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建筑防水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剛性自防水混凝土以及基于該剛性自防水混凝土的自防水建筑結構。
背景技術:
為保證人們在日常生活工作空間的舒適性和功能性的要求,應用在衛生間地面、內墻面,廚房地面、墻面,屋面結構層上的找平層、以及找平層與女兒墻之間的泛水都進行了防水抗滲措施,通常情況下就是在普通鋼筋混凝土表面涂刷聚合物防水砂漿或者粘貼SBS卷材,隨著時間的推移,普通混凝土本身容易發生開裂現象并導致附著在其表面的防水措施遭到破壞,從而引起滲水,導致室內裝飾層霉變脫落、另外,在混凝土這個材料上附著的防水層大部分功能性成分均為有機物,且厚度較薄,在混凝土這個堿性環境中容易老化,從而失去防水的功能。傳統的這種構造,需要在混凝土澆筑完畢后進行防水措施,然后還需表面敷設砂漿保護層,以防止防水層在后續施工中被破壞,這樣的多次施工不單單是施工時間長,而且施工工藝比較復雜,質量控制點眾多,工程質量不易得到保證,而且工程性價比相對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剛性自防水混凝土,使用該混凝土澆筑而成的混凝土結構具備良好的抗滲、自防水和憎水功能。
進一步,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該剛性自防水混凝土的自防水建筑結構。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手段是:
一種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按重量份計,包括如下成分:防水劑5~30份,碎石1000~1300份,砂600~800份,硅酸鹽水泥250~450份,粉煤灰60~150份,水150~180份。
進一步,所述防水劑由如下重量份的材料制成:憎水組分40~60份,納米材料組分10~20份,引氣組分1~5份,分散組分30~50份。
更進一步,所述憎水組分為乳化瀝青、桐油、硅烷乳液中的一種,或者任意兩種或三種以任意配比相互復合組成。
更進一步,所述納米材料組分為納米碳酸鈣或納米二氧化硅。
更進一步,所述引氣組分為烷基苯磺酸類引氣劑、松香熱聚物類引氣劑、或皂素類引氣劑。
更進一步,所述分散組分為重質碳酸鈣。
更進一步,所述剛性自防水混凝土還包括如下成分中的一種或兩種:膨脹劑20~40份;聚丙烯纖維0.6~1.0份。
進一步,本發明提供一種自防水建筑結構,包括自防水混凝土層和裝飾層,該裝飾層直接設置在自防水混凝土層的任一面,所述自防水混凝土層采用上述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澆注而成。
相比現有技術,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因添加了防水劑,改變了普通混凝土親水的特性,由該自防水混凝土澆筑而成的混凝土結構,在不單獨設置外防水層或內防水層的情況下,同樣具備良好的抗滲、防水、憎水的功能,簡化了此部位的建筑防水結構,簡化了施工,縮短了施工工期,降低了施工成本。
2、通過在自防水混凝土中添加高分子聚合物纖維與膨脹劑,提高混凝土的抗拉強度,混凝土裂縫得到良好控制,從而達到比現在的普通混凝土或抗滲混凝土更好的防水效果。
3、采用獨特配方的防水劑,該防水劑以憎水組分作為本防水劑的主要成分,其具有憎水作用,憎水組分可以為乳化瀝青、桐油或硅烷乳液中的一種,或者任意兩種或三種以任意比例相互復合而成,其中,乳化瀝青、桐油、硅烷乳液都具有憎水作用。納米材料組分具有填充混凝土毛細孔的作用以增加混凝土密實度,引氣組分具有改善混凝土既有孔隙結構的作用,而分散組分主要是將液體狀乳液、桐油等吸附到其表面,形成固態粉末狀。
通過采用如上組分配比,本發明防水劑能夠與混凝土混合,改變普通混凝土的親水特性,使混凝土具備防水抗滲性能,其防水效果好。
3、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澆筑而成的結構具備相當的厚度,整個混凝土結構通體都具備防水功能,避免了在表面完成薄薄的一層防水材料不耐久的缺陷,采用這種混凝土澆筑的建筑結構可免于單獨設置防水層。
4、建筑整體結構防水功能更加耐久,更有效保持室內干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自防水建筑結構示意圖。
其中,1為混凝土層;2為裝飾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給出實施例以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有必要在此指出的是以下實施例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制,如果該領域的技術熟練人員根據上述本發明內容對本發明作出一些非本質的改進和調整,仍屬于本發明保護范圍。
首先按配方配制防水劑,待用。
配方1: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45千克,納米碳酸鈣15千克,烷基苯磺酸3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50千克。
配方2: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桐油55千克,納米碳酸鈣20千克,烷基苯磺酸5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40千克。
配方3: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硅烷乳液35千克,桐油25,納米二氧化硅10千克,烷基苯磺酸3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45千克。
配方4: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45,納米二氧化硅10千克,松香熱聚物5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50千克。
配方5: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25千克,桐油25千克,納米碳酸鈣20千克,皂素2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50千克。
配方6: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25千克,硅烷乳液15千克,納米二氧化硅10千克,松香熱聚物5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50千克。
配方7: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15千克,桐油10千克,硅烷乳液15千克,納米碳酸鈣20千克,皂素2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45千克。
配方8:
防水劑由如下成分制成的固體粉末:乳化瀝青15千克,桐油20千克,硅烷乳液15千克,納米二氧化硅10千克,烷基苯磺酸5千克,重質碳酸鈣粉末50千克。
取配方1~配方8所制成的防水劑用于制備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具體配合比如下:
配方9: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1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3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
配方10: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2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28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膨脹劑20千克。
配方11: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2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3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聚丙烯纖維0.8千克。
配方12: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1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3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聚丙烯纖維0.8千克。
配方13: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20千克,碎石1050千克,砂700千克,硅酸鹽水泥4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50千克,聚丙烯纖維0.8千克。
配方14: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20千克,碎石1050千克,砂700千克,硅酸鹽水泥4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50千克。
配方15: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20千克,碎石1050千克,砂700千克,硅酸鹽水泥375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50千克,膨脹劑25千克。
配方16: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10千克,碎石1050千克,砂700千克,硅酸鹽水泥4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50千克,聚丙烯纖維0.8千克。
對比配方1: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3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聚丙烯纖維0.8千克。
對比配方2:
剛性自防水混凝土包括如下成分經攪拌混合而成:防水劑10千克,碎石1100千克,砂750千克,硅酸鹽水泥300千克,粉煤灰80千克,水170千克,膨脹劑25千克;其中,該防水劑采用普通市售防水劑。
將配方9~配方16以及對比配方3和對比配方4所制得的剛性自防水混凝土進行檢測,檢測標準:JC474-2008《砂漿、混凝土防水劑》。檢測結果如下:
表1:
表2
由檢測結果可知,配方9~配方16由于采用本發明所述的防水劑,與抗滲防水有關的滲透高度比、吸水量比與收縮率比方面都能滿足相關規范一等品的技術要求,而抗壓強度比略有下降,但仍滿足合格評的要求。
對比配方3由于缺少了防水組分,其防水抗滲效果較差,無法達到國家檢驗標準。
對比配方4中加入的是普通市售防水劑,其防水效果不如配方9~配方16,這是由于本發明中防水劑兼具憎水、密實、抗裂減縮的復合效應所致;而對比配方4的防水抗滲性能僅仍能滿足國家檢驗標準合格品要求。
采用本發明配方所制得的剛性自防水混凝土主要用于澆筑地下室地面、擋土墻、筏板、抗浮板、廚房樓地面結構層及找平層、衛生間樓地面、屋面結構層以及需要蓄水的功能設施結構。在剛性自防水混凝土結構進行養護后,得到的具備抗滲、裂縫得到良好控制、自防水、憎水功能建筑結構。
參見圖1:采用本發明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澆筑而成的自防水建筑結構,由于混凝土層1本身具備抗滲防水性能,不需要再單獨設置防水層,可直接在混凝土層的任意側面直接設置裝飾層2。
如本剛性自防水混凝土用于地址室擋土墻,混凝土層1澆筑于位于土壤的一側,在相對于土壤的另一側混凝土層1上直接設置室內裝飾層2,不需要單獨設置防水層,同樣能夠具備良好的防水效果。
如采用本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澆筑地下室地面或接觸地面的筏板或者抗浮板,可直接在相對于土壤的另一側混凝土層1上設置室內裝飾層2。
如采用本剛性自防水混凝土澆筑屋面結構,澆筑廚房樓板、衛生間樓板、層間樓板等結構層構造體系,可直接在混凝土層上設置保溫層、保護層等,在保溫層、保護層的相對另一側設置室內裝飾層或天棚裝飾層。
由于混凝土結構具備一定的厚度,裂縫得到良好控制、具有自防水、憎水功能后,整個混凝土墻體達到更好的長期有效防水效果,延長室內裝飾構造的壽命,長久保持了室內的設計使用功能。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