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機動車輛的信號指示和/或照明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特別地涉及一種照明和/或信號指示裝置。
[0002]優選的應用涉及汽車行業,用于車輛設備,特別用于可以發出多個光束(也被稱作照明功能)以滿足各種現行規則的生成裝置。
【背景技術】
[0003]迄今為止,已知的照明和信號指示裝置用于發出例如:
[0004]近光光束,其特征在于在對向車輛側上向下傾斜1%的一個平面上方以及在同向車輛側上相對于前一平面傾斜15°的另一平面上方沒有光,這兩個平面限定根據歐洲規則的截止線;
[0005]遠光光束,其不具有截止線并且特征在于沿車輛軸線的最大照明;
[0006]用于霧天照明的光束,其特征在于平坦的截止線和大照明寬度;
[0007]用于城鎮中駕駛的信號指示光束,也被稱為城鎮燈;
[0008]用于指示駕駛員改變方向或車道意圖的信號指示光束;
[0009]用于日間照明的光束,也通過其首字母縮寫被稱為DRL(用于日間行車燈)。應注意的是,與機動車輛的信號指示相關的要求的發展(特別是題為“ECE規則R87:日間行車燈(在下文中被縮寫為DRL)”的控制日間燈的歐洲共同體規則)在這樣的DRL功能的生產方面引起了各種問題,要求車輛具有在日間行駛時一直點亮的相對有力的信號指示燈;
[0010]被稱為“附加的遠光光束”的光束,能夠提供光束以使得當其與近光束并排時獲得了滿足遠光光束照明標準的光束。
[0011]在某些實施例中,前述光束中的一個或其它個的投射模塊具有發射主光束至反射器的光源,該反射器負責使通常更加集中和/或聚焦的改變光束返回出射光學部件。該出射光學部件通常為用于形成出射屈光部的透鏡,滿足照明和/或信號指示的期望功能的最后光束通過該出射屈光部被投射。
[0012]分別地,在各個情況中,這些模塊整體上滿足照明功能。然而,當規則和汽車制造商的實踐需要增加功能的數量時,必須實施與照明功能一樣多的模塊是特別成問題的。
【發明內容】
[0013]本發明可以解決現有技術的缺陷中的全部或一些。
[0014]其特別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照明和/或信號指示裝置,具有被構造為發射主光通量的至少一個光源、被構造為形成源自主光通量的反射光通量的反射器和包括入射屈光部和出射屈光部的光學元件,所述光學元件被構造為當所述入射屈光部接收反射光束時允許所述出射屈光部發射出射光束。
[0015]有利地,所述裝置被構造為使得其具有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被構造為產生出射光束的不同擴散。
[0016]因此,本發明特別地借助于例如透鏡等具有兩個特定區域的光學元件而受益于特定光束外輪廓的限定,該兩個特定區域提供多個單獨的光束形狀之間的折中方案。一個區域例如可以使其投射更集中在光軸上的更強的光束部分,而另一個區域可以例如豎直地投射具有更大擴散的光束部分。
[0017]通過本發明,所述裝置能夠發出特定的光束形狀。該形狀可以用于實施第一照明功能的范圍中。此外,其可以有利地能夠可替代地產生具有相同的總體形狀但不同的光強度的多個光束。例如,一個光源或多個光源產生的光強度可以被改變以產生:
[0018]—具有較強亮度的附加的遠光光束;
[0019]一具有中等強度的DRL光束;
[0020]一較低強度的城鎮光束。
[0021]根據一種可能的方案,該擴散至少沿豎直方向不同。因此,本發明的裝置可以沿豎直方向集中一些光線并且在另一區域上覆蓋較大的角度扇區。因此,可以在要求高集中度(例如附加的遠光光束功能)的功能和要求較寬的豎直擴散(例如DRL或城鎮燈功能)的其它功能之間找到折中。
[0022]有利地,第一區域被構造為使出射光束的光線比第二區域會聚在更加遠離光學元件的位置處。然后,通過焦點位置的差異實施擴散的調整。該參數可以精細地調整。
[0023]可以結合或作為替代實施的其它可選特征示出如下:
[0024]—入射屈光部和出射屈光部中的至少一個的表面具有凸起輪廓,該凸起輪廓在第一區域中比在第二區域中具有更大的曲率半徑。
[0025]一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水平地并排。
[0026]—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形成在同一透鏡中。
[0027]一第二區域具有分別位于第一區域兩側上的兩個旁側部。
[0028]—每一個旁側部通過從臺階、邊緣、連接倒角中選擇的連接區域在所述入射屈光部和所述出射屈光部中的至少一個的表面處連接至所述第一區域。
[0029]—所述反射器被構造為在第一平面中準直所述主光通量的光線并且將所述主光通量的光線聚焦在垂直于所述第一平面的第二平面中。
[0030]—根據位于所述反射器和所述入射屈光部之間的聚焦線(line of foci)實施所述主光通量的光線在垂直于所述第一平面的第二平面中的聚焦。
[0031]—所述反射器具有兩個旁側部,所述兩個旁側部在接合線處匯合,并且兩個光源相對于所述接合線對稱。
[0032]—所述接合線為所述反射器的旁側部的兩個相鄰的向內彎曲的邊界之間的尖頂線。
[0033]—所述接合線位于通過所述裝置的光軸的豎直平面中。
[0034]一所述旁側部每一個都在水平平面上在截面上具有拋物線輪廓。
[0035]一所述拋物線輪廓的焦點相對于所述接合線對稱。
[0036]—所述拋物線輪廓的焦點特別是在包含所述光源的水平平面上比所述光源更互相遠離。
[0037]—所述至少一個光源具有至少一個發光二極管發射器。
[0038]—它具有用于控制所述至少一個光源的功率的電路,該電路被構造為產生用于所述主光通量的至少兩個不同的光強度水平。
[0039]—所述功率控制電路被構造為以光強度水平增加的順序產生:
[0040]一被構造為產生城鎮燈類型的出射光束的主光通量;
[0041]—被構造為產生日間行車燈類型的出射光束的主光通量;
[0042]—被構造為產生附加的遠光光束類型的出射光束的主光通量。
[0043]本發明還涉及一種配備有如上所述的至少一個系統的車輛。
【附圖說明】
[0044]在閱讀下面的詳細說明并且參照通過非限制性的示例給出的附圖的基礎上,本發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變得明顯,在附圖中:
[0045]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實施例的透視圖;
[0046]圖2以從上方觀察裝置的視圖更詳細地示出光線路徑的配合示例;
[0047]圖3示出光線路徑在沿圖2的線AA的截面中的圖示;
[0048]圖4示出了在沿圖2的線BB的截面中的光線路徑。
【具體實施方式】
[0049]—般地,本發明可以使用發光二極管類型(通常也被稱為LED)的光源。特別地,這些LED可以設置有能夠發射可以有利地根據待實施的照明和/或信號指示功能調整的光強度的至少一個芯片。可以存在多個光源,如下面將更詳細解釋地那樣。此外,此處的術語“光源”意指一組至少一個初級光源(例如LED),其能夠產生導致在本發明的裝置的出口處產生滿足至少一個期望功能的至少一個出射光通量的通量。
[0050]對于本說明書中使用的術語“豎直”和“水平”,術語“豎直”表示沿垂直于地平面的方向,術語“水平”表示平行于地平面的方向。這些將在車輛中的裝置的操作條件下考慮。這些詞語的使用并不意味著繞豎直和水平方向的稍微變動被排除在本發明之外。例如,相對于所述方向傾斜大約± 10°在本文中被視為繞兩個特定方向的較小變動。
[0051]術語“底部”或底部部件通常意指在豎直平面中位于光軸下方的本發明的元件的一部分。術語“頂部”或上部部件意指在豎直平面中位于光軸上方的本發明的元件的一部分。術語“平行”或與軸線或線一致的概念在本文中意指落入該范圍中的大致平行的方向或大致一致的軸線(其中特別具有制造或安裝公差)。
[0052]圖1示出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實施例的總體透視圖,其中示出了本發明的一些主要元件。參照正交坐標X、Y、Z給出表示。一般地而非限制性地,方向X可以表示光軸的方向,而方向Z可以表示豎直方向。一般地,方向Y可以表示裝置的寬度方向。在該圖1中,該裝置具有光源3、4(該優選情況僅具有兩個光源,但其不是限制性的;單個光源可以是足夠的)。光源3、4每一個都沿反射器2的方向發射總的主要光通量的一部分,該反射器2被構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