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空氣彈簧座椅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
背景技術:
空氣彈簧座椅具有高度調節功能,通過設置不同的檔位,旋轉手柄,通過檔位調節,對拉線進行調節,可以實現對座椅高度的任意調節,每旋轉一次手柄,座椅高度相對應的發生一次改變,多次旋轉手柄,手柄的位置不同,會給使用的人員帶來不便。
然而,現有技術中的空氣彈簧座椅的拉線手柄機構使用時多次旋轉手柄,手柄的位置不同,因此需要一種能夠使手柄自動回位,而不影響拉線長度的拉線手柄機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以解決現有情況下,空氣彈簧座椅具有高度調節功能,通過設置不同的檔位,旋轉手柄,通過檔位調節,對拉線進行調節,可以實現對座椅高度的任意調節,每旋轉一次手柄,座椅高度相對應的發生一次改變,多次旋轉手柄,手柄的位置不同,會給使用的人員帶來不便的問題,且本發明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能夠在拉線長度不變的情況下,使手柄實現自動回位。
本發明提供一種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包括拉線、殼體以及與所述殼體通過第一轉動軸轉動連接的殼蓋,所述拉線依次穿過殼體以及殼蓋的頂部并與所述殼蓋內部卡接,所述殼蓋和殼體之間安裝有第一彈性件;
所述殼體上通過第一轉動軸連接有轉盤以及與轉盤固接的旋鈕,所述殼體上還固接有第二彈性件,所述第二彈性件為纏繞所述旋鈕設置,所述轉盤盤面上通過第二轉動軸連接有第一棘爪和第二棘爪,所述第一棘爪和第二棘爪之間通過第三彈性件相連,所述第三彈性件為環繞固定在轉盤上的凸起設置,所述殼體上還對稱設置有能夠限制第一棘爪和第二棘爪擺動范圍的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
所述殼蓋內部設置有與第一棘爪和第二棘爪均嚙合設置的棘輪。
進一步地,所述殼體頂端設置有凸臺。
進一步地,所述凸臺與殼體為一體式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彈性件包括固定在凸臺底端的第一彈簧齒條以及底部和頂部分別與殼蓋表面和第一彈簧齒條嚙合設置的第二彈簧齒條。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彈性件兩端固接在殼體上,其中間位置為纏繞旋鈕多圈設置。
進一步地,所述第二彈性件為扭力彈簧。
進一步地,所述第三彈性件為彈簧片。
進一步地,所述殼蓋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第一轉動軸的第一通孔和以及用于與拉線卡接的第二通孔。
進一步地,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第一轉動軸的第三通孔。
進一步地,所述殼體以及殼蓋均為圓盤形結構。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具有以下優勢:
本發明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以解決現有情況下,空氣彈簧座椅具有高度調節功能,通過設置不同的檔位,旋轉手柄,通過檔位調節,對拉線進行調節,可以實現對座椅高度的任意調節,每旋轉一次手柄,座椅高度相對應的發生一次改變,多次旋轉手柄,手柄的位置不同,會給使用的人員帶來不便的問題。調節座椅高度時,順時針轉動旋鈕,帶動轉盤以及第一棘爪與第二棘爪共同轉動,在第一限位塊的作用下,第一棘爪底端向靠近轉盤圓心的位置運動脫離棘輪上的齒狀結構,第二棘爪帶動棘輪以及殼體轉動,殼體順時針轉動,拉線下調以帶動檔位變化,座椅高度發生改變,旋鈕旋轉時,帶動纏繞在其上的扭力彈簧發生扭轉,由于扭力彈簧中積蓄了彈性勢能,當無外力作用在旋鈕上時,扭力彈簧由于要恢復彈性形變,使旋鈕回轉,旋鈕回轉帶動轉盤以及第一棘爪與第二棘爪逆時針轉動,此時,第一棘爪與棘輪上的齒狀結構嚙合,然而,由于第一彈簧齒條為固定設置,第二彈簧齒條與第一彈簧齒條和殼蓋外表面嚙合設置,殼蓋在第一彈性件總體作用下,保持不動,第一棘爪與第二棘爪分別與棘輪嚙合,拉線長度不動。由此可知,本發明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能夠在拉線長度不變的情況下,使手柄實現自動回位。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基于圖1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殼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基于圖1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殼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0-殼體; 20-殼蓋; 30-拉線;
40-第一轉動軸; 50-第一彈性件;
51-第一彈簧齒條; 52-第二彈簧齒條;
11-凸臺; 12-轉盤; 13-第一限位塊;
14-第二限位塊; 15-旋鈕; 16-第二彈性件;
17-第三通孔;
121-第二轉動軸; 122-第一棘爪; 123-第二棘爪;
124-凸起; 125-第三彈性件;
21-棘輪; 22-第一通孔; 23-第二通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基于圖1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殼體10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基于圖1的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的殼蓋20的結構示意圖。
如圖1-3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包括拉線30、殼體10以及與上述殼體10通過第一轉動軸40轉動連接的殼蓋20,上述拉線30依次穿過殼體10以及殼蓋20的頂部并與上述殼蓋20內部卡接,上述殼蓋20和殼體10之間安裝有第一彈性件50;上述殼體10上通過第一轉動軸40連接有轉盤12以及與轉盤12固接的旋鈕15,上述殼體10上還固接有第二彈性件16,上述第二彈性件16為纏繞上述旋鈕15設置,上述轉盤12盤面上通過第二轉動軸121連接有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上述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之間通過第三彈性件125相連,上述第三彈性件125為環繞固定在轉盤12上的凸起124設置,上述殼體10上還對稱設置有能夠限制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擺動范圍的第一限位塊13和第二限位塊14;上述殼蓋20內部設置有與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均嚙合設置的棘輪21。由于轉盤12為圓形,第一限位塊13和第二限位塊14以及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均以轉盤12直徑為中線對稱設置在轉盤12盤面上。
進一步地,上述殼體10頂端設置有凸臺11。進一步地,上述凸臺11與殼體10為一體式結構。進一步地,上述第一彈性件50包括固定在凸臺11底端的第一彈簧齒條51以及底部和頂部分別與殼蓋20表面和第一彈簧齒條51嚙合設置的第二彈簧齒條52。第一彈簧齒條51和第二彈簧齒條52的配合使用,以能夠在旋鈕15回轉時,固定殼蓋20,防止殼蓋20回轉,帶動拉線30調節座椅高度的檔位。
進一步地,上述第二彈性件16兩端固接在殼體10上,其中間位置為纏繞旋鈕15多圈設置。進一步地,上述第二彈性件16為扭力彈簧。扭力彈簧是一種機械蓄力結構,通過對材質柔軟、韌度較大的彈性材料的扭曲或旋轉進行蓄力,使旋鈕15具有一定的機械能以能夠實現自動回位。
進一步地,上述第三彈性件125為彈簧片。彈簧片在此處的作用是防止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與棘輪21嚙合運動的過程中,第一棘爪122和第二棘爪123脫離嚙合運行的軌道。
進一步地,上述殼蓋20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第一轉動軸40的第一通孔22和以及用于與拉線30卡接的第二通孔23。進一步地,上述殼體10上設置有用于連接第一轉動軸40的第三通孔17。進一步地,上述殼體10以及殼蓋20均為圓盤形結構。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以及工作流程:本發明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以解決現有情況下,空氣彈簧座椅具有高度調節功能,通過設置不同的檔位,旋轉手柄,通過檔位調節,對拉線30進行調節,可以實現對座椅高度的任意調節,每旋轉一次手柄,座椅高度相對應的發生一次改變,多次旋轉手柄,手柄的位置不同,會給使用的人員帶來不便的問題。調節座椅高度時,順時針轉動旋鈕15,帶動轉盤12以及第一棘爪122與第二棘爪123共同轉動,在第一限位塊13的作用下,第一棘爪122底端向靠近轉盤12圓心的位置運動脫離棘輪21上的齒狀結構,第二棘爪123帶動棘輪21以及殼體10轉動,殼體10順時針轉動,拉線30下調以帶動檔位變化,座椅高度發生改變,旋鈕15旋轉時,帶動纏繞在其上的扭力彈簧發生扭轉,由于扭力彈簧中積蓄了彈性勢能,當無外力作用在旋鈕15上時,扭力彈簧由于要恢復彈性形變,使旋鈕15回轉,旋鈕15回轉帶動轉盤12以及第一棘爪122與第二棘爪123逆時針轉動,此時,第一棘爪122與棘輪21上的齒狀結構嚙合,然而,由于第一彈簧齒條51為固定設置,第二彈簧齒條52與第一彈簧齒條51和殼蓋20外表面嚙合設置,殼蓋20在第一彈性件50總體作用下,保持不動,第一棘爪122與第二棘爪123分別與棘輪21嚙合,拉線30長度不動。由此可知,本發明提供的帶自動回位功能的可調拉線手柄機構能夠在拉線30長度不變的情況下,使手柄實現自動回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