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CNC模架,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手機后殼加工的CNC夾具標準模架。
背景技術:
現在手機外觀結構件逐步走向金屬化,外觀方面成為了各大品牌較大的戰場。CNC段加工工序是金屬手機部件的必需加工工序,金屬產品需通過CNC夾具裝夾加工來完成其內、外部特征結構,由于金屬手機后蓋外觀多樣性,其裝夾加工夾具也存在很大差異,加上客戶產品設計變更及夾具優化,導致夾具需不定時更換及拆、架機,浪費時間,浪費人力,工作效率低,影響產品交期達成。另因CNC金屬產品加工行業日益競爭激烈,如何降低夾具制作成本,實現重復利用都是各加工企業首要考慮的問題,因此進行CNC夾具標準模架的開發,既可以避免因夾具更換及拆、架機導致的重復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實現夾具的快速切換及快速定位,保證產品的交期達成,又可以實現夾具的重復利用,降低夾具制作成本,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一種用于手機后殼加工的CNC夾具標準模架成為了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用于手機后殼加工的CNC夾具標準模架。
本實用新型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用于手機后殼加工的CNC夾具標準模架,其包括夾具墊板,所述夾具墊板為長方形,貫穿該夾具墊板的上下表面設有窗口,該窗口為長方形,該窗口位于該夾具墊板的中間位置,于該夾具墊板上沿該窗口周緣設有若干螺紋孔,于該窗口的上表面上設有若干個用于定位夾具主體的銷釘,于該窗口中設有若干個氣缸,該氣缸的輸出端向上設置,該氣缸的輸出端上設有氣缸墊塊,所述氣缸墊塊上設有若干個緊固螺釘。
該銷釘的下端設有止動螺絲,于該夾具墊板下表面對應固定該銷釘的止動螺絲設有螺孔,該止動螺絲旋固于螺孔中。
所述氣缸為兩個。
所述氣缸墊塊設置于該氣缸的頂部,于每一氣缸墊塊的四個角落上均設有一所述緊固螺釘。
其還包括兩支架,于該兩支架與所述夾具墊板的兩端分別對應設有固定孔,該夾具墊板通過固定螺釘固定于所述支架上。
所述銷釘為兩個,其中一所述銷釘設置于該窗口周緣的左端上側,另一所述銷釘設置于該窗口周緣的右端下側。
所述緊固螺釘垂直向上固定于該夾具主體上。
于該窗口的周緣上側、下側分別對應設有五組所述螺紋孔,每一組包括兩個所述螺紋孔,于該窗口的周緣兩端還分別對應設有兩個所述螺紋孔。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設計巧妙,夾具加工零件減少,加工周期縮短,制作成本降低。可重復使用并適應絕大部分產品夾具主體組裝。可根據產品狀態及加工狀況實時使用或更換不同型號氣缸。可以實現夾具快速切換、快速定位,保證產品交期達成。可以減輕技術人員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
下面結合附圖與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1;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2;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中銷釘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手機后殼加工的CNC夾具標準模架,其包括夾具墊板1,所述夾具墊板1為長方形,貫穿該夾具墊板1的上下表面設有窗口2,該窗口2為長方形,該窗口2位于該夾具墊板1的中間位置,于該夾具墊板1上沿該窗口2周緣設有若干螺紋孔3,于該窗口2的上表面上設有若干個用于定位夾具主體的銷釘4,于該窗口2中設有若干個氣缸5,該氣缸5的輸出端向上設置,該氣缸5的輸出端上設有氣缸墊塊6,所述氣缸墊塊6上設有若干個緊固螺釘7。在使用時,產品放置對應著窗口2放置在夾具墊板1上方,該氣缸5用于對產品或者蓋板中心部位拉緊,銷釘4用于組裝時限定夾具主體位置,氣缸墊塊6用于組裝時限制氣缸5位置。
該銷釘4的下端設有止動螺絲41,于該夾具墊板1的下表面對應固定該銷釘4的止動螺絲41設有螺孔,該止動螺絲41旋固于螺孔中。
所述氣缸5為兩個。
所述氣缸墊塊6設置于該氣缸5的頂部,于每一氣缸墊塊6的四個角落上均設有一所述緊固螺釘7。
其還包括兩支架8,于該兩支架8與所述夾具墊板1的兩端分別對應設有固定孔9,該夾具墊板1通過固定螺釘10固定于所述支架8上。
所述銷釘4為兩個,其中一所述銷釘4設置于該窗口2周緣的左端上側,另一所述銷釘4設置于該窗口2周緣的右端下側。
所述緊固螺釘7垂直向上固定于該夾具主體上。
于該窗口2的周緣上側、下側分別對應設有五組所述螺紋孔3,每一組包括兩個所述螺紋孔3,于該窗口2的周緣兩端還分別對應設有兩個所述螺紋孔3。
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設計巧妙,夾具加工零件減少,加工周期縮短,制作成本降低。可重復使用并適應絕大部分產品夾具主體組裝。可根據產品狀態及加工狀況實時使用或更換不同型號氣缸5。可以實現夾具快速切換、快速定位,保證產品交期達成。可以減輕技術人員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術內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做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故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之形狀、構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