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汽車及建筑物等用于夾層玻璃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本發明還涉及使用了上述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及夾層玻璃的安裝方法。
背景技術:
夾層玻璃即使受到外部沖擊而破損,玻璃碎片的飛散量也少,安全性優異。因此,上述夾層玻璃在汽車、軌道車輛、飛機、船舶及建筑物等中被廣泛使用。上述夾層玻璃通過在一對玻璃板之間夾入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來制造。對這種用于車輛及建筑物的開口部的夾層玻璃,要求高隔熱性。
比可見光長的波長780nm以上的紅外線與紫外線相比能量小。但是,紅外線的熱作用大,紅外線被物質吸收時以熱的形式被放出。因此,紅外線通常被稱為熱線。因此,為了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需要對紅外線進行充分地屏蔽。
作為含有用于有效地對上述紅外線(熱線)進行屏蔽的隔熱粒子的中間膜,在下述的專利文獻1中公開有一種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粒子(ITO粒子)或銻摻雜氧化錫粒子(ATO粒子)的中間膜。在下述的專利文獻2中公開有一種含有氧化鎢粒子的中間膜。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WO2001/025162A1
專利文獻2:WO2005/087680A1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所要解決的課題
使用了專利文獻1、2所記載那樣的現有的中間膜的夾層玻璃,難以充分提高該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充分降低激發純度且充分降低YI(黃色指數)值。即,難以得到滿足較高的隔熱性、較低的激發純度和較低的YI值全部條件的夾層玻璃。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隔熱性高、激發純度低且YI值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還提供一種使用了所述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及夾層玻璃的安裝方法。
用于解決課題的方案
根據本發明寬泛的方面,提供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具備:反射紅外線的紅外線反射層、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一樹脂層、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二樹脂層,所述第一樹脂層配置于所述紅外線反射層的第一表面側,所述第二樹脂層配置于所述紅外線反射層的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側,所述第二樹脂層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這兩者。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錫摻雜氧化銦粒子的含量與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之比超過8。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錫摻雜氧化銦粒子的含量與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之比超過5,且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低于0.1重量%。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低于0.048重量%。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錫摻雜氧化銦粒子的含量與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之比為1以上、30以下。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所述氧化鎢粒子的含量為0.001重量%以上。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含有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成分。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成分的總計含量為0.05重量%以下。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紅外線反射層在800~2000nm的范圍內的至少一個波長下具有紅外線透射率為40%以下的性質。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紅外線反射層為帶金屬箔的樹脂膜、在樹脂層上形成有金屬層及電介層的多層疊層膜、多層樹脂膜或液晶膜。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一樹脂層中的所述熱塑性樹脂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所述第二樹脂層中的所述熱塑性樹脂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一樹脂層含有增塑劑,所述第二樹脂層含有增塑劑。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一樹脂層含有紫外線屏蔽劑。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二樹脂層含有紫外線屏蔽劑。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一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比所述第二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紅外線透射率高。
根據本發明寬泛的方面,提供一種夾層玻璃,其具備: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所述中間膜配置于所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所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之間,在所述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所述第一樹脂層的外側配置有所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且在所述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所述第二樹脂層的外側配置有所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的某種特定方面,所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比所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高。
根據本發明寬泛的方面,提供一種夾層玻璃的安裝方法,在建筑物或車輛中,將所述的夾層玻璃安裝于外部空間和熱線從所述外部空間射入的內部空間之間的開口部,其中,將所述夾層玻璃安裝于所述開口部,以使所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位于所述外部空間側,且所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位于所述內部空間側。
發明的效果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依次排列配置有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一樹脂層、反射紅外線的紅外線反射層、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二樹脂層,且所述第二樹脂層進一步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這兩者,因此,可以提高使用了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降低激發純度,且降低YI值。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本發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部分截斷剖面圖;
圖2是表示使用了本發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部分截斷剖面圖。
符號說明
1…中間膜
1a…第一表面
1b…第二表面
2…紅外線反射層
2a…第一表面
2b…第二表面
3…第一樹脂層
3a…外側表面
4…第二樹脂層
4a…外側的表面
11…夾層玻璃
21…第一夾層玻璃部件
22…第二夾層玻璃部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說明本發明的詳情。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下,有時簡稱為中間膜)具備:反射紅外線的紅外線反射層、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一樹脂層、含有熱塑性樹脂的第二樹脂層。本發明的中間膜中,上述第一樹脂層配置于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第一表面側,上述第二樹脂層配置于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與上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側。本發明的中間膜中,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這兩者。
本發明的中間膜具備上述結構,因此,可以提高使用了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降低激發純度,且降低黃色指數(YI)值。本發明中,可以良好地得到以往難以組合得到的3個性能,可以滿足較高的隔熱性、較低的激發純度和較低的YI值全部。
下面,一邊參照附圖,一邊通過對本發明的具體的實施方式及實施例進行說明來明確本發明。
圖1中以部分截斷剖面圖示意性地示出本發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
圖1所示的中間膜1是多層中間膜。中間膜1是用于得到夾層玻璃而使用的。中間膜1為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中間膜1具備:紅外線反射層2、配置于紅外線反射層2的第一表面2a側的第一樹脂層3、配置于紅外線反射層2的與第一表面2a相反的第二表面2b側的第二樹脂層4。第一樹脂層3疊層在紅外線反射層2的第一表面2a上。第二樹脂層4疊層在紅外線反射層2的第二表面2b上。紅外線反射層2為中間層,具有對熱線進行反射的功能。第一樹脂層3和第二樹脂層4在本實施方式中為表面層。紅外線反射層2配置于第一樹脂層3和第二樹脂層4之間。紅外線反射層2夾入在第一樹脂層3和第二樹脂層4之間。因此,中間膜1具有依次對第一樹脂層3、紅外線反射層2、第二樹脂層4進行了疊層而成的多層結構。
需要說明的是,可以分別在紅外線反射層2和第一樹脂層3之間、及紅外線反射層2和第二樹脂層4之間配置其它層。優選分別對紅外線反射層2和第一樹脂層3、及紅外線反射層2和第二樹脂層4進行直接疊層。作為其它層,可舉出:含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等熱塑性樹脂的層、含有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等的層、以及由金屬箔等無機化合物形成的層。在含有這些其它層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含有一種層,也可以含有兩種以上的不同的層。
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對紅外線進行反射。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只要具有反射紅外線的功能即可,沒有特別限定。由于反射紅外線的功能優異,因此,優選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在800~2000nm的范圍中的至少一個波長下具有紅外線透射率為40%以下的性質。需要說明的是,后述的實施例中使用的紅外線反射層的紅外線透射率滿足上述優選的條件。在800~2000nm的范圍中的至少一個波長下,紅外線透射率更優選30%以下,進一步優選為20%以下。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波長800~2000nm的范圍中的各波長的透射率具體如下進行測定。準備單獨的紅外線反射層。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以JIS R3106(1998)為基準,得到紅外線反射層在波長800~2000nm下的各波長的分光透射率。
作為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可舉出:帶金屬箔的樹脂膜、在樹脂層上形成金屬層及電介質層而得到的多層疊層膜、含有石墨的膜、多層樹脂膜及液晶膜等。這些膜具有反射紅外線的功能。
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特別優選為帶金屬箔的樹脂膜、含有石墨的膜、多層樹脂膜或液晶膜。這些膜在紅外線的反射性能方面很優異。因此,通過使用這些膜,可得到隔熱性進一步增高、可以更長期間地維持高可見光線透射率的夾層玻璃。
上述帶金屬箔的樹脂膜具備樹脂膜和疊層于該樹脂膜外表面上的金屬箔。作為上述樹脂膜的材料,可舉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樹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樹脂、聚氨酯樹脂、聚乙烯醇樹脂、聚烯烴樹脂、聚氯乙烯樹脂及聚酰亞胺樹脂等。作為上述金屬箔的材料,可舉出:鋁、銅、銀、金、鈀、及含有這些金屬的合金等。
在上述樹脂層上形成有金屬層及電介質層的多層疊層膜為在樹脂層(樹脂膜)上以任意的層數交替地對金屬層及電介質層進行疊層而成的多層疊層膜。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樹脂層上形成有金屬層及電介層的多層疊層膜中,優選金屬層及電介層全部交替疊層,但也可以如金屬層/電介層/金屬層/電介層/金屬層/金屬層/電介層/金屬層這樣,局部不交替地疊層的結構部分。
作為上述多層疊層膜中的上述樹脂層(樹脂膜)的材料,可舉出與上述帶金屬箔的樹脂膜中樹脂膜的材料相同的材料。作為上述多層疊層膜中的上述樹脂層(樹脂膜)的材料,可舉出:聚乙烯、聚丙烯、聚乳酸、聚(4-甲基戊烯-1)、聚偏二氟乙烯、環狀聚烯烴、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氯乙烯、聚乙烯醇、尼龍6、尼龍11、尼龍12、尼龍66等聚酰胺、聚苯乙烯、聚碳酸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聚酯、聚苯硫醚及聚醚酰亞胺等。作為上述多層疊層膜中的上述金屬層的材料,可舉出與上述帶金屬箔的樹脂膜中的上述金屬箔的材料相同的材料。可以對上述金屬層的兩面或一面賦予金屬或混合氧化物的涂層。作為上述涂層的材料,可舉出:ZnO、Al2O3、Ga2O3、InO3、MgO、Ti、NiCr及Cu等。
作為上述多層疊層膜中的上述電介質層的材料,可舉出例如氧化銦等。
上述多層樹脂膜為對多層樹脂膜進行了疊層而成的疊層膜。作為上述多層樹脂膜的材料,可舉出與上述多層疊層膜中的上述樹脂層(樹脂膜)的材料相同的材料。上述多層樹脂膜中的樹脂膜的疊層數為2以上,可以為3以上,也可以為5以上。上述多層樹脂膜中的樹脂膜的疊層數可以為1000以下,也可以為100以下,還可以為50以下。
上述多層樹脂膜可以通過對具有不同光學性質(折射率)的兩種以上的熱塑性樹脂層以任意的層數交替或隨機地進行疊層而形成。如上所述地構成多層樹脂膜使其可得到期望的紅外線反射功能。
作為上述液晶膜,可舉出以任意的層數對膽甾醇液晶層進行疊層從而形成反射任意波長的光的膜。如上所述地構成多層樹脂膜使其可得到期望的紅外線反射功能。
上述第一樹脂層的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優選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高,更優選高10%以上。因此,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出發,則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的紅外線吸收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紅外線吸收率低。第一樹脂層或第二樹脂層等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具體如下進行測定。將第一樹脂層或第二樹脂層(紅外線透射率的測定對象)等疊層于兩片透明玻璃(厚度2.5mm)之間,制作夾層玻璃。使用JIS R3106(1998)的附表2所示的300~2100nm的權重系數中的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用780~2100nm的各個權重系數除以該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的總計值,由此,得到780~2100nm的紅外線的透射率的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接著,使用分光光度計(日立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以JIS R3106(1998)為基準,得到夾層玻璃在波長780~2100nm下的分光透射率。通過得到的分光透射率乘以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算出波長780~2100nm的紅外線透射率。
目前,有時使用了有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低,有時Tts(透過玻璃的總太陽能(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ed through a glazing))高。并且,在現有的夾層玻璃中,存在難以兼具低Tts和高可見光線透射率(Visible Transm ittance)的問題。
與之相對,上述中間膜中,具備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在該紅外線反射層的兩側還配置有第一、第二樹脂層,且滿足上述的紅外線透射率的關系(上述第一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和上述第二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的關系)時,可以更進一步提高使用了上述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并且,可以提高使用了上述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線透射率。本發明中,可以得到作為隔熱性指標的Tts較低的夾層玻璃,還可以得到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較高的夾層玻璃。例如,可以將夾層玻璃的Tts設為60%以下,且將可見光線透射率設為65%以上。另外,還可以將Tts設為55%以下,還可以將Tts設為50%以下,并且可以將可見光線透射率設為70%以上。需要說明的是,通過滿足后述的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與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之間的關系、或后述的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的兩層整體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與上述第二樹脂層和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兩層整體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之間的關系,也可以使隔熱性和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良好。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高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比較多地透過紅外線。因此,透過上述第一樹脂層的大量紅外線到達上述紅外線反射層。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反射紅外線,因此,到達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紅外線被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反射。另外,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較高的情況下,被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反射的大量紅外線透過上述第一樹脂層。其結果,可抑制紅外線入射至中間膜時中間膜的溫度上升。因此,上述中間膜的隔熱性變高,并且耐光性優異,因此,可以長期間維持高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另外,通過將使用了上述中間膜的夾層玻璃安裝于建筑物或車輛的開口部,可以有效地抑制建筑物或車輛的內部空間的溫度上升。
另一方面,假定紅外線的一部分透過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則透射的紅外線到達上述第二樹脂層。在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紅外線透射率較低的情況下,上述第二樹脂層有效地屏蔽紅外線的透過。因此,可降低通過中間膜整體的熱線的量。由此,中間膜的隔熱性有效地提高,通過將使用了中間膜的夾層玻璃安裝于建筑物或車輛的開口部,可以有效地抑制建筑物或車輛的內部空間的溫度上升。
另外,可減少到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紅外線的量,其結果,可以抑制上述第二樹脂層的劣化,中間膜整體的耐光性提高。因此,可長期間維持較高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另外,可抑制上述第二樹脂層所含的隔熱粒子及上述第二樹脂層所含的優選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中至少一種成分的劣化,可長期間維持較高的隔熱性。
在使上述第一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高的情況下,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與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組成不同。需要說明的是,即使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組成相同,通過使上述第一樹脂層的厚度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厚度薄,能夠使上述第一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高。
將第一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設為Tx1,將第二樹脂層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設為Tx2。優選Tx1比Tx2高,更優選高10%以上。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出發,優選Tx1比Tx2高20%以上,更優選高25%以上,進一步優選高30%以上。(Tx1-Tx2)的值的上限沒有特別限定,但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透明性出發,優選(Tx1-Tx2)為70%以下,更優選為60%以下,進一步優選為50%以下,特別優選為40%以下。為了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及透明性,Tx1的優選的下限為60%,優選為的上限為90%,更優選為的下限為65%,更優選為的上限為85%,進一步優選下限為70%,進一步優選上限為80%。另外,為了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及透明性,Tx2的優選的的下限為20%,優選的上限為75%,更優選的下限為25%,更優選的上限為65%,進一步優選下限為30%,進一步優選上限為55%,特別優選的下限為35%,特別優選的上限為50%。
上述紅外線透射率(Tir)通過測定紅外線透射率,并使用JIS Z8722及JIS R3106所記載的權重系數進行標準化而求得。
需要說明的是,第一樹脂層或第二樹脂層的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的透射率Tx1、Tx2如下測定。
將第一樹脂層或第二樹脂層疊層于兩片透明玻璃(厚度2.5mm)之間,從而制作夾層玻璃。使用JIS R3106(1998)的附表2所示的300~2100nm的權重系數中的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用780~2100nm的各個權重系數除以該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的總計值,由此,得到780~2100nm的紅外線的透射率的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接著,使用分光光度計(日立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以JIS R3106(1998)為基準,得到夾層玻璃在波長780~2100nm下的分光透射率。通過得到的分光透射率乘以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算出波長780~2100nm的紅外線透射率。
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熱塑性樹脂。更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中的熱塑性樹脂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上述第一樹脂層優選含有增塑劑,更優選含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上述第一樹脂層優選含有紫外線屏蔽劑,優選含有抗氧化劑。
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熱塑性樹脂。更優選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熱塑性樹脂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選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增塑劑,更優選含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上述第二樹脂層優選含有紫外線屏蔽劑,優選含有抗氧化劑。
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作為隔熱性化合物的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這兩者。通過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隔熱性化合物,容易使上述第一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高。上述第一樹脂層可以含有隔熱性化合物。另外,上述第一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含量(重量%)比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含量(重量%)少時,容易使上述第一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比上述第二樹脂層的上述紅外線透射率高。作為上述隔熱性化合物,可舉出金屬氧化物粒子等隔熱粒子或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種的成分(以下,有時記載為成分X)等。需要說明的是,隔熱性化合物是指可吸收紅外線的化合物。在上述第一樹脂層或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多種隔熱性化合物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總計含量(重量%)優選比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總計含量(重量%)少,更優選少0.05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少0.1重量%以上,特別優選少0.2重量%以上,最優選少0.4重量%以上。另外,從更進一步提高隔熱性出發,優選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總計含量(重量%)與上述第一樹脂層中的上述隔熱性化合物的總計含量(重量%)之差為2重量%以下。
以下,說明構成上述第一樹脂層和第二樹脂層的材料的詳情。
(熱塑性樹脂)
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含有熱塑性樹脂。該熱塑性樹脂沒有特別限定。作為熱塑性樹脂,可以使用現有公知的熱塑性樹脂。熱塑性樹脂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上述第一樹脂層中的熱塑性樹脂與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熱塑性樹脂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作為上述熱塑性樹脂,可舉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樹脂、乙烯-丙烯酸共聚物樹脂、聚氨酯樹脂及聚乙烯醇樹脂等。可以使用這些以外的熱塑性樹脂。
上述熱塑性樹脂優選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通過組合使用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對夾層玻璃部件及紅外線反射層等其它層的粘接力更進一步得到提高。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可以通過例如利用醛對聚乙烯醇進行縮醛化來制造。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選為聚乙烯醇的縮醛化物。上述聚乙烯醇可以通過例如對聚乙酸乙烯酯進行皂化來制造。上述聚乙烯醇的皂化度一般為70~99.8摩爾%的范圍內。
上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優選為200以上,更優選為500以上,優選為5000以下,更優選為4000以下,進一步優選為3500以下,特別優選為3000以下,最優選為2500以下。上述平均聚合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則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上述平均聚合度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中間膜容易成形。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聚乙烯醇的平均聚合度以JIS K6726“聚乙烯醇試驗方法”的方法為基準來求出。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中所含的縮醛基的碳原子數沒有特別限定。制造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時使用的醛沒有特別限定。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中的縮醛基的碳原子數優選為3或4。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中的縮醛基的碳原子數為3以上時,中間膜的玻璃化轉變溫度充分地降低。
上述醛沒有特別限定。作為上述醛,一般而言,優選使用碳原子數為1~10的醛。作為上述碳原子數為1~10的醛,可舉出例如:丙醛、正丁醛、異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甲醛、乙醛及苯甲醛等。其中,優選丙醛、正丁醛、異丁醛、正己醛或正戊醛,更優選丙醛、正丁醛或異丁醛,進一步優選正丁醛。上述醛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的含量(羥基量)優選為15摩爾%以上,更優選為18摩爾%以上,進一步優選為20摩爾%以上,特別優選為28摩爾%以上,優選為40摩爾%以下,更優選為35摩爾%以下,進一步優選為32摩爾%以下。上述羥基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時,中間膜的粘接力更進一步得到提高。另外,上述羥基的含量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中間膜的柔軟性得到提高,中間膜的操作變得容易。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羥基含有率為用百分率對摩爾分率進行表示的值,所述摩爾分率通過鍵合有羥基的亞乙基量除以主鏈的總亞乙基量進行計算而求出。鍵合有上述羥基的亞乙基量可以例如以JIS K6726“聚乙烯醇試驗方法”為基準進行測定而求出。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乙酰化度(乙酰基量)優選為0.1摩爾%以上,更優選為0.3摩爾%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5摩爾%以上,優選為30摩爾%以下,更優選為25摩爾%以下,進一步優選為20摩爾%以下,特別優選為15摩爾%以下,最優選為3摩爾%以下。上述乙酰化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聚乙烯醇縮醛樹脂與增塑劑的相容性得到提高。上述乙酰化度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耐濕性得到提高。
上述乙酰化度為用百分率對摩爾分率進行表示的值,所述摩爾分率通過用主鏈的總亞乙基量減去鍵合有縮醛基的亞乙基量以及鍵合有羥基的亞乙基量得到的值除以主鏈的總亞乙基量而求出。鍵合有上述縮醛基的亞乙基量,例如可以以JIS K6728“聚乙烯基醇縮丁醛試驗方法”為基準進行測定。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縮醛化度(在聚乙烯基醇縮丁醛樹脂的情況下為丁縮醛化度)優選為60摩爾%以上,更優選為63摩爾%以上,優選為85摩爾%以下,更優選為75摩爾%以下,進一步優選為70摩爾%以下。上述縮醛化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增塑劑的相容性得到提高。上述縮醛化度為上述上限以下時,用于制造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所需要的反應時間縮短。
上述縮醛化度為用百分率表示摩爾分率的值,所述摩爾分率為用鍵合有縮醛基的亞乙基量除以主鏈的總亞乙基量進行計算而求出。
上述縮醛化度可以以JIS K6728“聚乙烯基醇縮丁醛試驗方法”的方法為基準來算出。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羥基的含量(羥基量)、縮醛化度(丁縮醛化度)及乙酰化度優選利用以JIS K6728“聚乙烯基醇縮丁醛試驗方法”為基準的方法進行測定的結果來算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為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的情況下,上述羥基的含量(羥基量)、上述縮醛化度(丁縮醛化度)及上述乙酰化度優選利用以JIS K6728“聚乙烯醇縮丁醛試驗方法”為基準的方法進行測定的結果來算出。
(增塑劑)
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的粘接力的觀點出發,上述第一樹脂層優選含有增塑劑,上述第二樹脂層優選含有增塑劑。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中的熱塑性樹脂為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情況下,特別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分別含有增塑劑。
上述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定。作為上述增塑劑,可以使用現有公知的增塑劑。上述增塑劑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作為上述增塑劑,可舉出例如:一元有機酸酯及多元有機酸酯等有機酯增塑劑、以及有機磷酸增塑劑及有機亞磷酸增塑劑等磷酸增塑劑等。其中,優選有機酯增塑劑。上述增塑劑優選為液態增塑劑。
作為上述一元有機酸酯,沒有特別限定,可舉出例如通過二醇與一元有機酸的反應而得到的二醇酯、以及二縮三乙二醇或三丙二醇與一元有機酸形成的酯等。作為上述二醇,可舉出:二縮三乙二醇、三縮四乙二醇及二縮三丙二醇等。作為上述一元有機酸,可舉出:丁酸、異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正壬酸及癸酸等。
作為上述多元有機酸酯,沒有特別限定,可舉出例如多元有機酸與具有碳原子數4~8的直鏈或支鏈結構的醇形成的酯化合物。作為上述多元有機酸,可舉出:己二酸、癸二酸及壬二酸等。
作為上述有機酯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定,可舉出: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縮三乙二醇二癸酸酯、二縮三乙二醇二-正辛酸酯、二縮三乙二醇二-正庚酸酯、三縮四乙二醇二-正庚酸酯、二丁基癸二酸酯、二辛基壬二酸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3-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1,4-丁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縮二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縮二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一縮二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戊酸酯、三縮四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一縮二乙二醇二癸酸酯、己二酸二己酯、己二酸二辛酯、己二酸己基環己酯、己二酸庚酯和己二酸壬酯的混合物、己二酸二異壬酯、己二酸二異癸酯、己二酸庚基壬酯、癸二酸二丁酯、油改性癸二酸醇酸及磷酸酯與己二酸酯的混合物等。可以使用這些以外的有機酯增塑劑。
作為上述有機磷酸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定,可舉出例如:三丁氧基乙基磷酸酯、異癸基苯基磷酸酯及三異丙基磷酸酯等。
上述增塑劑優選為下述式(1)表示的二酯增塑劑。
[化學式1]
上述式(1)中,R1及R2分別表示碳原子數2~10的有機基團,R3表示亞乙基、亞異丙基或亞正丙基,p表示3~10的整數。上述式(1)中的R1及R2分別優選為碳原子數5~10的有機基團,更優選為碳原子數6~10的有機基團。
上述增塑劑優選含有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3GO)及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丁酸酯(3GH)中的至少一種,更優選含有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上述增塑劑的含量沒有特別限定。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中,相對于上述熱塑性樹脂100重量份,上述增塑劑的各含量優選為25重量份以上,更優選為30重量份以上,進一步優選為35重量份以上,優選為75重量份以下,更優選為60重量份以下,進一步優選為50重量份以下,特別優選為40重量份以下。上述增塑劑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時,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上述增塑劑的含量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中間膜的透明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
(隔熱性化合物)
成分X:
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作為隔熱性化合物的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這兩者。上述第二樹脂層優選含有作為隔熱性化合物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內的至少一種的成分X。上述成分X為隔熱性化合物。上述第一樹脂層可以含有隔熱性化合物,可以含有隔熱粒子,也可以含有上述成分X。上述第一樹脂層可以含有隔熱粒子及上述成分X中的至少一種。在中間膜整體中的至少1層中使用上述成分X,由此,可以有效地屏蔽紅外線(熱線)。通過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上述成分X,可以更進一步有效地屏蔽紅外線。
上述成分X沒有特別限定。作為成分X,可以使用現有公知的酞菁化合物、萘酞菁化合物及蒽酞菁化合物。上述成分X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作為上述成分X,可舉出: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萘酞菁的衍生物、蒽酞菁及蒽酞菁的衍生物等。優選上述酞菁化合物及上述酞菁的衍生物分別具有酞菁骨架。優選上述萘酞菁化合物及上述萘酞菁的衍生物分別具有萘酞菁骨架。優選上述蒽酞菁化合物及上述蒽酞菁的衍生物分別具有蒽酞菁骨架。
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隔熱性的觀點出發,上述成分X優選為選自酞菁、酞菁的衍生物、萘酞菁及萘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種,更優選為酞菁及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種。
從有效地提高隔熱性、且長期間地以更高的水平維持可見光線透射率的觀點出發,上述成分X優選含有釩原子或銅原子。上述成分X優選含有釩原子,也優選含有銅原子。上述成分X更優選為含有釩原子或銅原子的酞菁及含有釩原子或銅原子的酞菁的衍生物中的至少一種。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隔熱性的觀點出發,上述成分X優選具有在釩原子上鍵合有氧原子的結構單元。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或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上述成分X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上述成分X的各含量優選為0.001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005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01重量%以上,特別優選為0.02重量%以上,優選為0.2重量%以下,更優選為0.1重量%以下,進一步優選為0.05重量%以下,特別優選為0.04重量%以下。上述第一、第二樹脂層中的上述成分X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充分提高,且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充分提高。例如,可以將可見光線透射率調整為70%以上。
從有效地降低激發純度的觀點出發,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上述成分X的含量優選為0.05重量%以下,更優選為0.02重量%以下。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上述成分X的含量優選為0.001重量%以上。
隔熱粒子:
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作為隔熱粒子的錫摻雜氧化銦粒子(ITO粒子)和氧化鎢粒子(CWO粒子)這兩者。上述第一樹脂層也可以含有隔熱粒子。隔熱粒子為隔熱性化合物。通過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隔熱粒子,可有效地屏蔽紅外線(熱線)。通過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隔熱粒子,可以更進一步有效地屏蔽紅外線。
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的觀點出發,上述隔熱粒子更優選為金屬氧化物粒子。上述隔熱粒子優選由金屬的氧化物而形成的粒子(金屬氧化物粒子)。隔熱粒子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比可見光長的波長780nm以上的紅外線與紫外線相比能量小。但是,紅外線的熱的作用大,紅外線一旦被物質吸收時就會以熱的形式被放出。因此,紅外線一般被稱為熱線。通過使用上述隔熱粒子,可以有效地屏蔽紅外線(熱線)。需要說明的是,隔熱粒子是指能夠吸收紅外線的粒子。
作為上述隔熱粒子的具體例,可舉出:鋁摻雜氧化錫粒子、銦摻雜氧化錫粒子、銻摻雜氧化錫粒子(ATO粒子)、鎵摻雜氧化鋅粒子(GZO粒子)、銦摻雜氧化鋅粒子(IZO粒子)、鋁摻雜氧化鋅粒子(AZO粒子)、鈮摻雜氧化鈦粒子、鈉摻雜氧化鎢粒子、銫摻雜氧化鎢粒子、鉈摻雜氧化鎢粒子、銣摻雜氧化鎢粒子、錫摻雜氧化銦粒子(ITO粒子)、錫摻雜氧化鋅粒子、硅摻雜氧化鋅粒子等的金屬氧化物粒子或六硼化鑭(LaB6)粒子等。可以使用這些以外的隔熱粒子。其中,由于熱線的屏蔽功能高,因此,優選金屬氧化物粒子,更優選ATO粒子、GZO粒子、IZO粒子、ITO粒子或氧化鎢粒子,特別優選ITO粒子或氧化鎢粒子。特別是由于熱線的屏蔽功能高、且容易得到,因此優選錫摻雜氧化銦粒子(ITO粒子),也優選為氧化鎢粒子。
上述氧化鎢粒子一般用下述式(X1)或下述式(X2)表示。上述中間膜中,優選使用下述式(X1)或下述式(X2)表示的氧化鎢粒子。
WyOz···式(X1)
上述式(X1)中,W表示鎢,O表示氧,y及z滿足2.0<z/y<3.0。
MxWyOz···式(X2)
上述式(X2)中,M表示選自H、He、堿金屬、堿土金屬、稀土元素、Mg、Zr、Cr、Mn、Fe、Ru、Co、Rh、Ir、Ni、Pd、Pt、Cu、Ag、Au、Zn、Cd、Al、Ga、In、Tl、Si、Ge、Sn、Pb、Sb、B、F、P、S、Se、Br、Te、Ti、Nb、V、Mo、Ta及Re中的至少一種元素,W表示鎢,O表示氧,x、y及z滿足0.001≤x/y≤1及2.0<z/y≤3.0。
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隔熱性的觀點出發,氧化鎢粒子優選為金屬摻雜氧化鎢粒子。上述“氧化鎢粒子”包含金屬摻雜氧化鎢粒子。作為上述金屬摻雜氧化鎢粒子,具體而言,可舉出:鈉摻雜氧化鎢粒子、銫摻雜氧化鎢粒子、鉈摻雜氧化鎢粒子及銣摻雜氧化鎢粒子等。
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隔熱性的觀點出發,特別優選銫摻雜氧化鎢粒子。從更進一步提高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出發,該銫摻雜氧化鎢粒子優選為式:Cs0.33WO3表示的氧化鎢粒子。
上述隔熱粒子的平均粒徑優選為0.01μm以上,更優選為0.02μm以上,優選為0.1μm以下,更優選為0.05μm以下。平均粒徑為上述下限以上時,熱線的屏蔽性充分地得到提高。平均粒徑為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粒子的分散性得到提高。
上述“平均粒徑“表示體積平均粒徑。平均粒徑可以使用粒度分布測定裝置(日機裝株式會社制造的”UPA-EX150“)等進行測定。
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含量優選為0.01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1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30重量%以上,特別優選為1重量%以上,最優選為1.5重量%以上,優選為6重量%以下,更優選為5.5重量%以下,進一步優選為4重量%以下,特別優選為3.5重量%以下,最優選為3重量%以下。當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充分提高,且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充分提高。另外,當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激發純度及YI值的平衡良好。
從平衡良好地有效地降低激發純度及YI值的觀點來看,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含量優選為0.23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30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44重量%以上,優選為0.88重量%以下,更優選為0.85重量%以下,進一步優選為0.83重量%以下。
上述第二樹脂層優選以0.1g/m2以上、12g/m2以下的比例總計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在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比例為上述范圍內的情況下,隔熱性充分提高,且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充分提高。錫摻雜氧化銦粒子和氧化鎢粒子的總計比例優選為0.5g/m2以上,更優選為0.8g/m2以上,進一步優選為1.5g/m2以上,特別優選為3g/m2以上,優選為11g/m2以下,更優選為10g/m2以下,進一步優選為9g/m2以下,特別優選為7g/m2以下。當上述比例為上述下限以上時,隔熱性更進一步提高。當上述比例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更進一步提高。另外,當上述比例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激發純度及YI值的平衡良好。
從有效地降低激發純度的觀點來看,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氧化鎢粒子的含量優選為0.001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005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01重量%以上。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氧化鎢粒子的含量優選低于0.1重量%,更優選低于0.048重量%,進一步優選為0.04重量%以下。
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錫摻雜氧化銦的含量(重量%)與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氧化鎢粒子的含量(重量%)之比(ITO粒子的含量/CWO粒子的含量)優選為1以上,更優選超過5,進一步優選為6以上,特別優選超過8,最優選為10以上,優選為30以下,更優選為20以下。當上述比值(ITO粒子的含量/CWO粒子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激發純度及YI值的平衡良好。
從平衡良好地有效地是激發純度及YI值降低的觀點來看,優選(1)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錫摻雜氧化銦粒子的含量與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之比超過8,或(2)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錫摻雜氧化銦粒子的含量相對于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氧化鎢粒子的含量的比超過5,且上述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的氧化鎢粒子的含量低于0.1重量%。優選具備上述(1)的構成,還優選具備上述(2)的構成。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上述隔熱粒子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100重量%中,隔熱粒子的含量優選為0.01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1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1重量%以上,特別優選為1.5重量%以上,優選為6重量%以下,更優選為5.5重量%以下,進一步優選為4重量%以下,特別優選為3.5重量%以下,最優選為3重量%以下。當上述隔熱粒子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隔熱性充分提高,且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充分提高。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上述隔熱粒子的情況下,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以0.1g/m2以上、12g/m2以下的比例含有上述隔熱粒子。在上述隔熱粒子的比例為上述范圍內的情況下,隔熱性充分提高,且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充分提高。上述隔熱粒子的比例優選為0.5g/m2以上,更優選為0.8g/m2以上,進一步優選為1.5g/m2以上,特別優選為3g/m2以上,優選為11g/m2以下,更優選為10g/m2以下,進一步優選為9g/m2以下,特別優選為7g/m2以下。上述比例為上述下限以上時,隔熱性更進一步提高。當上述比例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更進一步提高。
(紫外線屏蔽劑)
上述第一樹脂層優選含有紫外線屏蔽劑。上述第二樹脂層優選含有紫外線屏蔽劑。更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二樹脂層這兩層含有紫外線屏蔽劑。通過使用紫外線屏蔽劑,即使長期間使用中間膜及夾層玻璃,可見光線透射率也不易更進一步降低。該紫外線屏蔽劑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在上述紫外線屏蔽劑中含有紫外線吸收劑。紫外線屏蔽劑優選為紫外線吸收劑。
作為上述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金屬類紫外線屏蔽劑、金屬氧化物類紫外線屏蔽劑、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苯并三唑化合物)、二苯甲酮類紫外線屏蔽劑(二苯甲酮化合物)、三嗪類紫外線屏蔽劑(三嗪化合物)、丙二酸酯類紫外線屏蔽劑(丙二酸酯化合物)、草酸酰替苯胺類紫外線屏蔽劑(草酸酰替苯胺化合物)及苯甲酸酯類紫外線屏蔽劑(苯甲酸酯化合物)等。
作為上述金屬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鉑粒子、鉑粒子的表面用二氧化硅進行了包覆的粒子、鈀粒子及用二氧化硅對鈀粒子的表面進行了包覆的粒子等。優選紫外線屏蔽劑不為隔熱粒子。
作為上述金屬氧化物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氧化鋅、氧化鈦及氧化鈰等。進而,作為上述金屬氧化物類紫外線屏蔽劑,表面可以被包覆。作為上述金屬氧化物類紫外線屏蔽劑表面的包覆材料,可舉出絕緣性金屬氧化物、水解性有機硅化合物及聚硅氧烷化合物等。
作為上述絕緣性金屬氧化物,可舉出:二氧化硅、氧化鋁及氧化鋯等。上述絕緣性金屬氧化物具有例如5.0eV以上的帶隙能量(バンドキャップエネルギー,band-gapenergy)。
作為上述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2-(2’-羥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P”)、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0”)、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6”)及2-(2’-羥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8”)等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從吸收紫外線的性能優異考慮,上述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優選為含有鹵原子的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更優選為含有氯原子的苯并三唑類紫外線屏蔽劑。
作為上述二苯甲酮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辛苯酮(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Chimassorb81”)等。
作為上述三嗪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基]-苯酚(BASF株式會社制造、“Tinuvin1577FF”)等。
作為上述丙二酸酯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2-(對甲氧基芐叉基)丙二酸二甲酯、四乙基-2,2-(1,4-亞苯基二甲叉基)雙丙二酸酯、2-(對甲氧基芐叉基)-雙(1,2,2,6,6-五甲基4-哌啶基)丙二酸酯等。
作為上述丙二酸酯類紫外線屏蔽劑的市售品,可舉出:Hostavin B-CAP、Hostavin PR-25、Hostavin PR-31(均為Clariant株式會社制造)。
作為上述草酸酰替苯胺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5-叔丁基苯基)草酸二酰胺、N-(2-乙基苯基)-N’-(2-乙氧基-苯基)草酸二酰胺、2-乙基-2’-乙氧基-氧基酰替苯胺(Clariant株式會社制造的“SanduvorVSU”)等在氮原子上進行了取代而具有芳基等的草酸二酰胺類。
作為上述苯甲酸酯類紫外線屏蔽劑,可舉出例如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羥基苯甲酸酯(BASF株式會社制造、“Tinuvin120”)等。
為了抑制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經過長時間后的可見光線透射率的降低,上述紫外線屏蔽劑優選為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6”)、或2-(2’-羥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8”),可以為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含有上述紫外線屏蔽劑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紫外線屏蔽劑的各含量優選為0.1重量%以上,更優選為0.2重量%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3重量%以上,特別優選為0.5重量%以上,優選為2.5重量%以下,更優選為2重量%以下,進一步優選為1重量%以下,特別優選為0.8重量%以下。當上述紫外線屏蔽劑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及上述上限以下時,更進一步抑制經過長時間后的可見光線透射率的降低。特別是上述第一、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紫外線屏蔽劑的含量為0.2重量%以上,由此,可以顯著地抑制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經過長時間后的可見光線透射率的降低。
(抗氧化劑)
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抗氧化劑。優選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抗氧化劑。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二樹脂層這兩層含有抗氧化劑。該抗氧化劑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作為上述抗氧化劑,可舉出:酚類抗氧化劑、硫類抗氧化劑及磷類抗氧化劑等。上述酚類抗氧化劑為具有苯酚骨架的抗氧化劑。上述硫類抗氧化劑為含有硫原子的抗氧化劑。上述磷類抗氧化劑為含有磷原子的抗氧化劑。
上述抗氧化劑優選為酚類抗氧化劑或磷類抗氧化劑。
作為上述酚類抗氧化劑,可舉出:2,6-二-叔丁基-對甲酚(BHT)、丁基化羥基茴香醚(BHA)、2,6-二-叔丁基-4-乙基苯酚、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硬脂酯、2,2’-亞甲基雙-(4-甲基-6-丁基苯酚)、2,2’-亞甲基雙-(4-乙基-6-叔丁基苯酚)、4,4’-丁叉-雙-(3-甲基-6-叔丁基苯酚)、1,1,3-三-(2-甲基-羥基-5-叔丁基苯基)丁烷、四[亞甲基-3-(3’,5’-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酯]甲烷、1,3,3-三-(2-甲基-4-羥基-5-叔丁基苯酚)丁烷、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羥基芐基)苯、雙(3,3’-叔丁基苯酚)丁酸乙二醇酯及雙(3-叔丁基-4-羥基-5-甲基苯丙酸)亞乙基雙(氧化乙烯)等。優選使用這些抗氧化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作為上述磷類抗氧化劑,可舉出:十三烷基亞磷酸酯、三(十三烷基)亞磷酸酯、三苯基亞磷酸酯、三壬基苯基亞磷酸酯、雙(十三烷基)季戊四醇二亞磷酸酯、雙(癸基)季戊四醇二亞磷酸酯、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雙(2,4-二-叔丁基-6-甲基苯基)亞磷酸乙酯、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及2,2’-亞甲基雙(4,6-二-叔丁基-1-苯氧基)(2-乙基己氧基)磷等。優選使用這些抗氧化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
作為上述抗氧化劑的市售品,可舉出例如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IRGANOX 245”、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IRGAFOS 168”、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IRGAFOS 38”、住友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制造的“Sumilizer BHT”、以及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IRGANOX 1010”等。
在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含有上述抗氧化劑的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100重量%中,抗氧化劑的各含量優選為0.1重量%以上,優選為2重量%以下,更優選為1.8重量%以下。上述抗氧化劑的含量為上述下限以上時,更進一步長期間維持中間膜及夾層玻璃的高的可見光線透射率。上述抗氧化劑的含量為上述上限以下時,不易產生為了得到添加效果而抗氧化劑過量。
(粘接力調節劑)
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的至少一層含有粘接力調節劑。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含有粘接力調節劑。優選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粘接力調節劑。更優選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二樹脂層這兩層含有粘接力調節劑。通過粘接力調節劑的使用,可控制中間膜和玻璃的粘接性,得到耐穿透性優異的夾層玻璃。另外,作為耐穿透性的試驗,在進行落球試驗的情況下,通過上述第一樹脂層及上述第二樹脂層含有粘接力調節劑,可得到能夠縮小夾層玻璃的玻璃碎片的效果。特別是當粘接力調節劑為金屬鹽時,夾層玻璃的玻璃碎片更進一步變小。上述粘接力調節劑也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上述粘接力調節劑沒有特別限定,優選為金屬鹽,且優選為選自堿金屬鹽、堿土金屬鹽及Mg鹽中的至少一種金屬鹽。上述金屬鹽優選含有K及Mg中的至少一種金屬。上述金屬鹽為碳原子數2~16的有機酸的堿金屬鹽或碳原子數2~16的有機酸的堿土金屬鹽,進一步優選為碳原子數2~16的羧酸鎂鹽或碳原子數2~16的羧酸鉀鹽。作為上述碳原子數2~16的羧酸鎂鹽及上述碳原子數2~16的羧酸鉀鹽,沒有特別限定,例如可舉出:乙酸鎂、乙酸鉀、丙酸鎂、丙酸鉀、2-乙基丁酸鎂、2-乙基丁酸鉀、2-乙基己酸鎂及2-乙基己酸鉀等。
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含量沒有特別限定。上述第一樹脂層及上述第二樹脂層中,相對于上述熱塑性樹脂100重量份,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各含量的優選的下限為0.0005重量份,優選的上限為0.05重量份。當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含量為0.0005重量份以上時,夾層玻璃的耐貫通性提高。當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含量為0.05重量份以下時,中間膜的透明性更進一步提高。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含量更優選的下限為0.002重量份,更優選的上限為0.02重量份。
為了提高第一樹脂層的耐濕性,第一、第二樹脂層中的堿金屬、堿土金屬及Mg的各含量的總計優選為300ppm以下。例如,上述堿金屬、堿土金屬及Mg可以作為來自上述粘接力調節劑的金屬而含有,也可以作為來自在合成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時使用的中和劑的金屬而含有。第一、第二樹脂層中的堿金屬、堿土金屬及Mg的含量的總計更優選為200ppm以下,進一步優選為150ppm以下,特別優選為100ppm以下。
(其它成分)
上述中間膜根據需要也可以含有光穩定劑、阻燃劑、抗靜電劑、顏料、染料、耐濕劑及熒光增白劑等的添加劑。這些添加劑可以單獨使用一種,也可以組合使用兩種以上。
(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他的詳細情況)
本發明的中間膜優選配置于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之間使用。
本發明的中間膜優選用于得到夾層玻璃而使用,所述夾層玻璃在建筑物或車輛中安裝于外部空間(第一空間)與熱線從所述外部空間射入的內部空間(第二空間)之間的開口部。在該情況下,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中,優選對上述第一樹脂層進行配置使得其位于上述外部空間側。
上述中間膜的厚度沒有特別限定。從實用、以及充分地提高隔熱性的觀點出發,中間膜的厚度優選為0.1mm以上,更優選為0.25mm以上,優選為3mm以下,更優選為1.5mm以下。中間膜的厚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得到提高。
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厚度優選為0.01mm以上,更優選為0.04mm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07mm以上,優選為0.3mm以下,更優選為0.2mm以下,進一步優選為0.18mm以下,特別優選為0.16mm以下。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厚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厚度為上述上限以下時,夾層玻璃的透明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
上述第一、第二樹脂層的厚度分別優選為0.1mm以上,更優選為0.2mm以上,進一步優選為0.25mm以上,特別優選為0.3mm以上,優選為1.0mm以下,更優選為0.6mm以下,更進一步優選為0.5mm以下,進一步優選為0.45mm以下,特別優選為0.4mm以下。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的厚度為上述下限以上時,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上述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的厚度為上述上限以下時,夾層玻璃的透明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
上述中間膜的制造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作為該中間膜的制造方法,可以使用現有公知的方法。可舉出例如對上述的各成分進行混煉,并成形中間膜的制造方法等。為了適于連續的生產,優選進行擠出成形的制造方法。特別優選上述第一樹脂、第二樹脂層通過擠出成形而形成。
上述混煉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作為該方法,可舉出例如使用擠出機、塑性計、捏合機、本伯里密煉機或壓延機輥筒等方法。其中,為了適于連續的生產,優選使用擠出機的方法,更優選使用雙螺桿擠出機的方法。
需要說明的是,在得到上述中間膜時,可以分別制作第一樹脂層、紅外線反射層和第二樹脂層后,再對第一樹脂層、紅外線反射層、第二樹脂層進行疊層,從而得到中間膜,疊層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例如作為疊層的方法,可舉出熱層壓法等。
另外,可以通過共擠出對第一樹脂層、紅外線反射層和第二樹脂層進行疊層,從而得到中間膜。另外,可以通過在第一樹脂層和紅外線反射層進行共擠出而制作的共擠出物的紅外線反射層側疊層第二樹脂層,從而得到中間膜。可以在利用共擠出來制備第二樹脂層和紅外線反射層而成的共擠出物的紅外線反射層側疊層第一樹脂層,從而得到中間膜。
另外,可以將用于形成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的組合物涂敷于紅外線反射層的表面來形成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從而得到中間膜。
從使中間膜的制造效率優異出發,優選第一樹脂層和第二樹脂層含有相同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更優選含有相同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及相同的增塑劑。
(夾層玻璃)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具備: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配置于該第一、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之間的中間膜。該中間膜為上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在上述中間膜中的上述第一樹脂層的外側配置有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在上述中間膜中的上述第二樹脂層的外側配置有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
本發明的夾層玻璃優選在建筑物或車輛中,安裝于外部空間和熱線從上述外部空間射入的內部空間之間的開口部。在該情況下,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中,優選對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進行配置使其位于上述外部空間。
圖2中以剖面圖示出使用了本發明一個實施方式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的一個例子。
圖2所示的夾層玻璃11具備中間膜1、第一夾層玻璃部件21、和第二夾層玻璃部件22。中間膜1夾入于第一夾層玻璃部件21和第二夾層玻璃部件22之間。在中間膜1的第一表面1a上疊層有第一夾層玻璃部件21。在中間膜1的與第一表面1a相反的第二表面1b上疊層有第二夾層玻璃部件22。在中間膜1中的第一樹脂層3的外側表面3a上疊層有第一夾層玻璃部件21。在中間膜1中的第二樹脂層4的外側表面4a上疊層有第二夾層玻璃部件22。
優選使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對波長780~2100nm的紅外線的透射率比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對波長780~2100nm的紅外線的透射率高。在該情況下,第一夾層玻璃部件較多地透過紅外線。另外,透過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的大部分紅外線也透過上述第一樹脂層。因此,透過了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上述第一樹脂層的大量紅外線到達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到達上述紅外線反射層的紅外線被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反射。另外,由于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上述第一樹脂層的紅外線透射率較高,因此,被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反射的大量紅外線透射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其結果,能夠對紅外線入射至夾層玻璃時的夾層玻璃的溫度上升進行抑制。因此,上述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提高,并且耐光性優異,因此,可長期間維持較高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另外,通過將上述夾層玻璃安裝于建筑物或車輛的開口部,可以有效地抑制建筑物或車輛的內部空間的溫度上升。
另一方面,假定在紅外線的一部分透過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上述第一樹脂層和上述紅外線反射層時,則透過的紅外線到達上述第二樹脂層。上述第二樹脂層的紅外線透射率較低,因此,上述第二樹脂層高效地對紅外線的透射進行屏蔽。另外,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紅外線透射率也較低,因此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高效地屏蔽紅外線的透射。因此,可減少通過夾層玻璃整體的熱線的量。由此,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提高,通過將該夾層玻璃安裝于建筑物或車輛的開口部,可有效地抑制建筑物或車輛的內部空間的溫度上升。
將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的透射率設為Ty1,且將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的射率設為Ty2。優選Ty1比Ty2高。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出發,優選Ty1比Ty2高10%以上,更優選高15%以上,進一步優選高20%以上。(Ty1-Ty2)的值的上限沒有特別限定,但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透明性出發,(Ty1-Ty2)優選為50%以下,更優選為40%以下,進一步優選為30%以下,特別優選為25%以下。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及透明性出發,Ty1的優選的下限為50%,優選的上限為90%,更優選的下限為55%,更優選的上限為88%,進一步優選的下限為60%,進一步優選的上限為86%。另外,由于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及透明性,因此Ty2的優選的下限為40%,優選的上限為88%,更優選的下限為45%,更優選的上限為86%,進一步優選的下限為55%,進一步優選的上限為70%,特別優選的下限為60%,特別優選的上限為65%。
將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一樹脂層的兩個層整體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設為T1,將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二樹脂層這兩個層整體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設為T2。優選T1比T2高。在該情況下,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提高。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出發,優選T1比T2高10%以上,更優選高20%以上,更進一步優選高30%以上,進一步優選高40%以上,更進一步優選高50%以上,特別優選高60%以上。(T1-T2)的值的上限沒有特別限定,但從更進一步提高夾層玻璃的透明性出發,優選(T1-T2)為90%以下,更優選為85%以下,進一步優選為80%以下。
需要說明的是,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一樹脂層這兩層整體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的透射率T1如下測定。
制作依次對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一樹脂層和透明玻璃(厚度2.5mm)進行疊層而成的夾層玻璃。使用JIS R3106(1998)的附表2所示的300~2100nm的權重系數中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用780~2100nm的各個權重系數除以該780~2100nm的權重系數的總計值,由此,得到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的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接著,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以JIS R3106(1998)為基準,得到夾層玻璃在波長780~2100nm下的分光透射率。通過得到的分光透射率乘以重新標準化的權重系數,算出波長780~2100nm的紅外線透射率T1。
上述的紅外線透射率T1中,提高將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一樹脂層改變成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二樹脂層,可以測定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和第二樹脂層這兩個層整體在波長780~2100nm下的紅外線透射率T2。
作為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可舉出玻璃板及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等。就上述夾層玻璃而言,不僅包含在兩張玻璃板之間夾入有中間膜的夾層玻璃,也包含在玻璃板和PET膜等之間夾入有中間膜的夾層玻璃。夾層玻璃為具備玻璃板的疊層體,優選使用至少一張玻璃板。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分別為玻璃板或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且上述中間膜優選含有至少一張玻璃板作為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特別優選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這兩個部件為玻璃板。
作為上述玻璃板,可舉出無機玻璃及有機玻璃。作為上述無機玻璃,可舉出:浮法玻璃板、熱線吸收玻璃板、熱線反射玻璃板、拋光玻璃板、壓花玻璃板、夾網玻璃板、夾線玻璃板及綠色玻璃等。上述有機玻璃為代替無機玻璃使用的合成樹脂玻璃。作為上述有機玻璃,可舉出聚碳酸酯板及聚(甲基)丙烯酸類樹脂板等。作為上述聚(甲基)丙烯酸類樹脂板,可舉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
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及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分別優選為透明玻璃或熱線吸收玻璃板。從紅外線透射率高、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更進一步提高考慮,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優選為透明玻璃。從紅外線透射率低、夾層玻璃的隔熱性更進一步得到提高考慮,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優選為熱線吸收玻璃板。熱線吸收玻璃板優選為綠色玻璃。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為透明玻璃,且上述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優選為熱線吸收玻璃板。上述熱線吸收玻璃板為以JIS R3208為基準的熱線吸收玻璃板。
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厚度沒有特別限定,優選為1mm以上,優選為5mm以下。在上述夾層玻璃部件為玻璃板的情況下,該玻璃板的厚度優選為1mm以上,優選為5mm以下。在上述夾層玻璃部件為PET膜的情況下,該PET膜的厚度優選為0.03mm以上,優選為0.5mm以下。
上述夾層玻璃的制造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例如,在上述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之間夾持上述中間膜并通過擠壓輥,或放入橡膠袋中進行減壓吸引,對殘留在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二夾層玻璃部件與中間膜之間的空氣進行脫氣。其后,在約70~110℃下進行預粘接而得到疊層體。接著,將疊層體放入高壓釜中,或進行加壓,以約120~150℃及1~1.5MPa的壓力進行壓接。如上所述,可以得到夾層玻璃。
上述夾層玻璃可以在汽車、鐵道車輛、飛機、船舶及建筑物等中使用。上述夾層玻璃優選為建筑用或車輛用的夾層玻璃,更優選為車輛用的夾層玻璃。上述中間膜及上述夾層玻璃可以使用于除這些用途以外的用途。上述中間膜及上述夾層玻璃可以用于汽車的前玻璃、側玻璃、后擋風玻璃或頂部玻璃等。由于隔熱性高且可見光線透射率高,因此,上述中間膜及上述夾層玻璃適用于汽車。
從得到透明性更進一步優異的夾層玻璃出發,夾層玻璃的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優選為60%以上,更優選為65%以上,進一步優選為70%以上。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可以以JIS R3211(1998)為基準進行測定。通過將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入于以JIS R3208為基準的厚度2mm的兩張綠色玻璃之間而得到的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優選為60%以上,更優選為65%以上,進一步優選為70%以上。通過將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入于厚度2.5mm的兩張透明玻璃之間而得到的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線透射率優選為60%以上,更優選為65%以上,進一步優選為70%以上。
從得到隔熱性更進一步優異的夾層玻璃的觀點出發,通過將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入于以JIS R3208為基準的厚度2mm的兩張綠色玻璃之間而得到的夾層玻璃的上述Tts、以及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的上述Tts優選為60%以下,更優選為55%以下,進一步優選為53%以下,特別優選為51%以下,最優選為50%以下。從得到隔熱性更進一步優異的夾層玻璃的觀點出發,通過將本發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夾入于厚度2.5mm的兩張透明玻璃之間而得到的夾層玻璃的上述Tts優選為60%以下,更優選為55%以下,進一步優選為53%以下,特別優選為51%以下,最優選為50%以下。上述Tts以ISO 13837為基準進行測定。
夾層玻璃的霧度值優選為2%以下,更優選為1%以下,進一步優選為0.5%以下,特別優選為0.4%以下。夾層玻璃的霧度值可以以JIS K6714為基準進行測定。
(夾層玻璃的安裝方法)
本發明涉及的夾層玻璃的安裝方法為將上述的夾層玻璃安裝于建筑物或車輛中外部空間與熱線從所述外部空間射入的內部空間之間的開口部的方法。
具體而言,將夾層玻璃安裝于開口部,使第一夾層玻璃部件位于外部空間側,且使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位于內部空間側。即,安裝夾層玻璃,使其按照下述順序進行配置:外部空間/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其它層/)第一樹脂層/(其它層/)紅外線反射層/(其它層/)第二樹脂層/(其它層/)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內部空間。優選按照下述順序進行配置:外部空間/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一樹脂層/(其它層/)紅外線反射層/(其它層/)第二樹脂層/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內部空間;優選按照下述順序進行配置:外部空間/第一夾層玻璃部件/(其它層/)第一樹脂層/紅外線反射層/第二樹脂層/(其它層/)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內部空間;優選按照下述順序進行配置:外部空間/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第一樹脂層/紅外線反射層/第二樹脂層/第二夾層玻璃部件/內部空間。就上述的配置形態而言,包含在外部空間和第一夾層玻璃部件之間配置有其它部件的情況,包含在內部空間和第二夾層玻璃部件之間配置有其它部件的情況。
在上述疊層結構中,上述其它層及上述其它部件分別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含有熱線的太陽光從外部空間射入到夾層玻璃上,通過夾層玻璃的含有熱線的太陽光被導入于內部空間。如上所述,在將夾層玻璃安裝于開口部的情況下,第一夾層玻璃部件的外側表面成為熱線的入射面。另外,相比于第二樹脂層熱線更早地入射到第一樹脂層。
以下,舉出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地進行說明。本發明并不只限定于以下的實施例。
為了形成第一樹脂層、第二樹脂層,使用以下的材料。
熱塑性樹脂:
準備下述的表1所示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1(利用正丁醛進行了縮醛化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及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2(利用正丁醛進行了縮醛化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
[表1]
增塑劑:
3GO(二縮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
隔熱性化合物:
ITO(ITO粒子,錫摻雜氧化銦粒子)
CWO(CWO粒子,銫摻雜氧化鎢(Cs0.33WO3)粒子)
43V(成分X,酞菁化合物,含有釩作為中心金屬,山田化學株式會社制造的“NIR-43V”)
其它成分:
T-326(紫外線屏蔽劑、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BASF株式會社制造的“Tinuvin326”)
BHT(抗氧化劑,2,6-二-叔丁基-對甲酚)
金屬鹽(粘接力調節劑,乙酸鎂四水合物)
另外,準備以下的紅外線反射層。
Nano 90S(3M,多層樹脂膜,住友3M株式會社制造「Multilayer Nano 90S”)
另外,準備以下的夾層玻璃部件(玻璃)。
透明玻璃(縱30cm×橫30cm×厚度2.5mm)
綠色玻璃(以JIS R3208為基準的熱線吸收板玻璃,縱30cm×橫30cm×厚度2mm)
(樹脂層A1的制作)
相對于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1)100重量份,添加增塑劑(3GO)36重量份、紫外線屏蔽劑(T-326)0.2重量份、抗氧化劑(BHT)0.2重量份、和乙酸鎂四水合物,所述乙酸鎂四水合物的添加量為使得到的樹脂層A1中金屬元素濃度為45.6ppm的量,用混合輥充分混煉,得到組合物。
利用擠出機對得到的組合物進行擠出,得到厚度380μm的單層樹脂層A1。
(樹脂層A2的制作)
相對于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1)100重量份,添加增塑劑(3GO)36重量份、紫外線屏蔽劑(T-326)0.2重量份、抗氧化劑(BHT)0.2重量份、和乙酸鎂四水合物,所述乙酸鎂四水合物的添加量為使得到的表面層中金屬元素濃度為45.6ppm的量,用混合輥充分混煉,得到表面層用組成物。
相對于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2)100重量份,添加增塑劑(3GO)60重量份,利用混合輥充分混煉,得到芯層用組成物。
利用擠出機對表面層用組成物和芯層用組成物進行共擠出,得到厚度800μm的多層的樹脂層A2。得到的樹脂層A2具有表面層(厚度350μm)/芯層(厚度100μm)/表面層(厚度350μm)的疊層結構。
[表2]
(樹脂層B1的制作)
相對于增塑劑(3GO)40重量份,添加隔熱粒子(ITO)、隔熱粒子(CWO)、和成分X(43V),所述隔熱粒子(ITO)添加量為使其在得到的樹脂層B1中為0.4重量%的量,所述成分X的添加量為使其在得到的樹脂層B1中為0.008重量%的量,對它們進行混合,得到增塑劑分散液。
相對于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1)100重量份添加全部增塑劑分散液、紫外線屏蔽劑(T-326)0.8重量份、抗氧化劑(BHT)0.2重量份、和乙酸鎂四水合物,所述乙酸鎂四水合物的添加量為使得到的樹脂層B1中金屬元素濃度為94.3ppm的量,用混合輥充分混煉,得到組合物。
將得到的組合物利用擠出機進行擠出,得到厚度380μm的單層的樹脂層B1。
(樹脂層B2~B18的制作)
除了如下述表3所示設定配合成分的種類及含量以外,與樹脂層B1同樣地操作,制作厚度380μm的單層的樹脂層B2~B18。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表3中,3GO、T-326及BHT的配合量表示相對于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PVB)100重量份的配合量(重量份)。ITO、CWO及43V的配合量表示樹脂層100重量%中的配合量(重量%)。金屬鹽的配合量表示樹脂層中的金屬元素濃度。
(實施例1)
(1)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制作
作為紅外線反射層,準備Nano 90S(3M,多層樹脂膜,住友3M株式會社制造的“Multilayer Nano 90S”)。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U-4100”),以JIS R3106(1998)為基準,得到上述紅外線反射層在波長800~2000nm下的各波長的分光透射率。上述紅外線反射層中,基于波長900nm呈現1.6%的最小的分光透射率,基于波長800nm呈現91%的最大的分光透射率。
使用準備的Nano 90S作為紅外線反射層,將該紅外線反射層夾入得到的樹脂層A1和得到的樹脂層B1之間,得到中間膜。
(2)夾層玻璃的制作
將得到的中間膜切斷成縱30cm×橫30cm的大小。另外,準備兩張透明玻璃(縱30cm×橫30cm×厚度2.5mm)。在該兩張透明玻璃之間夾入得到的中間膜,用真空層疊機在90℃下保持30分鐘,進行真空加壓,得到疊層體。在疊層體中,將從玻璃板中露出的中間膜部分切除,得到夾層玻璃。
(實施例2~22及比較例1~7)
除了如下述表4所示那樣設定第一、第二樹脂層的種類、紅外線反射層的種類、以及第一、第二夾層玻璃部件的種類以外,與實施例1同樣地操作,制作中間膜及夾層玻璃。需要說明的是,比較例1、3中,不使用紅外線反射層,疊層第一樹脂層和第二樹脂層,得到中間膜。
(評價)
(1)可見光線透射率(A光Y值,A-Y(380~780nm))的測定
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以JIS R3211(1988)為基準,測定得到的夾層玻璃的波長380~780nm下的上述可見光線透射率。需要說明的是,可見光線透射率優選為70%以上。
(2)Tts(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ed through a glazing)的測定
以ISO13837為基準,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的“U-4100”),測定波長300~2500nm的透射率/反射率,算出Tts。需要說明的是,Tts優選為55%以下。
(3)C光YI值
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U-4100”),以JIS 7105為基準,測定得到的夾層玻璃的透過法的黃色度(黃色指數(YI)值)。需要說明的是,YI值優選為12以下。
(4)激發純度
使用分光光度計(Hitachi High-Tech株式會社制造“U-4100”),以JIS 8701為基準,根據得到的由夾層玻璃的透過法測定的色度來測定激發純度。需要說明的是,激發純度優選為8.5以下。
(5)霧度值
使用霧度計(東京電色株式會社制造的“TC-HIIIDPK”),以JIS K6714為基準,測定霧度值。需要說明的是,霧度值優選為1.0%以下。
將夾層玻璃的疊層構成及評價結果示于下述表4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