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燈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發明涉及具備導光體的車輛用燈具。
【背景技術】
[0002]一直以來,在尾燈等車輛用燈具中,大多采用具備導光體的結構。
[0003]“專利文獻I”記載的是如下的車輛用燈具,作為這種車輛用燈具的結構,具備以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部向車輛前方側圍繞的方式形成的導光體、和以從其車寬方向內側的端面對該導光體入射光的方式配置的光源。
[0004]現有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4118647號公報
[0006]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0007]通過采用上述“專利文獻I”記載的結構,能夠容易使入射到導光體的來自光源的光向車輛后方及車輛側方出射。
[0008]但是,在上述“專利文獻I”記載的車輛用燈具中,由于成為使來自光源的光從其車寬方向內側的端面對導光體入射的結構,因此容易比較多地發生從導光體的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部(即,向車輛前方側圍繞的部分)向靠近車輛前方的方向出射的光。而且,通過導光體的向車輛前方側的圍繞的程度,也會導致從車輛的斜前方以一定以上的亮度看到來自導光體的出射光,因此存在通過其出射光的顏色會給對面車駕駛員等帶來不舒適感之類問題。
[0009]與此相對,如果采用使來自光源的光從其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面對導光體入射的結構,則向靠近車輛前方的方向的出射光量就會減少,因此能夠消除給對面車駕駛員等帶來不舒適感的可能性。但是,在采用這種結構的情況下,會導致得不到足夠的側方照射光,因此存在導致來自車輛側方的被識別性下降之類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10]本申請發明是鑒于這種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備導光體的車輛用燈具,其在抑制了向靠近車輛前方的方向的出射光量以后,能夠充分確保來自車輛側方的被識別性。
[0011]用于解決課題的技術方案
[0012]本申請發明通過采用了使來自光源的光從其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面對導光體入射的結構以后,再采用在導光體的背面側配置有側方照射用的第二光源的結構,可實現上述目的。
[0013]gp,本申請發明的車輛用燈具是,
[0014]具備:導光體,其以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部向車輛前方側圍繞的方式形成;光源,其被配置為使光從該導光體的車寬方向外側端面對該導光體入射,上述導光體構成為使入射到該導光體的來自上述光源的光向車輛后方及車輛側方出射,其特征在于,
[0015]具備第二光源,其被配置為使光從該導光體的背面側對上述導光體入射,
[0016]上述導光體構成為使入射到該導光體的來自上述第二光源的光向車輛側方出射。
[0017]上述“光源”如果以使來自該光源的光從其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面對導光體入射的方式配置,則其種類沒有特別限定,另外,既可以構成為使來自該光源的光直接入射到導光體,也可以構成為經由透鏡或反射鏡等而入射到導光體。
[0018]上述“第二光源”如果以使來自該第二光源的光從其背面側對導光體入射的方式配置,則其種類沒有特別限定,另外,既可以構成為使來自該第二光源的光直接入射到導光體,也可以構成為經由透鏡或反射鏡等而入射到導光體。
[0019]上述“導光體”構成為使入射到該導光體的來自第二光源的光向車輛側方出射,但其時,既可以構成為對來自第二光源的光進行會聚、擴散控制或偏向控制,也可以構成為使來自第二光源的光透過。
[0020]如上述結構所示,本申請發明的車輛用燈具由于具備以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部向車輛前方側圍繞的方式形成的導光體,因此能夠容易使入射到導光體的來自光源的光向車輛后方及車輛側方出射。
[0021]其時,在本申請發明的車輛用燈具中,由于成為使來自光源的光從其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面對導光體入射的結構,因此能夠將從導光體的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部(即,向車輛前方側圍繞的部分)向靠近車輛前方的方向出射的光的量抑制到比較少的程度。
[0022]另一方面,在本申請發明的車輛用燈具中,由于具備使來自其背面側的光對導光體入射的第二光源,成為通過導光體而使來自該第二光源的光向車輛側方出射的結構,因此能夠得到足夠的側方照射光。從而,能夠充分確保來自車輛側方的被識別性。
[0023]這樣,根據本申請發明,在具備導光體的車輛用燈具中,在抑制了向靠近車輛前方的方向的出射光量以后,能夠充分確保來自車輛側方的被識別性。
[0024]因此,即使來自導光體的出射光為紅色光,也不能從車輛的斜前方以一定以上的亮度看到該紅色光。從而,能夠消除給對面車駕駛員等帶來不舒適感的可能性。
[0025]在上述結構中,如果采用在導光體上形成有透鏡部,且使來自第二光源的光穿過該透鏡部而向車輛側方出射的結構,就能夠精度良好地進行向車輛側方的光照射。
[0026]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采用了具備沿車寬方向延伸的上下一對柱狀部和將該一對柱狀部連結的連結部作為導光體的結構以后,再采用在其連結部形成有透鏡部的結構,則不會給來自各柱狀部的光照射帶來影響,能夠進行通過來自第二光源的光實現的向車輛側方的光照射。
[0027]或者,作為導光體,也可構成為在鉛垂截面形狀的局部具有圓弧狀部分的柱狀導光體。在采用這種結構的情況下,能夠使柱狀導光體的局部直接作為透鏡部發揮功能,由此,能夠簡化導光體的結構。
【附圖說明】
[0028]圖1是表示本申請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車輛用燈具的俯視剖面圖;
[0029]圖2是圖1的II部詳細圖;
[0030]圖3是圖2的III — III線剖面圖;
[0031]圖4是圖3的IV — IV線剖面圖;
[0032]圖5是表示上述實施方式的變形例的車輛用燈具的主要部分的與圖3同樣的圖。
[0033]標記說明
[0034]10、110車輛用燈具
[0035]12、112 燈體
[0036]14、114 透光罩
[0037]20、120 導光體
[0038]20a右端面(車寬方向外側的端面)
[0039]20b左端面(車寬方向內側的端面)
[0040]22柱狀部
[0041]22s、120s 反射元件
[0042]24連結部
[0043]24a透鏡部
[0044]30 光源
[0045]:30a、40a 發光面
[0046]32、42 基板
[0047]40第二光源
[0048]50內透鏡
[0049]50sl、50s2 透鏡元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50]下面,利用附圖對本申請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51]圖1是表示本申請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車輛用燈具10的俯視剖面圖,圖2是圖1的II部詳細圖。另外,圖3是圖2的II1-1II線剖面圖,圖4是圖3的IV — IV線剖面圖。
[0052]如這些圖所示,本實施方式的車輛用燈具10是設置于車輛的右后端部的尾燈,結構為:在由燈體12和安裝于該燈體12的前端開口部的透明狀的透光罩14形成的燈室內,組裝有以沿車寬方向延伸的方式配置的導光體20、以對該導光體20入射光的方式配置的上下一對光源30及第二光源40、內透鏡50。
[0053]此外,作為車輛用燈具10,在圖1中,X所示的方向“前方”(作為車輛,“后方”),Y所示的方向為與“前方”正交的“右方向”。
[0054]導光體20是由丙烯酸樹脂等構成的透明的合成樹脂成形品,以沿車寬方向水平延伸的方式配置。其時,該導光體20以從其車寬方向內側的左端面20b向其車寬方向外側的右端面20a并向后方側(即,車輛前方側)圍繞的方式形成。
[0055]在下面的說明中,這樣地將導光體20沿車寬方向彎曲延伸的方向稱為“所需方向”。
[0056]該導光體20由沿所需方向延伸的上下一對柱狀部22和將一對柱狀部22連結的連結部24構成。而且,該導光體20經由未圖示的導光體支承部件而支承于燈體12。
[0057]各柱狀部22具有圓形的鉛垂截面形狀,在其后面部,沿所需方向大致連續地形成有多個反射元件22s。
[0058]這些各反射元件22s以從各柱狀部22向背面側(即,相對于所需方向而言,內周偵D突出的方式形成。其時,這些各反射元件22s形成為以楔形的水平截面形狀向上下方向延伸。
[0059]連結部24構成為沿所需方向延伸的壁厚一定的板狀部,在其上下兩端位置,與上下一對柱狀部22連結。
[0060]上下一對光源30及第二光源40都由發紅色光的二極管構成。
[0061]上下一對光源30在導光體20的右端面20a的附近,以使其發光面30a分別面向上下一對柱狀部22的方式配置。這兩個上下一對光源30經由公共的基板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