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控制電驅動附件的系統,包括:
配置成接收關于機器的運行模式的信息的控制器;
配置成在與所述機器的所述運行模式相稱的狀態下運行的附件,所述附件從電源接收電力;
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附件之間的至少一個通信鏈路,所述鏈路命令所述附件在與所述機器的所述運行模式相稱的狀態下運行;并且,
其中,如果所述至少一個通信鏈路被中斷,則所述附件能夠基于從所述電源接收的電力的級別而選擇與所述機器的運行模式相稱的狀態并且在該狀態下運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機器是車輛。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附件是鼓風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還包括電耦合至所述附件的儲能裝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電源是交流發電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機器的所述運行模式是馬達驅動、空轉或減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通信鏈路利用以太網協議。
8.一種控制電驅動附件的系統,包括:
控制器;
配置成接收來自電源的第一電壓并且使所述第一電壓逐步降低至較低的次級電壓的變換器,所述次級電壓指示機器的運行模式;
電耦合至所述變換器和具有電馬達的附件的至少一個輔助逆變器,所述輔助逆變器接收所述次級電壓;
所述控制器與所述輔助逆變器之間的第一通信鏈路;
所述控制器與所述變換器之間的第二通信鏈路;并且,
其中,如果所述通信鏈路之一被中斷,則所述附件將基于所述次級電壓而在與所述機器的所述運行模式相稱的級別下繼續運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還包括:
電耦合至所述電源的至少一個牽引逆變器;
電耦合至所述牽引逆變器的至少一個牽引馬達;并且,
其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電源以及所述輔助逆變器。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變換器是DC/DC變換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DC/DC變換器包含電連接至變壓器的主H橋電路和次H橋電路。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系統包含多個輔助逆變器。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電源是交流發電機。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電壓在從大約500V至大約2200V的范圍內變動。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次級電壓在從大約580V至大約860V的范圍內變動。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中,機器是OHV,所述OHV的所述模式是馬達驅動、空轉或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