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3D打印領域,具體是一種PVB基3D打印線材。
背景技術:
3D打印(3DP)是快速成型技術的一種,它是一種以數字模型文件為基礎,運用粉末狀金屬或塑料線材等可粘合材料,通過逐層打印的方式來構造物體的技術。3D打印技術是一種廣泛應用的快速成型技術,其生產技術原理為:首先通過計算機建立目標生產零件的三維數據模型,然后通過對應的三維分層技術對三維模型進行切片處理,從而得到一個以切面為單元的數據信息組合,在計算機的控制下,通過單元切面的對應數據,對可熔性材料進行逐層打印,最終完成相應復雜零件的加工制造。但是當打印完成后,制品表面由于堆積成型而形成大量的凸起,不利于制品的美觀,另一方面,當需要打印鏤空制品時,必須使用必要的支撐材料,以便打印完全后可以快速有效地去除,類似于我國傳統的失蠟法工藝,這就為人們的使用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PVB基3D打印線材,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PVB基3D打印線材,由以下原料按照重量份組成:PVB樹脂90-110份、相容劑3-4份、石蠟油1.5-3.5份、抗氧劑5-6.5份和增塑劑2.5-4份。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PVB樹脂分子量分布系數介于2.0-2.5,數均分子量為15-20萬,乙烯醇基質量分數為15-20%,縮醛度為75-80%,熔融指數為4-6。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相容劑為EVA和EVA-g-MAH的一種或者兩種的混合物;石蠟油為碳原子數為18-30的烴類混合物;抗氧劑為受阻酚類抗氧劑與亞磷酸酯抗氧劑復配體系;增塑劑為三甘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甘醇二苯甲酸酯、磷酸三苯酯中的一種或多種的復配物。
所述PVB基3D打印線材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稱取物料,在高混機內混料10-15min,控制轉速在200-300r/min,然后置于60-80℃真空烘箱內干燥5-8h,備用;
步驟二,將干燥好的原料導入單螺桿擠出機內,擠出機的溫度控制在150-185℃,將原料熔融,由單孔擠出頭擠出;
步驟三,將擠出熔體一系列風冷、牽伸并收卷,得到直徑為1.75mm或3.00mm的PVB基3D打印線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原料來源廣泛,制備方法簡單,生產成本低,適用于大規模的工業化生產;本發明制備的產品具有各向異性好、柔軟、可熔融加工性好、彈性好和透光性好的優點,不僅可以用于3D打印機中進行支撐打印,保證打印產品精度的同時,打印的制品經水處理后,表面光潔度也得以大幅度提升,市場前景廣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實施例1
由以下原料按照重量份組成:PVB樹脂100份、相容劑3份、石蠟油1.5份、抗氧劑5份和增塑劑2.5份。PVB樹脂分子量分布系數為2.2,數均分子量為16萬,乙烯醇基質量分數為17%,縮醛度為77%,熔融指數為5。
所述PVB基3D打印線材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稱取物料,在高混機內混料10min,控制轉速在240r/min,然后置于80℃真空烘箱內干燥8h,備用;
步驟二,將干燥好的原料導入單螺桿擠出機內,擠出機的溫度控制在180℃,擠出機頭的溫度為175℃,將原料熔融,由單孔擠出頭擠出;
步驟三,將擠出熔體一系列風冷、牽伸并收卷,得到直徑為1.75mm或3.00mm的PVB基3D打印線材。
實施例2
由以下原料按照重量份組成:PVB樹脂100份、相容劑4份、石蠟油2.5份、抗氧劑6份和增塑劑4份。相容劑為EVA和EVA-g-MAH兩種的混合物;石蠟油為碳原子數為24的烴類混合物;抗氧劑為受阻酚類抗氧劑與亞磷酸酯抗氧劑復配體系;增塑劑為三甘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甘醇二苯甲酸酯、磷酸三苯酯中的復配物。
所述PVB基3D打印線材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稱取物料,在高混機內混料15min,控制轉速在300r/min,然后置于80℃真空烘箱內干燥5-8h,備用;
步驟二,將干燥好的原料導入單螺桿擠出機內,擠出機的溫度控制在160℃,擠出機頭的溫度為175℃,將原料熔融,由單孔擠出頭擠出;
步驟三,將擠出熔體一系列風冷、牽伸并收卷,得到直徑為1.75mm或3.00mm的PVB基3D打印線材。
本發明的原料來源廣泛,制備方法簡單,生產成本低,適用于大規模的工業化生產;本發明制備的產品具有各向異性好、柔軟、可熔融加工性好、彈性好和透光性好的優點,不僅可以用于3D打印機中進行支撐打印,保證打印產品精度的同時,打印的制品經水處理后,表面光潔度也得以大幅度提升,市場前景廣闊。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