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清洗劑,具體涉及一種水基型的金屬材料用清洗劑。
背景技術:
金屬材料在進行加工前需要進行清洗,而采用金屬材料加工制備的普通機械零件以及其他領域中使用的精密元器件的用量相當大,因此對這類金屬零件清洗的工作量也相應的很大,清洗過程中需要的清洗劑的使用量肯定也是很大的。隨著環境保護要求標準的嚴格化,對工業廢水的排放控制也越來越嚴格,因此大量的廢棄清洗劑的排放成為該行業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另外,現有金屬材料清洗劑大都為溶劑型,含磷水洗清洗劑等,這些清洗劑的清洗效果一般,清洗后的金屬材料較易出現黑色的表層,給后續加工帶來麻煩,特別對精密元器件的加工造成困惑。并且清洗劑對設備腐蝕性較強,增加設備成本,清晰時間較長,需要10-30分鐘。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清洗效果優良、直接排放無污染的金屬材料用清洗劑。
本發明的目的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發明提出的金屬材料用清洗劑,包括如下重量比組分:羧酸鹽10-15%,高碳脂肪醇聚氧乙烯醚8-10%,磷酸氫二鈉3-8%,其余為去離子水補至100%。
本發明提出的金屬材料用清洗劑組分合理,清洗效果優良,清洗時間短,節省人力和工時;呈堿性,對設備的腐蝕性較低,使用安全可靠;為水溶性液體,清洗后的廢液便于處理排放,不會污染環境。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明提出的金屬材料用清洗劑其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實施例1
本發明金屬材料用清洗劑,包括如下重量比組分:羧酸鹽10%,高碳脂肪醇聚氧乙烯醚8%,磷酸氫二鈉3%,去離子水79%。
實施例2
本發明金屬材料用清洗劑,包括如下重量比組分:羧酸鹽12%,高碳脂肪醇聚氧乙烯醚9%,磷酸氫二鈉5%,去離子水74%。
實施例3
本發明金屬材料用清洗劑,包括如下重量比組分:羧酸鹽15%,高碳脂肪醇聚氧乙烯醚10%,磷酸氫二鈉8%,去離子水67%。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