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肥料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指一種用于有機肥料發酵的肥料發酵裝置。
背景技術:
有機肥是一種營養豐富且環境友好的肥料,它對于植物的生長具有極好的促進作用。有機肥生產中,發酵是最為重要的工藝步驟。現有的發酵方式多采用靜態發酵或者攪拌發酵,靜態發酵時各個部位的物料發酵存在不同步、不完全的問題,且加入發酵所需的外加物質時,發酵池各個位置的外加物質分布不均。攪拌發酵雖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問題,但是由于現有攪拌機構的限制,攪拌存在不完全、不徹底且智能化程度低的問題。如何改進現有肥料發酵裝置的結構,提高發酵效率,改善發酵效果,是目前急需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以上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發酵效率高、發酵效果極佳的肥料發酵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肥料發酵裝置,包括外筒、滾筒和基座,
外筒上設有進料口、出料口、智能控制器、進液口及進氣口;
滾筒包括發熱筒及設于發熱筒外周上的散熱管組,散熱管組包括多個間隔排布、長短不一的散熱管,散熱管的管壁上均布有多個散熱孔,散熱管的頂端設有用于檢測溫度、濕度及氧氣濃度的探測裝置,滾筒的中間部分置于外筒內,滾筒的兩端均伸出外筒,基座上設有滾筒支撐架,滾筒設于滾筒支撐架上,滾筒內固定有滾軸,滾軸與電機連接;
基座上設有儲料倉,儲料倉設于傳動帶上,出料口恰好位于儲料倉的正上方,探測裝置與智能控制器無線連接。
優選的,發熱筒為電發熱筒,進料口、出料口、進液口與進氣口上均分別設有電磁閥。
更為優選的,探測裝置包括溫度傳感器、濕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
最為優選的,滾筒支撐架為可升降的滾筒支撐架,基座為可升降的基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發酵效率高,發酵效果好且發酵后的產物不易結塊。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外筒;11、進料口;12、智能控制器;2、滾筒;21、滾軸;22、散熱管組;23、探測裝置;3、儲料倉;31、滾筒支撐架;32、傳送帶;4、基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一種肥料發酵裝置,包括外筒1、滾筒2和基座4,外筒1上設有進料口11、出料口、智能控制器12、進液口及進氣口;滾筒2包括發熱筒及設于發熱筒外周上的散熱管組22,散熱管組22包括多個間隔排布、長短不一的散熱管,散熱管的管壁上均布有多個散熱孔,散熱管的頂端設有用于檢測溫度、濕度及氧氣濃度的探測裝置23,滾筒2的中間部分置于外筒1內,滾筒2的兩端均伸出外筒1,基座4上設有滾筒支撐架31,滾筒2設于滾筒支撐架31上,滾筒2內固定有滾軸21,滾軸21與電機連接;
基座4上設有儲料倉3,儲料倉3設于傳動帶32上,出料口恰好位于儲料倉3的正上方,探測裝置23與智能控制器12無線連接。
工作原理:發酵時,通過進料口11投入物料及其他固態的發酵添加劑,之后通過智能控制器12開啟電機,物料在散熱管的攪拌下進行發酵,散熱管的頂端設有探測裝置23,探測裝置23可以隨時監測發酵的溫度、濕度及氧氣濃度并將測量數據傳輸給智能控制器12,在必要的時候智能控制器12將開啟進液口、進氣口向發酵物料中加入各種液態發酵添加劑或者氧氣。進氣口還可以用于排出發酵產生的氣體。進液口上設有噴灑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發酵效率高,本實用新型可以實現自加熱和自攪拌發酵,在溫度較低的天氣或者需要攪拌時,可以自加熱或者自攪拌,加快了發酵速度;
2、發酵效果好,本實用新型的加熱與攪拌裝置采用多個間隔排布、長短不一的散熱管組22,可以深入發酵物料的各個部位進行加熱與攪拌,極大地改善了發酵效果。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例,發熱筒為電發熱筒,進料口11、出料口、進液口與進氣口上均分別設有電磁閥,智能控制器12可以控制進液口與進氣口上的電磁閥的開啟程度以達到控制液態或者氣態發酵添加物的添加量。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例,探測裝置23包括溫度傳感器、濕度傳感器和氧氣濃度傳感器。
作為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滾筒支撐架31為可升降的滾筒支撐架,基座4為可升降的基座。使用時,可以將本實用新型調至最低高度以方便添加物料。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