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圖8提供燈具100的第一端104處的腔體120的放大圖。腔體120包括第一對光反射表面122,其關于發光源116以相對的方式定位。腔體120還包括第二對光反射表面124,其與第一對光反射表面122 —起關于發光源116以相對的方式定位。圖9提供沿著平行于電路板126的平面且在發光源116上方的位置處得到的燈具100的橫截面圖。如圖顯示,第一對光反射表面122具有第一拋物面形狀,而第二對光反射表面124具有不同于第一拋物面形狀的第二拋物面形狀。表面122和124的形狀構造成幫助引導從源116發出的光線。在燈具100的其它示例性實施例中,除了所顯示的之外,其它形狀可用于表面122和124,包括例如非拋物面形狀。
[0033]圖10示出本發明的燈具100的另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端視圖(安裝結構已經被移除,以示出內部構件)。不像之前描述的實施例,顯示在圖10中的燈具100不包括反射器。另外,圖10示出用于將散射器102安裝到散熱裝置112上的另一個示例性技術。更具體而言,對于圖7的示例性實施例,散熱裝置112包括一對肋158和160,其定位在相對的側且沿著縱向方向L延伸。肋158和160向內凸出或面向彼此以及面向發光源116。散射器102包括一對凹槽162和164,其定位在散射器102的相對的側且也沿著縱向方向L延伸。如顯示的那樣,肋158和160分別以互補方式接收在凹槽162和164中,以將散射器102固定就位。
[0034]圖11為本發明的另一個示例性燈具100的橫截面端視圖。不像之前的實施例,圖11的實施例包括光學元件或透鏡166。現在參照圖11、12和13,透鏡166沿著縱向方向L延伸且直接定位在多個發光源116之上,發光源116接收到透鏡166的內表面178所限定的通道176中。作為示例,透鏡166設有一對凸出的插件168和170,其接收到電路板126中,以使用干涉配合而固定透鏡166。其它結構也可用來固定透鏡166。
[0035]透鏡166包括一對向內反射的表面172和174。對于這個示例性實施例,表面172和174在垂直于縱向方向L的平面內可為弓形形狀(并且各自可提供凸形的外表面),如圖12中顯示。因而,來自光源116的一些光線將通過內表面178而進入透鏡166,反射離開表面172和174,并且通過外表面180離開透鏡166。表面172、174、178和180的其它形狀也可用來致力于將來自發光源116的光線引導離開燈具100。作為示例,透鏡166可由聚碳酸酯或丙烯酸材料制成。透鏡166可構造成各種長度,以覆蓋一個或若干個發光源116。
[0036]燈具100可以模塊式方式構造,以幫助簡化制造。例如,參照圖2,一系列模塊182可安裝在散熱裝置112上,散熱裝置112切成期望長度。例如,散熱裝置112可切成四英尺長度,以接收各自構造成一英尺長度的四個模塊182。繼而,各個模塊182可單獨地包括例如反射器118或透鏡166、電路板126和一個或多個發光源116。模塊182可使用例如具有線槽口 188的連接器184 (圖7)、匹配的銷連接件186 (圖9)或定位在模塊182的端部處的其它連接機構進行電連接。
[0037]應當理解,對于各個示例性實施例,散射器102可構造成具有非均勻形狀和厚度,以便協助將光引導到期望位置。另外,例如散射器102和反射器118或透鏡166的形狀可共同用來最大程度地減少色分離。例如,透鏡166可用來集中光,以增加目標平面上的通量密度,而散射器102可略微散開光,以去除色分離問題。
[0038]本書面描述使用實例來公開本發明,包括最佳模式,并且還使本領域任何技術人員能夠實踐本發明,包括制造和使用任何裝置或系統,以及執行任何結合的方法。本發明的可授予專利的范圍由權利要求限定,并且可包括本領域技術人員想到的其它實例。如果這樣的其它實例包括不異于權利要求的字面語言的結構元素,或者如果這樣的其它實例包括與權利要求的字面語言無實質性差異的等效結構元素,則它們意圖處于權利要求的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燈具,包括: 限定縱向方向的至少一個散熱裝置; 附連到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上的至少一個電路板; 安裝到所述至少一個電路板上的多個發光源,所述發光源彼此間隔開;以及, 散射器,其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且附連到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上,所述散射器覆蓋所述發光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反射器,其附連到所述電路板上且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所述反射器限定多個腔體,所述腔體中的各個容納所述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所述腔體中的各個包括一個或多個光反射表面,以將光反射離開所述燈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中的各個在平行于所述至少一個電路板的平面中具有非圓形橫截面。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腔體中的各個包括: 第一對光反射表面,其關于所述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以相對的方式定位,所述第一對光反射表面在平行于所述至少一個電路板的平面中具有拋物線形狀;以及 第二對光反射表面,其關于所述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以相對的方式定位且與所述第一對光反射表面一起定位,所述第二對光反射表面在平行于所述至少一個電路板的平面中具有拋物線形狀。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多個反射器,其附連到所述電路板上且沿著所述縱向方向以間隔開的構造定位,所述反射器中的各個圍繞所述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定位,所述反射器中的各個包括一個或多個光反射表面,其構造成使光從所述燈具射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的至少一個透鏡,其附連到所述電路板上,并且直接定位在所述多個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之上; 所述透鏡包括 至少一個向內反射表面,其用于將光反射離開所述燈具,以及 至少一個外表面,光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外表面而從所述多個發光源中的所述至少一個發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向內反射表面包括成對的相對的向內反射表面,其各自在垂直于所述縱向方向的平面內為弓形形狀。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基本位于平行于所述縱向方向的平面內。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透鏡包括附連到所述電路板上且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定位成彼此相鄰的多個透鏡,其中所述多個透鏡中的各個透鏡直接定位在所述多個發光源中的至少一個之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透鏡,其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附連到所述電路板上,并且直接定位在所述多個發光源之上; 所述透鏡包括 至少一個向內反射表面,其用于使光反射離開所述燈具,以及 至少一個外表面,光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外表面而從所述多個發光源發出。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多個電路板,其附連到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上,所述多個電路板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定位。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發光源中的各個包括LED。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進一步包括成對的凹槽,其定位在所述多個發光源的相對的側且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并且其中所述散射器包括接收到所述成對的凹槽中的成對的相對的縱向邊緣。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進一步包括成對的肋,其定位在所述多個發光源的相對的側且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并且其中所述散射器包括構造成互補地接收所述成對的肋的成對的相對的縱向凹槽。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發光源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布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散熱裝置在成對的端部之間延伸,并且其中所述燈具進一步包括: 分別附連到所述成對的端部上的成對的帽,各個所述帽包括: 沿著所述縱向方向延伸的樁。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成對的支架,以從表面懸掛所述燈具,各個所述支架限定孔口,以接收相應的帽的樁。
18.一種冷藏陳列柜,其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
【專利摘要】提供了一種燈具,其包括沿著縱向方向布置的多個發光源,諸如例如LED。散熱裝置為燈提供支承結構,同時還協助散熱。散射器覆蓋發光源,并且也由散熱裝置支承。諸如例如反射器或向內反射的透鏡的一個或多個光學元件可用來幫助引導來自發光源的光線。某些結構可添加在燈具的端部處,以安裝在表面上和/或進一步控制從燈具射出的光線的方向。燈具適于各種應用,包括例如照亮陳列在擱架上的產品,以便顧客觀看。
【IPC分類】F21S2-00, F21V19-00
【公開號】CN104603519
【申請號】CN201280075679
【發明人】X.王, T.E.凱西迪, W.M.維特, H.秦
【申請人】通用電氣照明解決方案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6日
【申請日】2012年7月6日
【公告號】EP2870405A1, US20150116990, WO201400532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