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拋光設備,尤其涉及一種能夠拋光孔壁的自動拋光設備。
背景技術:
現有的自動拋光設備一般可用于拋光大平面,而對于孔壁的拋光則較難實現,尤其是小孔壁或者異形孔壁。對于孔壁拋光目前一般采用手動拋光方式,然而,手動拋光的品質與操作員的熟練程度關系較大,較難管控,且拋光效率較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可用于拋光孔壁的自動拋光設備。
一種自動拋光設備,用于對工件的孔壁拋光,其包括用于夾持并帶動拋光頭繞拋光頭的軸線自轉的拋光頭夾持件及用于夾持工件的工件夾持組件。工件夾持組件包括第一驅動件、第二驅動件及第三驅動件。第一驅動件直接或間接與工件連接并能夠驅動工件沿第一方向移動,第二驅動件直接或間接與工件連接并能夠驅動工件沿第二方向移動,第三驅動件直接或間接與工件連接并且能夠驅動工件繞拋光頭的軸線自轉。工件的自轉方向與拋光頭自轉的方向相反,第一方向與拋光頭的軸線平行,第二方向與第一方向垂直。自動拋光設備還包括定位件及抵持件,定位件包括與第一驅動件間接連接的銷釘,銷釘能夠在第二方向上對工件定位,抵持件能夠使拋光頭與孔壁之間在第二方向上有預設壓力。拋光時,第二驅動件驅動工件沿第二方向移動直至定位件使工件定位,接著第一驅動件驅動工件沿第一方向移動直至拋光頭與孔壁鄰近,然后,抵持件使拋光頭與孔壁之間在第二方向上有預設壓力,最后,第三驅動件驅動工件自轉,拋光頭夾持件驅動拋光頭自轉,從而拋光工件的孔壁。
進一步地,自動拋光設備還包括底座,拋光頭夾持件設置在底座的一端,第一驅動件設置在底座另一端,自動拋光設備還包括第一滑動組件及第二滑動組件,第一滑動組件設置在底座上且沿第一方向朝拋光頭夾持件延伸,第一滑動組件與第一驅動件連接并能夠由第一驅動件帶動沿第一方向移動,第二滑動組件設置在第一滑動組件上,第二滑動組件沿第二方向延伸并與第二驅動件連接,能夠由第二驅動帶動沿第二方向移動,第三驅動件設置在第二滑動組件上。該銷釘設置在該第一滑動組件上并與該第二滑動組件相對設置。
進一步地,定位件還包括安裝部,安裝部設置在底座上,銷釘設置在安裝部上并與第二滑動組件相對設置,抵持件設置在定位部上,抵持件包括彈性件。
進一步地,抵持件包括兩個彈簧,兩個彈簧安裝在安裝部上,且對稱設置在銷釘的兩側。
進一步地,第一滑動組件包括第一滑軌及與第一滑軌配合的第一滑臺,第二滑動組件設置在第一滑臺上,該定位件固定安裝在第一滑臺上。
進一步地,第二滑動組件包括第二滑軌及與第二滑軌配合的第二滑臺,第二滑軌設置在第一滑臺上,第三驅動件設置在第二滑臺上。
進一步地,自動拋光設備還包括底座,底座包括頂壁及從頂壁邊緣延伸形成的周壁,第一驅動件設置在頂壁上并部分收容在底座內,第二驅動件設置在周壁上。
采用本實用新型的自動拋光設備拋光孔壁時,由于抵持件使拋光頭與孔壁之間有一個預設壓力,拋光頭與孔壁為線接觸,且可通過調節抵持件來調節拋光頭與孔壁之間的預設壓力,因此,拋光效果好、效率高,且適用于各種異形孔。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自動拋光設備的主視圖,省略底座的部分周壁。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自動拋光設備的俯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自動拋光設備的俯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自動拋光設備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自動拋光設備作進一步地描述。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自動拋光設備100包括底座10、拋光頭夾持件30、工件夾持組件50、定位件70及抵持件80,其中,拋光頭夾持件30、工件夾持組件50、定位件70及抵持件80均設置在底座10上。底座10大致呈中空的長方體,其包括底壁11、與底壁11相對的頂壁13及從底壁11邊緣向頂壁13邊緣延伸形成的周壁15,底壁11、頂壁13及周壁15共同形成一個收容腔101。自動拋光設備100采用拋光頭102對開設在工件103上的孔104的內壁進行拋光。
拋光頭夾持件30用于夾持拋光頭102并能夠使拋光頭102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在本實施例一中,拋光頭夾持件30固定安裝在頂壁13的一端,拋光頭夾持件30包括旋轉電機,拋光頭102安裝于該旋轉電機的端部,可由該旋轉電機帶動其繞其軸線自轉。可以理解,拋光頭夾持件30也可采用其他結構,只要其能夠帶動拋光頭102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即可。
工件夾持組件50用于夾持工件103,并能夠使工件103沿第一方向、第二方向移動,且能夠使工件103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其中,第一方向與拋光頭102的軸線平行,第二方向與第一方向垂直,且工件103自轉方向與拋光頭102的自轉方向相反。具體地,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工件夾持組件50包括第一驅動件51、第一滑動組件52、第二驅動件53、第二滑動組件54及第三驅動件55,第一驅動件51能夠驅動工件103沿第一方向移動,第二驅動件53能夠驅動工件103沿第二方向移動,第三驅動件55能夠驅動工件103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
第一驅動件51安裝在頂壁13與底壁11相對的一側,部分收容在收容腔101內。第一滑動組件52包括第一滑軌521及第一滑臺523。第一滑軌521安裝在頂壁13的外側面,其延伸方向即為第一方向。第一滑臺523與第一滑軌521配合,并與第一驅動件51連接,從而,第一驅動件51能夠帶動第一滑臺523沿第一滑軌521滑動。具體地,第一驅動件51包括步進電機。可以理解,第一驅動件51也可包括其他驅動機構,只要其能夠驅動第一滑臺523沿第一滑軌521滑動即可。
第二驅動件53安裝在周壁15外側面,具體地,第二驅動件53包括氣缸。第二滑動組件54包括第二滑軌541及第二滑臺543,第二滑軌541安裝在第一滑臺523上,其延伸方向與第一滑軌521的延伸方向垂直,即為第二方向,第二滑臺543與第二滑軌541配合,并與第二驅動件53連接,從而,第二驅動件53能夠帶動第二滑臺543沿第二滑軌541移動。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一中,第二驅動件53包括氣缸。可以理解,第二驅動件53也可采用其他結構,只要其能夠帶動第二滑臺543沿第二滑軌541移動即可。
第三驅動件55安裝在第二滑臺543上,工件103安裝在第三驅動件55的端部,第三驅動件55能夠驅動工件103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且工件103的旋轉方向與拋光頭102的旋轉方向相反。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一中,第三驅動件55包括電機。可以理解,第三驅動件55也可為其他結構,只要其能夠驅動工件103繞拋光頭102的軸線自轉即可。可以理解,第三驅動件55可直接或間接與工件103連接。
定位件70包括安裝部71及定位部73,安裝部71固定安裝在第一滑臺523遠離第二驅動件53的一端。定位部73固定設置在安裝部71上,并與第二滑臺543相對設置。當第二滑臺543帶動工件103滑動至預設位置時,第二滑臺543接觸定位部73,從而使第二滑臺543停止在預設位置。在該預設位置時,工件103上的孔104的軸線與拋光頭102的軸線重合。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一中,定位部73包括銷釘,銷釘端部相對第二滑臺543的距離可調節,以適用于不同工件103。
抵持件80設置在安裝部71上,并與第二滑臺543相對設置,能夠通過給第二滑臺543施加一個遠離定位部73的抵持力,從而使孔103內壁與拋光頭102之間在該第二方向上有一個預設壓力。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一中,抵持件80包括兩個彈簧,兩個彈簧對稱設置在定位部73的兩側。
拋光時,將工件103安裝在第三驅動件55上,將拋光頭102安裝在拋光頭夾持件30上;啟動第二驅動件53,使工件103沿第二滑軌541運動,直至第二滑臺543接觸定位部73并抵持抵持件80;啟動第一驅動件51,使工件103沿第一滑軌521運動,直至拋光頭103伸入工件103的孔104內;停止第一驅動件51及第二驅動件53,此時,抵持件80使工件103的孔104內壁抵持拋光頭102;驅動拋光頭夾持件30及第三驅動件55,使工件103、拋光頭102旋轉,從而使拋光頭102對孔1031內壁進行拋光,直至拋光完成,關閉拋光頭夾持件30及第三驅動件55。
在本實施例一中,由于拋光頭102伸入孔104內并由抵持件80使其抵持孔104內壁,啟動拋光頭夾持件30及第三驅動件55即可使拋光頭102與孔104內壁相對移動,從而拋光頭102拋光孔104內壁。拋光頭102與孔104內壁為線接觸,且可通過調節抵持件80來調節拋光頭102與孔104內壁之間的預設壓力,因此,拋光效果好、效率高,且適用于各種異形孔。
可以理解,底座10也可省略,而直接將拋光頭夾持件30、工件夾持組件50及定位件70安裝在其他固定基座上或者地面上;第一滑動組件52及第二滑動組件54也可省略,而使第一驅動件51、第二驅動件53分別直接或間接通過其他機構與工件103連接,從而驅動工件103移動。第一滑軌521及第二滑軌541也可省略,而直接在頂壁13上開設與第一滑臺523配合的滑槽,直接在第一滑臺523上開設與第二滑臺543配合的滑槽。
可以理解,自動拋光設備100也可以用于對工件103的孔104的外壁進行拋光,則拋光頭102并非伸入孔104內,而是平行于孔104的軸線伸入工件103內,并在抵持件80的作用下與孔104的外壁抵持,從而拋光外壁。
請參閱圖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自動拋光設備200的結構與實施例一的自動拋光設備100大致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實施例二的定位件270包括安裝部271,省略如實施例一中的定位部73,直接采用安裝部271用于定位第二滑臺2543,且安裝部271上開設收容部273。抵持件280安裝在收容部273內,自然狀態時抵持件280部分突出收容部273。拋光時,安裝部271使第二滑臺2543定位,抵持件280抵持第二滑臺2543.
請參閱圖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自動拋光設備300的結構與實施例一的自動拋光設備100大致相同,其不同之處在于:
省略如實施例一、實施例二中的抵持件80、280,第二驅動件353也用作抵持件,當拋光頭102伸入孔104內后,使第二驅動件353帶動第二滑臺3543遠離定位部373移動,從而使拋光頭102與孔104內壁抵持。
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除了包含所列的那些要素,而且還可包含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
在本文中,所涉及的前、后、上、下等方位詞是以附圖中零部件位于圖中以及零部件相互之間的位置來定義的,只是為了表達技術方案的清楚及方便。應當理解,所述方位詞的使用不應限制本申請請求保護的范圍。
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文中上述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結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