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非專門適用于僅包括在本小類其他單一大組中的附屬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柱形電阻是常見的電子元器件,一般電阻上繞線然后接頭電焊,制出精確電阻值;但是在焊接導線的時候,由于電阻沒有固定放置,容易東倒西歪,影響焊接品質,焊接時要扶住電阻,焊接時間長,焊接時間為220s,影響工作效率。
專利號為CN201220677000.1的專利,公開了一種電阻焊接固定用工裝臺,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若干個工裝臺,每個所述工裝臺上分別設置若干個固定槽,其中每個所述工裝臺的底部設置滑槽并與所述支架上設置的滑塊相適配。每個所述工裝臺的其中一側設置手柄。該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設計合理且操作方便,省時省力,提高電阻的焊接品質。
然而,該方案僅靠固定槽來固定電阻,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想方便的取出電阻,即無法固定得很穩定。而如果想要固定得很穩定,又無法方便的取出電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固定效果好的柱形電阻點焊固定裝置。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基礎方案提供一種柱形電阻點焊固定裝置,包括機座和夾爪,還包括蓋板和推動單元,所述推動單元包括支桿、壓球、楔形塊和彈性件,所述支桿連接在壓球和蓋板之間,所述彈性件的一端連接在機座上,另一端連接在楔形塊上,所述壓球與楔形塊相抵,所述機座為鐵制機座,所述蓋板上設有與機座相吸的磁鐵,所述蓋板的中部設有用于焊接的第一加工口。
本基礎方案的原理在于:當需要固定電阻時,將電阻放入機座內,然后相下壓蓋板。此時,壓球克服彈性件的彈力,推動楔形塊,從而將電阻壓緊固定。同時,在磁力的作用下,蓋板與機座吸引在一起,形成固定。固定完成后,向上移動蓋板,即可將電阻取出。
本基礎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與傳統的電阻固定裝置相比,本方案僅需向下壓蓋板即可完成電阻的固定,操作簡單,固定效果好。
方案二:此為基礎方案的優選,所述推動單元的數量為兩個,且沿著第一加工口對稱設置。相對于單個推動單元,固定效果更好,夾持速度更快。
方案三:此為基礎方案的優選,所述機座的底部設有第二加工口。當完成電阻的一側點焊后,可翻轉機座,對電阻的另一端進行點焊處理。
方案四:此為方案三的優選,所述楔形塊為鐵塊,所述壓球為與楔形塊相吸的磁球。由于需要將機座進行翻轉,因此,需要確保壓球和楔形塊之間不會脫離,而將壓球設置為磁球則為最簡單方便的方式,且成本低。
方案五:此為方案四的優選,所述楔形塊的表面設有橡膠墊。由于要保證楔形塊與磁球相吸,則要將楔形塊設置為鐵塊。如果直接將鐵塊與電阻接觸,容易損壞電阻,而橡膠墊則可起到良好的緩沖作用。
方案六:此為方案五的優選,所述楔形塊為與電阻接觸的部位成弧形。弧形的楔形塊與柱形的電阻接觸面積更大,固定效果更好。
方案七:此外方案二的優選,所述彈性件為不銹鋼壓簧。相對于普通彈性件,不銹鋼壓簧的彈性系數更高,使用壽命更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柱形電阻點焊固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機座10、第二加工口101、蓋板20、第一加工口201、磁鐵30、支桿41、壓球42、楔形塊43、彈性件44。
實施例柱形電阻點焊固定裝置基本如附圖1所示:
柱形電阻點焊固定裝置,包括機座、夾爪、蓋板和推動單元。推動單元包括支桿、壓球、楔形塊和彈性件。彈性件采用不銹鋼壓簧制成,彈性系數高,使用壽命長。支桿連接在壓球和蓋板之間,彈性件的左端連接在機座上,右端連接在楔形塊上。楔形塊為與電阻接觸的部位成弧形。弧形的楔形塊與柱形的電阻接觸面積更大,固定效果更好。機座為鐵制機座,蓋板上設有與機座相吸的磁鐵,蓋板的中部設有用于焊接的第一加工口。
推動單元的數量為兩個,且沿著第一加工口對稱設置。相對于單個推動單元,固定效果更好,夾持速度更快。
其中,壓球與楔形塊相抵。楔形塊為鐵塊,壓球為與楔形塊相吸的磁球。由于需要將機座進行翻轉,因此,需要確保壓球和楔形塊之間不會脫離,而將壓球設置為磁球則為最簡單方便的方式,且成本低。楔形塊的表面設有橡膠墊。由于要保證楔形塊與磁球相吸,則要將楔形塊設置為鐵塊。如果直接將鐵塊與電阻接觸,容易損壞電阻,而橡膠墊則可起到良好的緩沖作用。
具體操作中,當需要固定電阻時,將電阻放入機座內,然后相下壓蓋板。此時,壓球克服彈性件的彈力,推動楔形塊,從而將電阻壓緊固定。同時,在磁力的作用下,蓋板與機座吸引在一起,形成固定。固定完成后,向上移動蓋板,即可將電阻取出。與傳統的電阻固定裝置相比,本方案僅需向下壓蓋板即可完成電阻的固定,操作簡單,固定效果好。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