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光模塊及照明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發光模塊(module)及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有將多個發光部作為光源的照明裝置,所述多個發光部具有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LED)等發光元件及焚光體,該焚光體對發光元件發出的光的顏色進行轉換。作為此種照明裝置的一例,有具有發出色溫互不相同的光的多個發光部的照明
目.ο
[0003]但是,此種照明裝置中,發光部與發光部之間相隔離,因此色溫互不相同的光有時無法混合。因此,有時會在此種照明裝置發出的光所照射的照射面上產生顏色不均。
[0004]現有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
[0006]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12-262924號公報【實用新型內容】
[0007][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問題]
[0008]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問題在于抑制顏色不均的產生。
[0009][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
[0010]實施方式的發光模塊包括:多個發光元件,在基板上并排設置成兩列;第I密封構件,以分別覆蓋所述并排成兩列的發光元件中的其中一列發光元件的方式而設置,且包含第I熒光體,所述第I熒光體將該發光元件發出的光轉換成第I色的光;以及第2密封構件,以分別覆蓋所述并排成兩列的發光元件中的另一列發光元件的方式而設置,且包含第2熒光體,所述第2熒光體將所述發光元件發出的光轉換成第2色的光,所述第I密封構件與所述第2密封構件相接觸。
[0011]此外,在所述第I密封構件與所述第2密封構件的接觸部分形成有凹部。
[0012]此外,在所述第I密封構件與所述第2密封構件的接觸部分未形成凹部。
[0013]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包括:所述發光模塊;以及點燈裝置,對供給至所述發光模塊的電力進行控制。
[0014](實用新型的效果)
[0015]根據實施方式的發光模塊,可期待能夠抑制顏色不均的產生的效果。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一例的立體圖。
[0017]圖2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一例的剖面圖。
[0018]圖3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電連接關系的一例的概念圖。
[0019]圖4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發光單元(unit)的結構的一例的圖。
[0020]圖5是圖4的A-A'剖面圖。
[0021]圖6是用于說明實施方式的發光模塊的另一例的圖。
[0022]圖7是用于說明實施方式的發光模塊的另一例的圖。
[0023][符號的說明]
[0024]1:照明裝置
[0025]2:裝置本體(器具本體)
[0026]3:點燈裝置
[0027]4a:第一燈座
[0028]4b:第二燈座
[0029]5:反射構件
[0030]5a:底板部
[0031]5b:側板部
[0032]5c:端板
[0033]6:裝飾螺絲
[0034]8、9:端子件
[0035]11:直管型燈
[0036]12:燈管
[0037]12a:凸部
[0038]13a、13b:燈頭
[0039]14 ??梁
[0040]14a:基板支撐部
[0041]15、15a、15b:發光模塊
[0042]16a、16b:燈腳
[0043]21:基板
[0044]45a、45b:LED
[0045]53a、53b:密封構件
[0046]54a、54b:發光部
[0047]59a、59b、60a、60b:連接器
[0048]70:接觸部分
[0049]90:框材
【具體實施方式】
[0050]以下,參照附圖來說明實施方式的發光模塊及照明裝置。另外,在實施方式中,對于具有相同功能的結構標注相同的符號,并省略重復的說明。而且,在以下的實施方式中說明的發光模塊及照明裝置只不過是表示一例,并不限定本實用新型。
[0051](實施方式)
[0052]以下,參照圖1至圖4來說明實施方式的直管型燈(lamp)與具備直管型燈的照明
目.ο
[0053][照明裝置I的結構]
[0054]圖1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一例的立體圖。而且,圖2是圖1所示的照明裝置的剖面圖。圖1及圖2中,符號I例示了直接安裝型的照明裝置。
[0055]照明裝置I具備裝置本體(器具本體)2、點燈裝置3、成對的第一燈座(S0Cket)4a及第二燈座4b、反射構件5、以及作為光源裝置的一例的直管型燈11等。
[0056]圖2所示的本體2例如是用細長形狀的金屬板所制作。本體2沿繪制有圖2的紙面的表里方向延伸。本體2例如使用未圖示的多個螺絲而固定于室內的天花板上。
[0057]點燈裝置3被固定在本體2的長邊方向的中間部。點燈裝置3接受商用交流電源而生成直流輸出,并將直流輸出供給至后述的直管型燈11。
[0058]另外,在本體2上,分別安裝有未圖示的電源接線板、多個構件指示件,及一對燈座支撐構件等。在電源接線板上,連接有從天花板里面引入的商用交流電源的電源線。進而,電源接線板經由未圖示的器具內配線而電連接于點燈裝置3。
[0059]燈座4a及燈座4b連結于燈座支撐構件并分別配設在本體2的長邊方向兩端部。燈座4a及燈座4b為旋轉安裝式的燈座。燈座4a及燈座4b是分別適合于后述的直管型燈11所具備的例如G13型燈頭13a及燈頭13b的燈座。
[0060]圖3是表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電連接關系的一例的概念圖。如圖3所示,燈座4a及燈座4b具有后述的燈腳(lamp pin) 16a及燈腳16b分別連接的一對端子件8或端子件9。為了對后述的直管型燈11供給電源,第I燈座4a的端子件8經由器具內配線而連接于點燈裝置3。
[0061]如圖2所示,反射構件5例如具有金屬制的底板部5a、側板部5b及端板5c,且呈上表面開放的槽(trough)形狀。底板部5a為平坦。側板部5b從底板部5a的寬度方向兩端朝斜上方向彎折。端板5c封閉底板部5a與側板部5b的長邊方向的端部所形成的端面開口。
[0062]構成底板部5a與側板部5b的金屬板包含表面呈白色系的色彩的彩色(color)鋼板。因此,底板部5a及側板部5b的表面成為反射面。在底板部5a的長邊方向兩端,分別開設有未圖示的燈座通孔。
[0063]反射構件5覆蓋本體2及安裝于本體2的各零件。該狀態由可拆卸的裝飾螺絲6 (參照圖1)予以保持。裝飾螺絲6朝上貫穿底板部5a并螺入至構件支撐件。裝飾螺絲6能夠不使用工具而手擰操作。燈座4a及燈座4b穿過燈座通孔而突出至底板部5a的下側。
[0064]在圖1中,照明裝置I支撐一根下文說明的直管型燈11,但作為其他形態,例如也可構成為具備兩對燈座,從而支撐兩根直管型燈11。
[0065]以下,參照圖2及圖3來說明由燈座4a及燈座4b可拆卸地予以支撐的直管型燈11。直管型燈11具有與現有的熒光燈同樣的尺寸與外徑。該直管型燈11具備燈管(pipe) 12、安裝于該燈管12兩端的第一燈頭13a及第二燈頭13b、梁14以及發光模塊15a、15b。
[0066]燈管12由透光性的樹脂材料形成為例如長條狀。對于構成燈管12的樹脂材料,可較佳地使用混合有光的擴散材的聚碳酸醋(p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