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鋼鐵連鑄連軋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
背景技術:
目前特鋼在連鑄連軋中,有時需要將鋼板壓到需要的厚度,進行生產銷售,而現有的設備將鋼板壓到需要的厚度設備較為復雜,使用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缺陷。目前還沒有一種裝置能解決此問題。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包括連鑄機,連鑄機由上而下依次包括鋼包、中間包、數個支撐導棍和管道,鋼包的出口與管道的進口相通,中間包安裝在管道的頂端外周,支撐導棍與管道的外壁相互配合,管道的外周設有數個軋輪組,軋輪組由帶動力裝置的上軋輪和下軋輪組成,上軋輪和下軋輪與管道的外壁相互配合,軋輪組安裝在殼體內,殼體頂部安裝固定座,固定座內安裝套管,上軋輪上設有輪架,輪架頂部設有軸承,軸承頂部配合設有豎直的螺桿,螺桿穿過套管并位于固定座的上部,殼體之間設有連接桿,連接桿的底端安裝超聲測距儀,超聲測距儀的發射器朝向管道。
如上所述的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所述的殼體內設有兩排豎直的滑軌,輪架的兩側設有固定桿,固定桿的端部安裝導向塊,導向塊能沿滑軌上下滑動。
如上所述的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所述的螺桿頂部設有轉動柄,轉動柄穿過螺桿并位于螺桿的兩側。
如上所述的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所述的管道內設有數個輥輪。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中鋼水從鋼包中流到管道中,通過軋輪組將鋼水進行擠壓,使鋼水變成鋼板,并從管道的出口中流出,使用方便。通過超聲測距儀測得的鋼板厚度,進而調整下一個上軋輪的位置,直到將鋼板壓到需要的厚度,使用便捷。套管安裝在固定座內,螺桿可以在套管內上下移動,從而進行調整上軋輪的位置,使用較為方便。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1連鑄機,2鋼包,3中間包,4支撐導棍,5管道,6軋輪組,6-1上軋輪,6-2下軋輪,7殼體,8固定座,9套筒,10輪架,11軸承,12螺桿,13連接桿,14超聲探測儀,15滑軌,16固定桿,17導向塊,18轉動柄,19輥輪。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一種特鋼連鑄連軋設備,包括連鑄機1,連鑄機1由上而下依次包括鋼包2、中間包3、數個支撐導棍4和管道5,鋼包2的出口與管道5的進口相通,中間包3安裝在管道5的頂端外周,支撐導棍4與管道5的外壁相互配合,管道5的外周設有數個軋輪組6,軋輪組6由帶動力裝置的上軋輪6-1和下軋輪6-2組成,上軋輪6-1和下軋輪6-2與管道5的外壁相互配合,軋輪組6安裝在殼體7內,殼體7頂部安裝固定座8,固定座8內安裝套管9,上軋輪6-1上設有輪架10,輪架10頂部設有軸承11,軸承11頂部配合設有豎直的螺桿12,螺桿12穿過套管9并位于固定座8的上部,殼體7之間設有連接桿13,連接桿13的底端安裝超聲測距儀14,超聲測距儀14的發射器朝向管道5。從管道5的進口到出口管道5直徑逐漸縮小。本實用新型中鋼水從鋼包2中流到管道5中,通過軋輪組6將鋼水進行擠壓,使鋼水變成鋼板,并從管道5的出口中流出,使用方便。通過超聲測距儀14測得的鋼板厚度,進而調整下一個上軋輪6-1的位置,直到將鋼板壓到需要的厚度,使用便捷。套管9安裝在固定座8內,螺桿12可以在套管9內上下移動,從而進行調整上軋輪6-1的位置,使用較為方便。
具體而言,本實施例所述的殼體7內設有兩排豎直的滑軌15,輪架10的兩側設有固定桿16,固定桿16的端部安裝導向塊17,導向塊17能沿滑軌15上下滑動。通過導向塊17與滑軌15的配合,可以在輪架10的上下移動中,可以防止輪架10在移動中發生偏移,使用較為方便。
具體的,本實施例所述的螺桿12頂部設有轉動柄18,轉動柄18穿過螺桿12并位于螺桿12的兩側。通過轉動柄18,可以手動旋轉螺桿12,進而根據超聲測距儀14測得的距離,手動調節上軋輪6-1的位置,從而使用方便。
進一步的,本實施例所述的管道5內設有數個輥輪19。輥輪19安裝在管道5內,方便連軋后的鋼板在管道5內移動,使用便捷。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