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塑料薄膜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防水透氣薄膜及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薄膜是一種薄而軟的透明薄片。用塑料、膠粘劑、橡膠或其他材料制成。聚酯薄膜科學上的解釋為:由原子,分子或離子沉積在基片表面形成的2維材料。例:光學薄膜、復合薄膜、超導薄膜、聚酯薄膜、尼龍薄膜、塑料薄膜等等。薄膜被廣泛用于電子電器,機械,印刷等行業。現有的薄膜存在防水和透氣性差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第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水透氣薄膜,其解決薄膜防水和透氣性差的問題,具有良好的防水和透氣性能。
本發明的第二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制備上述防水透氣薄膜的方法,該方法制備的防水透氣薄膜解決薄膜防水和透氣性差的問題,具有良好的防水和透氣性能。
為達第一個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防水透氣薄膜,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其中,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其中,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其中,所述油性樹脂選自酚醛樹脂和/或eva樹脂。
其中,所述酚醛樹脂和eva樹脂的質量比為1:0.8~1.5,例如可以為1:0.8、1:1、1:1.2、1:1.3或1:1.5。
其中,所述油性樹脂為kp55樹脂,所述乳化劑選自二烷基苯磺酸鈉、二丁基萘磺酸鈉、烷烯基磺酸鈉或烷基聯苯基醚磺酸鹽中的一種或至少兩種的組合。
為達第二個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制備上述防水透氣薄膜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按照配比,取部分丁酮,加入水,攪拌,制得丁酮溶液;
(2)將油性樹脂、甲苯、剩余的丁酮、丁酮溶液和乳化劑在真空條件下進行攪拌混合,制得混合液;
(2)將所述混合液涂布在基材上進行烘干,制得防水透氣薄膜。
其中,所述步驟(1)中丁酮的質量份為36~46份,例如可以36份、38份、40份、42份、44份或46份;
所述步驟(2)中真空度為50~80kpa,例如可以為50kpa、60kpa、650kpa、70kpa或80kpa等,攪拌速率為150~300r/min,例如可以為150r/min、160r/min、180r/min、200r/min、220r/min、240r/min、250r/min、260r/min、280r/mi或300r/min等,攪拌溫度為55~85℃,攪拌時間為10~30min。
其中,所述步驟(3)中烘干為五段式烘干,第一至第五段烘干溫度依次為76~85℃、86~92℃、96~104℃、116~122℃、162~168℃,所述基材行進速度為15~16m/min,所述基材為離型紙。
其中,所述步驟(3)之后,還包括步驟(4)利用中心卷取機將防水透氣薄膜與基材分離,卷取成卷。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的防水透氣薄膜包含油性樹脂、甲苯、丁酮、丙三醇、乳化劑和水、制得的防水透氣薄膜解決薄膜防水和透氣性差的問題,具有良好的防水和透氣性能。本發明的防水透氣薄膜具有良好的防水和透氣性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分別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以下實施中所涉及各化工原料均為市售。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水透氣薄膜,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制備上述防水透氣薄膜的方法如下:
(1)按照配比,取40份丁酮,加入水,攪拌,制得丁酮溶液;
(2)將油性樹脂、甲苯、剩余的10份丁酮、丁酮溶液和乳化劑在真空條件下進行攪拌混合,制得混合液;
(3)將所述混合液涂布在基材上進行烘干,制得防水透氣薄膜。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水透氣薄膜,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制備上述防水透氣薄膜的方法如下:
(1)按照配比,取42份丁酮,加入水,攪拌,制得丁酮溶液;
(2)將油性樹脂kp55、甲苯、剩余的12份丁酮、丁酮溶液和乳化劑在真空度為60kpa條件下進行攪拌混合20min,制得混合液;
(3)將所述混合液涂布在基材上進行烘干5段式,制得防水透氣薄膜。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水透氣薄膜,按質量份計,包含以下組分:
制備上述防水透氣薄膜的方法如下:
(1)按照配比,取40份丁酮,加入水,攪拌,制得丁酮溶液;
(2)將油性樹脂kp55、甲苯、剩余的15份丁酮、丁酮溶液和乳化劑在真空度為70kpa,攪拌速率180r/min條件下進行攪拌混合25min,制得混合液;
(3)將所述混合液涂布在基材上進行五段式烘干,第一至第五段烘干溫度依次為80℃、90℃、100℃、120℃、165℃,制得防水透氣薄膜,利用中心卷取機將防水透氣薄膜與基材分離,卷取成卷。
將實施例1~3中制備的防水透氣薄膜及市面的薄膜進行相關性能測試,測試結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實施例1~3的防水透氣薄膜與薄膜相比具有更好的防水透氣性、力學性能。
同時,制備的防水透氣薄膜相對市售親水型薄膜相比具有遇水不膨潤、更柔軟、觸感更好等優點。
應該注意到并理解,在不脫離后附的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能夠對上述詳細描述的本發明做出各種修改和改進。因此,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的范圍不受所給出的任何特定示范教導的限制。
申請人聲明,本發明通過上述實施例來說明本發明的詳細工藝設備和工藝流程,但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詳細工藝設備和工藝流程,即不意味著本發明必須依賴上述詳細工藝設備和工藝流程才能實施。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了,對本發明的任何改進,對本發明產品各原料的等效替換及輔助成分的添加、具體方式的選擇等,均落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和公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