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轉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擋板混合型轉鼓。
背景技術:
目前,制革和裘皮行業中使用轉鼓生產過程中,鼓體內結構有如下幾種:1)單純鼓樁結構;2)單純刮板結構;3)刮板鼓樁混合結構。
單純鼓樁結構,圓錐(柱)的樁頭象梅花樁一樣均勻分布在鼓體內。往往應用于普通轉鼓,轉鼓轉速偏快運轉,在加工小形張皮革時會使張皮(毛皮)打卷,打卷皮張占有率達11% 以上。影響到皮革(毛皮)正常浸水、鞣制和染色。
單純刮板(亦稱劃板)結構,幾塊與鼓體內端面二側等長的板條狀樁(頭)均勻分布在鼓體內。往往應用于超載轉鼓,轉鼓低轉速運轉,在加工小形張皮革時同樣會使皮張(毛皮)打卷,打卷皮張占有率達10% 以上。影響到皮革(毛皮)正常浸水、鞣制和染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擋板混合型轉鼓,能夠提高轉鼓工作效率,減少皮毛打卷,簡化結構,生產效率高。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擋板混合型轉鼓,包括鼓體以及設置于鼓體內的第一擋板組件和第二擋板組件,所述第一擋板組件和第二擋板組件呈依次間隔設置,所述第一擋板組件包括設于鼓體的內壁上的第一擋板,所述第一擋板表面設有至少一個凹槽,所述第二擋板組件包括至少兩個第二擋板,所述第二擋板設于鼓體的內壁上并且間隔均勻設置。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擋板上的凹槽數量為2個,所述凹槽的橫截面呈梯形。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擋板的數量為2個,所述第二擋板之間呈間隔均勻設置,所述第二擋板包括主板以及用于支撐主板的側板。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擋板的長度和寬度均大于第二擋板。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擋板組件和第二擋板組件的數量均為3個。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擋板混合型轉鼓,能夠提高轉鼓工作效率,減少皮毛打卷,簡化結構,生產效率高。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其中: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1、鼓體,2、第一擋板組件,3、第二擋板組件,4、第一擋板,5、凹槽,6、第二擋板。
圖1是本發明擋板混合型轉鼓一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一種擋板混合型轉鼓,包括鼓體1以及設置于鼓體1內的第一擋板組件2和第二擋板組件3,第一擋板組件2和第二擋板組件3呈依次間隔設置,第一擋板組件2包括設于鼓體的內壁上的第一擋板4,第一擋板4表面設有至少一個凹槽5,第二擋板組件3包括至少兩個第二擋板6,第二擋板6設于鼓體1的內壁上并且間隔均勻設置。
另外,第一擋板4上的凹槽5數量為2個,凹槽5的橫截面呈梯形。
另外,第二擋板6的數量為2個,第二擋板6之間呈間隔均勻設置,第二擋板6包括主板以及用于支撐主板的側板。
另外,第一擋板4的長度和寬度均大于第二擋板6。
另外,第一擋板組件2和第二擋板組件3的數量均為3個。
區別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擋板混合型轉鼓,能夠提高轉鼓工作效率,減少皮毛打卷,簡化結構,生產效率高。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