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拖拉機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具有支撐車梯的燃油箱及拖拉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拖拉機的支撐車梯和燃油箱為兩個獨立的結構,燃油箱的體積較小,不能很好的滿足整個拖拉機的燃油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具有支撐車梯的燃油箱及拖拉機。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具有支撐車梯的燃油箱,所述燃油箱安裝在拖拉機上方便人體踩踏上車的位置,所述燃油箱中部遠離所述拖拉機的一側向內凹陷形成用于人體踩踏的臺階。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在燃油箱上設置階梯狀結構的凹槽,將燃油箱外形與支撐車梯的形狀融合在一起,實現了支撐車梯和燃油箱的一體化結構,使得燃油箱充分利用了上車梯子的空間,實現了增大整車需要的燃油箱的容積。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進一步,所述臺階的臺階面上設有一個踏板。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臺階上設置踏板,方便人體踩踏和上車。
進一步,所述踏板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臺階上。
進一步,所述燃油箱設有臺階的一側的底部固定有一個或多個踏板支架,所述踏板支架與所述臺階依次呈階梯狀排布,所述踏板支架上設有一個踏板。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燃油箱底部設置踏板支架,避免燃油箱離地面過高而不方便人體踩踏上車。
進一步,所述踏板支架包括兩個平行布置的連接板,兩個所述連接板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燃油箱的底部且分別位于所述臺階的兩側,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向下延伸;兩個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上連接有一個踏板,設置在連接板上的踏板與所述臺階依次呈階梯狀排布。
進一步,所述連接板的另一端向遠離所述拖拉機的方向傾斜。
采用上述進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將連接板的另一端向遠離拖拉機的方向傾斜,方便人體踩踏。
進一步,所述燃油箱上設有兩個上下布置呈階梯狀結構的臺階。
一種拖拉機,包括上所述的燃油箱。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油箱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燃油箱的踏板和燃油箱分離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燃油箱;11、臺階;2、踏板;3、踏板支架;31、連接板;4、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具有支撐車梯的燃油箱,所述燃油箱1安裝在拖拉機上原來設置支撐車梯的位置,用于方便人體踩踏上車;所述燃油箱1中部遠離所述拖拉機的一側向內凹陷形成用于人體踩踏的臺階11。
本實施例通過在燃油箱上設置臺階,將燃油箱外形與支撐車梯的形狀融合在一起,實現了支撐車梯和燃油箱的一體化結構,使得燃油箱充分利用了上車梯子的空間,實現了增大整車需要的燃油箱的容積。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所述臺階11的臺階面上設有一個踏板2。通過在臺階上設置踏板,方便人體踩踏和上車。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所述踏板2通過螺栓4固定在所述臺階11上。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所述燃油箱1設有臺階11的一側的底部固定有一個或多個踏板支架3,所述踏板支架3與所述臺階11依次呈階梯狀排布,所述踏板支架3上設有一個踏板2。通過在燃油箱底部設置踏板支架,避免燃油箱離地面過高而不方便人體踩踏上車。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所述踏板支架3包括兩個平行布置的連接板31,兩個所述連接板31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燃油箱1的底部且分別位于所述臺階11的兩側,所述連接板31的另一端向下延伸;兩個所述連接板31的另一端上連接有一個踏板2,設置在所述連接板31上的踏板2與所述臺階11依次呈階梯狀排布。通過將連接板的另一端向遠離拖拉機的方向傾斜,方便人體踩踏。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所述連接板31的另一端向遠離所述拖拉機的方向傾斜。
本實施例優選的,在所述燃油箱1上設有兩個上下布置呈階梯狀結構的臺階11,所述燃油箱1設有臺階11的一側的底部固定有一個踏板支架3。
本實施例的燃油箱可用于拖拉機等機動車輛上。
本實施例的燃油箱的使用過程為,將燃油箱安裝在拖拉機上用于人體踩踏上車的位置,當人體需要上車時,可先踩踏在踏板支架上,然后在依次踩踏在燃油箱上的凹槽內的臺階上,使臺階取代現有的支撐車梯的功能。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