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摩托車安全輔助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在摩托車轉彎時能夠進行安全輔助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銷售了大量的摩托車、電動車,這些車都沒有配備安全防護裝置,由于摩托車操作簡單、騎著輕便,許多駕駛員沒有經過培訓,擅自駕駛車輛,并且行駛速度極快,“見縫插針”,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俗話說,汽車是鐵包肉,兩輪車是肉包鐵,一旦發生車禍,摩托車駕駛員將受到更為嚴重的傷害。
大多數駕駛員駕駛摩托車時速度極快,尤其是在摩托車轉彎時,由于速度快而發生的人車分離事故數不勝數。這些事故本是可以避免的,只要駕駛員降低車速,安全轉彎即可,但是駕駛員可能由于平常習慣或者忽略了當前駕駛速度等等原因,往往沒有自覺約束速度,高速行駛時容易忽略部分側邊行駛來的車輛,特別是匯車合流時更是危險,極易發生摩托車安全事故。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減少車輛轉彎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包括:
處理單元;
安全輔助單元;
車輪轉向檢測單元,用于檢測車輪是否有轉向;
持續時間獲取單元,用于當所述轉向檢測單元檢測到車輪轉向時,獲取從該轉向開始的持續時間;
持續時間判斷單元,用于判斷當前已持續的時間是否大于預設的第五閾值;
轉彎需求產生單元,用于當所述持續時間判斷單元判斷到當前已持續的時間到達預設的第五閾值時,產生轉彎需求信號并將該轉彎需求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車速檢測單元,用于實時檢測摩托車實時速度,并將檢測到的實時速度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所述處理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轉彎需求產生單元產生的轉彎需求信號以及摩托車實時速度信號;還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轉彎需求信號后,判斷當前接收到的摩托車實時速度是否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若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則發出一控制信號至所述安全輔助單元;
所述安全輔助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處理單元發出的控制信號,并根據所述控制信號進行摩托車轉彎時的安全輔助工作。
本發明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通過上述方式判斷當車輪發生轉向時,能夠通過累計的當前已持續的時間是否達到預設的第五閾值來判斷駕駛員的真實意圖,從而來區分當車輪發生轉向時,摩托車是變道或是轉彎。當確認為轉彎時,才發送至處理單元進行進一步的處理,避免了錯誤估計,給駕駛員帶來更好的體驗,更能夠準確的提供安全輔助。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一實施例的方框圖。
圖2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二實施例的方框圖。
圖3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三實施例的方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見圖1,圖1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一實施例的方框圖。本實施例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包括:
處理單元;
語音警示單元;
轉彎需求獲取單元,用戶獲取駕駛員驅動摩托車進行轉彎前的轉彎需求,并將獲取到的轉彎需求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車速檢測單元,用于實時檢測摩托車實時速度,并將檢測到的實時速度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所述處理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轉彎需求獲取單元獲取到的轉彎需求信號以及摩托車實時速度信號;還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轉彎需求信號后,判斷當前接收到的摩托車實時速度是否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若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則發出一控制信號至所述語音警示單元;
所述語音警示單元用于接收所述處理單元發出的控制信號,并根據所述控制信號播放語音提示,以提示駕駛員當前車速超過轉彎時的安全速度,從而進行摩托車轉彎時的安全輔助工作。
本實施例中,所述轉彎需求獲取單元通過一轉向燈開關檢測單元來實現,也即,利用轉向燈開關檢測單元檢測摩托車的轉向燈開關是否接通,若檢測到轉向燈開關接通,則視為有轉彎需求,那么將檢測到的轉向燈開關接通信號(也即轉彎需求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在其他的實施中,還可以采用語音警示單元以外的其他安全輔助單元進行安全輔助。獲取車輛轉彎需求并不限于上述方式,例如可以通過語音錄入、車輪轉向角度檢測等等方式獲取駕駛員的車輛轉彎需求。
本發明實施方式,當駕駛員按下轉換燈開關后,處理單元根據接收到的轉換燈開關被接通的信號來判斷駕駛員的轉彎意圖,從而根據實時接收的當前車速判斷當前車速是否在轉彎時的安全速度內(即是否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若未在安全速度內,則發出警示以提示駕駛員當事轉彎速度超過安全速度。這樣即可解決現有技術中,駕駛員未即時意識到當前速度超標的問題,采用語音提醒的方式對駕駛員進行提醒,使駕駛員根據提醒而減輕油門,降低轉彎車速,極大的降低了轉彎時由于速度較快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次數。
請參見圖2,圖2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二實施例的方框圖。本實施例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包括與第一實施例結構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轉彎需求獲取單元、處理單元以及車速檢測單元,還包括一制動控制單元。
當所述處理單元在接收到所述轉向燈開關接通信號后,判斷當前接收到的摩托車實時速度是否大于所述預設的第一閾值,若大于所述預設的第一閾值,則發出第二控制信號至所述制動控制單元;所述制動控制單元接收到第二控制信號后,根據所述第二控制信號進行工作,以控制摩托車制動器進行制動(逐步制動),制動強度由小至大(即制動器的抱緊度逐步增大),根據當前實測的車速進行控制,以使摩托車在轉彎時盡可能的降低車速,或者達到安全速度內。
作為一種優選的,為了保護摩托車相關部件,避免在通過控制制動控制單元來使摩托車制動的同時,摩托車仍然處于加油狀態,本方案的制動控制單元還用于根據接收到的第二控制信號進行制動之前,切斷油箱油路(例如在油路上安裝一電磁閥來實現),然后再控制制動器進行上述制動工作。
當車輛轉彎完成后(例如通過傳感器檢測摩托車車輪的轉動面是否位于正前方來判斷是否完成轉彎),使摩托車油門和制動器恢復正常行駛狀態,即使油箱油路恢復正常狀態(未切斷狀態),以及使制動器恢復由駕駛員控制的正常狀態(例如恢復未制動狀態)。
本實施例中,可以根據實測的車速對制動力度進行不同級別的控制,一切以安全為原則進行控制,例如可以采用下述原理:
當車速傳感器檢測到的實時車速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且其差值的絕對值大于或等于預設的第二預設的閾值時,以預設的第一等級的力度控制制動器逐步制動;
當車速傳感器檢測到的實時車速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且其差值的絕對值大于或等于預設的第三預設的閾值且小于第二閾值時,以預設的第二等級的力度控制制動器逐步制動;
當車速傳感器檢測到的實時車速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且其差值的絕對值大于或等于預設的第四閾值且小于第三閾值時,以預設的第三等級的力度控制制動器逐步制動;
當車速傳感器檢測到的實時車速大于預設的第一閾值,且其差值的絕對值小于預設的第四閾值,則不控制制動器進行制動。
可理解的,在不同的實施例中,根據不同需求,所述第一閾值至第四閾值、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的具體值均可不相同,這些具體的數值參數可以根據實驗得出最合適(最安全)的數值參數,從而根據這些數值參數進行控制,本實施例不對這些數值參數進行具體舉例。并且,上述控制等級僅僅作為舉例,并不用于限制本方案的保護范圍,具體實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計。
本發明實施方式,能夠在獲取到車輛轉彎需求后,判斷當前車速在轉彎時是否足夠安全,未未在安全范圍內,則自動控制制動器以及油門來實現降速,在轉彎完成后使摩托車恢復正常駕駛員可控狀態,從而來實現僅在摩托車轉彎時控制降速,以達到安全轉彎的目的。
請參見圖3,圖3是本發明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第三實施例的方框圖。本實施例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包括與第一實施例或第二實施例結構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處理單元以及車速檢測單元,還包括與第二實施例結構或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制動控制單元。本實施例的摩托車轉彎安全輔助系統與第一實施例或第二實施例的區別在于:
本實施例的轉彎需求獲取單元包括車輪轉向檢測單元、轉向持續時間獲取單元、持續時間判斷單元、轉彎需求產生單元。所述轉向檢測單元用于檢測車輪是否有轉向(與車輪的轉動面豎直向前的狀態進行比對,若產生有轉向角度則視為有車輪轉向)。所述持續時間獲取單元用于當所述轉向檢測單元檢測到車輪轉向時,獲取從該轉向開始的持續時間;所述判斷單元用于判斷當前已持續的時間是否大于預設的第五閾值;所述轉向需求產生單元用于當所述判斷單元判斷得到持續時間到達第五閾值時,產生轉彎需求信號,并將該轉彎需求信號發送至所述處理單元。
該第五閾值可以以秒計算,相關人員可通過多次調查和實驗獲取轉彎時大致所需要的時間,該第五閾值小于轉彎所需要的時間,其主要用于區分摩托車是變道還是轉彎。
在其他的實施例中,還可通過摩托車車輪的轉向角度來進行區分,例如判斷檢測到的摩托車轉向角度是否大于預設的第六閾值,若大于,則視為有轉彎需求。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