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紡織布編織的耐高溫纖維,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質量份數的組分: 礦物纖維100~120份,高嶺土80~100份,花崗石120~150份和長石150~18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紡織布編織的耐高溫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物纖維為石棉。
3.一種制備用于紡織布編織的耐高溫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按配方量取高嶺土,花崗石和長石入加熱爐,在1250~1400℃下使之熔化;
(2)待加熱爐加熱30~60min,后冷卻至室溫,靜止4~6小時;
(3)向加熱爐中導入配方量的 礦物纖維,升溫至800~1000℃,持續加熱2~4小時;
(4)將步驟3所得熔融液通過高溫離心機進行離心甩絲,將通過甩絲制成的纖維在450~500℃下進行熱處理,后冷卻至室溫即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用于紡織布編織的耐高溫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為將制得的纖維通過密閉反應釜進行減壓處理,當反應釜內空氣體積小于整個反應釜體積的1/6,導入100℃以上的熱蒸氣,控制熱蒸氣在反應釜內的體積為整個反應釜體積的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