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墻體打磨裝置,具體是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
背景技術:
建筑是人們用泥土,磚,瓦,石材,木材;(近代用鋼筋砼,型材)等建筑材料構成的一種供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間,如住宅,橋梁,廠房、體育館,窯洞,水塔,寺廟等等。廣義上來講,景觀,園林也是建筑的一部分。更廣義地講,動物有意識建造的巢穴也可算作建筑。
裝修又稱裝潢或裝飾。是指在一定區域和范圍內進行的,包括水電施工、墻體、地板、天花板、景觀等所實現的,依據一定設計理念和美觀規則形成的一整套施工方案和設計方案。小到家具擺放和門的朝向,大到房間配飾和燈具的定制處理,都是裝修的體現。裝修和裝飾不同,裝飾是對生活用品或生活環境進行藝術加工的手法。加強審美效果,并提高其功能、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并以環保為設計理念。完美的裝飾應與客體的功能緊密結合,適應制作工藝,發揮物質材料的性能,并具有良好的藝術效果。
在對建筑物進行裝修時需要對墻壁進行美化,需要在墻面噴乳膠漆,以使得墻壁更加美觀,而在墻壁噴漆之前需要在墻壁上涂抹膩子粉,并等膩子粉干燥之后將其進行打磨,使得墻壁更加平整,現有的打磨方式都是手工持砂紙打磨,這種打磨方式效率較低,而且根據墻壁的厚薄程度還需要使用不同的砂紙,十分麻煩。
為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出了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包括殼體,所述殼體下方外側通過軸承轉動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輸出端固定連接有主動轉軸,殼體內側中部固定連接有水平隔板,主動轉軸穿過水平隔板與殼體上端固定連接有第一打磨板,第一打磨板上方固定連接有第一打磨齒,主動轉軸下側固定連接有主動錐齒輪,所述殼體下方左側垂直固定連接有軸承座,軸承座上方轉動連接有水平轉軸,所述水平轉軸右端固定連接有從動錐齒輪,從動錐齒輪與主動錐齒輪相嚙合,水平轉軸左端固定連接有第二打磨板,第二打磨板左側固定連接有第二打磨齒;殼體內部左側上方與水平隔板左側上方均開設有導向滑槽,導向滑槽內部轉動連接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與導向滑槽滑動連接,轉動軸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彈簧,第一彈簧右端與導向滑槽內部固定連接,轉動軸外側固定連接有從動輥,所述主動轉軸上方外側固定連接有主動輥,主動輥與從動輥之間套接有打磨砂紙,所述殼體前后側中部均開設有通孔,通孔內部滑動連接有傳動壓桿,傳動壓桿外側均固定連接有手壓板,所述傳動壓桿內側中部固定連接有限位擋塊,傳動壓桿外側均套設有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內端與限位擋塊固定連接,第二彈簧外端固定于殼體內側壁上,傳動壓桿內部轉動連接有壓軸,所述壓軸外側均轉動連接有預警輪,所述電機為直流電機,所述水平隔板與殼體采用一次性注塑而成。
作為本發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從動錐齒輪齒數小于主動錐齒輪齒數。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打磨齒粒度大于第二打磨齒粒度。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下側固定連接有蓄電池,蓄電池與電機電性連接,所述蓄電池與電機外側固定連接有護罩,護罩與殼體固定連接。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右側固定連接有手柄,手柄內側固定連接有防滑凸起。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彈簧與第二彈簧均為金屬彈簧。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位高分子塑料制成。
作為本發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主動輥直徑小于從動輥直徑。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進行墻體膩子粉打磨石通過不斷變更打磨顆粒物的大小從而根據墻體平整度自由調整打磨的強度,從而可以達到在打磨初期快速打磨,在打磨后期精心打磨的目的,在保證打磨效果的前提下加快了打磨效率,值得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中a-a處剖視圖;
圖3為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的a向視圖。
圖中:1-殼體、2-電機、3-主動轉軸、4-水平隔板、5-第一打磨板、6-第一打磨齒、7-主動錐齒輪、8-軸承座、9-水平轉軸、10-從動錐齒輪、11-第二打磨板、12-第二打磨齒、13-蓄電池、14-護罩、15-手柄、16-防滑凸起、17-導向滑槽、18-轉動軸、19-第一彈簧、20-從動輥、21-主動輥、22-打磨砂紙、23-通孔、24-傳動壓桿、25-手壓板、26-限位擋塊、27-第二彈簧、28-壓軸、29-預警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3,一種建筑用墻體膩子粉多級打磨裝置,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下方外側通過軸承轉動連接有電機2,所述電機2輸出端固定連接有主動轉軸3,殼體1內側中部固定連接有水平隔板4,主動轉軸3穿過水平隔板4與殼體1上端固定連接有第一打磨板5,第一打磨板5上方固定連接有第一打磨齒6,主動轉軸3下側固定連接有主動錐齒輪7,所述殼體1下方左側垂直固定連接有軸承座8,軸承座8上方轉動連接有水平轉軸9,所述水平轉軸9右端固定連接有從動錐齒輪10,從動錐齒輪10與主動錐齒輪7相嚙合,水平轉軸9左端固定連接有第二打磨板11,第二打磨板11左側固定連接有第二打磨齒12;
使用時將裝置通電,裝置通電之后電機2轉動,電機2轉動帶動主動轉軸3轉動,主動轉軸3轉動帶動其頂部的第一打磨板5轉動,此時即可利用第一打磨板5進行粗磨,在粗磨差不多之后,即可進行進一步的精磨,主動轉軸3轉動帶動主動錐齒輪7轉動,主動錐齒輪7轉動帶動從動錐齒輪10轉動,從動錐齒輪10轉動帶動水平轉軸9轉動,水平轉軸9轉動帶動水平轉軸9左端的第二打磨板11轉動,從而可以進行精打磨,在精打磨時由于打磨砂紙22沒有繃緊,因而此時從動輥20不會轉動,精打磨時直接將第二打磨板11摁在打磨位置即可;
殼體1內部左側上方與水平隔板4左側上方均開設有導向滑槽17,導向滑槽17內部轉動連接有轉動軸18,所述轉動軸18與導向滑槽17滑動連接,轉動軸18右側固定連接有第一彈簧19,第一彈簧19右端與導向滑槽17內部固定連接,轉動軸18外側固定連接有從動輥20,所述主動轉軸3上方外側固定連接有主動輥21,主動輥21與從動輥20之間套接有打磨砂紙22,所述殼體1前后側中部均開設有通孔23,通孔23內部滑動連接有傳動壓桿24,傳動壓桿14外側均固定連接有手壓板25,所述傳動壓桿24內側中部固定連接有限位擋塊26,傳動壓桿24外側均套設有第二彈簧27,所述第二彈簧27內端與限位擋塊26固定連接,第二彈簧27外端固定于殼體1內側壁上,傳動壓桿24內部轉動連接有壓軸28,所述壓軸28外側均轉動連接有預警輪29,所述電機2為直流電機,直流電機起動和調速性能好,調速范圍廣平滑,過載能力較強,受電磁干擾影響小并且直流電機的轉矩比較大,維修比較便宜,直流電機的直流相對于交流比較節能環保,所述水平隔板4與殼體1采用一次性注塑而成;
在摁壓時從動輥20帶動轉動軸18向右運動,轉動軸18壓迫第一彈簧19,第一彈簧19向右運動,第二打磨板11就會接觸到墻壁,實現精磨,在精磨之后還需要細磨,使得墻壁符合裝修要求,細磨時利用打磨砂紙22進行打磨,向內側摁壓手壓板25,手壓板25向內側運動帶動傳動壓桿24向內側運動,傳動壓桿24運動時帶動起內端的預警輪29與打磨砂紙22接觸,在摁壓時打磨砂紙22被繃緊,從而使得主動輥21帶動打磨砂紙22進行運動,即可利用打磨砂紙22進行打磨,在打磨時既保證了打磨效率又保障了打磨的緊缺度,值得推廣。
所述從動錐齒輪10齒數小于主動錐齒輪7齒數,從動錐齒輪10齒數小于主動錐齒輪7齒數使得水平轉軸9轉速更快,打磨效率更高。
所述第一打磨齒6粒度大于第二打磨齒12粒度,可以實現分級打磨保證打磨速度和打磨精確度。
所述殼體1下側固定連接有蓄電池13,蓄電池13與電機2電性連接,所述蓄電池13與電機2外側固定連接有護罩14,護罩14與殼體1固定連接。
所述殼體1右側固定連接有手柄15,手柄15內側固定連接有防滑凸起16。
所述第一彈簧19與第二彈簧27均為金屬彈簧。
所述殼體1位高分子塑料制成。
所述主動輥21直徑小于從動輥20直徑。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本發明在使用時將裝置通電,裝置通電之后電機2轉動,電機2轉動帶動主動轉軸3轉動,主動轉軸3轉動帶動其頂部的第一打磨板5轉動,此時即可利用第一打磨板5進行粗磨,在粗磨差不多之后,即可進行進一步的精磨,主動轉軸3轉動帶動主動錐齒輪7轉動,主動錐齒輪7轉動帶動從動錐齒輪10轉動,從動錐齒輪10轉動帶動水平轉軸9轉動,水平轉軸9轉動帶動水平轉軸9左端的第二打磨板11轉動,從而可以進行精打磨,在精打磨時由于打磨砂紙22沒有繃緊,因而此時從動輥20不會轉動,精打磨時直接將第二打磨板11摁在打磨位置即可,在摁壓時從動輥20帶動轉動軸18向右運動,轉動軸18壓迫第一彈簧19,第一彈簧19向右運動,第二打磨板11就會接觸到墻壁,實現精磨,在精磨之后還需要細磨,使得墻壁符合裝修要求,細磨時利用打磨砂紙22進行打磨,向內側摁壓手壓板25,手壓板25向內側運動帶動傳動壓桿24向內側運動,傳動壓桿24運動時帶動起內端的預警輪29與打磨砂紙22接觸,在摁壓時打磨砂紙22被繃緊,從而使得主動輥21帶動打磨砂紙22進行運動,即可利用打磨砂紙22進行打磨,在打磨時既保證了打磨效率又保障了打磨的緊缺度,值得推廣。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