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使用光指示車輛狀態。
背景技術:
車輛包括具有一個或多個門的車體。在某些設計中,這些門可以進行遠程地鎖定和解鎖,諸如使用無鑰門禁裝置經由射頻信號進行鎖定和解鎖。當操作者遠程地鎖定車輛的門時,通常通過車輛喇叭的短音或現有的外部燈光的閃爍連同機械鎖定銷的運動或鎖銷燈的照明將鎖定順序的成功完成傳達給操作者。另外,燈或狀態燈可以顯示在儀表盤或控制板上。然而,當操作者可能不在車輛中或不是特別靠近車輛時,用于傳達給定車輛系統的狀態的常規方法的有效性可能受限。
技術實現要素:
公開了一種具有示例結構的車輛,其包括傳動系統、車體、輪胎、發光裝置、傳感器以及控制器。所述發光裝置響應于輸出信號以對應于車輛狀態的方式進行照明,其中所述狀態由傳感器確定。所述控制器具有處理器和存儲器,所述存儲器上記錄有用于經由所述發光裝置指示車輛狀態的指令。通過處理器執行所述指令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夠從遠程裝置接收指示車輛的操作者位于所述車輛的預定范圍內的鄰近信號。所述控制器還從所述傳感器接收指示車輛狀態的輸入信號,所述車輛狀態包括傳動系統的點火開啟/關閉狀態和輪胎的低壓力狀態中的至少一個,并且可能這兩者都包括。所述控制器還響應于所接收的輸入信號及鄰近信號將輸出信號發送至發光裝置,從而控制所述發光裝置的照明。
在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發光裝置可以相對于門定位。所述門可以包括門把手作為部件。在這樣的設計中,發光裝置可以定位在門把手上、門把手內或鄰近門把手。可替代地,所述部件可以實現為側鏡組件,其中,在所述側鏡組件上、所述側鏡組件內或鄰近所述后視鏡組件定位有所述發光裝置。
在結合附圖進行閱讀時,通過對用于實施本公開的最佳方式的以下詳細描述能夠容易地理解本公開的上述特征和優點及其它特征和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具有控制器和一個或多個發光裝置的示例車輛的示意圖,如文中所述,所述控制器經編程為選擇性地點亮發光裝置以指示所述車輛的狀態。
圖2A-B為示出了可與圖1的車輛一起使用的、示例門把手集成的發光裝置實施方式的示意性透視圖。
圖3為描述用于使用光來指示車輛狀態的示例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其中,貫穿多個視圖,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分,圖1中示出了示例車輛10。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理解,在本發明預期范圍內可以設想非汽車車輛應用(例如航空器、船只、火車等)以及非車輛應用(諸如建筑物、器具等)。為了說明的一致性,下文中將在汽車車輛環境中描述車輛10,但本公開的可能范圍并不限于該實施方式。
車輛10包括由片狀金屬或其它適合材料構成的、限定車廂13的車體12。車體12包括具有窗21的門14,門14經由門把手16形式的部件來閂鎖/鎖定和開閂/解鎖。車體12還可以包括后備箱蓋140和發動機罩19。可以相對于車體12定位示為示例側鏡組件的一個或多個附加部件15。如現有技術中所公知的,車體12還可以包括用于車體12的結構支撐的A柱17。
控制器(C)50作為本設計的一部分而包括于其中。控制器50包括處理器(P)和存儲器(M),在所述存儲器上記錄有用于實現指示車輛10的狀態的方法100的指令。通過發光裝置30和/或其可替代實施例之一的自動控制來指示狀態。通過處理器(P)執行指令,使得控制器50能夠從遠程裝置20(諸如密鑰卡或蜂窩電話)接收指示遠程裝置20極為鄰近車輛10的鄰近信號(A),術語“極為鄰近”是指遠程裝置20處于預定通信范圍內,對于典型的315kHz-433.92kHz RF無鑰門禁裝置,極為鄰近的距離通常為約20-30米。當使用較高頻率的RF裝置(諸如蜂窩電話或具有藍牙或其它合適通信協議功能的便攜裝置)時,該范圍可以更短或更長,諸如2.4GHz-2.485GHz工業、科學和醫學(ISM)頻帶當前采用的有效10米范圍。可選地,可以經由發光裝置20(例如,經由發光序列)顯示遠程裝置20的檢測以指示車輛10處于范圍內,這也可以幫助將車輛10定位在停車場中。
控制器50還經編程成響應于鄰近信號(A)(即僅當遠程裝置20位于車輛10的預定范圍內時)將輸出信號(箭頭11)發送至發光裝置30和/或其下文所述的任何替代實施例,從而以對應于所確定的狀態的方式控制發光裝置30的照明。
圖1的控制器50可以經配置為一個或多個數字計算機,所述一個或多個數字計算機經專門編程為執行作為圖3中以流程圖的形式示出的示例的方法100的指令。為此,控制器50應包括用于執行所需步驟的足夠硬件,即存儲器(M)和處理器(P),以及其它硬件,諸如高速時鐘、模擬-數字和/或數字-模擬電路、計時器、輸入/輸出電路和關聯裝置(諸如收發器(TR)和信號調節和/或信號緩沖電路)。存儲器(M)包括足夠的有形永久存儲器(諸如磁性或光學只讀存儲器、閃速存儲器等)以及隨機存取存儲器、電可擦除可編程只讀存儲器等。在一些車輛實施方式中,控制器50可以是本領域中公知類型的車輛車體控制模塊。
可以通過致動給定門14的相應門把手16來實現圖1所示的進出車廂13。發光裝置30和/或可替代發光裝置830可以相對于門把手16定位,即在門把手16上、在門把手16內或鄰近門把手16,圖2A和圖2B示出了兩種可能的設計。另一發光裝置130可以定位在附加部件15上,諸如所示的可用障礙警示燈和/或與側鏡組件集成的轉向信號燈。傳統多功能頭燈22的指定作業燈(即除了遠光燈和近光燈功能之外的任何照明功能)可以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用作發光裝置230。另外,相對于門14(諸如沿著門的底部或靠近門檻)定位的發光裝置130和/或發光裝置330可以經配置成朝向并至道路表面引導光(箭頭L)以實現投射光聚集效果。
其它設置選項包括:將發光裝置430設置在A柱17上,或接近車輛10的輪胎25設置在車體12上,或在后備箱蓋140上或鄰近后備箱蓋140分別作為發光裝置630和730,上述設置選項僅是車輛10上的許多可能位置中的一些位置。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還將理解,由于從車輛10的外部許多內部位置保持可見,設置可以在車廂15中,例如在儀表盤23上或沿著內部門或裝飾面板(未示出)的上表面。
車輛10還包括傳動系統28,傳動系統28示意性地示出為圖1的說明性插圖。傳動系統28通常包括經由輸入離合器C1(例如,摩擦離合器或液力變矩器)聯接到變速器(T)的發動機(E)。在一些實施例中,電機(ME)可以單獨地或者結合發動機(E)將輸入扭矩(箭頭TI)傳遞至變速器(T)。輸出扭矩(箭頭To)最終傳遞至驅動軸以推進車輛10。在一些實施例中,可以省略發動機(E),使得經由電機(ME)僅提供輸入扭矩(箭頭TI)。
如上所述,車輛10的狀態由控制器50自動地確定并經由發光裝置30或其任何可能的實施方式來顯示。為了簡單起見,在下文中使用發光裝置30來指代圖1所示的發光裝置30、130、230、330、430、530、630、730和/或830中的任意一個或全部。作為本方法的一部分,車輛10的傳感器組31用于測量、檢測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經由發光裝置30和/或其可替代實施方式之一最終指示的狀態作為由指令實現的方法100的一部分。
在可能的設計中,傳感器組31可以包括傳動系統傳感器(SPT),傳動系統傳感器(SPT)可操作用于檢測傳動系統狀態(箭頭S28),包括傳動系統28的點火開啟/關閉狀態。當傳動系統28包括發動機(E)時,這樣的點火開啟/關閉狀態包括發動機的激活運行狀態。然而,點火狀態可能獨立于發動機(E)的運行狀態,例如在發動機不是傳動部件的電傳動中,或在發動機可能不會空轉運行的混合電動車輛中。如下所述,在電傳動系統或按鈕啟動設計中,這樣的運行狀態或點火狀態的可視化指示可以為數值的形式,這是因為發動機(E)有時會難于聽到或從傳動系統設計中一起省略。
在另一可能的實施方式中,傳感器31可以包括門鎖傳感器(S16)和/或窗位置傳感器(S21)。在這樣的實施方式中,門鎖傳感器(S16)可操作用于檢測發光裝置30所連接至的特定門14的鎖定/解鎖狀態(箭頭L16)。同樣地,窗位置傳感器(S21)可操作用于檢測特定窗21的打開/關閉位置(箭頭P21),特定窗21定位成與發光裝置30鄰近。類似地,后備箱位置傳感器S140可以檢測后備箱蓋140的打開/關閉位置(箭頭P140)并將其傳輸至控制器50。其它可能的選擇包括使用轉向信號/警示燈傳感器STS或電池傳感器SB,它們分別可操作用于檢測轉向信號或警示燈狀態(箭頭26)以及電池(未示出)的充電狀態/充電的狀態(箭頭SOC)。后一種實施方式可用于以或多或少地類似于在填充輪胎25的同時監測輪胎壓力的不間斷變化的方式來監測電動車輛或混合電動車輛的不間斷充電。
在又一實施方式中,車輛10可以包括相對于輪胎25之一放置的輪胎壓力傳感器(S25)。如本領域已知的,輪胎壓力傳感器(S25)測量各輪胎壓力(箭頭P25)并將其傳輸至控制器50。控制器50可以經編程成確定所測量的輪胎壓力(箭頭P25)是否超過校準后的閾值輪胎壓力,例如作為參考“完全充氣”壓力值存儲在存儲器(M)中的預定壓力值,例如,35磅/平方英寸(PSIG)。當針對給定輪胎25的輪胎壓力下降到閾值輪胎壓力以下時,可以經由發光裝置30可視地指示該狀態。
用于實現此的一種可能的方式是通過點亮或激活鄰近輪胎25(該輪胎的壓力相對于校準后的閾值輪胎壓力較低)放置的特定發光裝置530,并且在輪胎25充足地充滿空氣時自動地停用發光裝置530。在所期望的創造性范圍內可以設想其它傳感器31和關聯測量,諸如天窗(未示出)或發動機罩19的位置。針對低輪胎壓力狀態,當輪胎壓力相對于閾值輪胎壓力較低時,發光裝置530可以改變顏色,并且當輪胎壓力增加時,發光裝置530可以緩慢地改變至不同的顏色,例如,通過在滿壓關閉之前逐漸地從紅色改變成黃色再改變成綠色。當點火關閉或車輛10處于泊車狀態時,可以實現這樣的顏色變化控制。
當遠程裝置20位于預定范圍內或鄰近車輛10時,圖1的控制器50可以從傳感器組31接收所測量的狀態,然后控制發光裝置30以特定的方式進行照明。針對遠程裝置20的示例密鑰卡或其它遠程無鑰門禁設備實施方式,控制器50可以經編程成僅在遠程裝置20位于車輛10的有效RF范圍內時執行方法100,使得當車輛10的操作者并未充分地接近車輛10時不指示狀態。可選地,控制器50可以經編程成在操作者遠離車輛10移動時提供附加指示,諸如,當操作者接近遠程裝置20的范圍極限時,喇叭的快速發聲或頭燈的閃爍。例如,可能期望將這樣的選擇與點火狀態結合,來使操作者警覺點火保持開啟或發動機(E)仍然在運行。當遠程裝置20為移動電話或其它裝置時,在不背離所期望的發明范圍內,該范圍可以根據通常的RF范圍改變。
本文所使用的術語“照明”可以包括對發光裝置30所發射的光進行顏色編碼,使得所發射的光具有對應于狀態的顏色。通過非限制示例的方式,當門14或后備箱蓋140鎖定且遠程裝置20保持位于車輛10的有效范圍內時,當門14或后備箱蓋140解鎖時,發光裝置30可以發射紅色、琥珀色、黃色、或另一合適顏色的光;當門14或后備箱蓋140鎖定時,發光裝置30發射白色、綠色、藍色、或另一顏色的光。在一些設計中,發光裝置30(尤其在其連接至門把手16時)可以充當作為轉向信號燈或附加警示燈點亮的附加側標志燈,在該實例中,車輛狀態為轉向信號燈狀態或警示燈狀態。同樣地,根據該實施方式,在輪胎壓力(箭頭P25)下降至低于閾值輪胎壓力時,發光裝置30可以發射紅色、琥珀色或黃色的光,以及當輪胎壓力(箭頭P25)上升至高于閾值輪胎壓力時,發光裝置30可簡單地完全關閉或可以短暫地閃爍然后關閉。
在特定的設計中,照明可以經由發光裝置30所發射的光的慢速或快速脈動。通過示例的方式,控制器50可經編程成在經由遠程裝置20請求的遠程啟動事件之后或在操作者離開車輛10并開始走開時,控制類似心跳脈動的發射光。當與相對安靜的電動車輛或混合車輛一起使用時,可能期望這樣的特性,其中,當保留后備箱140、窗21、門14或天窗(未示出)敞開時,以快速閃爍提供視覺反饋,或者當輪胎壓力相對于合適的輪胎填充壓力閾值太低時,以閃爍/閃光或顏色改變提供視覺反饋。可以經由位于儀表盤23上的指示燈23L的脈動使這種類型的警示狀態突出,使得該狀態從車輛10的不同觀看角度可見。
在可替代的設計中,通常位于儀表盤23上的指示燈23L可以完全保留或去除。例如,當門14鎖定時,把手16可以變成如上所述的紅色、白色或另一合適的顏色。在例如20-30秒的典型延遲之后,可以以通常的方式激活接近檢測報警(SA),當激活時,接近檢測報警(SA)輸出激活報警狀態(箭頭34)。此時,控制器50可以控制發光裝置30閃爍紅色光一次然后關閉。然后,現有的指示燈23L將以低功耗周期性地閃爍,以指示該激活報警狀態。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理解的是,發光裝置30可以執行該功能。通過從儀表盤23上去除現有的指示燈23L并允許發光裝置30用作更加可視的報警狀態指示器,這樣的實施方式可以提供可能的成本節約,其中,響應于通過控制器50接收到激活報警狀態(箭頭34),發光裝置30以低功耗來照明或快速閃爍。
參照圖2A和圖2B示出了示例門把手16,該門把手16相對于門14具有方便由操作者抓握門把手16的表面凹陷14A。在圖2A所示的樣式中,門把手16具有可移動部44和固定部42,其中,可移動條狀部44具有前表面45和后表面47。如本領域已知的,進入車輛10或從車輛10中出來是通過拉動條狀部44來實現的。發光裝置30可以實現為與所示的門把手16共軸對齊的、細長的LED驅動的發光條或發光管。例如,可以在條狀部44的前表面45上布置本領域已知類型的紅色、綠色、藍色(RGB)的顏色變化或顏色可選的LED裝置,即,朝向遠離門14。
可選地,在門把手16的結構中可以包括無鑰觸敏解鎖按鈕41或傳統的鑰匙孔。當如此裝備時,發光裝置830可以結合按鈕41一起使用,其中,發光裝置830可能實現為圍繞按鈕41的光環或環和/或以另外方式照亮按鈕41。作為示例實施方式,當門14第一次解鎖時,可以以預定顏色點亮發光裝置830,以及,當門14鎖定時,不點亮發光裝置830或以另一合適的顏色點亮發光裝置830。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發光裝置830可以僅為門14的鎖定/解鎖狀態的指示,其中,相對于控制用于示出另一車輛狀態(諸如點火開啟/關閉狀態)的可移動條狀部44定位發光裝置30。
圖2B示出了其中門把手160與門14齊平的可替代配置。在不期望門把手結構突出進氣流的空氣動力車輛中可能優選這樣的設計。在這樣的實施方式中(例如,門14放置成鄰近燃料門52的運動轎跑車),發光裝置30可以放置于門把手160內或其后,使得表面凹陷14B以預定的、基于狀態的顏色或脈沖圖案照亮。如所示的,在由關閉的門14和車體12的鄰近部分所限定的任何間隙或空間48中光都是可見的,以實現期望的發光效果。
圖3示出了方法100的示例實施方式,其在步驟S102中開始,其中,通過圖1所示的傳感器組31來測量分別指示車輛10的狀態的輸入信號。當控制器50接收到指示狀態(例如,點火開啟/關閉狀態,輪胎壓力,充填狀態,門14、窗21、后備箱蓋140的鎖定/解鎖和/或位置狀態等)的測量值時,方法100進行至步驟S104。
步驟S104還需要將所接收到的指示狀態的測量值與校準后的閾值進行比較,并將這樣的比較結果記錄在存儲器(M)中。例如,存儲器(M)可以包括預先記錄的輪胎壓力閾值,或可替代地包括用于電動車輛或混合電動車輛設計的充電狀態,同時大多數其它示例狀態可以具有對應于開/關、打開/關閉、運行/未運行狀態的二進制狀態0或1。然后,方法100進行至步驟S106。
在步驟106中,控制器50接下來確定來自步驟S104的值是否對應于第一狀態(I)或第二狀態(II),其中,狀態(I)為以上來自步驟S104中的示例狀態中的低壓、解鎖狀態,或打開位置狀態。相應地,狀態(II)可以為相反的狀態,或充足的輪胎壓力、鎖定狀態、或關閉位置。當狀態(I)出現時,方法100進行至步驟S108,并且當狀態(II)出現時,方法100進行至步驟S110。
如上所述,步驟S108包括檢測遠程裝置20是否位于車輛10的預定范圍中。如果是,則控制器50響應于遠程裝置20位于預定范圍中而生成圖1的輸出信號(箭頭11)并將其發送至發光裝置30和/或其替代實施方式。輸出信號(箭頭11)可以為所生成的電控制信號(例如控制電流或電壓信號),針對狀態I,其請求預定頻率的光頻閃或脈動,尤其為了指示發動機運轉/點火開啟狀態期望的實施例。輸出信號(箭頭11)還可以或者可替代地控制以特定顏色照亮發光裝置30,其中,該顏色指示或代表狀態。可以使用紅色、琥珀色、黃色或另一合適的顏色作為顯示解鎖、打開或低輪胎壓力狀態的警報。由于不同觀察者或同一觀察者在不同照明條件下可能不同地感知顏色,因而單獨地或結合預編程的或用戶可選顏色使用以上所述的頻閃功能可以有利于傳達期望狀態信息。
如上所述,步驟S110包括檢測遠程裝置20是否位于車輛10的預定范圍中。如果遠程設備20位于預定范圍中,則控制器50響應于步驟S106處的第二狀態(II)的確定而生成并發送圖1的輸出信號(箭頭11)。尤其針對發動機關閉或熄火狀態,輸出信號(箭頭11)可以命令連續的/非頻閃的照明。正如步驟S108一樣,輸出信號還可以或者可替代地控制以特定顏色照明,其中顏色指示狀態。例如,除紅色以外的任何顏色均可用來顯示鎖定、關閉或足夠的壓力狀態。
盡管具體說明和附圖支持并描述了本公開,但本公開的范圍僅由權利要求限定。雖然已經詳細地描述了用于實現請求保護的教導的一些最佳模式和其它實施方式,但存在用于實施所附權利要求書中限定的本公開的各種替代設計和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