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浸漬纖維基材的浸漬方法,其中所述纖維基材由長纖維制成且所述方法包括用液體單體漿料浸漬所述纖維基材的步驟,所述液體單體漿料包含:
a) 至少聚合物(P),
b) 至少單體(A),
c) 用于引發單體(A)的聚合的至少一種引發劑或引發體系,
所述液體單體漿料具有在10 mPa*s至10000 mPa*s,優選50 mPa*s至5000 mPa*s,有利地100 mPa*s至1000 mPa*s范圍內的值的動力粘度,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基材包含具有在1600cm-1至1680cm-1之間的波數下的IR吸收峰的官能團。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基材包含具有在1615cm-1至1680cm-1之間的波數下的IR吸收峰的官能團。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體(A)是甲基丙烯酸類單體。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P)是(甲基)丙烯酸類聚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基材包含具有在1700cm-1至1750cm-1之間的波數下的IR吸收峰的附加官能團。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基材包含具有在1270cm-1至1330cm-1之間、以1300cm-1為中心的波數下的IR雙吸收峰的附加官能團。
7.根據權利要求4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類聚合物是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均聚物或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5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共聚物包含按重量計至少70%,優選至少80%,有利地至少90%,更有利地至少95%的甲基丙烯酸甲酯(MMA)。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共聚物包含70重量%至99.7重量%,優選80重量%至99.7重量%,有利地90重量%至99.7重量%,更有利地90重量%至99.5重量%的甲基丙烯酸甲酯和0.3至30重量%,優選0.3重量%至20重量%,有利地0.3%至10%,更有利地0.5重量%至10重量%的至少一種可與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的具有至少一個烯不飽和度的單體。
10.根據權利要求2至9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類單體選自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烷基酯單體、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單體及其混合物,所述烷基具有1至22個碳,是直鏈、支鏈或環狀的;所述烷基優選具有1至12個碳,是直鏈、支鏈或環狀的。
11.根據權利要求2至10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類單體選自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異丁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異丁酯、丙烯酸環己酯、甲基丙烯酸環己酯、丙烯酸異冰片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酯及其混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2至11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甲基)丙烯酸類單體選自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異冰片酯或丙烯酸及其混合物。
13.根據權利要求2至12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50重量%的(甲基)丙烯酸類單體是甲基丙烯酸甲酯。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引發(甲基)丙烯酸類單體的聚合的引發劑或引發體系產生自由基。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引發(甲基)丙烯酸類單體的聚合的引發劑或引發體系選自二酰基過氧化物、過氧酯、二烷基過氧化物、過氧縮醛、氫過氧化物、偶氮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引發(甲基)丙烯酸類單體的聚合的引發劑或引發體系選自具有2至20個碳原子的過氧化物。
17.根據權利要求1至16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單體漿料還包含活化劑。
18.根據權利要求1至17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單體漿料中的聚合物(P)占總液體單體漿料的至少10重量%,優選至少15重量%,有利地至少18重量%,更有利地至少20重量%。
19.根據權利要求1至18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單體漿料中的聚合物(P)占總液體單體漿料的最多60重量%,優選最多50重量%,有利地最多40重量%,更有利地最多35重量%。
20.根據權利要求1至19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單體漿料中的單體(A)占總液體單體漿料的至少40重量%,優選50重量%,有利地60重量%,更有利地65重量%。
21.根據權利要求1至20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甲基)丙烯酸類漿料包含:
a) 10重量%至59.99重量%的至少聚合物(P),
b) 40重量%至89.99重量%的至少單體(A),
c) 0.01重量%至5重量%的用于引發(甲基)丙烯酸類單體的聚合的一種引發劑或引發體系,
d) 0重量%至l重量%的活化劑,
e) 0重量%至20重量%的填料,
f) 0重量%至20重量%的添加劑。
22.根據權利要求1至20任一項的浸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甲基)丙烯酸類漿料包含:
a) 10重量%至59.98重量%的至少聚合物(P),
b) 40重量%至89.98重量%的至少單體(A),
c) 0.01重量%至5重量%的用于引發(甲基)丙烯酸類單體的聚合的一種引發劑或引發體系,
d) 0. l重量%至l重量%的活化劑,
e) 0重量%至20重量%的填料,
f) 0重量%至20重量%的添加劑。
23.一種用于制造機械或結構化部件或制品的制造方法,其包括下列步驟:
a) 用根據權利要求1至22任一項的液體單體漿料浸漬官能纖維基材,
b) 使浸漬所述官能纖維基材的液體單體漿料聚合。
24.根據權利要求2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中的官能纖維基材的浸漬在封閉模具中進行。
25.根據權利要求23至24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a)和步驟b)在相同封閉模具中進行。
26.根據權利要求23至25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選自樹脂傳遞模塑或灌注。
27.根據權利要求23至26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中的聚合溫度低于40℃。
28.通過根據權利要求23至27任一項的制造方法獲得的三維機械或結構化部件。
29.根據權利要求28的部件,其是汽車部件、船部件、火車部件、體育制品、飛機或直升飛機部件、航天飛船或火箭部件、光伏模塊部件、風輪機部件、家具部件、結構或建筑部件、電話或手機部件、計算機或電視部件、印刷機和影印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