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肥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包膜肥料是以顆粒肥料為核芯,在肥料表面涂布一層無機物或是有機高分子聚合物,從而降低肥料溶解速率,延長養分釋放時間,使養分釋放與作物需肥規律相協調的肥料。包膜肥料施入土壤以后,包膜層能夠有效控制土壤水分與包膜肥料養分的溶解過程,控制養分透膜擴散速率,從而達到延緩養分供應時間的效率。包膜肥料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不僅能夠調節植物-土壤系統中養分的有效性,而且具有提高養分利用率,減少養分流失,減輕肥料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等優勢。
現有技術中的園林作物種植用包膜肥料的緩釋性和防水性無法滿足實際種植過程中的需求,因此亟需開發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來滿足園林作物施肥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及其制備方法,具有優異的肥效緩釋和防水性能,能夠促進園林作物的生長,無生物毒性,成膜性好,黏結性強。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其特征在于,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4-12;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2-16:6-12:3-9:4-8:3-9:2-5:3-6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8-12mm;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將淀粉、催化劑和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雙氧水和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15-35min,然后加入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絡合劑、還原劑和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優選地,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2-5:3-6:1-5:2-6:3-5:1-4:2-5:1-3:2-6:3-9混合而成。
優選地,所述包膜材料的原料按重量份包括:淀粉15-35份、催化劑2-5份、水3-9份、雙氧水1-5份、氫氧化鈉A溶液2-5份、氫氧化鈉B溶液3-6份、絡合劑1-4份、還原劑2-6份、消泡劑1-4份。
優選地,包膜材料的制備過程中,雙氧水的質量分數為28-32%。
優選地,包膜材料的原料中,氫氧化鈉A溶液的質量分數為10-20%。
優選地,包膜材料的原料中,氫氧化鈉B溶液的質量分數為25-35%。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45-65r/min,溫度為50-60℃,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6-12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本發明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其中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按一定比例制成復合包膜緩釋肥,一方面保證包膜的穩定性和緩釋的高效高質,另一方面保證了內核肥料對園林作物的養分供給,確保原料作物能夠穩定、健康的生長。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能夠有效保證園林作物對氮、磷、鉀和硫的需求,保證作物穩定建康的生長,同時合理控制氮磷鉀硫的配比,滿足作物的生長需求,促進作物的生長。其中包膜材料以淀粉、催化劑、水、雙氧水、氫氧化鈉A溶液、氫氧化鈉B溶液、絡合劑、還原劑和消泡劑為催化劑為原料,通過改性淀粉得到的包膜材料黏結性強,成膜性好,無生物毒性,由于含有微量元素,可促進園林作物的生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出詳細說明,應當了解,實施例只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是用于對本發明進行限定,任何在本發明基礎上所做的修改、等同替換等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實施例1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8。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4:9:6:6:6:3.5:4.5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10mm。
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3.5:4.5:3:4:4:2.5:3.5:2:4:6混合而成。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25份淀粉、3.5份催化劑和6份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3份質量分數為30%的雙氧水和3.5份質量分數為15%的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25min,然后加入4.5份質量分數為30%的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2.5份絡合劑、4份還原劑和2.5份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55r/min,溫度為55℃,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9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實施例2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4。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2:12:3:8:3:5:3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12mm。
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2:6:1:6:3:4:2:3:2:9混合而成。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5份淀粉、5份催化劑和3份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5份質量分數為28%的雙氧水和5份質量分數為10%的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35min,然后加入3份質量分數為35%的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1份絡合劑、6份還原劑和1份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45r/min,溫度為60℃,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6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實施例3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12。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6:6:9:4:9:2:6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8mm。
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5:3:5:2:5:1:5:1:6:3混合而成。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35份淀粉、2份催化劑和9份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1份質量分數為32%的雙氧水和2份質量分數為20%的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15min,然后加入6份質量分數為25%的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4份絡合劑、2份還原劑和4份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65r/min,溫度為50℃,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12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實施例4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5。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3:11:4:7:4:4:4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12mm。
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3:5:2:5:3.5:3:3:2.5:3:8混合而成。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18份淀粉、4份催化劑和4份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4份質量分數為29%的雙氧水和4份質量分數為12%的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32min,然后加入4份質量分數為32%的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2份絡合劑、5份還原劑和2份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48r/min,溫度為58℃,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8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實施例5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它由核芯肥料和包膜材料組成;所述核心肥料和包膜材料的質量比為100:11。
所述核芯肥料由尿素、硝酸銨、磷銨、氯化鉀、硫酸鉀、碳酸鈣和調理劑按重量比15:7:8:5:8:3:5混合而成;所述核心肥料的粒徑為8mm。
核芯肥料的原料中,調理劑由石灰石、膨潤土、泥炭、蛭石、硅藻土、海泡石、石膏、硫酸亞鐵、硫磺和土壤疏松劑按重量比4:4:4:3:4.5:2:4:1.5:5:4混合而成。
所述包膜材料按如下工藝制備:按重量份將32份淀粉、3份催化劑和8份水混合均勻得到物料a;然后向物料a中加入2份質量分數為31%的雙氧水和3份質量分數為18%的氫氧化鈉A溶液混合均勻,攪拌18min,然后加入5份質量分數為28%的氫氧化鈉B溶液得到物料b,接著向物料b中加入3份絡合劑、3份還原劑和3份消泡劑混合均勻,定容后冷卻至室溫得到包膜材料。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的制備方法,將核芯肥料導入包膜機中,在轉速為62r/min,溫度為52℃,將包膜材料噴至核芯表面,噴涂時間為10min,冷卻至室溫得到園林種植用改性復合包膜緩釋肥。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