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玻璃纖維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玻璃纖維拉絲裝置。
背景技術:
玻璃纖維(英文原名為:glass fiber或fiberglass)是一種性能優異的無機非金屬材料,種類繁多,優點是絕緣性好、耐熱性強、抗腐蝕性好,機械強度高,但缺點是性脆,耐磨性較差。它是以玻璃球或廢舊玻璃為原料經高溫熔制、拉絲、絡紗、織布等工藝制造成的,其單絲的直徑為幾個微米到二十幾個微米,相當于一根頭發絲的1/20-1/5,每束纖維原絲都由數百根甚至上千根單絲組成。玻璃纖維通常用作復合材料中的增強材料,電絕緣材料和絕熱保溫材料,電路基板等國民經濟各個領域。
玻璃纖維加工過程中,拉絲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而一般的拉絲過程都是比較簡單的,拉絲設備往往會造成拉絲不均勻的問題,這樣就需要進行重復拉絲,非常麻煩。專利申請號為201520272469.0的中國專利文件中,公開了一種可移動式玻璃纖維拉絲裝置,其可進行玻璃纖維的拉絲工作,同時便于搬運,但是用于底部設置的滾輪會使得工作時滑動影響工作,同時滾輪承受壓力過大會影響裝置平衡性和拉絲效果,同時裝置體積大且一次智能進行一次拉絲操作,效率低。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玻璃纖維拉絲裝置,用于解決拉絲裝置體積大,每次只可以進行一次拉絲工作,效率低的問題,改善了拉絲裝置的整體結構,節省空間體積提高效率。
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玻璃纖維拉絲裝置,包括底座、升降液壓缸、第一伸縮桿、第二伸縮桿、底板、中間板、頂板、絲槽和整平刀,所述升降液壓缸設置于所述底座下端,所述第一伸縮桿連接伸縮于所述升降液壓缸,所述第二伸縮桿連接伸縮于所述第一伸縮桿內,所述底板設置于所述底座上方,所述中間板設置于所述第一伸縮桿上端,所述頂板設置于所述第二伸縮桿上端,所述絲槽為兩個且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板上方和所述中間板上方,所述整平刀為兩個且分別設置于所述中間板下方凹槽中和所述頂板下方凹槽中;
優選的,所述中間板設置于所述底板正上方;
優選的,所述頂板設置于所述中間板正上方;
優選的,所述絲槽等間距分布;
優選的,所述整平刀為空心圓柱體結構。
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通過整平刀將纖維多余的部分剔除,使得纖維可以通過絲槽、然后通過壓板的壓力使得纖維的緊實度更高,這樣纖維的物理性能就更加良好,拉絲快捷并且均勻,升降液壓缸作用下,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伸縮工作,使得底板和中間板以及頂板分離和夾緊可以實現在一臺機器上同時進行兩處玻璃纖維拉絲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節省了空間,類似的,在本新型公開的基礎上可以增加伸縮桿和壓板來實現更多數量的拉絲工作同時進行以提高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玻璃纖維拉絲裝置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如下:1、底座,2、升降液壓缸,3、第一伸縮桿,4、第二伸縮桿,5、底板,6、中間板,7、頂板,8、絲槽,9、整平刀。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參看圖1:一種玻璃纖維拉絲裝置,包括底座1、設置于底座1下端的升降液壓缸2、伸縮設置于升降液壓缸2的第一伸縮桿3、伸縮設置于第一伸縮桿3的第二伸縮桿4、設置于底座1上方的底板5、設置于第一伸縮桿3頂端的中間板6、設置于第二伸縮桿4頂端的頂板7、設置于底板5上方和中間板6上方的絲槽8、設置于中間板6下方凹槽內和頂板7下方凹槽內的整平刀9,中間板6設置于底板5正上方,頂板7設置于中間板6正上方,絲槽8等間距分布,整平刀9為空心圓柱體結構,使用時通過整平刀9將纖維多余的部分剔除,使得纖維可以通過絲槽8、然后通過壓板的壓力使得纖維的緊實度更高,這樣纖維的物理性能就更加良好,拉絲快捷并且均勻,升降液壓缸2作用下,第一伸縮桿3和第二伸縮桿4伸縮工作,使得底板5和中間板6以及頂板7分離和夾緊可以實現在一臺機器上同時進行兩處玻璃纖維拉絲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節省了空間,類似的,在本新型公開的基礎上可以增加伸縮桿和壓板來實現更多數量的拉絲工作同時進行以提高效率。
本實用新型易于操作,其多個壓板可以在伸縮桿的配合下同時進行玻璃纖維拉絲工作,升降液壓缸設置于下方節省整體空間體積,同時提高工作效率,閑置時可靠墻安放,具有很強的實用性。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