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皮革處理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
背景技術:
皮革的處理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歷史,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制革已從當初原始簡單的手工操作,發展為一個重要的工業技術領域。自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的制革工業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皮革及革制品生產中心之一。我國的牛皮、豬皮、羊皮等資源居世界第一,每年的輕革產量居世界第一,占世界總量的20%以上,而且制革工業正不斷的成為我國的特色工業,在國民經濟中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皮革處理指的是將很容易腐壞的生皮,即原皮經過一系列工序加工后,生皮就變成柔軟和不腐壞的革的過程。通常由原皮到制成成品皮革,大體分為三個階段,準備階段、鞣制階段和整理(整飾)階段,主要含有浸水、去肉、脫毛、浸灰、脫脂、軟化、浸酸、鞣制以及后續的整理階段,具體有可以細分為組批--(去肉)--稱重--預浸水--(去肉)--稱重--主浸水--(脫脂)--脫毛、浸灰--(去肉)和/或片皮--稱重(復灰)--脫灰--軟化--(凈面)--浸酸—預鞣制、主鞣制以及復鞣等步驟。
隨著皮革樣式和應用領域進一步拓寬,現有的皮革不僅包括表面是一種特殊的粒面層,即板面,其具有自然的粒紋和光澤,手感舒適的特點,其未處理的原皮(裸皮)稱為革皮,也包括皮草或皮毛一體,是指帶毛的動物皮經鞣制、染整所得到的一面帶毛的皮革,其未處理的原皮也稱毛皮。毛皮是由毛被和皮板兩部分構成,其中毛被是指帶有動物毛的一面,皮板則是具有自然的粒紋和光澤的皮面。
然而對于毛皮而言,由于其特殊的毛被和皮板兩部分構成的結構,在處理過程上具有較大的難度,尤其是防水效果方面,雖然在制革領域進行防水處理有著較成熟的技術,但目前在毛皮產品上很少進行防水處理,這主要因為毛皮產品在做防水時需毛板兼顧進行考慮,既要保證毛面的手感(柔順、光滑),又要良好的皮板防水效果。然而好的防水效果有以下要求:第一,減少表面活性劑的使用,這是因為大多表面活性劑親水,會導致防水效果不佳。如羊剪絨皮采用綿羊毛皮做原料,皮板內油脂含量高,在脫脂的時候不能像牛皮一樣采用浸灰的方法,會導致脫毛的問題。第二,中和必須全透、防水劑必須充分滲透。牛皮等不帶毛被的產品,中和劑及防水劑可從兩面滲透,滲透快而且容易。羊毛皮一面帶有毛被,天然的拒水,中和劑及防水劑只能從肉面很慢的滲透,影響了作用效果。
因而,如何得到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能夠減少表面活性劑的使用,同時又保證了充分的中和效果和防水劑滲透效果,從而使得到的羊剪絨產品具有更好的防水效果,已成為業內眾多生產廠商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本發明提供的羊毛皮的處理工藝,能夠避免表面活性劑的大量使用,同時還具有更好的中和效果和防水劑滲透效果,有效的提高了羊剪絨產品的防水效果。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進行預鞣處理后,得到半成品;
B)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半成品進行干洗后,得到干洗后的羊毛皮;
C)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干洗后的羊毛皮浸酸、鞣制和復鞣后,得到鞣制毛皮;
D)將上述步驟得到的鞣制毛皮進行中和處理和防水處理后,得到中間產品;
E)將上述步驟得到的中間產品經過烘干和后續整理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優選的,所述預鞣處理的具體步驟為:
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氯化鈉、硫代硫酸鈉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
優選的,所述預鞣處理的pH值為3.0~4.0;
所述硫代硫酸鈉的濃度為60~80g/L。
優選的,所述預鞣處理的時間為8~10小時;
所述間歇轉動的過程為,轉動40~8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
所述預鞣的皮液質量比為1:(18~22);
所述預鞣處理后還包括自然晾干;
所述晾干步驟后的皮板水分含量為10%~12%。
優選的,所述前處理的步驟依次包括洗皮、浸水、去肉和濕剪。
優選的,所述干洗的干洗劑包括四氯乙烯和D40中的一種或多種。
優選的,所述浸酸的具體步驟為:
將干洗后的羊毛皮、工業鹽、酸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
所述浸酸的時間為6~10小時;
所述浸酸的皮液質量比為1:(18~22);
所述間歇轉動的過程為,轉動40~8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
優選的,所述中和處理的具體步驟為:
將鞣制毛皮、中和單寧、鈉鹽、碳酸氫鈉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所述鈉鹽包括醋酸鈉和/或甲酸鈉;
所述中和處理的pH值為4.5~5.0;
所述中和單寧包括Sellasol N liq、Tanigan PAK和Trupotan NG中的一種或多種。
優選的,所述防水處理的具體步驟為:
向上述含有中和處理后的毛皮的劃槽或轉鼓中,加入防水劑、分散劑、酸和水后轉動,再調節pH值后,繼續轉動,得到中間產品;
所述調節pH值后的pH值為3.0~3.5;
所述防水劑包括防水劑PM4700、Truposist D和防水劑TJFUR 6Z81中的一種或多種。
優選的,所述中和處理的時間為3~6小時;
所述中和處理的皮液質量比為1:(10~14);
所述中和處理的間歇轉動的過程為,轉動40~80分鐘后,停20分轉10分;
所述防水處理的皮液質量比為1:(10~14);
所述防水處理的轉動時間為40~80分鐘,所述防水處理的繼續轉動的時間為40~80分鐘;
所述防水處理的分散劑包括分散劑Prospread GC和/或分散劑MPC。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包括以下步驟,首先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進行預鞣處理后,得到半成品;然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半成品進行干洗后,得到干洗后的羊毛皮;再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干洗后的羊毛皮浸酸、鞣制和復鞣后,得到鞣制毛皮;隨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鞣制毛皮進行中和處理和防水處理后,得到中間產品;最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中間產品經過烘干和后續整理后,得到羊剪絨產品。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針對現有的毛皮產品上很少進行防水處理,特別是羊毛皮防水效果較差的問題,兼顧毛皮進行防水處理時自身的特點,需要毛板同時進行考慮,既要保證毛面的手感(柔順、光滑),又要良好的皮板防水效果,在羊毛皮的處理工序中進行了創造性的改進,采用了特定的工藝步驟,有效的避免了表面活性劑的大量使用,同時還具有更好的中和效果和防水劑滲透效果,從而提高了羊剪絨產品的防水效果。實驗結果表明,采用本發明提供的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對處理后的皮料表面進行摩擦前及摩擦后水滴、油滴以及雨淋測試,可達3M標準。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羊毛皮處理工藝的流程簡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本發明所有原料,對其來源沒有特別限制,在市場上購買的或按照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常規方法制備的即可。
本發明所有原料,對其純度沒有特別限制,本發明優選采用分析純或皮革制備領域使用的常規純度。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A)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進行預鞣處理后,得到半成品;
B)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半成品進行干洗后,得到干洗后的羊毛皮;
C)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干洗后的羊毛皮浸酸、鞣制和復鞣后,得到鞣制毛皮;
D)將上述步驟得到的鞣制毛皮進行中和處理和防水處理后,得到中間產品;
E)將上述步驟得到的中間產品經過烘干和后續整理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本發明對所述毛皮的涵義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毛皮的定義即可,毛皮是一面為皮面,一面為毛皮的統稱,如羊毛皮,其最后產品稱為羊剪絨。本發明對毛皮的種類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常用毛皮種類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主要針對羊毛皮防水處理難的問題,本發明所述毛皮優選包括牛毛皮、羊毛皮、豬毛皮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羊毛皮。
本發明首先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進行預鞣處理后,得到半成品。
本發明對所述前處理的工藝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羊毛皮浸酸之前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前處理優選主要包括洗皮、浸水、去肉和濕剪,更優選依次包括洗皮、浸水、去肉和濕剪。本發明對上述步驟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上述工藝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對所述各個原料的濃度的定義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原料用量或各處理步驟中處理液中的原料濃度即可,即以各個處理過程中,轉鼓或劃槽中加入水的體積量為基準(分母),各個原料的加入質量為分子,得到濃度值,也可以近似理解為各個處理液中原料的濃度值,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
本發明對所述預鞣處理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預鞣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預鞣處理的具體步驟優選為:
將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氯化鈉、硫代硫酸鈉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
本發明對所述預鞣處理的pH值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預鞣處理的pH值優選為3.0~4.0,更優選為3.2~3.8,最優選為3.4~3.6。本發明對所述氯化鈉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氯化鈉優選為工業鹽。本發明對所述預鞣處理的時間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預鞣處理的時間優選為8~10小時,更優選為8.5~9.5小時,最優選為9小時;所述預鞣處理的溫度(水溫)優選為30~35℃,更優選為31~34℃,最優選為32~33℃。本發明對所述預鞣處理的原料用量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預鞣處理的常規用量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硫代硫酸鈉的濃度優選為60~80g/L,更優選為65~75g/L,最優選為67~72g/L;所述氯化鈉的濃度優選為30~50g/L,更優選為35~45g/L,最優選為37~42g/L;所述經過前處理的羊毛皮的質量與所述水的質量比值優選為1:(18~22),更優選為1:(19~21),最優選為1:20;所述工業鹽的濃度優選為60~80g/L,更優選為65~75g/L,最優選為67~72g/L,具體可以為70g/L。本發明對所述預鞣過程中的間歇轉動的具體頻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預鞣過程中常規的轉停結合的頻次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間歇轉動的過程優選為轉動40~80分鐘(更優選為45~75分鐘,更優選為50~70分鐘,最優選為55~65分鐘)后,停25分轉5分。
本發明為提高整體工藝的防水效果,為后期工藝提供良好的基礎,所述預鞣處理更具體優選為:
將經過前處理的皮張(羊毛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70g/L,調節pH至3.0~4.0,轉動均勻,加入60~80g/L(硫代硫酸鈉)大蘇打,轉60分鐘后,停25轉5過夜,次日晨測抗溫≥72℃,出皮。
本發明為提高整體的工藝的可操作性,保證最終羊剪絨產品的防水性能,所述預鞣處理后優選還包括晾干步驟,更優選包括擠水伸展和自然晾干步驟。本發明對所述擠水伸展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擠水伸展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對所述自然晾干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晾干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晾干步驟具體優選為:采用吊掛的方式,將皮自然晾干。
本發明對所述晾干后的毛皮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晾干后的皮張的常規參數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晾干步驟后的皮板水分含量優選為8%~20%,更優選為10%~15%,最優選為12%。
本發明然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半成品進行干洗后,得到干洗后的羊毛皮。
本發明所述半成品優選是指經過預鞣處理后的羊毛皮。本發明對所述干洗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干洗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對所述干洗的干洗劑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干洗的干洗劑優選包括四氯乙烯和D40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四氯乙烯或D40,最優選為四氯乙烯。
本發明再將上述步驟得到的干洗后的羊毛皮浸酸、鞣制和復鞣后,得到鞣制毛皮。
本發明對所述浸酸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浸酸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浸酸過程具體優選為:
將干洗后的羊毛皮、工業鹽、酸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
本發明對所述浸酸的時間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浸酸步驟的時間優選為6~10小時,更優選為7~9小時,最優選為7.5~8.5小時;所述浸酸步驟的溫度(水溫)優選為30~35℃,更優選為31~34℃,最優選為32~33℃。本發明對所述浸酸處理的原料用量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浸酸處理的常規用量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工業鹽的濃度優選為60~75g/L,更優選為63~72g/L,最優選為66~69g/L,具體可以為70g/L;本發明所述酸的濃度優選為8~14g/L,更優選為9~13g/L,最優選為10~12g/L,具有可以為11g/L;所述干洗后的羊毛皮的質量與所述水的質量比值優選為1:(18~22),更優選為1:(19~21),最優選為1:20。本發明對所述酸的選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浸酸用酸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酸優選包括有機酸和/或無機酸,更優選為有機酸和無機酸。本發明所述有機酸優選包括乳酸、甲酸和乙酸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乳酸、甲酸或乙酸,最優選為甲酸;所述無機酸優選包括硫酸和/或磷酸,更優選為硫酸或磷酸,最優選為硫酸。本發明對所述浸酸過程中的間歇轉動的具體頻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浸酸過程中常規的轉停結合的頻次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間歇轉動的過程優選為,轉動40~80分鐘(更優選為45~75分鐘,更優選為50~70分鐘,最優選為55~65分鐘)后,停25分轉5分。
本發明為提高整體工藝的防水效果,為后期工藝提供良好的基礎,所述浸酸處理更具體優選為:
將干洗后的羊毛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70g/L,甲酸10g/L,硫酸1g/L,轉動60分鐘后,停25轉5,共8小時,出皮搭馬2天。
本發明在羊毛皮的處理過程中,加入了預鞣和干洗步驟,并將其放在浸酸步驟之前,這種干洗浸酸皮的方法除去了羊毛皮中的油脂,有效的避免了常規方法中使用脫脂劑脫脂的辦法,從而解決了表面活性劑對防水效果影響的問題。本發明減少了親水性的化工材料的應用,如各種鹽類和表面活性劑等。這是由于上述鹽類具有極好的水溶性,通過洗滌能被徹底洗出,特別是溫度較高時。例如最典型的鹽類硫酸鈉,在水溶液中是一種電解質,能影響乳液的穩定性,含量高時則能使乳液破乳,從而影響防水劑的滲透性能。另外,盡可能少用親水性強的表面活性劑,表面活性劑能增加皮革的親水性,從而對防水效果產生不利影響。
本發明上述步驟得到了干洗浸酸后的羊毛皮,本發明對所述干洗浸酸后的羊毛皮的鞣制和復鞣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鞣制和復鞣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鞣制和復鞣的過程和參數優選為常規鉻鞣工藝的鞣制和復鞣過程,即常規的鉻鞣工藝和鉻復鞣工藝。
本發明隨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鞣制毛皮進行中和處理和防水處理后,得到中間產品。
本發明對所述中和處理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中和處理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處理過程具體優選為:
將鞣制毛皮、中和單寧、鈉鹽、碳酸氫鈉和水放入劃槽或轉鼓中,間歇轉動。
本發明對上述中和處理的pH值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中和處理的pH值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處理的pH值優選為4.5~5.0,更優選為4.6~4.9,最優選為4.7~4.8。本發明對所述中和處理的原料用量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中和處理的常規用量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單寧的濃度優選為1~5g/L,更優選為2~4g/L,最優選為2.5~3.5g/L;所述鈉鹽的濃度優選為1~3g/L,更優選為1.5~2.5g/L,最優選為2g/L;所述碳酸氫鈉的濃度優選為0.2~0.8g/L,更優選為0.3~0.7g/L,最優選為0.4~0.6g/L;所述鞣制毛皮的質量與所述水的質量比值優選為1:(10~14),更優選為1:(11~13),最優選為1:12。本發明所述鈉鹽優選包括醋酸鈉和/或甲酸鈉,更優選為醋酸鈉或甲酸鈉;。本發明對所述中和單寧的具體選擇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單寧優選包括Sellasol N liq、Tanigan PAK和Trupotan NG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Sellasol N liq、Tanigan PAK或Trupotan NG;本發明對上述中和單寧的型號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常規型號即可,本發明所述Sellasol N liq優選由TFL公司生產,所述Tanigan PAK和Trupotan NG優選由Lanxess公司生產。
本發明對所述中和處理的時間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處理的時間優選為3~6小時,更優選為3.5~5.5小時,最優選為4~5小時,具體優選為4小時。本發明對所述中和處理過程中的間歇轉動的具體頻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中和過程的轉停結合的頻次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中和處理的間歇轉動的過程為,轉動40~80分鐘(更優選為45~75分鐘,更優選為50~70分鐘,最優選為55~65分鐘)后,停20分轉10分。
本發明為提高整體工藝的防水效果,為后期工藝提供良好的基礎,所述中和處理更具體優選為:
將鞣制毛皮加入轉鼓中,液比1:12,水溫35℃,加入中和單寧Tanigan PAK 3g/L,醋酸鈉2g/L,小蘇打0.5g/L,pH控制在4.5~5.0,轉動60分鐘后,停20轉10,共4小時,使用溴甲酚氯測切口滲透,全透則排水進入下道工序,不透可適當延長時間。
本發明在中和處理過程中,采用中和單寧起到了深層次中和的效果,為后續的化料滲透起到了較好的效果。本發明采用蘭濕革的深度中和技術,選用細分散合成鞣劑達到均勻緩和深透的中和。這樣可以調節皮坯的PH值接近革的等電點。輔助性合成鞣劑作為中和劑,它們具有較強的緩沖能力,在這種復合中和劑中,中和速度較快,且革表面不會產生堿度過高、中和過度的情況。
本發明對所述防水處理的具體工藝和工藝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防水處理的處理過程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處理過程具體優選為:
向上述含有中和處理后的毛皮的劃槽或轉鼓中,加入防水劑、分散劑、酸和水后轉動,再調節pH值后,繼續轉動,得到中間產品。
本發明對上述防水處理的pH值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防水處理的pH值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處理的pH值優選為3.0~3.5,更優選為3.1~3.4,最優選為3.2~3.3。本發明對所述防水處理的原料用量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防水處理的常規用量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劑的濃度優選為2.5~5g/L,更優選為3.0~4.5g/L,最優選為3.5~4.0g/L,具體可以為4.0g/L;所述分散劑的濃度優選為0.3~0.7g/L,更優選為0.4~0.6g/L,最優選為0.5g/L;本發明所述酸的用量沒有特別限制,以pH值的調節范圍為準。所述鞣制毛皮的質量與所述水的質量比值優選為1:(10~14),更優選為1:(11~13),最優選為1:20。本發明對所述防水劑的具體選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防水劑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劑優選包括防水劑PM4700、Truposist D和防水劑TJFUR 6Z81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防水劑PM4700、Truposist D或防水劑TJFUR 6Z81,最優選為防水劑PM4700。本發明對上述防水劑的型號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常規型號即可,本發明所述防水劑PM4700優選由3M公司生產,所述Truposist D優選由Trumpler公司生產,所述防水劑TJFUR 6Z81優選由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
本發明對所述分散劑的具體選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分散劑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處理的分散劑優選包括分散劑Prospread GC和/或分散劑MPC,更優選為Prospread GC或分散劑MPC。本發明對上述分散劑的型號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常規型號即可,本發明所述分散劑Prospread GC優選由Stahl公司生產,所述分散劑MPC優選由Seaton公司生產。
本發明對所述酸的具體選擇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酸優選為乳酸、甲酸、乙酸、硫酸和鹽酸中的一種或多種,更優選為乳酸、甲酸或硫酸,最優選為甲酸。
本發明對所述防水處理的時間沒有特別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處理的時間優選為1~3小時,更優選為1.5~2.5小時,最優選為2小時。本發明對所述防水處理過程中的間歇轉動的具體頻率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防水過程的轉停結合的頻次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本發明所述防水處理的轉動時間優選為40~80分鐘,更優選為45~75分鐘,更優選為50~70分鐘,最優選為55~65分鐘,所述防水處理的繼續轉動的時間優選為40~80分鐘,更優選為45~75分鐘,更優選為50~70分鐘,最優選為55~65分鐘。
本發明為提高整體工藝的防水效果,為后期工藝提供良好的基礎,所述防水處理更具體優選為:
接上道工序,液比1:12,水溫40℃,加入防水劑PM4700 4g/L,分散劑GC 0.5g/L,轉動60分鐘,使用甲酸調節pH,將pH降低至3.0~3.5,繼續轉動60分鐘,出皮,冷水清洗一遍。
本發明采用上述防水劑、分散劑和酸的配合,通過防水劑的選擇,防水劑的種類和離子大小對其在革內的滲透影響很大,深入的滲透及固定結合,保證最佳的防水效果;特別是選用3M“思高潔”皮革用高效去污防水劑PM-4700作為本工藝的防水劑。這種防水劑是水溶性的氟化物,能夠給予鞋面革優異和持久的防水、防油和抗沾污的特性,而且還能極大的改善皮革和動態拒水性。再采用聚合物分散劑與防水材料一起進行復鞣、加脂,促使復鞣劑、填料、防水材料在皮內的均勻分布,有利于改善和提高防水效果;同時避免了常見的染色花等質量問題,節省鞣劑,減少污水排放。
本發明最后將上述步驟得到的中間產品經過烘干和后續整理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本發明對所述烘干和后續整理的具體步驟和參數沒有特別限制,以本領域技術人員熟知的烘干和后續整理的步驟和參數即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質量要求以及皮張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
參見圖1,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羊毛皮處理工藝的流程簡圖。
本發明經過上述步驟提供了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即制備得到了一種具有防水效果的羊剪絨產品,本發明針對現有的毛皮產品上很少進行防水處理,特別是羊毛皮防水效果較差的問題,兼顧毛皮進行防水處理時自身的特點,需要毛板同時進行考慮,既要保證毛面的手感(柔順、光滑),又要良好的皮板防水效果,在羊毛皮的處理工序中進行了創造性的改進,采用了特定的工藝步驟,并在各個步驟中進行了進一步的創造性的優化處理和選擇,有效的避免了表面活性劑的大量使用,同時還具有更好的中和效果和防水劑滲透效果,從而提高了羊剪絨產品的防水效果。實驗結果表明,采用本發明提供的羊毛皮的處理工藝,對處理后的皮料表面進行摩擦前及摩擦后水滴、油滴以及雨淋測試,可達3M標準。
為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進行詳細描述,但是應當理解,這些實施例是在以本發明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和具體的操作過程,只是為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特征和優點,而不是對本發明權利要求的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也不限于下述的實施例。
實施例1
洗皮、浸水、去肉、濕剪等工序同常規步驟。
將皮張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30g/L,調節pH至3.0~4.0,轉動均勻,加入70g/L大蘇打(硫代硫酸鈉),轉60分鐘后,停25分鐘轉5分鐘過夜,次日晨測抗溫≥72℃。出皮。
擠水伸展。
采用吊掛的方式,將皮自然晾干,讓皮板的水分含量在10~12%。
使用四氯乙烯進行干洗。
將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70g/L,甲酸10g/L,硫酸1g/L,轉動6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共8小時,出皮搭馬2天。
鞣制工藝、復鞣工藝同常規鉻鞣工藝。
將皮張加入轉鼓中,液比1:12,水溫35℃,加入中和單寧Tanigan PAK(Lanxess公司生產)3g/L,醋酸鈉2g/L,小蘇打0.5g/L,pH控制在4.5~5.0,轉動60分鐘后,停20分鐘轉10分鐘,共4小時,使用溴甲酚氯測切口滲透,全透則排水進入下道工序,不透可適當延長時間。
接上道工序,液比1:12,水溫40℃,加入防水劑PM-4700 4g/L,分散劑Prospread GC(Stahl公司生產)0.5g/L,轉動60分鐘,使用甲酸調節pH,將pH降低至3.2,繼續轉動60分鐘,出皮,冷水清洗一遍。
烘干及后續工藝同常規工藝,最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對本發明上述步驟制備的產品依據3M標準測試方法進行防水,防油,雨淋測試,其結果如表1所示,表1為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表1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實施例2
洗皮、浸水、去肉、濕剪等工序同常規步驟。
將皮張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35g/L,調節pH至3.0~4.0,轉動均勻,加入75g/L大蘇打(硫代硫酸鈉),轉80分鐘后,停25分鐘轉5分鐘過夜,次日晨測抗溫≥72℃。出皮。
擠水伸展。
采用吊掛的方式,將皮自然晾干,讓皮板的水分含量在10~12%。
使用四氯乙烯進行干洗。
將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70g/L,甲酸9g/L,硫酸1g/L,轉動6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共8小時,出皮搭馬2天。
鞣制工藝、復鞣工藝同常規鉻鞣工藝。
將皮張加入轉鼓中,液比1:12,水溫35℃,加入中和單寧Trupotan NG(Trumpler公司生產)3g/L,甲酸鈉2g/L,小蘇打0.5g/L,pH控制在4.5~5.0,轉動60分鐘后,停20分鐘轉10分鐘,共4小時,使用溴甲酚氯測切口滲透,全透則排水進入下道工序,不透可適當延長時間。
接上道工序,液比1:12,水溫40℃,加入防水劑PM-4700 4g/L,分散劑Prospread GC(Stahl公司生產)0.8g/L,轉動60分鐘,使用甲酸調節pH,將pH降低至3.3,繼續轉動60分鐘,出皮,冷水清洗一遍。
烘干及后續工藝同常規工藝,最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對本發明上述步驟制備的產品依據3M標準測試方法進行防水,防油,雨淋測試,其結果如表2所示,表2為本發明實施例2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表2本發明實施例2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實施例3
洗皮、浸水、去肉、濕剪等工序同常規步驟。
將皮張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40g/L,調節pH至3.5,轉動均勻,加入80g/L大蘇打(硫代硫酸鈉),轉60分鐘后,停25分鐘轉5分鐘過夜,次日晨測抗溫≥72℃。出皮。
擠水伸展。
采用吊掛的方式,將皮自然晾干,讓皮板的水分含量在10-12%。
使用四氯乙烯進行干洗。
將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70g/L,甲酸9g/L,硫酸1g/L,轉動6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共8小時,出皮搭馬2天。
鞣制工藝、復鞣工藝同常規鉻鞣工藝。
將皮張加入轉鼓中,液比1:12,水溫35℃,加入中和單寧Trupotan NG(Trumpler公司生產)3g/L,醋酸鈉2g/L,小蘇打0.5g/L,pH控制在4.5~5.0,轉動60分鐘后,停20分鐘轉10分鐘,共4小時,使用溴甲酚氯測切口滲透,全透則排水進入下道工序,不透可適當延長時間。
接上道工序,液比1:12,水溫40℃,加入防水劑PM-4700 4g/L,分散劑MPC(SEATON公司生產)0.8g/L,轉動60分鐘,使用甲酸調節pH,將pH降低至3.3,繼續轉動60分鐘,出皮,冷水清洗一遍。
烘干及后續工藝同常規工藝,最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對本發明上述步驟制備的產品依據3M標準測試方法進行防水,防油,雨淋測試,其結果如表3所示,表3為本發明實施例3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表3本發明實施例3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實施例4
洗皮、浸水、去肉、濕剪等工序同常規步驟。
將皮張加入劃槽中,液比1:18,水溫32℃,加入工業鹽35g/L,調節pH至3.4,轉動均勻,加入72g/L大蘇打(硫代硫酸鈉),轉60分鐘后,停25分鐘轉5分鐘過夜,次日晨測抗溫≥72℃。出皮。
擠水伸展。
采用吊掛的方式,將皮自然晾干,讓皮板的水分含量在12%。
使用四氯乙烯進行干洗。
將皮加入劃槽中,液比1:20,水溫30℃,加入工業鹽68g/L,甲酸10g/L,硫酸1g/L,轉動60分鐘后,停25分轉5分,共7.5小時,出皮搭馬2天。
鞣制工藝、復鞣工藝同常規鉻鞣工藝。
將皮張加入轉鼓中,液比1:12,水溫35℃,加入中和單寧Trupotan NG(Trumpler公司生產)3g/L,醋酸鈉2g/L,小蘇打0.5g/L,pH控制在4.5~5.0,轉動60分鐘后,停20分鐘轉10分鐘,共4小時,使用溴甲酚氯測切口滲透,全透則排水進入下道工序,不透可適當延長時間。
接上道工序,液比1:12,水溫40℃,加入防水劑PM-4700 4g/L,分散劑MPC(SEATON公司生產)0.8g/L,轉動60分鐘,使用甲酸調節pH,將pH降低至3.3,繼續轉動60分鐘,出皮,冷水清洗一遍。
烘干及后續工藝同常規工藝,最后得到羊剪絨產品。
對本發明上述步驟制備的產品依據3M標準測試方法進行防水,防油,雨淋測試,其結果如表4所示,表4為本發明實施例4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表4本發明實施例4制備的羊剪絨產品的性能測試結果
以上對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羊毛皮的處理工藝進行了詳細的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包括最佳方式,并且也使得本領域的任何技術人員都能夠實踐本發明,包括制造和使用任何裝置或系統,和實施任何結合的方法。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發明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發明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本發明專利保護的范圍通過權利要求來限定,并可包括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想到的其他實施例。如果這些其他實施例具有不是不同于權利要求文字表述的結構要素,或者如果它們包括與權利要求的文字表述無實質差異的等同結構要素,那么這些其他實施例也應包含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