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基底材料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凝膠基底材料。
背景技術:
又稱凍膠,溶膠或溶液中的膠體粒子或高分子在一定條件下互相連接,形成空間網狀結構,結構空隙中充滿了作為分散介質的液體(在干凝膠中也可以是氣體,干凝膠也稱為氣凝膠),這樣一種特殊的分散體系稱作凝膠。
膠凝材料,又稱膠結料。在物理、化學作用下,能從漿體變成堅固的石狀體,并能膠結其他物料,制成有一定機械強度的復合固體的物質。分為水硬性膠凝材料和非水硬性膠凝材料兩大類。后一類中又分為無機的和有機的兩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凝膠基底材料。
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發明的一種凝膠基底材料,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0-100份,熱塑性彈性體30-45份,四甲基乙二胺12-18份,硅烷偶聯劑3.6-5.4份,三氧化二鋁8-15份,聚乙烯醇3-9份,納米二氧化硅5-10份,碳酸鈣1.8-3.5份,玻璃纖維15-20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0份,熱塑性彈性體30份,四甲基乙二胺12份,硅烷偶聯劑3.6份,三氧化二鋁8份,聚乙烯醇3份,納米二氧化硅5份,碳酸鈣1.8份,玻璃纖維15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100份,熱塑性彈性體45份,四甲基乙二胺18份,硅烷偶聯劑5.4份,三氧化二鋁15份,聚乙烯醇 9份,納米二氧化硅10份,碳酸鈣3.5份,玻璃纖維20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5份,熱塑性彈性體35份,四甲基乙二胺13份,硅烷偶聯劑4.2份,三氧化二鋁10份,聚乙烯醇5份,納米二氧化硅6份,碳酸鈣2.2份,玻璃纖維16份。
進一步的,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95份,熱塑性彈性體40份,四甲基乙二胺16份,硅烷偶聯劑5.1份,三氧化二鋁13份,聚乙烯醇8份,納米二氧化硅9份,碳酸鈣2.9份,玻璃纖維18份。
采用上述配方后,本發明的凝膠基底材料工藝簡單,使材料的燒結體具備可加工性能,克服了目前商品化基底不完全燒結塊體致密化后的形變問題;另外,本發明成分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的一種凝膠基底材料,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0-100份,熱塑性彈性體30-45份,四甲基乙二胺12-18份,硅烷偶聯劑3.6-5.4份,三氧化二鋁8-15份,聚乙烯醇3-9份,納米二氧化硅5-10份,碳酸鈣1.8-3.5份,玻璃纖維15-20份。
實施方式一: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0份,熱塑性彈性體30份,四甲基乙二胺12份,硅烷偶聯劑3.6份,三氧化二鋁8份,聚乙烯醇3份,納米二氧化硅5份,碳酸鈣1.8份,玻璃纖維15份。
實施方式二: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100份,熱塑性彈性體45份,四甲基乙二胺18份,硅烷偶聯劑5.4份,三氧化二鋁15份,聚乙烯醇9份,納 米二氧化硅10份,碳酸鈣3.5份,玻璃纖維20份。
實施方式三: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85份,熱塑性彈性體35份,四甲基乙二胺13份,硅烷偶聯劑4.2份,三氧化二鋁10份,聚乙烯醇5份,納米二氧化硅6份,碳酸鈣2.2份,玻璃纖維16份。
實施方式四:
按照質量份數計包括以下組分:丙烯酰胺95份,熱塑性彈性體40份,四甲基乙二胺16份,硅烷偶聯劑5.1份,三氧化二鋁13份,聚乙烯醇8份,納米二氧化硅9份,碳酸鈣2.9份,玻璃纖維18份。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本領域熟練技術人員應當理解,這些僅是舉例說明,可以對本實施方式作出多種變更或修改,而不背離發明的原理和實質,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僅由所附權利要求書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