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鋼管除銹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鋼管管體除銹裝置的升降調節機構。
背景技術:
鋼管除銹過程中,由于鋼管外徑規格不同,在輥道上的中心高度不同,故鋼管管體除銹裝置要具備除銹機主機中心位置可調的性能。升降裝置是管體除銹機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其作用是使管體除銹機除銹主機具有中心位置可調并保持調后位置固定的功能,從而滿足不同外徑規格的鋼管進行管體除銹。傳統的升降裝置結構是:通過螺栓螺母人工調整,人工調整需克服除銹機主機的重量并通過螺栓上的螺母將除銹機主機上下調整;但因管體除銹機在除銹時會有水與螺栓螺母接觸,螺栓螺母易生銹;其次人工調整無法保證除銹機的主機在調整后保持水平,影響后續的管體除銹效果;原有升降機構是固定不動的,在調整及檢修時給操作工造成了很大困難。綜上所述,有必要設計一種新的鋼管管體除銹裝置的升降調節機構。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鋼管除銹裝置的升降機構調節不便的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制作成本低且方便調節的鋼管管體除銹裝置的升降調節機構。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公知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鋼管管體除銹裝置的升降調節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走機構、上底板、氣缸、調節螺栓、調節螺母、導向部件和標尺;所述調節螺栓的軸線豎直設置,且所述調節螺栓的下端固定在所述行走機構上;所述上底板位于所述行走機構的上方,所述調節螺栓貫穿所述上底板,所述調節螺栓上安裝有兩個所述調節螺母,兩個所述調節螺母分別位于所述上底板的上方和下方;所述氣缸包括缸體和伸縮杠桿,所述氣缸的缸體固定在所述行走機構上,所述氣缸的伸縮杠桿與所述上底板連接;所述導向部件安裝在所述行走機構或上底板上,所述標尺具有豎直方向延伸的刻度標示,所述標尺安裝在所述行走機構或上底板上。
本實用新型還可以采用如下技術措施:
包括四個所述調節螺栓,四個所述調節螺栓的軸線平行且在所述行走機構上呈矩形分布。
所述上底板為矩形板,所述上底板的相對兩個側邊上分別安裝兩個所述標尺。
所述導向部件為導向板,所述上底板的兩個相對側邊上分別固定所述導向板。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
由于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上技術方案,即用氣缸控制上底板的升降,減少了工人的工作量節省了體力。標尺以及調節螺母的應用保證主機調整的位置精確且各支撐點都在同一水平面上,保證了除銹效果。導向部件避免主機在升降過程中左右搖擺,使上底板升降平穩也減少了因升降不平穩而帶來的阻力。行走機構確保了主機在調整及檢修時能夠離線,方便了工作人員且確保了工作人員的安全。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不僅結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制作容易、成本低,且調節以及檢修方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側視圖。
圖中:1、調節螺栓;2、導向部件;3、標尺;4、行走機構;5、氣缸;6、上底板。
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發明內容、特點及功效,茲例舉以下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請參閱圖1和圖2,一種鋼管管體除銹裝置的升降調節機構,包括行走機構4、上底板6、氣缸5、調節螺栓1、調節螺母、導向部件2和標尺3。本實施例中,行走機構4包括板架、滾子組件和驅動電機,板架為矩形,板架的下部兩側分別安裝有滾子組件,板架上安裝驅動電機,驅動電機與滾子組件驅動聯接。
所述調節螺栓1的軸線豎直設置,且所述調節螺栓1的下端固定在所述行走機構4上。本實施例中,所述調節螺栓1的下端固定在行走機構4的板架上。所述上底板6位于所述行走機構4的上方,本實施例中,上底板6與行走機構4的板架平行。所述調節螺栓1貫穿所述上底板6,所述調節螺栓1上安裝有兩個所述調節螺母,兩個所述調節螺母分別位于所述上底板6的上方和下方。所述氣缸5包括缸體和伸縮杠桿,所述氣缸5的缸體固定在所述行走機構4上,所述氣缸5的伸縮杠桿與所述上底板6連接。本實施例中,氣缸5的缸體通過螺栓固定在所述行走機構4的板架上,氣缸5的伸縮杠桿通過螺栓與上底板6聯接。包括四個所述調節螺栓1,四個所述調節螺栓1的軸線平行且在所述行走機構4上呈矩形分布。包括四個所述氣缸5,氣缸5配有相應的節流閥。
所述導向部件2安裝在所述行走機構4或上底板6上。所述標尺3具有豎直方向延伸的刻度標示,所述標尺3安裝在所述行走機構4或上底板6上。本實施例中,所述導向部件2為導向板,所述上底板6的兩個相對側邊上分別固定所述導向板。導向板是通過其內側面與行走機構4的板架側邊配合來實現對上底板6上下移動進行導向的。另外一種結構,導向部件2可以為安裝在行走機構4上的、軸線向豎直設置的導向桿,導向桿穿插在上底板6上,以實現導向。本實施例中,所述上底板6的相對兩個側邊上分別安裝兩個所述標尺3。
在主機進行調整時先通過行走機構4拉出除銹機體,拉出后松開上底板6上方的調節螺母并旋到一定位置,然后氣缸5工作托起上底板6,維持氣缸5通氣使上底板6保持位置并調整上底板6下方的調節螺母,調整完畢后通過行走機構4裝回線上進行生產。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先實施例,并不限于本實用新型,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尚若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