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去除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
背景技術:
毛刺這個小東西雖然不大,但卻是直接影響到產品的品質。所以最近幾年隨著各行業對毛刺去除的重視,去毛刺的方法也層出不窮。
但是現存在的去毛刺裝置多只能單一固定同一型號的產品,當產品的型號發生改變的時候,需要重新使用其他型號的去毛刺裝置,操作復雜,耽誤工作效率,滿足不了人們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包括裝置本體,所述裝置本體為中空結構,所述裝置本體上設有固定凹槽,所述固定凹槽內活動設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底端兩側對稱設有滾輪,所述固定凹槽的一側對稱設有滑槽,且滑槽設于裝置本體上,所述滾輪活動設于滑槽內,所述固定座上設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兩側對稱設有螺紋槽,且螺紋槽設于固定座上,所述螺紋槽內活動設有全螺紋螺柱,且全螺紋螺柱延伸至螺紋槽外,所述全螺紋螺柱的一側設有固定塊,且固定塊為中空結構,所述固定塊內活動設有圓球,所述圓球上設有支柱,且支柱延伸至固定塊外,所述支柱遠離圓球的一端設有擠壓板,且擠壓板設于凹槽內。
優選的,所述固定塊遠離全螺紋螺柱的一側設有第一槽口,且支柱活動設于第一槽口內。
優選的,所述全螺紋螺柱遠離固定塊的一側設有轉盤,且轉盤設于固定座外。
優選的,所述擠壓板遠離支柱的一側設有硅膠層。
優選的,所述滑槽之間設有卡槽,且卡槽設于裝置本體上,所述固定座上設有卡塊,且卡塊活動設于卡槽內。
優選的,所述裝置本體的底端設有地腳,且地腳的數量為四個,所述地腳呈矩陣狀分布于裝置本體的底端。
優選的,所述裝置本體內設有PLC控制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增加凹槽、螺紋槽、全螺紋螺柱、固定塊、圓球、支柱和擠壓板,能夠利用全螺紋螺柱帶動擠壓板移動,固定不同形狀和型號的產品,能夠快速對產品進行去毛刺,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能夠快速對形狀和型號不同的產品進行去毛刺,避免需要更換裝置本體,提高工作效率,滿足人們的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的固定座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的全螺紋螺柱結構示意圖。
圖中:1裝置本體、2固定凹槽、3固定座、4滑槽、5凹槽、6螺紋槽、7全螺紋螺柱、8固定塊、9圓球、10支柱、11擠壓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CNC加工毛刺全自動快速去除裝置,包括裝置本體1,裝置本體1為中空結構,裝置本體1上設有固定凹槽2,固定凹槽2內活動設有固定座3,固定座3的底端兩側對稱設有滾輪,固定凹槽2的一側對稱設有滑槽4,且滑槽4設于裝置本體1上,滾輪活動設于滑槽4內,固定座3上設有凹槽5,凹槽5的兩側對稱設有螺紋槽6,且螺紋槽6設于固定座3上,螺紋槽6內活動設有全螺紋螺柱7,且全螺紋螺柱7延伸至螺紋槽6外,全螺紋螺柱7的一側設有固定塊8,且固定塊8為中空結構,固定塊8內活動設有圓球9,圓球9上設有支柱10,且支柱10延伸至固定塊8外,支柱10遠離圓球9的一端設有擠壓板11,且擠壓板11設于凹槽5內,固定塊8遠離全螺紋螺柱7的一側設有第一槽口,且支柱10活動設于第一槽口內,全螺紋螺柱7遠離固定塊8的一側設有轉盤,且轉盤設于固定座3外,擠壓板11遠離支柱10的一側設有硅膠層,滑槽4之間設有卡槽,且卡槽設于裝置本體1上,固定座上設有卡塊,且卡塊活動設于卡槽內,裝置本體1的底端設有地腳,且地腳的數量為四個,地腳呈矩陣狀分布于裝置本體1的底端,裝置本體1內設有PLC控制器。
使用的時候,手動拉動固定座3,從裝置本體1內取出固定座3,手動通過轉盤旋轉全螺紋螺柱7,全螺紋螺柱7帶動固定塊8轉動,圓球9在固定塊8內轉動,全螺紋螺柱7通過固定塊8帶動擠壓板11移動,將產品放置到凹槽5內,手動通過轉盤旋轉全螺紋螺柱7,全螺紋螺柱7帶動固定塊8轉動,圓球9在固定塊8內轉動,全螺紋螺柱7通過固定塊8帶動擠壓板11移動,擠壓板11擠壓產品,將固定座3通過固定凹槽2放置到裝置本體1內,啟動裝置本體1,對產品進行去毛刺,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能夠快速對形狀和型號不同的產品進行去毛刺,避免需要更換裝置本體1,提高工作效率,滿足人們的需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