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拆解泡棉雙面膠。
背景技術:
tv市場組裝時,需用到傳統(tǒng)雙面膠粘合,傳統(tǒng)雙面膠包括雙面膠帶層和分別設置在所述雙面膠帶層兩側面上的離型膜層,所述雙面膠帶層包括基底以及分別涂布在所述基底兩側面的膠水,基底為聚氯乙烯薄膜,膠水的主要成分為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稀釋劑、異氰酸酯類交聯(lián)劑、環(huán)氧類交聯(lián)劑、松香樹脂、偶氮化合物和偶聯(lián)劑等,所述膠水具有高粘結性能,所述雙面膠粘合在面板和液晶屏之間,在拆解返工時,膠帶不易撕毀,且沒有緩沖效果,破屏率高達50%,增加了生產(chǎn)成本。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拆解泡棉雙面膠,用以解決上述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可拆解泡棉雙面膠,包括雙面膠帶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雙面膠帶兩側面的離型材,所述雙面膠帶包括基材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基材兩側面的泡棉,所述泡棉和所述基材之間涂覆有第一膠黏層,所述泡棉和所述離型材之間涂覆有第二膠黏層。所述第一膠黏層采用聚酯樹脂,所述聚酯樹脂包括醇類、多元酸、催化劑和長鏈烯基琥珀酸酐,所述醇類包括鄰苯二甲酸酐、順丁烯二酸酐、1,2-丙二醇和雙環(huán)戊二烯中的至少兩種,所述多元酸包括對苯二甲酸、間苯二甲酸和己二酸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催化劑為氧化二丁基錫、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或二醋酸二丁基錫。
作為優(yōu)選,所述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為十八烯基琥珀酸酐、十二烯基琥珀酸酐和2-辛烯基琥珀酸酐中的至少一種,當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的選擇為兩種及以上時,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
作為優(yōu)選,所述聚酯樹脂中,所述醇類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20~60%,所述多元酸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18~40%,所述催化劑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0.03~0.1%,所述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20~40%。當醇類選擇為兩種及以上時,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同樣的,當多元酸選擇為兩種時,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所述聚酯樹脂的制備方法采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常用的方法。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二膠黏層采用丙烯酸酯類膠黏劑,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包括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固化劑、引發(fā)劑和醋酸乙酯,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包括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和醋酸乙烯酯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引發(fā)劑為過氧化苯甲酰,所述固化劑為金屬鹽類固化劑。所述固化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30%~70%,所述醋酸乙酯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3%~5%,所述引發(fā)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0.01~0.05%,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20~40%。當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為至少兩種,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的制備方法采用本領域技術人員常用的方法。
作為優(yōu)選,所述泡棉與所述離型材粘接的側面,其表面成型有網(wǎng)狀紋路凸起,所述網(wǎng)狀紋路凸起的交叉線深淺不一。
作為優(yōu)選,所述泡棉為閉孔聚乙烯(pe)泡棉、閉孔聚丙烯(pp)泡棉或者閉孔三元乙丙(epdm)泡棉。
作為優(yōu)選,所述基材為聚乙烯薄膜或聚丙烯薄膜。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具有以下優(yōu)點:所述可拆解泡棉雙面膠的所述泡棉和所述基材之間涂覆有第一膠黏層,所述第一膠黏層采用低粘度的聚酯樹脂粘結,便于拆解膠帶。所述泡棉和離型材之間涂覆有第二膠黏層,所述第二膠黏層采用丙烯酸酯類膠黏劑,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粘結強度高,涂覆在離型材上,提高離型材與產(chǎn)品的粘結效果;優(yōu)選的,所述泡棉與離型材粘接的側面,其表面成型有網(wǎng)狀紋路凸起,增加泡棉的表面積,提高所述泡棉與離型材的粘接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可拆解泡棉雙面膠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所示:1-基材、2-泡棉、3-離型材。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需說明的是,本發(fā)明附圖均采用簡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準的比例,僅用以方便、明晰地輔助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
一種可拆解泡棉雙面膠,如圖1所示,包括雙面膠帶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雙面膠帶兩側面的離型材3,所述雙面膠帶包括基材1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基材1兩側面的泡棉2,所述基材1的厚度為0.02mm,兩側的所述泡棉2的總厚度為0.78mm,所述泡棉2和所述基材1之間涂覆有第一膠黏層,所述泡棉2和所述離型材3之間涂覆有第二膠黏層,所述第一膠黏層和第二膠黏層的總厚度為0.06mm。
所述泡棉2為閉孔pe泡棉、閉孔pp泡棉或者閉孔epdm泡棉。所述泡棉2與所述離型材3粘接的側面,其表面成型有網(wǎng)狀紋路凸起,所述網(wǎng)狀紋路凸起的交叉線深淺不一。所述基材1為聚乙烯薄膜或聚丙烯薄膜。
所述第一膠黏層采用聚酯樹脂,所述聚酯樹脂包括醇類、多元酸、催化劑和長鏈烯基琥珀酸酐,所述醇類包括鄰苯二甲酸酐、順丁烯二酸酐、1,2-丙二醇和雙環(huán)戊二烯中的至少兩種,所述多元酸包括對苯二甲酸、間苯二甲酸和己二酸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催化劑為氧化二丁基錫、二月桂酸二丁基錫或二醋酸二丁基錫。所述聚酯樹脂中,所述醇類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20~60%,所述多元酸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18~40%,所述催化劑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0.03~0.1%,所述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15~40%。當醇類選擇為兩種及以上時,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同樣的,當多元酸選擇為兩種時,在滿足總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它們之間的配比可以為任意配比。
所述第二膠黏層采用丙烯酸酯類膠黏劑,主要包括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固化劑、引發(fā)劑和醋酸乙酯。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包括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和醋酸乙烯酯中的至少一種,所述引發(fā)劑為過氧化苯甲酰,所述固化劑為金屬鹽類固化劑。所述固化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30%~70%,所述醋酸乙酯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3%~5%,所述引發(fā)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0.01~0.05%,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20~40%。
實施例一
請繼續(xù)參考圖1,一種可拆解泡棉雙面膠,包括雙面膠帶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雙面膠帶兩側面的離型材3,所述雙面膠帶包括基材1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基材1兩側面的泡棉2,所述泡棉2和基材1之間涂覆有第一膠黏層(圖中未示出),所述泡棉2和所述離型材3之間涂覆有第二膠黏層(圖中未示出)。
所述泡棉2為閉孔pp泡棉。所述泡棉2與離型材3粘接的側面,其表面成型有網(wǎng)狀紋路凸起,所述網(wǎng)狀紋路凸起的交叉線深淺不一。所述基材1為pp薄膜。
所述第一膠黏層采用聚酯樹脂,所述聚酯樹脂包括醇類、多元酸、催化劑和長鏈烯基琥珀酸酐,所述醇類包括鄰苯二甲酸酐和順丁烯二酸酐,所述多元酸包括己二酸,所述催化劑為氧化二丁基錫,所述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為十二烯基琥珀酸酐。所述聚酯樹脂中,所述醇類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45%,所述多元酸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35%,所述催化劑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0.08%,所述長鏈烯基琥珀酸酐的質量占所述聚酯樹脂總質量的19.02%。
所述聚酯樹脂的制備方法如下:將鄰苯二甲酸酐、順丁烯二酸酐、己二酸和氧化二丁基錫混合后攪拌加熱反應,在氮氣的保護下,緩慢升溫到150℃,保溫反應2h,再次升溫至230℃,保溫反應1h,測得反應產(chǎn)物的酸值90mgkoh/g,停止反應;反應產(chǎn)物降溫至180℃,加入十二烯基琥珀酸酐,測得反應產(chǎn)物的酸值50koh/g,停止反應,得到所述聚酯樹脂。將所述聚酯樹脂涂布在所述泡棉2和基材1之間,等所述聚酯樹脂固化后,測得泡棉2和基材1之間的分解力小于500g/inch。
所述第二膠黏層采用丙烯酸酯類膠黏劑,包括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固化劑、引發(fā)劑和醋酸乙酯,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包括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和醋酸乙烯酯,所述引發(fā)劑為過氧化苯甲酰,所述固化劑為金屬鹽類固化劑。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35.95%,所述固化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60%,所述醋酸乙酯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4%,所述引發(fā)劑的質量占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總質量的0.05%。
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的制備方法如下:將所述丙烯酸及其酯類單體、固化劑和催化劑在90℃的溫度下聚合形成中間體;然后將所述中間體與醋酸乙酯混合均勻后涂布在所述泡棉2和離型材3之間,等所述丙烯酸酯類膠黏劑固化后,測得泡棉2和離型材3之間膠黏力大于1100g/inch。
所述可拆解泡棉雙面膠,包括雙面膠帶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雙面膠帶兩側面的離型材3,所述雙面膠帶包括基材1以及分別設置在所述基材1兩側面的泡棉2,泡棉2剪切力較大,組裝后可完全支撐液晶屏的重量,不會造成液晶屏脫落現(xiàn)象,同時泡棉2具備了緩沖性能,減少了碰撞損壞;所述可拆解泡棉雙面膠兩面粘性>1100g/inch,泡棉2和基材1的分離力<500g/inch,拆解時容易將液晶屏與面板分離,保護液晶屏的完整性。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發(fā)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發(fā)明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發(fā)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nèi),則本發(fā)明也意圖包括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