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通常涉及一種用于車門的腰線加強構件。
背景技術:
車門通常包括內部結構或框架,其通過外部主體面板覆蓋在外側上,并且通過內部裝飾面板覆蓋在內側上。門的內部結構通常包括腰線加強構件,其沿著車輛的腰線延伸。術語“腰線”是指從車輛的引擎蓋向后延伸的線,并且通常遵循車輛側窗的底部邊緣。腰線加強構件為門的內部結構提供穩定性和強度,并且沿著腰線支撐外部主體面板和內部裝飾面板。腰線加強構件通常由多個獨立形成或沖壓的金屬部件組成,所述金屬部件接著諸如通過焊接或用緊固件經由門的其它部件直接或間接地附接在一起。
技術實現要素:
提供了一種用于車門的腰線加強構件。所述腰線加強構件包括在前端和后端之間沿著縱向軸線延伸的主體。所述主體包括:內帶壁,其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延伸;外帶壁,其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延伸并且與內帶壁間隔開來接收內帶壁與外帶壁之間的車窗;前端壁,其在主體的前端處將內帶壁和外帶壁互連;以及后端壁,其在主體的后端處將內帶壁和外帶壁互連。內帶壁、外帶壁、前端壁和后端壁諸如通過鑄造工序而一起一體地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
因此,因為腰線加強構件的主體一體地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或制成品,所以腰線加強構件的主體不包括任何接點,由此增強了腰線加強構件的強度,并降低了會因連接獨立形成的部件而發生的尺寸易變性。另外,因為腰線加強構件形成或鑄造成單個整體結構,所以腰線加強構件可成形為包括硬度增強特征部來增大腰線加強構件相對于多件腰線加強構件的強度,同時可能減小腰線加強構件的總質量,這在使用由獨立形成的金屬部件制造腰線加強構件所已知的金屬沖壓和附接方法時不可行。
當結合附圖進行時,從下文用于執行教示內容的最佳模式的詳細描述顯而易知本教示內容的上述特征和優點以及其它特征和優點。
附圖說明
圖1是從外側觀察的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透視圖。
圖2是從內側觀察的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透視圖。
圖3是垂直于腰線加強構件的縱向軸線的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截面圖。
圖4是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部分截面透視圖。
圖5是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部分透視圖,其示出用于將側視鏡組件的基部附接到腰線加強構件的凹入凹部。
圖6是腰線加強構件的示意性部分、截面透視圖,其示出安置在凹入凹部內的側視鏡組件的基部。
具體實施方式
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將意識到諸如“上方”、“下方”、“向上”、“向下”、“頂部”、“底部”等的術語用于敘述圖式,并不代表對如附屬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明的范圍的限制。另外,教示內容在本文中可以在功能和/或邏輯塊部件和/或各個處理步驟方面進行描述。應了解這類塊部件可由配置成實施指定功能的任何數量的硬件、軟件和/或固件部件所組成。
參考圖式,其中多個視圖中相同數字指示相同部分,腰線加強構件通常以20示出。腰線加強構件20是車門的內部框架結構的部分。術語“腰線”是指從車輛的引擎罩向后延伸的線,并且通常遵循車輛側窗的底部邊緣。腰線加強構件20附接到門的其它結構部件來形成門的內部框架,并且通常沿著車輛的腰線延伸。
參考圖1和圖2,腰線加強構件20包括主體22。主體22在第一端部26與第二端部28之間沿著縱向軸線24延伸。如本文中使用,“第一端部26”是指腰線加強構件20相對于車身的前端或面向前的端部,而“第二端部28”是指腰線加強構件20相對于車身的后端或面向后的端部。然而,應了解術語“第一端部26”和“第二端部28”僅僅是描述性的,并且可指腰線加強構件20相對于腰線加強構件20的縱向軸線24的任一軸向端部。
主體22由剛性材料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或制成品。在示例性實施例中,主體22是使用鑄造或模制工序來形成。例如,主體22可鑄造成單個鑄件,或模制成單個成形結構。用以形成主體22的指定成形、鑄造或模制工序不與本發明的教示內容有關。因此,主體22可由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已知的能夠使主體22(包括其有關的特征和形狀)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或制成品的任何合適的成形、鑄造或模制工序來形成。主體22可由任何合適的材料形成,諸如但不限于鋁合金、鋼合金、鎂合金、塑料組合物或纖維增強塑料組合物。纖維增強塑料組合物可包括但不限于碳化纖維增強復合材料、玻璃纖維增強復合材料、金屬箔增強復合材料或某種其它類似材料。應了解主體22可由能夠形成為所需主體22形狀的任何材料形成,并且所述材料包括能夠提供門的必要設計強度和性能特性的所需強度和剛性。
如圖1和圖2中所示,主體22包括內帶壁30、外帶壁32、第一端壁34和第二端壁36。如上所述,內帶壁30、外帶壁32、第一端壁34和第二端壁36一起一體地形成為單個整個結構。內帶壁30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24延伸。參考圖3和圖4,內帶壁30限定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24的具蛇形的截面。所述蛇形可以描述成側向“s”形,即,旋轉90度的“s”形。內帶壁30的大體蛇形截面形狀沿著縱向軸線24延伸。內帶壁30的蛇形截面包括內壁部分38、中心壁部分40、外壁部分42、第一拐角部分44和第二拐角部分46。第一拐角部分44將內壁部分38和中心壁部分40互連。第二拐角部分46將中心壁部分40和外壁部分42互連。內帶壁30的內壁部分38構形成大體與安置于內帶壁30與外帶壁32之間的車窗平行。
參考圖3和圖4,內帶壁30包括多個內肋部48和多個外肋部50。內肋部48沿著縱向軸線24相互間隔開。每一個內肋部48在內帶壁30的內壁部分38與中心壁部分40之間延伸。外肋部50沿著縱向軸線24相互間隔開。每一個外肋部50在中心壁部分40與外壁部分42之間延伸。如圖中所示,在示例性實施例中,內肋部48中的一個沿著縱向軸線24與外肋部50中的一個同軸定位。然而,應了解內肋部48和外肋部50不需要以這種方式相對于彼此定向。
參考圖2,內帶壁30包括第一底座52和第二底座54。第一底座52和第二底座54沿著縱向軸線24相互間隔開。第一底座52和第二底座54構形成用于支撐車窗調節器組件(未示出)。因此,應了解車窗調節器組件將分別在第一底座52和第二底座54的位置處附接到內帶壁30。車窗調節器組件可在第一底座52和第二底座54處用緊固件(諸如螺栓或螺絲釘)或以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已知的某種其它方式附接到內帶壁30。
參考圖2和圖4,外帶壁32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24延伸,并且與內帶壁30間隔開以在其間限定空間或間隙。腰線加強構件20的主體22構形成通過其間的空間或間隙來接收內帶壁30與外帶壁32之間的車窗。參考圖3和圖4,外帶壁32包括多個側向支撐件56。每個側向支撐件56朝向內帶壁30延伸。側向支撐件56沿著縱向軸線24相互間隔開。
參考圖1和圖2,第一端壁34在主體22的第一端部26處將內帶壁30和外帶壁32互連。第二端壁36在主體22的第二端部28處將內帶壁30和外帶壁32互連。因此,第一端壁34、內帶壁30、第二端壁36和外帶壁32一起一體地形成為單個單元,并且協作來限定其間的開口58,門的車窗可通過所述開口。
如本領域中所已知,其中具有車窗的車門將包括圍繞腰線加強構件20的開口58的密封件用來密封車窗,以便防止濕氣、污垢、灰塵和碎屑通過開口58進入門內。因此,參考圖2,內帶壁30包括構形成用于將內帶密封件(未示出)支撐于其上的內帶密封法蘭60。類似地,外帶壁32包括構形成用于將外帶密封件(未示出)支撐于其上的外帶密封法蘭62,第二端壁36包括構形成用于將后帶密封件(未示出)支撐于其上的后帶密封法蘭64,并且第一端壁34包括構形成用于將前帶密封件(未示出)支撐于其上的前帶密封法蘭66。不同的腰線密封件可以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已知的任何合適的方式附接到內帶密封法蘭60、外帶密封法蘭62、后帶密封法蘭64和前帶密封法蘭66。例如,腰線密封件可包括多個夾具,其以本領域中所已知的互連接合方式來接合內帶密封法蘭60、外帶密封法蘭62、后帶密封法蘭64和前帶密封法蘭66。
參考圖5和圖6,主體22包括凹入凹部68。如圖中所示以及本文中所描述,凹入凹部68由第一端壁34限定。然而,應了解凹入凹部68可替代地由外帶壁32限定。凹入凹部68構形成將側視鏡的楔形基部70接收于其中。凹入凹部68限定大體平行于縱向軸線24的楔形截面以與側視鏡的楔形基部70配合接合。主體22包括第一螺紋孔72和第二螺紋孔74,其彼此位于凹入凹部68的相對縱向端部處。第一螺紋孔72和第二螺紋孔74構形成將緊固件接收于其中來將側視鏡的基部70附接到主體22。當側視鏡組件的基部70抵著腰線加強構件20的主體22收緊時,鏡組件的楔形基部70被緊緊地下拉到楔形凹入凹部68中,這是由于鏡組件的楔形基部70適合安裝在楔形凹入凹部68內。這使得能夠僅使用兩個緊固件以便使側視鏡組件穩固地附接到腰線加強構件20的主體22。因此,主體22僅包括第一螺紋孔72和第二螺紋孔74來將側視鏡附接到主體22。
如上文所述,腰線加強構件20的主體22諸如用鑄造或模制工序來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這消除了在使用先前用來形成腰線加強構件的典型的金屬沖壓和接合技術時會存在的任何接點。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將了解無法使用標準的金屬沖壓技術來將如本文所描述的腰線加強構件20的各種形狀和/或特征(包括內帶壁30的蛇形、內帶壁30的內肋部48和外肋部50、外帶壁32的側向支撐件56、凹入凹部68)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因此,沖壓若干不同的獨立部件接著接合獨立部件來形成現有技術的腰線加強構件的已知工序不適用于制造本文所描述的腰線加強構件20。通過將腰線加強構件20形成為單個整體結構,消除了所有接點線,這增大了腰線加強構件20的強度并減小了腰線加強構件20相對于由多個沖壓金屬部件構造成的加強部件的尺寸易變性。此外,相對于先前可能的由多個沖壓金屬部件構造成的加強構件相比,通過使用模制或鑄造工序,主體22可形成有本文所描述的更復雜的幾何形狀和特征,這增強了腰線加強構件20的強度同時減小了腰線加強構件20的質量。
附圖或圖式的詳細描述是對本發明的支持和描述,但本發明的范圍僅由權利要求限定。雖然已經詳細描述了用于執行所要求的教示內容的一些最佳模式和其它實施例,但存在各種替代設計和實施例來實行附屬權利要求中所限定的本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