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發酵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的為一種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
背景技術:
規模化養殖已成為我國農村養殖業的主要生產方式,具有養殖規模大、產量大的優點,但同時產生的畜禽糞便量大,現已成為一種重要的環境污染源,畜禽糞便含水率高,不易貯存和運輸,處理費用高、效益差,對畜禽糞便進行發酵處理,降低水分,提高肥效是降低處理成本、減少環境污染的有效途徑,目前已有的畜禽糞便發酵方式主要采用槽式發酵裝置,一般發酵周期長達15-20天、處理量小,生產場地的空間利用率低,占地面積大、生產效率低,由于沒有密閉,散發的臭氣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不能滿足規模化養殖場處理畜禽糞便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不僅能夠滿足有機肥發酵的要求,而且更加節能環保,能夠隔絕臭氣,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包括底座和設置在底座上方的殼體,所述殼體內設有與其旋轉配合并呈水平放置的發酵內膽,所述發酵內膽的一端設有伸出所述殼體外并與其同軸的料口、另一端設有與其同軸的轉軸,所述料口上設有密封蓋,所述底座上設有與所述轉軸傳動配合并用于驅動所述發酵內膽旋轉的驅動機構;所述底座內與所述發酵內膽對應設有水池,所述水池的下方設有爐膽,所述爐膽的一側設有用于對水池加熱并帶有鼓風機的燃燒機,所述水池的上方蓋裝設有蓋板,所述蓋板上陣列設有用于使蒸汽均勻分布的小孔,且所述殼體的頂部設有蒸汽出口。
進一步,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固定安裝在所述底座上的驅動電機和與所述驅動電機傳動連接的減速器,所述減速器的輸出軸與所述轉軸相連。
進一步,所述底座上設有用于旋轉支撐所述發酵內膽的旋轉支撐機構。
進一步,所述旋轉支撐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底座上并用于支撐所述發酵內膽的滾輪。
進一步,所述發酵內膽的內壁上設有呈螺旋狀分布的出料葉片。
進一步,所述料口的下方設有接料板。
進一步,所述殼體內設有隔熱填充層。
進一步,所述殼體上與所述料口和轉軸分別對應軸承座。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發明的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通過在殼體內水平設置發酵內膽,利用驅動機構驅動發酵內膽旋轉可實現對物料的翻轉攪拌,攪拌無死角,攪拌效果更好,通過在底座內設置水池和在水池下方設置爐膽,利用燃燒機水池加熱產生蒸汽進而實現對發酵內膽內的物料進行加熱,能夠有效提高發酵效率,且發酵內膽密封不泄露,能夠有效隔絕臭氣,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發明提供如下附圖進行說明:
圖1為本發明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以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更好的理解本發明并能予以實施,但所舉實施例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如圖1所示,為本發明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的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包括底座1和設置在底座1上方的殼體2,殼體2內設有與其旋轉配合并呈水平放置的發酵內膽3,發酵內膽3的一端設有伸出殼體2外并與其同軸的料口4、另一端設有與其同軸的轉軸5,料口4上設有密封蓋6,底座1上設有與轉軸5傳動配合并用于驅動發酵內膽3旋轉的驅動機構。本實施例的驅動機構包括固定安裝在底座1上的驅動電機7和與驅動電機7傳動連接的減速器8,減速器8的輸出軸與轉軸5相連。底座1內與發酵內膽對應設有水池9,水池9的下方設有爐膽10,爐膽10的一側設有用于對水池加熱并帶有鼓風機的燃燒機15,水池9的上方蓋裝設有蓋板16,蓋板16上陣列設有用于使蒸汽均勻分布的小孔,且殼體1的頂部設有蒸汽出口17。
進一步,底座1上設有用于旋轉支撐發酵內膽3的旋轉支撐機構。本實施例的旋轉支撐機構包括設置在底座1上并用于支撐發酵內膽3的滾輪11,本實施例的滾輪設置為兩組,每組滾輪11分別包括兩個滾輪并分別對稱設置在水池9的兩側。
進一步,發酵內膽3的內壁上設有呈螺旋狀分布的出料葉片12,出料葉片12在發酵內膽旋轉時可以起到攪拌槳葉的作用,同時通過控制旋向驅動物料向料口4出料。本實施例的料口4的下方設有接料板13。
進一步,殼體2內可以設置隔熱填充層,起到保溫隔熱的作用。本實施例的殼體2上與料口4和轉軸5分別對應軸承座14。
本實施例的燃氣加熱式有機肥發酵裝置,通過在殼體內水平設置發酵內膽,利用驅動機構驅動發酵內膽旋轉可實現對物料的翻轉攪拌,攪拌無死角,攪拌效果更好,通過在底座內設置水池和在水池下方設置爐膽,利用燃燒機水池加熱產生蒸汽進而實現對發酵內膽內的物料進行加熱,能夠有效提高發酵效率,且發酵內膽密封不泄露,能夠有效隔絕臭氣,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是為充分說明本發明而所舉的較佳的實施例,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限于此。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基礎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變換,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