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固定臺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是一種用于配合數控機床對工件進行加工時的工件固定的輔助裝置,其在各類型數控機床的加工工作中均得到廣泛的使用;現有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包括底板和固定架,固定架安裝在底板上;這種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使用時通過固定架對加工工件進行固定,其使用中發現,其對工件的固定效果較差,并且其使用非常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提高固定效果,并且使用更為方便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包括底板和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包括第一連接板、第一轉軸、下支板、左支板、右支板、上支板、左氣缸、右氣缸、上氣缸和下氣缸,所述第一連接板底端與底板頂端連接,第一連接板頂端設置有第一放置槽,并在第一放置槽內設置有第一滾珠軸承,所述第一轉軸的底端插入至第一滾珠軸承內,下支板安裝在第一轉軸的頂端,左支板和右支板底端分別與下支板頂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支板和右支板頂端分別與上支板底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氣缸左端與左支板連接,左氣缸右端設置有左伸縮桿,左伸縮桿右端設置有左卡板,右氣缸右端與右支板連接,右氣缸左端設置有右伸縮桿,右伸縮桿左端設置有右卡板,上氣缸頂端與上支板連接,上氣缸底端設置有上伸縮桿,上伸縮桿底端設置有上卡板,下氣缸底端與下支板連接,下氣缸頂端設置有下伸縮桿,下伸縮桿頂端設置有下卡板;還包括四組第二連接板、四組螺紋管、四組螺紋桿、下支撐板、第二轉軸和上支撐板,所述四組第二連接板底端均與底板頂端連接,四組第二連接板頂端均設置有第二放置槽,并在四組第二放置槽內均設置有第二滾珠軸承,所述四組螺紋管底端分別插入至四組第二滾珠軸承內,四組螺紋桿底端分別插入并螺裝至四組螺紋管頂端內部,四組螺紋桿頂端分別與下支撐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下支撐板頂端設置有第三放置槽,并在第三放置槽內設置有第三滾珠軸承,所述第二轉軸的底端插入至第三滾珠軸承內,上支撐板安裝在第二轉軸的頂端。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限位板、左彈簧、左卡板、右限位板、右彈簧和右卡板,左限位板和右限位板底端分別與上支撐板頂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彈簧左端與左限位板連接,左彈簧右端與左卡板連接,右彈簧右端與右限位板連接,右彈簧左端與右卡板連接。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所述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頂端均與下支板底端連接,并且所述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分別位于第一轉軸的左側和右側,所述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的底端均設置有第一滑輪,并且所述第一滑輪的底端與底板的頂端接觸。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所述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頂端均與上支撐板底端連接,并且所述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分別位于第二轉軸的左側和右側,所述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的底端均設置有第二滑輪,并且所述第二滑輪的底端與下支撐板頂端接觸。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四組支腿和四組滾輪,所述四組支腿頂端分別與底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四組滾輪分別安裝在四組支腿的下方。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四組左側板、四組右側板、四組左連接柱、四組右連接柱、四組插柱、四組插管和四組連接彈簧,所述四組左側板、四組右側板和四組插柱的頂端均分別與底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每組左連接柱左端均與一組左側板連接,每組左連接柱右端均與一組插管左側壁連接,每組右連接柱右端均與一組右側板連接,每組右連接柱左端均與一組插管的右側壁連接,每組連接彈簧均位于一組插管內,每組插柱底端均插入至一組插管內并與一組連接彈簧頂端接觸,每組支腿頂端均插入至一組插管內并與一組連接彈簧底端接觸。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縱向控制氣缸、右縱向控制氣缸、左壓板和右壓板,所述左縱向控制氣缸和右縱向控制氣缸頂端均與底板底端連接,左壓板安裝在左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右壓板安裝在右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緩沖彈簧、左緩沖板、右緩沖彈簧和右緩沖板,所述左緩沖板安裝在左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右緩沖板安裝在右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左緩沖彈簧頂端與左緩沖板底端連接,左緩沖彈簧底端與左壓板頂端連接,右緩沖彈簧頂端與右緩沖板底端連接,右緩沖彈簧底端與右壓板頂端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通過上述設置,可以通過左氣缸、右氣缸、上氣缸和下氣缸的設計對工件進行夾緊,并且通過第一轉軸的設計可進行旋轉調節,提高固定效果,并且使用更為方便;并且通過四組螺紋管的同步旋轉可進行上支撐板的高度調節,通過第二轉軸的設計可方便對上支撐板的角度進行調節,可對另一組工件進行放置,使用更為方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包括底板1和固定架,固定架包括第一連接板2、第一轉軸3、下支板4、左支板5、右支板、上支板6、左氣缸、右氣缸7、上氣缸8和下氣缸,第一連接板底端與底板頂端連接,第一連接板頂端設置有第一放置槽,并在第一放置槽內設置有第一滾珠軸承9,第一轉軸的底端插入至第一滾珠軸承內,下支板安裝在第一轉軸的頂端,左支板和右支板底端分別與下支板頂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支板和右支板頂端分別與上支板底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氣缸左端與左支板連接,左氣缸右端設置有左伸縮桿10,左伸縮桿右端設置有左卡板11,右氣缸右端與右支板連接,右氣缸左端設置有右伸縮桿,右伸縮桿左端設置有右卡板,上氣缸頂端與上支板連接,上氣缸底端設置有上伸縮桿,上伸縮桿底端設置有上卡板,下氣缸底端與下支板連接,下氣缸頂端設置有下伸縮桿,下伸縮桿頂端設置有下卡板;還包括四組第二連接板12、四組螺紋管13、四組螺紋桿14、下支撐板15、第二轉軸16和上支撐板17,四組第二連接板底端均與底板頂端連接,四組第二連接板頂端均設置有第二放置槽,并在四組第二放置槽內均設置有第二滾珠軸承18,四組螺紋管底端分別插入至四組第二滾珠軸承內,四組螺紋桿底端分別插入并螺裝至四組螺紋管頂端內部,四組螺紋桿頂端分別與下支撐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下支撐板頂端設置有第三放置槽,并在第三放置槽內設置有第三滾珠軸承,第二轉軸的底端插入至第三滾珠軸承內,上支撐板安裝在第二轉軸的頂端;通過上述設置,可以通過左氣缸、右氣缸、上氣缸和下氣缸的設計對工件進行夾緊,并且通過第一轉軸的設計可進行旋轉調節,提高固定效果,并且使用更為方便;并且通過四組螺紋管的同步旋轉可進行上支撐板的高度調節,通過第二轉軸的設計可方便對上支撐板的角度進行調節,可對另一組工件進行放置,使用更為方便。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限位板19、左彈簧、左卡板、右限位板、右彈簧20和右卡板21,左限位板和右限位板底端分別與上支撐板頂端左側和右側連接,左彈簧左端與左限位板連接,左彈簧右端與左卡板連接,右彈簧右端與右限位板連接,右彈簧左端與右卡板連接;通過上述設置,可對上支撐板上的工件進行固定。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22,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頂端均與下支板底端連接,并且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分別位于第一轉軸的左側和右側,第一左支撐柱和第一右支撐柱的底端均設置有第一滑輪23,并且第一滑輪的底端與底板的頂端接觸;方便下支板的旋轉調節支撐。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24,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頂端均與上支撐板底端連接,并且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分別位于第二轉軸的左側和右側,第二左支撐柱和第二右支撐柱的底端均設置有第二滑輪25,并且第二滑輪的底端與下支撐板頂端接觸;方便上支撐板的旋轉調節支撐。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四組支腿26和四組滾輪27,四組支腿頂端分別與底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四組滾輪分別安裝在四組支腿的下方;方便整體移動。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四組左側板28、四組右側板、四組左連接柱29、四組右連接柱、四組插柱30、四組插管31和四組連接彈簧32,四組左側板、四組右側板和四組插柱的頂端均分別與底板底端左前側、右前側、左后側和右后側連接,每組左連接柱左端均與一組左側板連接,每組左連接柱右端均與一組插管左側壁連接,每組右連接柱右端均與一組右側板連接,每組右連接柱左端均與一組插管的右側壁連接,每組連接彈簧均位于一組插管內,每組插柱底端均插入至一組插管內并與一組連接彈簧頂端接觸,每組支腿頂端均插入至一組插管內并與一組連接彈簧底端接觸;可在移動碰撞到硬物時通過連接彈簧進行緩沖,提高使用可靠性。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縱向控制氣缸、右縱向控制氣缸33、左壓板和右壓板34,左縱向控制氣缸和右縱向控制氣缸頂端均與底板底端連接,左壓板安裝在左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右壓板安裝在右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方便在移動到位后通過左壓板和右壓板與地面的固定和摩擦進行整體位置固定。
本發明的數控機床加工工件固定臺,還包括左緩沖彈簧35、左緩沖板36、右緩沖彈簧和右緩沖板,左緩沖板安裝在左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右緩沖板安裝在右縱向控制氣缸的底部輸出端,左緩沖彈簧頂端與左緩沖板底端連接,左緩沖彈簧底端與左壓板頂端連接,右緩沖彈簧頂端與右緩沖板底端連接,右緩沖彈簧底端與右壓板頂端連接;防止過分壓緊導致的整體結構損壞,使用可靠性提高。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