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特征:1.一種用于電動機(10)的制動器(20),所述致動器包括:
-軛部(24);
-至少一個制動盤(31、32),所述至少一個制動盤意欲與所述電動機的軸一起旋轉;
-至少一個銜鐵(30),所述至少一個銜鐵能夠相對于所述軛部(24)在制動位置及停用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制動位置處所述至少一個銜鐵壓靠所述制動盤,在所述停用位置處所述至少一個銜鐵遠離所述制動盤;
-至少一個保持元件(50),所述至少一個保持元件能夠與所述銜鐵一起軸向的運動;
-至少一個彈簧(35),所述至少一個彈簧趨于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制動位置;
-電磁體(39),所述電磁體在供應有電流時將所述銜鐵迫壓至所述停用位置;以及
-鎖定系統,所述鎖定系統用于將所述銜鐵鎖定在所述停用位置,所述鎖定系統包括能夠在鎖定位置及非鎖定位置之間移動的鎖定構件(70),在所述鎖定位置處所述鎖定構件與所述保持元件(50)協作以抵抗所述彈簧(35)的回復作用而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停用位置,在所述非鎖定位置處所述銜鐵被釋放以允許所述銜鐵(30)回復至所述制動位置,所述保持元件(50)包括在所述軛部(24)中滑動的桿部(51),所述鎖定構件(70)能夠圍繞與所述電動機的旋轉軸線平行的旋轉軸線進行旋轉,所述制動器包括能夠使所述鎖定構件移動的電動致動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器,所述桿部在向后的方向上軸向地伸出超過所述軛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器,所述鎖定構件(70)包括臂(72a、72b),所述臂與所述保持元件協作以抵抗所述彈簧的回復作用而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停用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包括能夠與所述銜鐵一起移動的兩個保持元件(50),所述兩個保持元件優選地相對于彼此關于所述電動機的旋轉軸線(X)對稱布置,并且還優選地與相同的鎖定構件(70)協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制動器,所述鎖定構件包括兩個臂(72a、72b),所述兩個臂在所述鎖定位置處各自與相應的所述保持元件協作,所述兩個臂優選地彼此成一件式制造。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所述鎖定構件(70)能夠圍繞與所述電動機的旋轉軸線不一致的軸線旋轉。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包括用于使所述鎖定構件彈性地回復的彈性回復構件(80),所述彈性回復構件(80)趨于使所述鎖定構件(70)回復至其釋放所述銜鐵的解鎖位置。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包括端部止擋件(86),所述鎖定構件在所述鎖定位置抵靠所述端部止擋件。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所述鎖定系統包括允許手動移動所述鎖定構件(70)的桿件(84)、優選的是固定至所述鎖定構件的桿件,特別是固定至與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臂中的一個臂(72a)一件式制成的突出部。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能夠使所述鎖定構件(70)移動的所述電動致動器(100)是機械地連接至所述鎖定構件的電磁體,使得在供應電流時所述電動致動器將所述構件移動至所述鎖定位置,所述電磁體優選地由固定至所述軛部的安裝板支承。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所述保持元件(50)剛性地固定至所述銜鐵、特別是通過螺紋連接而剛性地固定至所述銜鐵。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所述保持元件(50)或每個保持元件(50)具有頭部,在所述鎖定位置于所述頭部下方能夠接合所述鎖定構件,特別是接合在所述頭部下方、特別地在桿部(51)上方接合在所述保持元件上的叉部(75),當銜鐵處于所述停用位置并且當所述鎖定構件移動至所述鎖定位置時,所述叉部(75)抵抗所述銜鐵(30)至所述制動位置的回復。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致動器,所述頭部由螺母(60)和/或鎖定螺母(61)形成,特別是由螺旋連接至所述桿部(51)的一個端部上的螺母和/或鎖定螺母形成。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包括用于手動控制所述制動器的手動控制構件(130、131),使得在其從歇止位置移動至工作位置時能夠使所述銜鐵(30)被帶至遠離所述制動盤的位置,并且所述制動器優選地包括回復構件(150),所述回復構件用于使所述手動控制構件返回而趨于使所述手動控制構件回復至歇止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動器,所述手動控制構件包括卡鉗(131),所述卡鉗在其端部具有容置用于與所述銜鐵相連接的連接元件(140)的開口,所述連接元件能夠與所述銜鐵一起移動,在所述銜鐵進入所述停用位置時所述連接元件(140)能夠相對于所述卡鉗運動,所述卡鉗的運動能夠帶動所述連接元件,以使所述銜鐵進入所述停用位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4和1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器,所述連接元件(140)包括螺柱(137)及頭部(134),所述卡鉗(131)的一個端部(132)在所述頭部的下方延伸。
17.一種電機,包括電動機(10)和根據權利要求1至16所述的制動器(20)。
18.一種起重機,包括能夠相對于塔架移動的懸臂以及用于使所述懸臂相對于所述塔架旋轉的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機。
19.一種用于將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機的制動器的銜鐵鎖定在停用位置的方法,所述方法執行以下相繼的步驟:
a)手動地操作根據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手動控制構件或對所述制動器的電磁體供電,以使所述銜鐵進入所述停用位置;
b)當將所述手動控制構件保持在所述工作位置或對所述電磁體供電時,手動地操作所述鎖定構件以阻擋所述保持元件,以便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停用位置,或者對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致動器供電以移動所述鎖定構件并阻擋所述保持元件,以便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停用位置;
c)根據在a)項處執行的操作而釋放所述手動控制構件使得所述手動控制構件回復至歇止位置或者切斷對所述電磁體的供電,然后按照在b)項處執行的操作而釋放所述鎖定構件或者切斷對所述電動致動器的供電,使得所述保持元件將所述銜鐵保持在所述停用位置。
20.一種用于解鎖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機的制動器的銜鐵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手動地作用在根據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手動控制構件上或者對所述制動器的所述電磁體(39)供電,以使所述銜鐵(30)進入停用位置并且將所述鎖定構件從其鎖定位置釋放;
b)根據在a)項處執行的操作,釋放所述手動控制構件或切斷對所述電磁體的電力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