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管材的加工裝置,特別是一種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
背景技術:
在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中,夾持裝置是必不可少的,夾持裝置是各種機械加工過程中常用的設備,它用于固定待加工的材料或部件,確保其在加工過程中不會發生移動與偏移,避免待加工物品的偏移影響操作。對于圓柱形的管材,在生產及加工、切割過程中極易發生滾動,更需要將其進行固定,再進行后續的工作。現有的管材固定裝置通常采用鏈條或者管鉗進行固定,但是當需要對管材進行拉伸或者作用較大的力時,容易出現脫管、移位等現象,不能穩定牢靠的固定管材,而且管材在旋轉過程中會發生跳動,影響管材的切割、打磨及其他加工效果。并且,現有技術中的管材夾持裝置多為結構復雜的大型管材夾持機構,或是簡單的純機械式夾持裝置;大型的夾持機構結構龐大、操作復雜,適用領域有限,而簡單的純機械式夾持裝置又存在上述的對管材夾持不牢固的問題。此外,在對管材進行加工,如表面處理、打磨等工作時,需要時常對其進行翻轉,但是現有的旋轉管材的方法多是使用人力抬起管材進行轉動,或是通過人力推動使其在具有滾輪的架子上轉動。然而上述方式均費時費力,對管材進行穩固的同時進行旋轉一直是管材加工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至少包括底座、操作面板、轉輪、齒輪箱、卡盤、卡爪、工件連接桿、尾座夾緊裝置以及導向槽,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內還設有驅動電機、操作面板驅動電路、斜齒輪、絲杠等,所述操作面板設在底座前部,且所述操作面板與操作面板驅動電路連接,操作面板驅動電路與驅動電機連接,電機與所述齒輪箱連接,所述卡盤通過轉軸與齒輪箱轉動連接,所述轉輪連接一傳動桿,且傳動桿另一端設有斜齒輪,斜齒輪與絲杠嚙合,絲杠與所述尾座夾緊裝置連接,且所述尾部夾緊裝置上設有卡盤,所述底座上部還設有兩與所述尾座夾緊裝置相對應的導向槽。
優選的,所述卡盤還設有卡爪和工件連接桿,所述卡盤中間為一圓柱凹槽,所述工件連接桿位于所述卡盤中間位置,且圓柱凹槽的直徑大于與所述工件連接桿的直徑,工件連接桿與圓柱凹槽形成一工件連接凹槽,所述卡爪設有三個,且所述卡爪與工件連接處為弧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該一種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解決現有技術中對管材加工過程中不便夾持與旋轉的問題,實現方便、快捷的穩固待加工管材,同時進行旋轉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卡盤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操作面板,3、轉輪,4、齒輪箱,5、卡盤,6、卡爪,7、工件連接桿,8、尾座夾緊裝置,9、導向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附圖1描述,一種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至少包括底座1、操作面板2、轉輪3、齒輪箱4、卡盤5、卡爪6、工件連接桿7、尾座夾緊裝置8以及導向槽9,所述底座1內還設有驅動電機、操作面板驅動電路、斜齒輪、絲杠等,所述操作面板2設在底座1前部,且所述操作面板2與操作面板驅動電路連接,操作面板驅動電路與驅動電機連接,電機與所述齒輪箱4連接,所述卡盤5通過轉軸與齒輪箱4轉動連接,所述轉輪3連接一傳動桿,且傳動桿另一端設有斜齒輪,斜齒輪與絲杠嚙合,絲杠與所述尾座夾緊裝置8連接,且所述尾部夾緊裝置8上設有卡盤5,所述底座1上部還設有兩與所述尾座夾緊裝置8相對應的導向槽9,所述卡盤5還設有卡爪6和工件連接桿7,所述卡盤5中間為一圓柱凹槽,所述工件連接桿7位于所述卡盤5中間位置,且圓柱凹槽的直徑大于與所述工件連接桿7的直徑,工件連接桿7與圓柱凹槽形成一工件連接凹槽,所述卡爪6設有三個,且所述卡爪6與工件連接處為弧形。
本實用新型通過將鋁鎂合金薄壁管材一端套在齒輪箱4上的工件連接桿7上,通過轉動轉輪3驅動尾部夾緊裝置8向齒輪箱4靠近,當尾部夾緊裝置8上的工件連接桿7與齒輪箱4上的工件連接桿7之間的距離等于工件的長度時,將工件的另一端與尾部夾緊裝置8上的工件連接桿7對齊,通過轉輪3驅動尾部夾緊裝置8上的工件連接桿7與工件連接,并通過兩工件連接桿7將工件夾緊,此時,工件兩端位于工件連接凹槽內,通過卡爪6對工件進行夾緊,且卡爪6與工件連接處為弧形,有效地減少了卡爪6對工件的損傷,對工件進行夾緊固定后,便可通過操作面板2進行操作,驅動驅動電機,進而使得齒輪箱4工作,從而卡盤5帶動工件旋轉;該鋁鎂合金薄壁管材的加工裝置解決現有技術中對管材加工過程中不便夾持與旋轉的問題,實現方便、快捷的穩固待加工管材,同時進行旋轉的目的。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