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屬于空氣凈化器領域。
背景技術:
空氣凈化器又稱“空氣清潔器”、空氣清新機、凈化器,是指能夠吸附、分解或轉化各種空氣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氣清潔度的產品,主要分為家用、商用、工業、樓宇。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201320234806.8的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該空氣凈化器具有信號處理器,以及與該信號處理器連接的控制器和空氣傳感器組,控制器還與空氣處理裝置和風道控制系統相連接。通過空氣傳感器組獲取車內外空氣的信息,然后由信號處理器進行判斷車內空氣狀況并相應地通過控制器啟動空氣處理裝置和風道控制系統,將車內空氣中的有毒有害氣體、細菌等去除。同時還可以檢測車內空氣氧含量和二氧化碳含量,并在需要時引入新鮮空氣。增壓風機把經過過濾的空氣泵入車廂內,使車內形成正壓,防止車外有毒氣體進入車內。本實用新型改善車內空氣質量,使乘客感覺舒適,使駕駛員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間接保障了行車安全。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無法對空氣質量進行探測,不能及時開啟凈化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以解決現有的空氣凈化器無法對空氣質量進行探測,不能及時開啟凈化器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其結構包括升降器、太陽能板、過濾器、紫外線發射端、機盒、負離子發生器、吸附層、質量探測器、風機、按鍵、顯示屏、出風口、進風口、分解網,所述太陽能板設在升降器上,所述機盒設有紫外線發射端,所述機盒與過濾器相連接,所述負離子發生器固定連接機盒,所述機盒設有質量探測器,所述質量探測器由探測器主體、殼體、電纜入口、電路板、處理器、呼吸罩組成,所述探測器主體固定連接殼體,所述殼體設在機盒內,所述電纜入口與殼體相連接,所述殼體設有電路板,所述處理器固定連接電路板,所述呼吸罩活動連接探測器主體,所述風機與機盒相連接,所述顯示屏固定連接機盒,所述出風口設在升降器上,所述分解網活動連接過濾器。
進一步地,所述升降器與機盒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過濾器固定連接升降器。
進一步地,所述吸附層設在過濾器上。
進一步地,所述機盒設有按鍵。
進一步地,所述進風口與機盒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質量探測器,能對空氣質量進行探測,探測面大、均勻,超高靈敏度,操作簡單方便,無漏報,不用經常維修。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質量探測器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升降器-1、太陽能板-2、過濾器-3、紫外線發射端-4、機盒-5、負離子發生器-6、吸附層-7、質量探測器-8、探測器主體-801、殼體-802、電纜入口-803、電路板-804、處理器-805、呼吸罩-806、風機-9、按鍵-10、顯示屏-11、出風口-12、進風口-13、分解網-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客車用空氣凈化器,其結構包括升降器1、太陽能板2、過濾器3、紫外線發射端4、機盒5、負離子發生器6、吸附層7、質量探測器8、風機9、按鍵10、顯示屏11、出風口12、進風口13、分解網14,所述太陽能板2設在升降器1上,所述機盒5設有紫外線發射端4,所述機盒5與過濾器3相連接,所述負離子發生器6固定連接機盒5,所述機盒5設有質量探測器8,所述質量探測器8由探測器主體801、殼體802、電纜入口803、電路板804、處理器805、呼吸罩806組成,所述探測器主體801固定連接殼體802,所述殼體802設在機盒5內,所述電纜入口803與殼體802相連接,所述殼體802設有電路板804,所述處理器805固定連接電路板804,所述呼吸罩806活動連接探測器主體801,所述風機9與機盒5相連接,所述顯示屏11固定連接機盒5,所述出風口12設在升降器1上,所述分解網14活動連接過濾器3。所述升降器1與機盒5相連接。所述過濾器3固定連接升降器1。所述吸附層7設在過濾器3上。所述機盒5設有按鍵10。所述進風口13與機盒5相連接。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質量探測器8安裝在機盒5內,按下按鍵10使質量探測器8進入待機狀態,空氣從進風口13進入,探測器主體801對空氣質量進行探測,通過處理器805處理傳導到顯示屏11上,使過濾器3帶動負離子發生器6對空氣進化,能及時開啟凈化器,提高效率。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