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EDM裝夾的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EDM模具加工斜度件時,由于斜度件的形狀各異,導致了EDM在工件定位時存在一定難度,每次加工完后需要重復定位,在重復定位時產生的精度差更加大了現場加工人員的勞動強度,這樣不僅降低了生產效率還增大了勞動強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以解決現有EDM裝夾裝置在加工斜度件時定位難、需要重復定位和功能單一的問題。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包括正弦平臺、U型定位夾具和活動塊;活動塊通過螺釘固定于U型定位夾具上,活動塊上設有若干螺孔;U型定位夾具固定于正弦平臺上;
正弦平臺包括正弦上平臺和正弦下平臺;正弦上平臺通過連接桿固定于正弦下平臺上;
U型定位夾具固定于正弦上平臺上,U型定位夾具底面設有V型槽,其側面和頂面均設有若干螺孔。
優選地,U型定位夾具側面和頂面均設有兩個螺孔。
優選地,正弦上平臺邊緣處固定有一圓柱桿。
優選地,正弦上平臺能以連接桿為軸轉動。
優選地,活動塊能以螺釘為定點轉動。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裝置在正弦平臺上裝有一U型定位夾具,U型定位夾具的側面和頂面設有若干螺孔,其中側面上的螺孔用于在Y方向上定位工件,頂面上的螺孔配合活動塊用于在X軸向上定位工件,其中活動塊能夠以螺釘為定點轉動,同時實現Z軸方向上的定位。U型定位夾具的底面設有一V型槽,便于有弧度的工件的定位裝夾,整個U型定位夾具實現了方便快捷的定位,且不需要重復定位。
當裝夾有斜度工件時,可以在U型定位夾具中定位后,在正弦上平臺和正弦下平臺間放置一塊規,調節正弦上平臺高度,使其和正弦下平臺之間形成一角度,形成的角度加上斜度間自身的角度剛好90°,如此,斜度件在EDM加工平臺上同樣水平,保證加工精度,避免人為誤差。
同時,在加工對工件底部有特殊要求的工件時,將工件放置在U型定位夾具中,配合其側面和頂面的定位,實現工件的懸空定位,同時能夠避免碰數。
本實用新型,構思巧妙,結構簡單,操作便利,減少了重復裝夾帶來的精度誤差,同時也降低了人員的勞動強度。
附圖說明
圖1為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正弦下平臺;2、正弦上平臺;3、U型定位夾具;4、螺孔;5、活動塊;6、螺釘;7、V型槽;8、連接桿;9、固定件;10、圓柱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地說明:
根據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如圖1所示,本方案的一種用于EDM的多用型加工澆口斜度件的裝夾裝置,包括正弦平臺、U型定位夾具3和活動塊5,活動塊5通過螺釘6固定于U型定位夾具3上,U型定位夾具3固定于正弦平臺上。
正弦平臺包括正弦上平臺2和正弦下平臺1,正弦下平臺1上固定有固定件9,固定件9用于固定連接桿8;正弦上平臺2邊緣處固定有一圓柱桿10。
正弦上平臺2通過連接桿8固定于正弦下平臺1上,正弦上平臺2能夠以連接桿8為軸作圓周運動,配合U型定位夾具3實現在EDM加工平臺上的精確定位。
U型定位夾具3固定于正弦上平臺2上表面上,U型定位夾具3底面設有一V型槽7,用于固定圓柱形或者有弧形的工件;U型定位夾具3的側面和頂面均設有兩個螺孔4,用于定位不同高度的工件,配合螺釘6的固定,用于工件在Y軸和X軸上的精確定位。
活動塊5通過螺釘6固定在U型定位夾具3的頂面上,活動塊5能夠以螺釘6為定點轉動,固定多個位置上的工件。活動塊5上設有兩個螺孔4,配合螺釘6,能夠實現工件在Z軸上的定位。
具體流程:將工件放置在U型定位夾具3上,螺釘6穿過側面的螺孔4用于在Y軸方向上固定工件;同時調整活動塊5的位置,在X和Z軸方向上同時固定工件。
當加工的工件為圓柱形或者有弧度的工件時,將工件有弧度的一面緊貼U型定位夾具3中的V型槽7,保證裝夾的穩定。
當裝夾的工件有斜度時,而需要加工的面必須保持水平時,轉動正弦上平臺2,在正弦上平臺2和正弦下平臺1間放置一塊規,使正弦上平臺2和正弦下平臺1間形成一角度,形成的角度與工件自身的角度之和為90°,即加工面保持水平,保證加工精度。
當工件底面不需要加工或者工件底面有特殊要求時,將工件放置在U型定位夾具3中,調節活動快5的位置,使工件底面懸空,保證工件加工要求。
將裝夾后的裝置放入EDM加工平臺上,以圖1中標注的三維坐標進行精確定位,并將定位后位置標記,當加工同類工件時,就避免了重復定位,節約勞動力的同時,也保證了定位精度。
本實用新型,構思巧妙,結構簡單,操作便利,減少了重復裝夾帶來的精度誤差,同時也減少了人員的勞動強度。
雖然結合附圖對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詳細地描述,但不應理解為對本專利的保護范圍的限定。在權利要求書所描述的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不經創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和變形仍屬本專利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