驅動器和所述連桿安置在所述第一支桿臂上。驅動器和連桿因此沿車輛橫向典型地位于第一和第二雨刷器支座之間。此外這種布局對于第一和第二雨刷器軸的同步的驅動是特別節省空間的。
按照雨刷器設備的另外的技術方案,所述雨刷器設備可選地配置用于左舵車輛或者右舵車輛。對于左舵車輛可以將第一支桿臂固定在車身的左側。相對地,對于右舵車輛可以將第一支桿臂固定在車身的右側上。對于兩種機動車款型,所述第一支桿臂通過所述第二支桿臂相應支承在對置的車身側面上。因此第一支桿臂通過第二支桿臂機械地支承和固定在對置的車身側面上。
按照另一種方面最后提供一種機動車車身,其在機動車車身的前部區域中、尤其在前車廂區域中、也就是在客艙前方、具有前述的雨刷器設備。機動車車身在此可以任意地設計為左舵車身或右舵車身。雨刷器設備和它的各個部件可以相應地被配置。雨刷器設備因此任意地既用于左舵車輛又用于右舵車輛。
按照機動車車身的另一種技術方案,所述機動車車身具有兩個前部的、在車輛橫向上相互間隔的減震支柱罩。在所述減震支柱罩上布置有雨刷器設備的支桿的第一和第二支桿臂的相互背離的縱向端部。支桿臂和因此支桿設計為抗壓或抗拉的。雨刷器設備的支桿因此在機動車車身的左側減震支柱罩和右側減震支柱罩之間提供穩定和強化的連接。同時雨刷器設備借助其在兩個相互對置的減震支柱罩上直接布置的支桿特別穩定地固定在機動車車身上。
最后提供一種具有前述機動車車身的機動車。機動車可以既設計為左舵車輛、也可以設計為右舵車輛。在車身上設置的雨刷器設備可以具有相應的左舵或右舵配置方案,其對于左舵款型以及右舵款型而言由相同的零件構成。
附圖說明
雨刷器設備的其他目的、特征以及有利的應用可行性由以下參照附圖對實施例的說明得出。在附圖中:
圖1示出設計為轎車的機動車的側視圖;
圖2示出設計用于左舵車輛的雨刷器設備的基礎骨架的立體獨立視圖,
圖3示出與圖2相應的視圖,但是用于右舵車輛,
圖4示出按照圖2的、但是具有驅動器和連桿的雨刷器設備的其他視圖,
圖5示出按照圖4的視圖的放大圖,
圖6示出沒有雨刷器設備的焊裝車身的前部區域的立體圖,和
圖7示出按照圖6的、但是具有設在其上的按照圖4的雨刷器設備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的機動車1設計為轎車。其具有自承載的機動車車身2,所述機動車車身2具有作為客艙的內部空間3。機動車車身2的前車廂4在圖6和7中以立體圖示出。箭頭f在此示出機動車的行駛方向。前車廂4尤其用于容納前置發動機(未示出)。前車廂4尤其具有兩個相互平行延伸的、長形延伸的縱梁5、6,它們設置在機動車的左側和右側。縱梁5、6的向前從車廂前壁8突出的端部通過保險杠橫梁7相互連接。
在將發動機室和內部空間3相互分開的車廂前壁8的過渡區域中,在縱梁上方設有左側的減震支柱套管10和右側的減震支柱套管11。減震支柱套管10、11從上方支承在相應的左側和右側縱梁5、6上。減震支柱套管10、11在其上端分別具有減震支柱罩12、13。所述減震支柱罩12、13用于容納和固定與機動車1的行走機構相連的減震支柱(未示出)。
如圖7所示,在前擋風玻璃的根部區域設置雨刷器設備20。所述雨刷器設備20具有第一雨刷臂14和第二雨刷臂16。雨刷臂14、16在各自的背離雨刷軸56、58的自由端部上分別具有一個雨刮片15、17,其貼靠在玻璃9外面并且其在雨刷器設備20運行時、尤其在雨刷臂14、16的擺動中排走位于擋風玻璃9外部上的水。
在圖2、4和5中單獨的、部分放大地示出雨刷器設備20。雨刷器設備20具有長形延伸的支桿21。所述長形延伸的支桿21具有第一支桿臂22以及第二支桿臂23。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相互設置在彼此的延長線中。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尤其設計為支承管。它們基本上相互平行地延伸。第二支桿臂23位于指向第一支桿臂22的縱向的假想的延長部中。反之亦然,第一支桿臂22位于指向第二支桿臂23的縱向的假想的延長部中。
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相互固定連接。第一支桿臂22和第二支桿臂23構成連續的長形延伸的支桿21。所述支桿由于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的相互固定既抗拉又抗壓。
在支桿21外側的、尤其相互背離的端部31、34上分別設置固定元件24、25。所述固定元件24設計為左側固定元件。左側固定元件位于支桿21的左側外端上。右側固定元件25設計為右側固定元件。相應地其位于支桿21的右側的外端上。固定元件24、25與支桿21固定連接,因此與相關的支桿臂22、23固定連接。
固定元件24、25用于固定在車身2上、尤其固定在減震支柱罩12、13上。通過固定元件24、25與支架21固定連接和固定元件24、25與減震支柱罩12、13相連,雨刷器設備20的支桿21可以在左側和右側減震支柱罩12、13之間提供抗拉和抗壓的連接。車身2、進而前車廂4可以獲得附加的加強和加固。
尤其如圖2和圖5所示,第一支桿臂22和第二支桿臂23通過第一雨刷器支座26相互連接。第一雨刷器支座26具有連接體36或者相應的連接部段。借助連接體36可以將第一支桿臂22和第二支桿臂23的相互面對的端部32、33相互連接。連接體36可以具有沿相反方向指向的插入部段或插銷,其可以插入第一支桿臂22和第二支桿臂23的縱向端部32、33的對應的套管中。
然后第一和第二支桿壁22、23可以與第一雨刷器支座26、尤其與其連接體36相壓制或者相擠壓。在圖5中示出單獨的壓制位置60。它們例如借助磁變形實現。通過這種方式方法,第一支桿臂2、第一雨刷器支座26以及第二支桿臂23形狀接合地和/或摩擦接合地永久地相互連接。
此外在圖5中示出,第一雨刷器支座26具有沿徑向從連接體36向外或向上突出的支座部段38。在支座部段38中構成圓柱形支座套管39。其用于容納和可轉動地支承雨刷器軸56。在第一支桿臂22的相互對置的縱向端部31、32之間還設置固定軌61,其用于固定驅動器50并且用于將連桿51固定在第一支桿臂22上。所述連桿51具有多個桿件和關節。其通過曲柄62與驅動器50相連。連桿51總體上與第一雨刷器軸56以及與第二雨刷器軸58耦連。在第一雨刷器軸56上抗扭地設置第一雨刷臂14,而在第二雨刷器軸58上抗扭地設置第二雨刷臂16。
在圖5中以放大圖示出的固定元件24在第一支桿臂22的左側縱向端部31上具有連接部段41、固定部段42和支座部段43。連接部段41可以構造成插銷的形式,其與連接體36相似地在第一支桿臂22的左側縱向端部上與套管相擠壓或壓制。在那里相應地示出壓制位置60。與連接部段41一體式相連的固定元件24具有壓扁或壓平的固定部段42,其具有單獨的通孔41。每個通孔63用于容納大致為固定螺栓形式的固定器件,用于將固定元件24連接在其固定部段24的區域中,例如與左側減震支柱罩12相連,或者螺栓連接。
固定元件24與支座部段38相似地具有沿徑向并且向上從連接部段41突出的、大部分平坦構成的支座部段43(其具有支座套管44)。雨刷器設備20的第二雨刷器軸58可旋轉地支承在支座套管44中。固定元件24因此用作第二雨刷器支座28。
在第二支桿臂23的另一個或對置的縱向端部34上設置的固定元件25很大程度上與固定元件24相同地設計。其同樣具有連接部段41、固定部段42和支座部段43,其具有設計用于支承第二雨刷器軸58的支座套管44。固定元件25因此同樣用作第二雨刷器支座30。
在圖2、4和5所示的雨刷器設備20的左舵構造中,在右側固定元件24上設置支座套管44。但是其在各個技術方案中是無功能的。雨刷器設備20的全部支承的部件、因此尤其第一支桿臂22、第二支桿臂23以及固定元件24、25同樣也可以用于圖3中示范示出的雨刷器設備120,其設計用于右舵車輛。引用用于左舵方案所述的雨刷器設備20的部件在此通過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示出。
按照圖3,雨刷器設備120的固定元件24、25的布局與按照圖2的左舵雨刷器設備20的構造相同。但是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的位置被更換。此外,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圍繞中心橫截面軸線旋轉180°。第一支桿臂22的縱向端部31此時與固定元件25相連。對置的并且面向第二支桿臂23的縱向端部32與第一雨刷器支座126相連。第二支桿臂23的縱向端部(其面向第一支桿臂22)同樣與第一雨刷器支座126相連并且第二支桿臂23的對置的縱向端部34與左側固定元件24相連。在圖2和3所示的雨刷器設備20、120的左舵或右舵配置造型中僅第一雨刷器支座26和126被交換。雨刷器支座126相比第一雨刷器支座26具有鏡像對稱的結構設計或鏡像對稱的配置造型。
每個第一雨刷器支座126具有在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的縱向端部32、33之間延伸的連接體136以及從徑向突出的支座部段138,其具有用于第一雨刷器軸56的支座套管139。
從圖2和圖3的對比中可以明確的是,配置用于左舵車輛的雨刷器設備的全部剩余的支承結構部件通過另外形式的組裝可以相同地用于右舵雨刷器設備120。在按照圖3的配置方案中,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構成長形延伸的支桿121,其用于加固和加強機動車車身2的前車廂4的減震支柱罩12、13。
在圖2的配置方案中,兩個之中右側的第二雨刷器支座30是沒用的,因此其在按照圖3的右舵款型中用作第二雨刷臂16的雨刷器支座。在這種情況中,左側第二雨刷器支座28是沒用的。
兩個相應的外部的雨刷器支座28、30(其也可以用作支座殼體)被用于兩個雨刷器款型、也就是用于左舵或右舵車輛。雨刷器軸58對于兩個雨刷器變型保持相同并且必須僅對于各個雨刷器變型專屬地、裝配在兩個外部雨刷器支座28、30之一上。雨刷器支座26、28、30可以設計為輕金屬鑄件、例如由鋁或鎂構成,或者設計為塑料注塑件,例如由聚丙烯(pp)或者聚酰胺(pa)制成,因此例如具有30%至50%玻璃纖維份額。支桿21、因此第一和第二支桿臂22、23在優選的實施形式中設計為擠壓的輕金屬管,其由鋁或鎂制成。備選地,至少一個支桿臂22、23由滾壓的和焊接的鋼管制成。
所示的實施方式僅顯示了本發明的可能的設計方案,對此可以在本發明的框架內考慮到另外大量的變型方案。在本發明的范圍、應用或配置可行性方面,絕不僅限于示范性示出的實施例。現有的說明為技術人員僅僅示出了依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可行的執行方式。因此,只要沒有脫離說明書所定義的保護范圍,便可以依據所描述的部件在功能和結構方面實現多種變化。
附圖標記清單
1機動車
2車身
3內部空間
4前車廂
5縱梁
6縱梁
7保險杠橫梁
8車廂前壁
9擋風玻璃
10減震支柱套管
11減震支柱套管
12減震支柱罩
13減震支柱罩
14雨刷臂
15雨刮片
16雨刷臂
17雨刮片
20雨刷器設備
21支桿
22支桿臂
23支桿臂
24固定元件
25固定元件
26雨刷器支座
28雨刷器支座
30雨刷器支座
31縱向端部
32縱向端部
33縱向端部
34縱向端部
36連接體
38支座部段
39支座套管
41連接部段
42固定部段
43支座部段
44支座套管
50驅動設備
51連桿
56雨刷器軸
58雨刷器軸
60壓制位置
61固定軌
62曲柄
63通孔
120雨刷器設備
121支桿
126雨刷器支座
136連接體
138支座部段
139支座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