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鑄造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鑄件翻箱機。
背景技術:
技術鑄造,在金屬加工過程中被普遍使用;眾所周知,在鑄造領域,需用到翻箱設備將沙箱上下模翻轉并合模,針對于大型沙箱,現有的翻轉方式是通過天車吊裝翻轉,在操作過程中,天車的移動量較大,影響合模質量,經常造成合模不良以致造成鑄造件不良;而在彎頭和管道的鑄造時,由于其形狀特殊,普通的鑄件翻箱機一般高度不夠,或者不易夾緊。
鑒于以上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有必要將其進一步改進,使其更具備實用性,才符合實際使用情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鑄件翻箱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鑄件翻箱機,包括鑄件翻箱機本體;所述鑄件翻箱機本體是由萬向輪、液壓油箱、液壓泵、液壓伸縮桿、導線、翻轉電機、可移動機座、機座驅動電機、升降電機、橫梁導軌、橫梁、電磁鐵機械手組成;其中液壓伸縮桿是由兩個組成,固定安裝在橫梁的兩端,在液壓伸縮桿的底部設有液壓油箱用于給液壓伸縮桿升降提供液壓油,在液壓油箱上設有液壓泵,液壓泵通過進液管與液壓油箱相連,出液管與液壓伸縮桿底部向相連,在進液管和出液管上均設有止回閥;在液壓伸縮桿的底部設有泄放閥;液壓油箱的底部設有萬向輪;所述橫梁上設有橫梁導軌,可移動機座設置在橫梁導軌上,可移動機座能夠在橫梁導軌上自由的滑動;所述機座驅動電機和升降電機設置在可移動機座上,其中升降電機通過鏈條和齒輪與電磁鐵機械手的固定桿相連,電磁鐵機械手的固定桿設置在機座驅動電機的底部,電磁鐵機械手的固定桿上設有齒槽;在電磁鐵機械手的固定桿設有翻轉電機;在翻轉電機的內側固定安裝有電磁鐵機械手,電磁鐵機械手通過導線與外部電源相連。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電磁鐵機械手的電磁鐵的型號為MW42的起重電磁鐵,具有磁性大的優點。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翻轉電機、機座驅動電機和升降電機通過導線與外部電源相連。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液壓伸縮桿采用不銹鋼制造而成,外形美觀,密封性能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采用可以液壓伸縮桿便于調節鑄件翻箱機本體的高度以滿足不同大小的鑄件,采用電磁鐵機械手適用于不同形狀的鑄件的夾緊,并且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鑄件翻箱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萬向輪1、液壓油箱2、液壓泵3、液壓伸縮桿4、導線5、翻轉電機6、可移動機座7、機座驅動電機8、升降電機9、橫梁導軌10、橫梁11、電磁鐵機械手12。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鑄件翻箱機,包括鑄件翻箱機本體;所述鑄件翻箱機本體是由萬向輪1、液壓油箱2、液壓泵3、液壓伸縮桿4、導線5、翻轉電機6、可移動機座7、機座驅動電機8、升降電機9、橫梁導軌10、橫梁11、電磁鐵機械手12組成;其中液壓伸縮桿4是由兩個組成,固定安裝在橫梁11的兩端,在液壓伸縮桿4的底部設有液壓油箱2用于給液壓伸縮桿4升降提供液壓油,在液壓油箱2上設有液壓泵3,液壓泵3通過進液管與液壓油箱2相連,出液管與液壓伸縮桿4底部向相連,在進液管和出液管上均設有止回閥;當液壓伸縮桿4需要上升時,則需要啟動液壓泵3向液壓伸縮桿4供油即可;在液壓伸縮桿4的底部設有泄放閥;當液壓伸縮桿4需要下降時,打開泄放閥機可實現下降,升降操作比較方便;液壓油箱2的底部設有萬向輪1,使鑄件翻箱機本體移動比較方便;所述橫梁11上設有橫梁導軌10,可移動機座7設置在橫梁導軌10上,可移動機座7能夠在橫梁導軌10上自由的滑動,用于調節電磁鐵機械手12的間距;所述機座驅動電機8和升降電機9設置在可移動機座7上,其中升降電機9通過鏈條和齒輪與電磁鐵機械手12的固定桿相連,電磁鐵機械手12的固定桿設置在機座驅動電機8的底部,電磁鐵機械手12的固定桿上設有齒槽,通過齒輪在齒槽內運動帶動電磁鐵機械手12的固定桿的升降,從而帶動電磁鐵機械手12的升降;在電磁鐵機械手12的固定桿設有翻轉電機6,用于控制電磁鐵機械手12的翻轉;在翻轉電機6的內側固定安裝有電磁鐵機械手12,兩個電磁鐵利用異性相吸引的原理夾緊鑄件,電磁鐵機械手12通過導線5與外部電源相連。
所述電磁鐵機械手12的電磁鐵的型號為MW42的起重電磁鐵,具有磁性大的優點。
所述翻轉電機6、機座驅動電機8和升降電機9通過導線與外部電源相連。
所述液壓伸縮桿4采用不銹鋼制造而成,外形美觀,密封性能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