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填縫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瓷磚已經成為我國地面和墻體裝飾材料的主要品種之一。目前,瓷磚之間的縫隙主要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白水泥和彩色水泥的水泥砂漿或凈漿作為填縫材料填充,這種填縫材料容易干縮產生裂縫,造成雨水滲漏。同時,這種填縫材料變形能力差,熱脹冷縮產生應力集中,導致瓷磚脫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及其制備方法,有效解決了傳統填縫材料易開裂、防水性差的問題。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有機硅乳液15~28份、改性硅藻土10~30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12~23份、重鈣粉5~10份、方解石粉8~16份、可再分散性乳膠粉2~5份、鈦白粉3~7份、固化劑2~3份、纖維素1~2份、抗裂防水劑1.3~2.1份、消泡劑0.7~1.5份、殺菌劑1~2份及紫外線吸收劑1.3~1.8份。
優選的,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有機硅乳液22份、改性硅藻土28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17份、重鈣粉7份、方解石粉13份、可再分散性乳膠粉4份、鈦白粉5份、固化劑2.8份、纖維素1.4份、抗裂防水劑1.9份、消泡劑1.2份、殺菌劑1.3份及紫外線吸收劑1.5份。
優選的,所述改性硅藻土有以下方法制得:
(1)將硅藻土放入濃度為8~13%氫氧化鈉溶液浸泡2~5h后,再調節ph至中性;
(2)取出上述處理后的硅藻土,在45~55℃溫度下烘干至含水量3~5%,加入松香粉混合均勻;
(3)加入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物料研磨成8.0~10.0μm粉末,得到改性硅藻土。
優選的,所述纖維素選自由羥乙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中至少一種。
優選的,所述抗菌劑為納米tio2、銀納米材料或載ag二氧化鈦。
優選的,所述固化劑為水性改性脂肪胺和/或脂環胺環氧固化劑。
優選的,所述紫外線吸收劑為水楊酸酯類、苯酮類、苯并三唑類、取代丙烯腈類、三嗪類中的一種和/或一種以上的混合物。
一種制備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按上述配方稱取有機硅乳液、改性硅藻土、丙烯酸酯合成樹脂、方解石粉、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鈦白粉、固化劑、纖維素、抗裂防水劑、消泡劑、殺菌劑及紫外線吸收劑,備用;
(2)將改性硅藻土和方解石粉、鈦白粉放入攪拌機中攪拌混合均勻,置于球磨機中濕磨20~30分鐘,得混合漿料;
(3)將有機硅乳液置于反應釜中,加熱至50~55℃,保溫20~30分鐘,投入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高速分散5~10分鐘,加熱至72~78℃,抽真空,投入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和纖維素,攪拌混合均勻,保溫20~30分鐘;
(4)將步驟(2)得到的混合漿料和步驟(3)得到的產物混合均勻,高速分散12~18分鐘,再依次投入固化劑、抗裂防水劑、殺菌劑、紫外線吸收劑及消泡劑,攪拌混合,直至無氣泡,即得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
優選的,所述步驟(2)中混合漿料物料和水的重量比為1:0.5。
優選的,所述步驟(3)中高速分散的速度為3000~4000r/min。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所述的新型瓷磚填縫劑收縮性能好,溫度適應性強,不易發生龜裂,無泛堿現象,不會發黃發霉變黑,具有良好的耐水、耐腐蝕性能,具體如下:
(1)本發明所述的新型瓷磚填縫劑采用改性硅藻土作為原料,改性后的硅藻土具有較高的沖擊強度、拉伸強度及撕裂強度,質輕軟耐磨性好,抗壓強度好,較好的耐水和耐腐蝕性能等優點,能夠減少因濕度變化而引起伸縮,顯著改善填縫劑的性能;
(2)本發明所述的新型瓷磚填縫劑通過無機材料和有機材料的結合,當溫度發生變化引起應力改變時,不容易引起收縮龜裂現象;粘接性能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和有機硅乳液,具有良好的粘結能力,能形成透明有光澤的膜,提高填縫劑的粘結性,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則具備良好的彈性,合成樹脂的加入改善了本發明的彈性拉伸模量,使本發明不會因外墻瓷磚位移而產生裂縫;
(3)本發明所述的新型瓷磚填縫劑還添加了殺菌劑、防水劑、紫外線吸收劑等添加劑,顯著提高了填縫劑的殺菌能力、防水性能及抗紫外線能力,延長其使用壽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涉及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有機硅乳液15份、改性硅藻土10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12份、重鈣粉5份、方解石粉8份、可再分散性乳膠粉2份、鈦白粉3份、固化劑2份、纖維素1份、抗裂防水劑1.3份、消泡劑0.7份、殺菌劑1份及紫外線吸收劑1.3份。
其中,所述改性硅藻土有以下方法制得:
(1)將硅藻土放入濃度為8氫氧化鈉溶液浸泡2h后,再調節ph至中性;
(2)取出上述處理后的硅藻土,在45℃溫度下烘干至含水量3%,加入松香粉混合均勻;
(3)加入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物料研磨成8.0~10.0μm粉末,得到改性硅藻土。
其中,所述纖維素為羥乙基纖維素。
其中,所述抗菌劑為納米tio2。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水性改性脂肪胺固化劑。
其中,所述紫外線吸收劑為水楊酸酯類紫外線吸收劑。
一種制備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按上述配方稱取有機硅乳液、改性硅藻土、丙烯酸酯合成樹脂、方解石粉、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鈦白粉、固化劑、纖維素、抗裂防水劑、消泡劑、殺菌劑及紫外線吸收劑,備用;
(2)將改性硅藻土和方解石粉、鈦白粉放入攪拌機中攪拌混合均勻,置于球磨機中濕磨20分鐘,得混合漿料,混合漿料中物料和水的重量比為1:0.5;
(3)將有機硅乳液置于反應釜中,加熱至50℃,保溫20分鐘,投入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高速分散5分鐘,高速分散的速度為3000r/min,加熱至72℃,抽真空,投入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和纖維素,攪拌混合均勻,保溫20分鐘;
(4)將步驟(2)得到的混合漿料和步驟(3)得到的產物混合均勻,高速分散12分鐘,再依次投入固化劑、抗裂防水劑、殺菌劑、紫外線吸收劑及消泡劑,攪拌混合,直至無氣泡,即得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涉及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有機硅乳液28份、改性硅藻土30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23份、重鈣粉10份、方解石粉16份、可再分散性乳膠粉5份、鈦白粉7份、固化劑3份、纖維素2份、抗裂防水劑2.1份、消泡劑1.5份、殺菌劑2份及紫外線吸收劑1.8份。
其中,所述改性硅藻土有以下方法制得:
(1)將硅藻土放入濃度為13%氫氧化鈉溶液浸泡5h后,再調節ph至中性;
(2)取出上述處理后的硅藻土,在55℃溫度下烘干至含水量5%,加入松香粉混合均勻;
(3)加入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物料研磨成8.0~10.0μm粉末,得到改性硅藻土。
其中,所述纖維素為羥乙基甲基纖維素。
其中,所述抗菌劑為銀納米材料。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脂環胺環氧固化劑。
其中,所述紫外線吸收劑為苯酮類紫外線吸收劑。
一種制備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按上述配方稱取有機硅乳液、改性硅藻土、丙烯酸酯合成樹脂、方解石粉、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鈦白粉、固化劑、纖維素、抗裂防水劑、消泡劑、殺菌劑及紫外線吸收劑,備用;
(2)將改性硅藻土和方解石粉、鈦白粉放入攪拌機中攪拌混合均勻,置于球磨機中濕磨20~30分鐘,得混合漿料,混合漿料中物料和水的重量比為1:0.5;
(3)將有機硅乳液置于反應釜中,加熱至55℃,保溫30分鐘,投入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高速分散10分鐘高速分散的速度為4000r/min,加熱至78℃,抽真空,投入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和纖維素,攪拌混合均勻,保溫30分鐘;
(4)將步驟(2)得到的混合漿料和步驟(3)得到的產物混合均勻,高速分散18分鐘,再依次投入固化劑、抗裂防水劑、殺菌劑、紫外線吸收劑及消泡劑,攪拌混合,直至無氣泡,即得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涉及一種新型瓷磚填縫劑,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有機硅乳液22份、改性硅藻土28份、丙烯酸酯合成樹脂17份、重鈣粉7份、方解石粉13份、可再分散性乳膠粉4份、鈦白粉5份、固化劑2.8份、纖維素1.4份、抗裂防水劑1.9份、消泡劑1.2份、殺菌劑1.3份及紫外線吸收劑1.5份。
其中,所述改性硅藻土有以下方法制得:
(1)將硅藻土放入濃度為10%氫氧化鈉溶液浸泡3h后,再調節ph至中性;
(2)取出上述處理后的硅藻土,在50℃溫度下烘干至含水量4%,加入松香粉混合均勻;
(3)加入羧甲基纖維素混合均勻,將物料研磨成8.0~10.0μm粉末,得到改性硅藻土。
其中,所述纖維素為羥丙基甲基纖維素。
其中,所述抗菌劑為載ag二氧化鈦。
其中,所述固化劑為水性改性脂肪胺和脂環胺環氧固化劑的混合物。
其中,所述紫外線吸收劑為苯并三唑類和取代丙烯腈類的混合物。
一種制備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按上述配方稱取有機硅乳液、改性硅藻土、丙烯酸酯合成樹脂、方解石粉、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鈦白粉、固化劑、纖維素、抗裂防水劑、消泡劑、殺菌劑及紫外線吸收劑,備用;
(2)將改性硅藻土和方解石粉、鈦白粉放入攪拌機中攪拌混合均勻,置于球磨機中濕磨25分鐘,得混合漿料,混合漿料中物料和水的重量比為1:0.5;
(3)將有機硅乳液置于反應釜中,加熱至52℃,保溫25分鐘,投入可再分散性乳膠粉,高速分散7分鐘,高速分散的速度為3500r/min,加熱至75℃,抽真空,投入丙烯酸酯合成樹脂和纖維素,攪拌混合均勻,保溫27分鐘;
(4)將步驟(2)得到的混合漿料和步驟(3)得到的產物混合均勻,高速分散16分鐘,再依次投入固化劑、抗裂防水劑、殺菌劑、紫外線吸收劑及消泡劑,攪拌混合,直至無氣泡,即得所述新型瓷磚填縫劑。
以上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做出各種變形或修改,這并不影響本發明的實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