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具有可動窗玻璃的窗組件,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該窗組件包括除霜組件。
背景技術:
輕型卡車可包括限定車輛的乘客艙的一部分的后窗組件。窗組件可包括可動窗玻璃,其選擇性地閉合通向車輛外部的開口。可動窗玻璃可由致動器驅動或手動打開。當可動窗玻璃閉合該開口時,一些可動窗玻璃與相鄰的固定窗玻璃齊平。這些可動窗玻璃在其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具有復合的運動或行進路徑,這允許可動窗玻璃移入和移出固定窗玻璃的平面,使得可動窗玻璃能夠相對于固定窗玻璃和開口橫向運動。可能難以抵靠圍繞開口的密封件可靠地閉合可動窗玻璃,并且難以控制齊平滑動窗的復合運動。
技術實現要素:
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機動車輛窗組件包括引導導軌、可沿著引導導軌在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的可動窗玻璃、以及除霜器。第一和第二引導導軌導體由引導導軌承載并適于連接到電源。第一和第二可動導體均與第一和第二引導導軌導體中的一個相應導體電連通,每個可動導體均電聯接到除霜器并且當可動窗玻璃在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時均可隨可動窗玻璃相對于引導導軌運動。為了向除霜器提供電力,當可動窗玻璃處于閉合位置中時以及在可動窗玻璃在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的運動期間,可動導體接觸引導導軌導體。
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機動車輛窗組件可包括引導導軌、沿著引導導軌在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的可動窗玻璃、由可動窗玻璃承載的除霜器、電源供應器、以及連接在電源供應器和可動窗玻璃之間的導體。引導導軌包括限定導體腔室的至少一部分的凸緣,引導導軌導體在導體腔室內被引導導軌承載,并且電源供應器聯接到引導導軌導體。可動導體與除霜器電連通并且聯接到可動窗玻璃以便隨可動窗玻璃運動,并且當可動窗玻璃處于閉合位置中時以及在可動窗玻璃在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的運動期間,可動導體接觸引導導軌導體。引導導軌導體位于導體腔室的一部分中,該部分與引導導軌中的液體流動路徑被凸緣分開。
機動車輛窗組件可包括引導軌道和可動窗玻璃。引導導軌可具有大體相反的側壁、在引導導軌中形成的排水通路、和在側壁之間延伸的壁,其中流體可以通過所述排水通路從引導導軌流出。可動窗玻璃可沿著引導導軌在閉合位置和打開位置之間運動。所述壁在側壁之間延伸并被接收在引導導軌的上表面和排水通路之間。排水壁可由與引導導軌不同的材料形成,并且可包括排水開口,該排水開口從排水通路偏置,以提供通過引導導軌的迂回流體路徑。
從上述內容的組合和從附圖所示的實施例與下文描述的組合能夠得到其他實施例。此外,在本申請的范圍內,可以想到在前面的段落中、在權利要求中和/或在下文的描述和附圖中提出的各種方面、實施例、示例、特征和替代方案可以獨立地或以其任何組合被采用。例如,結合一個實施例公開的特征可以應用到所有實施例,除非特征不相容。
附圖說明
將參考附圖提出優選實施方式和最佳模式的下文具體描述,附圖中:
圖1和圖2是窗組件的透視圖,窗組件具有固定窗玻璃和相對于開口運動以選擇性閉合或覆蓋開口的可動窗玻璃,圖1示出處于閉合位置中的可動窗,其中可動窗玻璃閉合開口,并且圖2示出處于打開位置中的可動窗,其中開口的至少一部分被暴露;
圖3是下部引導軌道的一部分的透視圖,其中可動窗玻璃被移除以便更好地表示隨可動窗玻璃運動的引導隨動件、隨動件主體和臺車,部件被示為處于當可動窗玻璃在其閉合位置中時所述部件所處的位置中;
圖4是類似于圖3的視圖,但表示處于以下位置中的部件:該位置為當可動窗玻璃運動離開其閉合位置并至少部分打開時,所述部件所處的位置;
圖5是表示處于圖3的位置中的引導軌道、臺車和引導隨動件的一部分的截面圖;
圖6是下部引導軌道和可動窗玻璃的一部分的主視圖,其表示除霜組件的一部分和臺車;
圖7是臺車的側視透視圖;
圖8是臺車的相反側的透視圖,其表示用于除霜組件的導體主體和電導體;
圖9是下部引導導軌、凸輪和臺車的一部分的不完整截面圖;
圖10是圖9的一部分的不完整放大截面圖;
圖11是除霜組件的一部分和引導導軌的端視圖,其中一部分被剖切且以截面表示液體排水路徑等等;
圖12是表示包括引導導軌導體的除霜組件的一部分的不完整透視圖;以及
圖13是排水壁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大體而言,該描述包括機動車輛窗組件10的各種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窗組件10可包括當安裝在車輛上時不運動的一個或更多個固定窗玻璃12、以及在安裝在車輛上后可運動的一個或更多個可動窗或窗玻璃16。窗組件可用作輕型卡車乘客艙的后窗。窗組件10可以是輕型卡車的無框架單件式固定窗玻璃類型的后窗玻璃或者任何其他合適類型的窗組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承載一個或更多個固定窗玻璃的框架14的后窗玻璃。窗組件10還可包括除霜組件17,并且可向除霜組件提供電力,如下文所述,即使在可動窗玻璃16在其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時。
在至少一些形式中,窗組件10包括一個或更多個固定窗玻璃(在圖1和圖2中示出一個固定窗玻璃12)、限定在固定窗玻璃12中或在固定窗玻璃和組件10的框架14之間的開口18(圖2)、以及相對于開口18運動的可動窗16。可動窗16可具有:閉合位置,其中可動窗完全地覆蓋或閉合開口18以防止風和水穿過開口;以及打開位置,其中可動窗從其閉合位置運動離開并且僅部分覆蓋或一點也不覆蓋開口。
可動窗16可以以任何合適方式借助于任何合適手段運動。例如,如圖1和圖2所示,窗組件10還可包括致動器20和聯接到致動器20和可動窗組件18的一個或更多個致動器線纜22,以打開和閉合可動窗組件18。在一個實施方式中,致動器20可被供電并且可包括例如電動馬達和線纜-卷筒式窗調節器,該線纜-卷筒式窗調節器包括線纜22。
如圖1和圖2所示,窗組件10可包括上部引導導軌24和下部引導導軌26二者。本文中提出的創新可以實施在引導導軌24、26中的任一者或二者中。為了簡化描述,本公開的剩余部分將涉及下部引導導軌26。引導導軌26可包括引導軌道30(圖3-圖5)。聯接到可動窗玻璃16的部件被接收在引導軌道30中或與引導軌道30相鄰,以控制可動窗玻璃在其閉合位置和完全打開位置之間的行進路徑。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引導軌道30可限定波形路徑,且可動窗玻璃16可沿著波形路徑運動,從而提供所謂的齊平滑動窗組件,其中當閉合時可動窗玻璃16與(多個)固定窗玻璃齊平。在這樣的實施方式中,當可動窗玻璃16運動離開其閉合位置時,在可動窗玻璃16橫向運動以露出開口18的至少一部分之前或隨著可動窗玻璃16橫向運動以露出開口18的至少一部分,可動窗玻璃16必須朝向乘客艙向內運動或向外運動遠離乘客艙。為了提供可動窗玻璃16的這種復合運動,引導軌道30至少具有:部分32,該部分32不是線性的或筆直的,而是彎曲的(圖3和圖5);和從該彎曲或波形部分32延伸的第二筆直部分34。
可動窗玻璃16的復合運動具有大體垂直于包括固定窗玻璃12的平面的第一分量(本文所謂的"橫切"且大體沿著圖1中的線或平面b)和大體平行于該平面的第二分量(本文所謂的"橫向"且大體沿著圖1中的線或平面a)。雖然本文使用術語"平面"和"平面的",但應該意識到,固定窗玻璃12和/或可動窗玻璃16可以具有一些曲率,即它們可不是平坦的或者平面的。無論如何,它們可被看作,在圖1所示的閉合位置中,處于相同的大致對齊或平面,即使它們沒有完全處于任何給定平面內。復合運動使可動窗玻璃16既橫切地運動出固定窗玻璃12的平面,并且還相對于固定窗玻璃12橫向運動。為了控制這種復合運動,引導隨動件38可聯接到可動窗玻璃16并且被接收在引導導軌26內,以沿引導軌道30行進來為可動窗玻璃提供所需運動路徑。如上所述,在上部引導導軌24中可設置類似結構。
在可動窗玻璃16的閉合位置中,窗接合密封件40(在圖2中被示意性示出)以提供基本上氣密且水密的接口來防止或明顯抑制空氣和水圍繞可動窗侵入到乘客艙中。如果密封件40沒有充分接合,則風噪可增大且/或水可進入乘客艙。為了輔助完全閉合可動窗玻璃16,可設置力輔助構件42。
如圖3所示,力輔助構件可包括具有凸輪表面44的凸輪42,該凸輪表面44適于被凸輪隨動件46接合,該凸輪隨動件46與可動窗玻璃16相關聯。該凸輪42的凸輪表面44可包括傾斜或彎曲部分48,該傾斜或彎曲部分48被設置成當可動窗玻璃接近其閉合位置時輔助引導或控制可動窗玻璃16,并且輔助使可動窗玻璃16橫切地移位或樞轉到其閉合位置中,在閉合位置中,可動窗玻璃16與密封件40接合。在該實施方式中的凸輪表面44還包括線性或筆直部分50,該線性或筆直部分50可延伸一長度,該長度等于可動窗玻璃16的行進路徑的至少大部分長度且可高達該行進路徑的整個長度。凸輪表面44可大體模擬引導軌道30的形狀,并且在所示實施方式(其中,在可動窗玻璃的初始打開運動之后,可動窗玻璃16沿大體筆直的線運動)中,凸輪表面44可除了在彎曲部分48中之外是大體線性的。如此在該實施方式中,凸輪表面44被設置成,即使沿著凸輪表面44的平坦或非橫切波形區段,也被凸輪隨動件46接合。
在使用中,在可動窗玻璃16朝向和遠離其閉合位置運動時,凸輪隨動件46接合凸輪表面44。除了引導隨動件38和引導軌道30內的任何類似部件之外,這也為可動窗玻璃16提供了引導。在行進路徑的較長部分上凸輪隨動件46與凸輪表面44的接合可還相對于引導軌道30(例如朝向引導軌道的一個側表面)橫切地偏壓可動窗玻璃16和相關聯的部件,并且減少窗組件10中的振動和噪聲。
凸輪42可一體地成形在引導導軌26中(例如當引導導軌被擠壓成形時作為引導導軌的表面)或者凸輪42可以是由引導導軌承載的單獨的部件。如圖9和圖11所示,凸輪42和引導導軌26可包括互補的凸緣和槽(二者均在52處示出),以將凸輪保持在引導導軌上。在引導導軌成形之后,可將凸輪42從引導導軌26的端部滑動到適當位置。當凸輪42不與引導導軌26一體時,相同的引導導軌構造能夠與不同的凸輪一起使用,以減少一系列不同窗組件10所需的零件數量。
在所示實施方式中,隨動件主體54包括或者承載凸輪隨動件46,并且在與凸輪隨動件46間隔開的位置處聯接到下部引導隨動件38。當引導隨動件38處于引導軌道30的筆直部分34內(即引導隨動件38已經運動超過引導軌道的彎曲部分32)時,凸輪隨動件46接合于凸輪表面44。因此,在可動窗玻璃16的線性橫向行進的某部分期間,凸輪隨動件46接合于凸輪表面44,并且凸輪表面44的對應線性部分50至少等于隨動件主體54的長度。
接著,如圖3和圖4所示,隨動件主體54可在樞軸58處聯接到臺車(trolley)56,如在先前的窗組件10中所描述的。樞軸58可位于凸輪隨動件46和引導隨動件38之間。凸輪隨動件46可與隨動件主體54一體,諸如通過由隨動件主體的大體面向凸輪表面44的表面限定。
圖5-圖8示出了臺車56的一個實施方式,其聯接到可動窗玻璃16并且隨著可動窗玻璃運動而在下部引導導軌26內運動。此外,臺車56可輔助支撐和引導可動窗玻璃16,并且可經由一個或更多個線纜22聯接到致動器20,如關于窗組件10所描述的,所述一個或更多個線纜22在可動窗玻璃16的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驅動可動窗玻璃16。
如圖6和圖7所示,在線纜22上的墊圈(bead)或其他止動件62可關聯于臺車56上的相對止動表面64以使得臺車能夠沿兩個相反方向被拉動和/或推動以使可動窗玻璃16在其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根據需要,端部止動件66可與臺車56分離地設置在線纜22上或以其他方式與線纜22相關聯。這些端部止動件66可通過如前所述那樣在行進路徑的端部處接合止動表面來限制可動窗玻璃16的運動,并且根據需要可以是可調節的,以便改進對行進路徑的端部的位置的控制。
隨著臺車56和可動窗玻璃16(其如上所述聯接到臺車)被致動器20和線纜22驅動,引導隨動件38和臺車56在下部引導軌道30內運動,并且可動窗玻璃16的運動沿著由引導軌道建立的預定行進路徑受控。臺車56與引導隨動件38間隔開,并且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臺車56不運動通過下部引導軌道30的橫切彎曲部分32,而是保持在筆直的橫向延伸部分34中。以此方式,臺車56能夠是細長的(因為其不運動通過曲線部或彎曲部),并且為可動窗玻璃16的順暢運動提供支承表面68。在所示實施方式中,支承表面68包括或者就是在臺車主要主體72中形成的槽或溝槽70內的表面,如圖6-圖8所示。可沿臺車主體72在主體的相反側上間隔開地設置多個離散的支承表面68。
溝槽70可接收引導導軌26的向內延伸的凸緣74(圖9),其優選地位于引導導軌26的上表面76下方且在引導軌道30內,使得凸緣與可動窗玻璃16間隔開。凸緣74可與引導導軌26形成為單件,諸如通過由擠壓成形來形成引導導軌。凸緣可約束臺車56的橫向運動并且引導臺車沿著引導軌道30的筆直部分34橫向運動。臺車主體72可被支撐在凸緣74上,使得臺車主體72的下表面78不接合引導導軌26或在引導導軌26上拖行。以此方式,臺車主體72可被看作在溝槽70的上表面中限定的支承表面68處掛在凸緣74上。為了進一步減少摩擦,溝槽70的表面面積可以被制成相對較小,使得臺車主體72在有限的表面面積上接合凸緣74。溝槽70的下表面可重疊于凸緣74的下邊緣以抑制臺車主體72的向上運動。
溝槽70的內表面可限制臺車主體72相對于凸緣74的橫切運動,并且可設置偏壓構件80來控制臺車56的橫切運動并對可能以其他方式在臺車和引導導軌26之間傳播的振動進行阻尼。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多個偏壓構件80被臺車56承載,并且朝向引導軌道30的對置表面82、84橫切地向外延伸并與其接合。偏壓構件80可與臺車主體72一體地形成為單件以限制組裝的零件數量并減少組裝時間。偏壓構件80可包括柔性和彈性材料帶和/或彈性懸臂指狀物、或者柔性和彈性部件或表面的任何其他結構。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貫穿可動窗玻璃16的整個運動范圍,至少一個偏壓構件80可保持接觸引導導軌26。這可抑制臺車56朝向或遠離引導軌道30的表面82、84的快速運動,并且從而減少臺車相對于引導導軌的振動或拍擊。
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如圖5和圖9所示,臺車主體72可包括由第一材料形成且至少部分與第二材料包覆成型(overmold)的基座86。基座86可聯接到線纜22并且因此應由能夠應對與其相關的力和應力的材料制成。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基座由增強塑料(例如玻璃填充的尼龍)或諸如鋁的金屬形成。包覆成型材料可被設置成接合引導導軌26,諸如通過限定偏壓構件80和支承表面68,并且因此第二材料可被選擇成提供與引導導軌的所需的摩擦減少的接合。在所示實施方式中,第二材料是乙縮醛,但也可使用其他聚合物、復合物或者金屬。
如圖8-圖10所示,臺車主體72可還包括或連接到用于除霜組件17的導體主體88,其包括至少一個電導體90(在該實施方式中示出有兩個)。導體主體88可從臺車主體72橫切地延伸。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引導軌道30包括橫切地間隔開的表面82、84并且至少部分由其限定,并且引導導軌26可包括向引導軌道30打開(例如在表面82、84之間的區域)的槽92。臺車主體的中間部分94可豎直地延伸穿過槽92并且使大體位于槽92的相反側上(槽上方和下方)的導體主體88和主要主體72互連。導體主體88和主要主體72可形成為單件,或者以其他方式聯接在一起,以便隨著可動窗玻璃16運動而一起運動。
導體90被導體主體88承載,且因此隨著臺車主體72相對于引導導軌26運動而與臺車主體72一起運動。可與臺車一起相對于引導導軌26運動的導體90在之后將被稱為可動導體。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提供兩個可動導體90,其中一個聯接到除霜組件17的電源線96并且一個聯接到除霜組件17的接地線98。因此,可動導體90電氣地分開但是是向除霜器提供電力的同一電路的一部分,該除霜器可以包括柵格100(圖1和圖2)或者用于給可動窗玻璃16除霜的其他電氣響應構件。
如圖9-圖11所示,用于除霜組件17的電路還包括至少一個引導導軌導體102(示出有兩個),其被引導導軌26承載,與可動導體90接觸。引導導軌導體102可延伸在可動窗玻璃16的使用時可動導體掃過的路徑的整個長度,可動窗玻璃16的使用可通過比較圖1和圖2來確定。以此方式,在可動窗玻璃16的整個行進長度上能夠維持向除霜柵格100的電力供應。臺車56、導體主體88和可動導體90可在引導導軌26內線性運動或者基本上線性地運動,使得引導導軌導體102可以是被引導導軌26承載的由導電材料構成的筆直件。以此方式,可動導體90不需要運動通過彎曲路徑,并且引導導軌導體102不需要是彎曲的,并且能夠降低系統的復雜性。此外,除霜系統17可容易地適于線性滑動的窗,該窗不與(多個)固定窗玻璃齊平地閉合或者沿其行進路徑移入和移出一個或更多個平面。當然,根據需要,引導導軌導體102還可沿引導軌道30的彎曲部分延伸并且可動導體90可跟隨彎曲路徑。
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可動導體90從窗的后邊緣104(限定為以下這樣的邊緣:隨著可動窗玻璃16朝向其閉合位置運動,該邊緣最后運動到開口18中,且與前邊緣105相反)橫向偏置。可動導體90因此不被可動窗玻璃16覆蓋并且保持在引導軌道30的線性部分34內,并且隨著可動窗玻璃16運動到其閉合位置中和初始運動出其閉合位置,可動窗玻璃16相對于臺車56和可動導體90樞轉,如上所述。
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引導導軌導體102包括由例如銅的導電材料構成的平坦帶。材料帶被引導導軌26承載并且可以以任何適當方式相對于引導導軌26固定。在所示示例中,導體102滑動到在載體108中形成的溝槽106中,使得導體102被載體108的一部分覆蓋并且因此被保持就位。載體108可由電絕緣材料形成以使導體102與引導導軌26絕緣。載體108可包括中間凸緣110,其使導體102彼此分離,并且限定接收導體102的相鄰通道的一部分。載體108和引導導軌26可包括互補橫向延伸的溝槽和凸起(兩者一起被標記為附圖標記111),以保持載體108相對于引導導軌26的位置。這也可有助于將載體108組裝到引導導軌26中,諸如通過使載體從引導導軌的端部橫向滑動到引導導軌中。導體102可相對于載體或引導導軌以其他方式設置和以其他方式保持(例如通過釬焊、焊接、粘結劑、緊固件(螺釘、銷、夾子等)等)。為了更加緊湊的構造,引導導軌導體102可彼此并排且平行地定位。引導導軌導體102也可被設置成限制被污染物(諸如水和灰塵,通常可進入引導軌道30和引導導軌26)污染。
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引導導軌導體102的被可動導體90接合以在其間傳輸電力的接觸表面112不面向上(即相反于重力方向)。在所示示例中,引導導軌導體102安裝到引導導軌凸緣114的下表面,并且相對于重力方向面向下。導體102可以以其他方式設置,使得導體102相對于重力方向面向除了90度以外的不同角度(其中面向上可被看作相對于重力方向是180度,并且面向下可被看作相對于重力方向是0度)。例如,引導導軌導體102可被設置在引導導軌26的大體平行于重力方向的側壁116上,使得導體102面向垂直于重力方向的方向或者處于不垂直于重力的其他角度。以此方式,水、其他液體或其他污染物不易于接合導體102或者長時間保持在導體上。此外,導體102可與水或其他污染物可聚積的引導導軌26的下表面118間隔開(并且處于其上方)。
除了與引導導軌26的下表面118間隔開之外,導體102還可被屏蔽于水流和污染物,從而進一步抑制導體的污染。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導體102從引導導軌26中的槽92橫切地偏置,且通過引導導軌的或由引導導軌承載的一個或更多個壁或表面而與槽92分開。在所示示例中,壁包括從側壁116在引導導軌中橫切地延伸的凸緣114、和向下延伸的凸緣120,并且接觸表面112位于凸緣120的自由端或下端122上方。以此方式,導體102被屏蔽于引導軌道30和槽92,并且進入引導軌道30的水不能直接流到導體102上。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向下延伸的凸緣120限定接收導體102的通道或三面的導體腔室124的一部分。在所示示例中,導體腔室124由水平或橫切定向的凸緣114、豎直定向的凸緣120和豎直定向的側壁116限定。腔室124的側面116和120向下延伸超過接觸表面112的水平面,因此,水或者其他污染物將必須向下流過凸緣120,且然后向上轉向(例如與重力相反),才能接合接觸表面112。
以此方式,限定腔室124的表面可被看作被倒置,如上下顛倒的u,其中參考重力方向來描述向上、向下和倒置的u。雖然描述為向下延伸,但在所有實施方式中側面均不需要平行于重力方向。凸緣或者其他結構(所述其他結構將導體腔室與引導軌道或供水進入引導導軌中的其他進入點分開)可以以其他方式定向,使得引導導軌內的液體必須沿與重力方向相反的反向運動至少一段距離,才能接合引導導軌導體。因此,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導體腔室可向下打開,如圖9-圖11所示,或者導體腔室可側向打開(例如垂直于重力或c形)或者以其間的一定角度打開。在至少一些實施方式中,接觸表面112背對可動窗玻璃16。例如,如果接觸表面在可動窗玻璃下方或低于可動窗玻璃(相對于重力),則接觸表面不定向為朝向可動窗玻璃面向上;如果接觸表面被設置為挨著可動窗玻璃的一側或兩側(例如在引導軌道30中),則接觸表面不朝向可動窗玻璃面向內;并且如果接觸表面被設置為在可動窗玻璃上方或高于可動窗玻璃,則接觸表面不朝向可動窗玻璃面向下。
為了進一步將水引導遠離導體102,可以以相對于重力的一角度設置排水壁126(圖9、圖11和圖13)以將水從腔室124排出。排水壁126的至少一部分可與引導導軌26的底壁118間隔開并在該底壁118上方,并且可包括一個或更多個開口128,水和其他污染物可通過所述開口128流到在底壁118和排水壁126之間的腔室130(圖9和圖11)中。如圖9和圖11所示,排水壁可被接收在槽129內,所述槽129在引導導軌的對置壁116和117或表面中形成且沿該對置壁116和117或表面延伸,其中在一個壁中的槽比在另一個壁中的另一個槽高,使得排水壁是傾斜的,如上所述。除了是傾斜的以便將水從接收導體102的腔室124引導走之外,排水壁126還可根據需要朝向一端傾斜來引導水。排水壁126可由塑料、金屬或任何所需材料形成,并且可獨立于引導導軌成形,或與其一體成形,諸如當導軌被擠壓成形時。排水壁126可以是大體平面的,如圖所示,或者其可以是波形的或根據需要的形狀。
在流動到腔室130中之后,液體可行進通過引導導軌中的一個或更多個開口或通路131,使得水和其他液體可流出引導導軌26,而不是僅僅聚積在引導導軌內。排水蓋133(圖1、圖2和圖11)可設置在引導導軌排水通路131處以進一步引導和控制液體從引導導軌26排出。排水蓋133可限定可根據需要引導流體的排水路徑,包括通過任何所需路徑引導到車輛外部。可根據需要沿引導導軌26的橫向長度設置若干排水蓋133和排水通路131。因此,引導導軌可限定液體流動路徑,其至少部分由引導軌道30、槽92、排水壁開口128、腔室130和通路132、和排水蓋133限定。導體腔室124可從液體流動路徑偏置且/或通過引導導軌26的一個或更多個表面與液體流動路徑分開。在所示實施方式中,所述表面包括凸緣114和120。此外,引導導軌導體120可在限定腔室的表面的下邊緣的上方的位置處被承載在導體腔室124內,使得液體不易于接觸導體102,并且相反,更易于向下流動通過排水壁126。
除了限定用于引導在引導導軌26中的水或其他液體的液體流動路徑的一部分之外,排水壁126還可阻尼振動并減少源自引導導軌或通過引導導軌傳播的噪聲。通過跨過在限定流動路徑的一部分的相反壁116、117之間的區域(例如通過橫切地跨過流動路徑),排水壁126阻擋噪聲通過排水通路131、腔室130和槽92的直接傳播。為了提高聲音衰減,排水壁開口128可從與排水通路131直接對齊偏置。這為通過引導導軌的流體(例如,液體/空氣)提供了迂回路徑而不是筆直路徑。此外,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排水壁126可由比引導導軌更軟的材料形成(例如在鋁引導導軌中相對軟的聚合物排水壁),或者由具有其他性質的材料形成,所述其他性質被選擇以阻尼振動并/或減小在引導導軌中或通過引導導軌的聲音傳播。可在具有或不具有除霜組件17的窗組件中針對本文描述的液體/流體處理方面設置排水壁。
現在轉向除霜組件17,為了在可動導體90和引導導軌導體102之間傳輸電力,導體主體88可被設置成使得可動導體90接觸引導導軌導體102的接觸表面112。導體主體88可在向下的凸緣120下方延伸并延伸到導體腔室124中。可動導體90可以以任何適當方式安裝到導體主體88以便隨導體主體88運動。在所示實施方式中,可動導體90包括聯接到導體主體88的臂132。臂132可以以任何適當方式聯接到導體主體88,例如但不限于通過槽或凸舌134、鉚釘136或者其他緊固件、粘結劑,且/或當形成臺車56時,臂可以被部分包覆成型在導體主體中。
在所示示例中,臂132是大體u形的,其中具有安裝到導體主體88的一部分和與導體主體間隔開的懸臂或自由部分138,在所述懸臂或自由部分138上,接收有被設計成接合接觸表面112的觸頭140。在所示實施方式中,臂132是柔性且彈性的,以朝向引導導軌導體102的接觸表面112可屈服地偏壓在臂上的接觸表面或觸頭140。因此,觸頭140可保持接合于接觸表面112,并且可在導體90、102之間提供所需接觸力以確保通過它們的所需電力傳輸。柔性臂132還可彎曲以適應導體主體88和引導導軌導體102的大小、形狀和結構的變化(諸如在窗組件的流水線生產中可能發生的),并且還可適應觸頭140和/或引導導軌導體102隨時間的一些磨損,而不會損失在導體90、102之間的電接觸。
在引導導軌導體102面向下的示例中,可動導體90逆著重力方向被可屈服地向上偏壓,并且觸頭140位于向下的凸緣120的下邊緣122上方。可動導體90朝向彼此的橫向運動可被中間凸緣110限制,該中間凸緣110可防止可動導體90彼此接合或任意一個可動導體90與兩個引導導軌導體102接合,以防止除霜組件17短路。
可動導體90經由電線96、98聯接到除霜柵格100,所述電線96、98從柵格100經由連接器141(圖6)延伸,所述連接器141可由固定到可動窗玻璃16的外殼143(圖1、圖2和圖6)覆蓋。在它們的另一端,電線96、98與觸頭140電連通,諸如經由臂132,如附圖中所示,當臂132是導電的時。根據需要,電線96、98可抵靠臺車主體72并且相對于導體主體88被合適的凸舌或凸緣144保持。這可減少在電線96、98上的應力并防止電線接合引導導軌26,電線接合引導導軌26會磨損電線和/或干擾臺車的運動。這些電線96、98具有一長度以允許可動窗玻璃16相對于臺車56樞轉,但是,每個電線96、98的端部均不相對于彼此運動,并且電線96、98的整個長度隨著可動窗玻璃16運動。此外,為了完成電路,引導導軌導體102可被釬焊或以其他方式連接到用于與車輛電源供應器連通的電源線和接地線146、148的連接器142(圖1、圖2、圖11和圖12)。
因此,用于除霜組件17的電路包括聯接到引導導軌導體102的車輛電源供應線146、148(電源和接地)、與引導導軌導體102接觸的可動導體90、和將可動導體90聯接到除霜柵格100的電線96、98,從而提供至和自柵格100的電路。電線96、98獨立于車輛電源供應線146、148,并且隨可動窗玻璃16運動,而在電線端部之間沒有顯著的相對運動(諸如如果車輛電源供應線146、148在一端直接連接到可動窗玻璃16,則可能會發生的)。此外,可動導體可在引導導軌的筆直部分內來回運動,并且不需要沿波形路徑運動,即使在可動窗玻璃16沿波形路徑運動的實施方式中。最后,在導體90和102之間的接口可屏蔽于水和其他污染物,且被定向成避免接觸水和其他污染物,以減少導體的污染。因此,相對簡單且強健的組件10控制可動窗玻璃16的復合運動,并且在可動窗玻璃處于其打開和閉合位置中時以及在可動窗玻璃在其打開和閉合位置之間運動時,向可動窗玻璃的除霜器17提供電力。
雖然本文公開的本發明的形式構成了目前優選的實施例,但是可存在許多其他形式。本文不試圖提及本發明的所有可能的等價物形式或衍生物。應該理解,本文使用的術語僅是描述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并且可以在不背離本發明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做出各種修改。例如,如上、下、側、頂、底、左、右、向上、向上等的相對位置或定向術語涉及附圖中部件的定向(當窗組件安裝在車輛上時,其表示窗組件的位置),并且不試圖限制本發明,除非明確地表述為這樣的限制。可以想到部件可以以其他方式定向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