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屬于箱蓋領域。
背景技術:
從力學角度分析,箱蓋相當一個簡梁,在關閉狀態其受力狀態是一個均布載荷,而在開啟時候其受力狀態就出現了局部載荷,如果箱蓋的剛度和強度達不到要求就必然要出現變形;解決這個問題的傳統方法是在現有的直線式箱蓋上焊接有副梁防止變形,這樣就增大了箱蓋的整體重量,且材料消耗大。如:尺寸長6500mm寬1500mm高200mm的大型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的箱蓋為了防止變形加上副梁,其高度尺寸要增加到350mm,其自重增加近50%左右。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單拱式箱蓋也得到了技術的提升,但是現在的箱蓋保溫效果差,而且封閉不夠緊,價格昂貴,給使用者帶來極大的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以解決現在的箱蓋保溫效果差,而且封閉不夠緊,價格昂貴,給使用者帶來極大的不便的現象。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其結構包括:底部、拱體、頂部、閉氣口、顯示器、把手、操控按鈕、保溫層、壓縮器、箱體、轉軸。封閉帶、連接環、溫度檢測器,所述底部上設有拱體,所述拱體與底部固定連接,所述拱體上設有頂部,所述頂部與拱體固定連接,所述拱體側設有顯示器,所述顯示器與拱體固定連接,所述拱體上設有閉氣口,所述閉氣口與拱體固定連接,所述底部側設有把手,所述把手與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底部側設有操控按鈕,所述操控按鈕通過底部與把手固連接,所述拱體內設有保溫層,所述保溫層與拱體固定連接,所述保溫層側設有壓縮器,所述壓縮器通過拱體與保溫層連接,所述底部下設有封閉帶,所述封閉帶與底部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封閉帶側設有連接環,所述連接環與底部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底部下設有轉軸,所述轉軸下設有箱體,所述箱體通過轉軸與底部連接,所述轉軸側設有溫度檢測器,所述溫度檢測器與轉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電后可以通過把手將箱蓋與箱體閉合起來,然后通過操控按鈕啟動壓縮器,壓縮器會吸走箱體內的氣體,使箱蓋與箱子得到禁止閉合的效果,保溫層用來使箱體進行保溫,溫度檢測器可以檢測箱內的溫度情況,顯示器可以顯示箱蓋的當前狀態。本實用新型保溫效果強,而且封閉緊致,價格低廉,給使用者帶來極大的方便。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拱體內部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底部與箱體示意圖。
圖中:1-底部、2-拱體、3-頂部、4-閉氣口、5-顯示器、6-把手、7-操控按鈕、8-保溫層、9-壓縮器、10-箱體、11-轉軸。12-封閉帶、13-連接環、14-溫度檢測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與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技術方案:一種大型軋輥超低溫強化處理設備用單拱式箱蓋,其結構包括:底部1、拱體2、頂部3、閉氣口4、顯示器5、把手6、操控按鈕7、保溫層8、壓縮器9、箱體10、轉軸11、封閉帶12、連接環13、溫度檢測器14,底部1上設有拱體2,所述拱體2與底部1固定連接,所述拱體2上設有頂部3,頂部3與拱體2固定連接,所述拱體2側設有顯示器5,所述顯示器5與拱體2固定連接,拱體2上設有閉氣口4,所述閉氣口4與拱體2固定連接,底部1側設有把手6,所述把手6與底部1固定連接,所述底部1側設有操控按鈕7,操控按鈕7通過底部1與把手6固連接,所述拱體2內設有保溫層8,保溫層8與拱體2固定連接,所述保溫層8側設有壓縮器9,壓縮器9通過拱體2與保溫層8連接,所述底部1下設有封閉帶12,封閉帶12與底部1連接,所述封閉帶12側設有連接環13,連接環13與底部1固定連接,所述底部1下設有轉軸11,所述轉軸11下設有箱體10,箱體10通過轉軸11與底部1連接,所述轉軸11側設有溫度檢測器14,溫度檢測器14與轉軸11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通電后可以通過把手6將箱蓋與箱體閉合起來,然后通過操控按鈕7啟動壓縮器9,壓縮器9會吸走箱子內的氣體,使箱蓋與箱體10得到禁止閉合的效果,保溫層8用來使箱體進行保溫,溫度檢測器14可以檢測箱內的溫度情況,顯示器5可以顯示箱蓋的當前狀態。本實用新型保溫效果強,而且封閉緊致,價格低廉,給使用者帶來極大的方便。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