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耐磨防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酚醛樹脂32-54份、碳纖維30-45份、燒結莫來石12-16份、2,6-三級丁基-4-甲基苯酚13-19份,不銹鋼纖維5-9份,六偏磷酸鈉10-15份,鄰苯二甲酸二酯8-16份,氧化鋁微粉5-12份,納米陶瓷粉20-30份。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磨防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酚醛樹脂32份、碳纖維30份、燒結莫來石12份、2,6-三級丁基-4-甲基苯酚13份,不銹鋼纖維5份,六偏磷酸鈉10份,鄰苯二甲酸二酯8份,氧化鋁微粉5份,納米陶瓷粉20份。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磨防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酚醛樹脂54份、碳纖維45份、燒結莫來石16份、2,6-三級丁基-4-甲基苯酚19份,不銹鋼纖維9份,六偏磷酸鈉15份,鄰苯二甲酸二酯16份,氧化鋁微粉12份,納米陶瓷粉30份。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磨防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酚醛樹脂40份、碳纖維35份、燒結莫來石13份、2,6-三級丁基-4-甲基苯酚16份,不銹鋼纖維6份,六偏磷酸鈉12份,鄰苯二甲酸二酯9份,氧化鋁微粉8份,納米陶瓷粉23份。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耐磨防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酚醛樹脂45份、碳纖維40份、燒結莫來石15份、2,6-三級丁基-4-甲基苯酚18份,不銹鋼纖維8份,六偏磷酸鈉13份,鄰苯二甲酸二酯13份,氧化鋁微粉11份,納米陶瓷粉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