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有RFID的單面封口膠帶。
背景技術:
市面上的快遞和物流在識別貨物的時候,一般是通過人工掃描條形碼的方式,這種事需要人工進行逐個掃描,耗費人力、效率低。
而使用我們增加RFID的膠帶后,只要將系統稍作調整,就能在貨物進出倉庫時進行批量讀取貨物的信息。將RFID作為快遞袋或紙箱的膠帶封口簡單,快速,便利。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RFID的單面封口膠帶,無需人工掃描條形碼,不僅速度快且有效降低成本,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帶有RFID的單面封口膠帶,包括面材層、壓敏膠、防粘硅油層,壓敏膠夾設在面材層和防粘硅油層之間,該壓敏膠的內部固定有多個RFID主體,多個RFID主體沿單面封口膠帶的長度方向等間距排列;
面材層或防粘硅油層的外表面設有多條長度裁切線和多個第一標記部,多條長度裁切線沿單面封口膠帶的長度方向等間距排列,每個RFID主體均位于相鄰兩條長度裁切線之間,多個第一標記部與多個RFID主體的位置一一對應,每個第一標記部均位于相鄰兩條長度裁切線之間。
優選地,每個RFID主體上均設有用于與第一標記部對齊的第二標記部。
優選地,第一標記部和第二標記部均為線條狀。
優選地,RFID主體包括射頻天線和芯片。
優選地,壓敏膠為無基材壓敏膠或帶有基材的壓敏膠。
優選地,該壓敏膠包括一個壓敏膠層,多個RFID主體均固定在所述一個壓敏膠層的內部。
優選地,該壓敏膠包括兩個壓敏膠層,多個RFID主體均夾設在所述兩個壓敏膠層之間。
相比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單面封口膠帶沿著長度裁切線剪切,剪切好之后,將防粘硅油層撕掉,利用壓敏膠遠離面材層的一側貼合在貨物上。本實用新型該壓敏膠的內部固定有多個RFID主體,RFID主體便于讀取,這樣,在貨物進出倉庫時可以批量讀取貨物的信息,無需人工掃描條形碼,不僅速度快且有效降低成本,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單面封口膠帶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單面封口膠帶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單面封口膠帶的俯視示意圖;
圖中:10、壓敏膠;20、防粘硅油層;30、RFID主體;40、面材層;41、長度裁切線;42、第一標記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如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帶有RFID的單面封口膠帶,包括面材層40、壓敏膠10、防粘硅油層20,壓敏膠10夾設在面材層40和防粘硅油層20之間,該壓敏膠10的內部固定有多個RFID主體30,多個RFID主體30沿單面封口膠帶的長度方向等間距排列;
面材層40或防粘硅油層20的外表面設有多條長度裁切線和多個第一標記部,多條長度裁切線沿單面封口膠帶的長度方向等間距排列,每個RFID主體30均位于相鄰兩條長度裁切線之間,多個第一標記部與多個RFID主體30的位置一一對應,每個第一標記部均位于相鄰兩條長度裁切線之間。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先將單面封口膠帶沿著長度裁切線剪切,剪切好之后,將防粘硅油層20撕掉,利用壓敏膠10遠離面材層40的一側貼合在貨物上。本實用新型該壓敏膠10的內部固定有多個RFID主體30,RFID主體30便于讀取,這樣,在貨物進出倉庫時可以批量讀取貨物的信息,無需人工掃描條形碼,不僅速度快且有效降低成本,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面材層40或防粘硅油層20的的外表面設有多條長度裁切線和多個第一標記部,只要沿著長度裁切線剪切就不會破壞RFID主體30,多個第一標記部與多個RFID主體30的位置一一對應,這樣,在將剪切好的單面封口膠帶貼在貨物上時,可以通過第一標記部得知RFID主體30的位置。
具體地,第一標記部的標記方法可以有多種,比如,可以用人工按壓壓敏膠10判斷出RFID主體30的位置后進行標記;優選地,在每個RFID主體30上均設有用于與第一標記部對齊的第二標記部,利用可以穿透防粘硅油層20、面材層40和壓敏膠10的射線進行照射,第二標記部由可以阻擋該射線的材料制成,這樣只要射線被第二標記部阻擋,就可以在防粘硅油層20或者面材層40的對應位置印刷第一標記部。
再優選地,第一標記部和第二標記部均為線條狀,這樣對準更加精確。
優選地,在本實施例中,長度裁切線41和第一標記部42均印刷在面材層40的外表面。
優選地,RFID主體30包括射頻天線和芯片。
優選地,壓敏膠10為無基材壓敏膠10或帶有基材的壓敏膠10。
優選地,如圖1所示,該壓敏膠10包括一個壓敏膠10層,多個RFID主體30均固定在所述一個壓敏膠10層的內部。或者,如圖2所示,該壓敏膠10包括兩個壓敏膠10層,多個RFID主體30均夾設在所述兩個壓敏膠10層之間。
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