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化學拋光劑,具體涉及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以及它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金屬材料的顯微組織直接影響到機械零件的性能和使用壽命,金相分析是控制機械零件內在質量的重要手段。在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中,在提高金屬制品內在質量的科研中,都離不開金相技術分析。
在金相技術分析的過程中,拋光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步驟,拋光是指利用機械、化學或電化學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獲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拋光的目的是去除金相磨面上的磨痕,得到光滑平整的觀察面,拋光質量的高低直接決定了金相檢測面的質量好壞。拋光主要有機械拋光、化學拋光和電解拋光,化學拋光是靠化學試劑對樣品表面凹凸不平區域的選擇性溶解作用消除磨痕、侵蝕整平的一種方法,其操作簡單,不需要借助機械設備,現場適應度高,攜帶方便,非常適于現場金相制作使用。
不銹鋼硬度較低,屬于較難拋光的金屬,傳統方法是用機械拋光和電解拋光的方式,但現場往往不具備條件,機械拋光和電解拋光方式無法使用,因此,現場對不銹鋼部件的金相制作,拋光方式選擇化學拋光較為方便,現有的化學拋光使用的不銹鋼拋光劑拋光能力差,磨料的分散性不好,組合物穩定性較差,拋光后粉塵現象較為嚴重。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環保、高效的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以及它的制備方法。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2-6g/L,亞溴酸鹽2-5g/L,碳酸鈣5-12g/L,植物油酸4-11g/L,硬脂酸鎂0.5-4g/L,聚乙二醇20003-6g/L,癸二酸二辛酯2-5g/L,乙醇1-6g/L,十二烷基苯磺酸2-5g/L,表面活性劑0.2-3g/L。
進一步的,所述的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3-5g/L,亞溴酸鹽3-4g/L,碳酸鈣6-10g/L,植物油酸5-10g/L,硬脂酸鎂2-3g/L,聚乙二醇20004-5g/L,癸二酸二辛酯3-4g/L,乙醇2-5g/L,十二烷基苯磺酸3-4g/L,表面活性劑1-2g/L。
進一步的,所述的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3g/L,亞溴酸鹽3g/L,碳酸鈣6g/L,植物油酸5g/L,硬脂酸鎂2g/L,聚乙二醇20004g/L,癸二酸二辛酯3g/L,乙醇2g/L,十二烷基苯磺酸3g/L,表面活性劑1g/L。
進一步的,所述硬脂酸鎂的粒徑為0.1-0.6um。
進一步的,所述表面活性劑包括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和脂肪醇聚氧乙烯醚。
一種不銹鋼材料拋光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按配方計量各組分;用少量水溶分散亞溴酸鹽,碳酸鈣,硬脂酸鎂,癸二酸二辛酯和十二烷基苯磺酸,加熱至溶液沸騰,保溫5-10min,停止加熱;加入余量水、石蠟、植物油酸、聚乙二醇2000、乙醇和表面活性劑,攪拌15-30min,即得。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本發明提供的拋光劑環保、高效,使用方便:所用材料安全環保,通過石蠟,亞溴酸鹽,碳酸鈣,植物油酸,硬脂酸鎂,聚乙二醇2000,癸二酸二辛酯,乙醇,十二烷基苯磺酸和表面活性劑的有機組合,使得產品不需要消耗大量的電能就可以獲得接近電化學拋光的表面拋光質量,單位產品拋光成本低,原材料直接可自行少量進行配制,使用方便。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3g/L,亞溴酸鹽3g/L,碳酸鈣6g/L,植物油酸5g/L,粒徑為0.1-0.6um的硬脂酸鎂2g/L,聚乙二醇20004g/L,癸二酸二辛酯3g/L,乙醇2g/L,十二烷基苯磺酸3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0.4g/L、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2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4g/L。
其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按配方計量各組分;用少量水溶分散亞溴酸鹽,碳酸鈣,硬脂酸鎂,癸二酸二辛酯和十二烷基苯磺酸,加熱至溶液沸騰,保溫5-10min,停止加熱;加入余量水、石蠟、植物油酸、聚乙二醇2000、乙醇和表面活性劑,攪拌15-30min,即得。
實施例2:
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6g/L,亞溴酸鹽2g/L,碳酸鈣12g/L,植物油酸4g/L,粒徑為0.1-0.6um的硬脂酸鎂4g/L,聚乙二醇20003g/L,癸二酸二辛酯5g/L,乙醇1g/L,十二烷基苯磺酸5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0.05g/L,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1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05g/L。
其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實施例3:
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5g/L,亞溴酸鹽4g/L,碳酸鈣10g/L,植物油酸10g/L,粒徑為0.1-0.6um的硬脂酸鎂3g/L,聚乙二醇20005g/L,癸二酸二辛酯4g/L,乙醇5g/L,十二烷基苯磺酸4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1g/L,十二烷基苯磺酸鈉0.5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0.5g/L。
其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實施例4:
一種不銹鋼彈簧用化學拋光劑,按質量體積濃度包括以下物質的水溶液:
石蠟2g/L,亞溴酸鹽5g/L,碳酸鈣5g/L,植物油酸11g/L,粒徑為0.1-0.6um的硬脂酸鎂0.5g/L,聚乙二醇20006g/L,癸二酸二辛酯2g/L,乙醇6g/L,十二烷基苯磺酸2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鈉1g/L,十二烷基苯磺酸鈉1g/L,脂肪醇聚氧乙烯醚1g/L。
其制備方法同實施例1。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