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電子蠟燭領域。
背景技術:
電子蠟燭又可被稱為電子LED蠟燭,其由剛開始簡單的模擬蠟燭的外形做出LED燈芯,發展到現在可模擬噴泉聲效的電子音樂噴泉蠟燭,其功能越來越多,色彩和樣式也越來越豐富。電子蠟燭不僅具有照明的實用性和安全性,而且具有觀賞性和裝飾性。模擬真火的電子蠟燭,因其發光器件能夠模擬傳統礦物蠟燭的燃燒形態,能夠營造出一種寧靜祥和的氣氛,使人情緒放松,因而大受歡迎,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將其作為一種軟裝飾品。
通常的電子蠟燭具有火焰片和發光元件,火焰片安裝在一支架上,發光元件照射在火焰片上。為了追求更舒適的體驗,使電子蠟燭具有更逼真的效果,人們在火焰片上的光影變化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但是,人類對美的追求是無限的,為了獲得更加舒適的體驗和更逼真的藝術效果,目前的電子蠟燭仍然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申請提供一種燈筒、采用了這種燈筒的燈具以及一種新型的電子蠟燭。
本燈筒包括筒體和由電源控制的發光體,所述筒體具有用于容置具有第一發光體的燈具本體的容置腔,所述發光體設置在筒體上,用于在筒體外側形成亮光。
作為所述燈筒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筒體為石蠟制成的蠟筒,所述發光體安裝在蠟筒上,安裝方式包括安裝在蠟筒的內側壁、安裝在蠟筒的外側壁和內融于蠟筒的筒壁中的至少一種。
作為所述燈筒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蠟筒的筒壁裝有設定形狀的裝飾體,所述裝飾體的導光性與蠟筒的石蠟部分不同,使所述發光體發出的光能夠在裝飾體和石蠟部分之間形成亮度差。
作為所述燈筒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發光體設置于蠟筒的筒壁中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將發光體放置到用于成型蠟筒的型腔中,然后注入蠟液,待蠟液凝固后取出蠟筒。
本電子蠟燭包括用于模擬真實火焰效果的機芯和用于裝設機芯的蠟筒,所述機芯包括模擬火焰形狀的火焰片和用于照射火焰片的第一發光體,還包括第二發光體和控制電路,所述第二發光體與控制電路連接,并設置于機芯外側壁、蠟筒以及機芯外側壁與蠟筒之間的空間中的至少一處,用以在蠟筒的側部形成亮光。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蠟筒的筒壁裝有設定形狀的裝飾體,所述裝飾體的導光性與蠟筒的石蠟部分不同,使所述第二發光體發出的光能夠在裝飾體和石蠟部分之間形成亮度差。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電子蠟燭具有至少兩個第二發光體,所述至少兩個第二發光體形成燈串,所述機芯的外側壁具有呈螺旋形分布的凹槽,所述燈串埋設在凹槽內。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機芯的外側壁具有豎直延伸的豎槽,所述呈螺旋形分布的凹槽中至少兩行與豎槽連通,以便燈串纏繞時能夠串行。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控制電路安裝在機芯內,所述機芯外側壁上設有通孔,所述燈串的極性連接端從通孔伸入到機芯內,與控制電路連接。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第二發光體安裝在蠟筒上,安裝方式包括安裝在蠟筒的內側壁、安裝在蠟筒的外側壁和內融于蠟筒的筒壁中的至少一種。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所述第二發光體安裝于蠟筒上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將第二發光體放置到用于成型蠟筒的型腔中,然后注入蠟液,待蠟液凝固后取出蠟筒。
作為所述電子蠟燭的進一步可選方案,還包括信號接收單元,所述控制電路根據接收的信號控制發光體的亮度變化、顏色顯示和亮滅情況中的至少一項。
本燈具包括燈具本體,所述燈具本體具有作為光源的第一發光體,還包括如上述任一項所述的燈筒,所述燈具本體裝設在燈筒的容置腔內。
本申請的有益效果是:
本申請提供的燈筒,該燈筒包括筒體和發光體,發光體安裝在筒體上,可以在筒體外側形成亮光,營造出燈筒側面透光的朦朧效果。該筒體具有用于容置燈具本體的容置腔,當將燈具本體裝入到容置腔后,除了燈具本身的第一發光體發光外,筒體上的發光體也會發光,在整個燈具的側邊形成更亮的光照效果。
本申請提供的電子蠟燭包括機芯、蠟筒、第二發光體和控制電路,該機芯裝設在蠟筒上,機芯具有第一發光體和火焰片,用于模擬真實火焰效果。第二發光體設置于機芯外側壁、蠟筒以及機芯外側壁與蠟筒之間的空間中的至少一處,用以在蠟筒的側部形成亮光,從而在蠟筒外形成隱隱約約的光亮效果,這可以使得電子蠟燭從整體上更貼近真實蠟燭的燃燒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申請電子蠟燭一種實施例的分解圖;
圖2為圖1所示實施例中燈串纏繞到機芯外側壁后的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實施例中機芯裝設到蠟筒內的示意圖;
圖4為圖1所示實施例組裝后的剖視圖;
圖5為本申請電子蠟燭第二種實施例中機芯殼體的示意圖;
圖6為本申請電子蠟燭第三種實施例中燈串與蠟筒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申請電子蠟燭第四種實施例中燈串與蠟筒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本申請可以以多種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實施例所描述的實施方式。提供以下具體實施方式的目的是便于對本申請公開內容更清楚透徹的理解,其中上、下、左、右、前、后等指示方位的字詞僅是針對所示結構在對應附圖中位置而言。
在一些例子中,由于一些實施方式屬于現有或常規技術,因此并沒有描述或沒有詳細的描述。
此外,本文中記載的技術特征、技術方案還可以在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以任意合適的方式組合。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易于理解與本文提供的實施例有關的方法的步驟或操作順序還可以改變。附圖和實施例中的任何順序僅僅用于說明用途,并不暗示要求按照一定的順序,除非明確說明要求按照某一順序。
本文中為部件所編序號本身,例如“第一”、“第二”等,僅用于區分所描述的對象,不具有任何順序或技術含義。而本申請所說“連接”、“聯接”,在合理情況下(不構成自相矛盾的情況下),均包括直接和間接連接(聯接)。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蠟燭。
請參考圖1-4,在一種實施例中,該電子蠟燭包括用于模擬真實火焰效果的機芯100、用于裝設機芯100的蠟筒200、第二發光體310和控制電路(未示出)。
該機芯100包括火焰模擬組件120,該火焰模擬組件120包括模擬火焰形狀的火焰片和用于照射火焰片的第一發光體,該第一發光體發出的光照射在火焰片上從而形成類似火焰燃燒的效果。
此外,該機芯100還包括殼體110、電池倉130、倉蓋140等部件。其中,殼體110罩蓋在電池倉130上,火焰模擬組件120安裝在殼體110內,位于電池倉130的上方,并且使火焰片從殼體110的頂壁伸出。電池倉130具有用于安裝電池的腔體,倉蓋140與電池倉130形成可拆式配合,用以固定電池。
第二發光體310設置于機芯100外側壁、蠟筒200以及機芯100外側壁與蠟筒200之間的空間中的至少一處,即,第二發光體310可能設置在機芯100外側壁上,可能設置在蠟筒200上,也可能設置在機芯100外側壁與蠟筒200之間的空間內,或者設置在以上至少兩處。
該第二發光體310與控制電路連接,用以于蠟筒200的側部形成亮光。
這里所說的發光體(包括第一發光體和第二發光體)是指在電能控制下能夠發出光線的部件,例如led燈等。
該第二發光體310在蠟筒200的側部形成亮光,從而在蠟筒200外形成隱隱約約的光亮效果,這可以使得電子蠟燭從整體上更貼近真實蠟燭的燃燒效果。
一種實施例中,該第二發光體310設置于機芯100的外側壁上。例如,請參考圖1-4,第二發光體310設置于機芯100的殼體110的外側壁上。
為了更好地安裝第二發光體310,如圖1-4所示,在一種實施例中,使第二發光體310為至少兩個,該至少兩個第二發光體310形成燈串300,例如將所有第二發光體310一起并聯形成燈串300。
同時,請參考圖1和2,機芯100的外側壁具有呈螺旋形分布的凹槽111,該燈串300埋設在凹槽111內。順著螺旋線凹槽111的延伸方向,燈串300也呈螺旋線鋪設。
請繼續參考圖1和2,機芯100的外側壁具有豎直延伸的豎槽112,呈螺旋形分布的凹槽111中至少兩行與豎槽112連通,以便燈串300纏繞時能夠串行。即,當希望機芯100外側壁上纏繞的燈串300不是按照凹槽111分布的行距進行纏繞時,可以通過該豎槽112使燈串300能夠從某一行直接牽引到其他行的凹槽111內,例如,從第一行(圖2中的從下向上數)直接牽引到第三行(圖2中的從下向上數)。
一般來說,可以使該豎槽112跟大部分或所有行的凹槽111相通,從而使燈串300有更多的串行選擇。
請參考圖1和2,在一種實施例中,控制電路(未示出)印刷在電路板,該電路板安裝在機芯100內。該機芯100外側壁上設有連接通孔114,該燈串300的極性連接端320從連接通孔114伸入到機芯100內,與控制電路連接。
第一發光體(未標注出)和第二發光體310可以由同一個電路板進行控制,也可以分設電路板進行控制。
請參考圖1和2,該機芯100外側壁還可以另設兩個安裝通孔113,燈串300的兩個連接端330分別從兩個安裝通孔113內穿過,并在另一側連接到一起,如焊接,從而使燈串300一端固定在機芯100上,另一端則可以通過極性連接端320固定在機芯100上。
當然,也可以通過膠粘,機械結構等方式來固定燈串300。
該安裝通孔113和連接通孔114設置在豎槽112內會比設置在其他地方更方便燈串300的裝配,同時也能減少燈串300拱起的厚度。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發光體310也可以是以個為單位,分別設置在機芯100外側壁上。
請參考圖1和3,在一種實施例中,蠟筒200包括筒體210,該筒體210具有容置機芯的容置腔220。蠟筒200的筒壁裝有設定形狀的裝飾體230,該裝飾體230的導光性與蠟筒200的石蠟部分不同,可以優于石蠟部分,也可以差于石蠟部分,使第二發光體310發出的光能夠在裝飾體230和石蠟部分之間形成亮度差,從而能夠突出裝飾體230所設定的形狀。
該裝飾體230可以是采用亞克力板和/或光擴散板等利于導光的材料,也可以采用其他導光性較差的材料制成。
裝飾體230的形狀可以是動植物、建筑物、山水風景、裝飾畫等各類形狀和圖案。
在第二發光體310的照射下,這些形狀和圖案更加生動,提升了電子蠟燭的整體美觀性,帶來不同的視覺享受。
此外,也可以在蠟筒200的外壁石蠟部分直接繪制以上這些形狀和圖案。
請參考圖4,可以將第二發光體310直接對齊裝飾體230區域,從而使得光線能夠主要從裝飾體230區域射出,增加裝飾體230與石蠟部分的亮度差。
請參考圖5,在電子蠟燭的第二種實施例中,將用于固定燈串300的安裝通孔113和用于燈串300連接控制電路的連接通孔114重復設置在豎槽112內,使得開始纏繞燈串300時可以有更多位置選擇,而燈串300的纏繞結束時也可以有更多的位置進行選擇,以提高燈串300纏繞的靈活性。其中,該安裝通孔113可以作為連接通孔114使用,連接通孔114也可以作為安裝通孔113使用。
同時,為了便于在殼體110內側對燈串300的連接端330和極性連接端320進行操作,可在殼體110位于安裝通孔113和連接通孔114的上端留有開口117。
而為了在燈串300串行時使燈串300保持穩固,可以在豎槽112內設置多個凸起的柱子116,在纏繞燈串300時,可以將燈串300纏在柱子116上進行定位,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將燈串300固定在柱子116上進行定位,以免燈串300松動、走位。
除了將第二發光體310安裝在機芯100外側壁上之外,第二發光體310還能安裝在蠟筒200上,安裝方式包括安裝在蠟筒200的內側壁、安裝在蠟筒200的外側壁和內融于蠟筒200的筒壁中的至少一種。
請參考圖6,在本電子蠟燭第三種實施例中,將燈串300以融合的方式設置在蠟筒200的筒體210內側壁上,第二發光體310部分外露于內側壁。
請參考圖7,在本電子蠟燭第四種實施例中,將燈串300以融合的方式設置在蠟筒200的筒體210的筒壁中,第二發光體310完全內融于筒壁內。
或者,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使以融合的方式將燈串300融合在蠟筒200的外側壁上。
其中,第二發光體310融合到蠟筒200上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將第二發光體310放置到用于成型蠟筒200的型腔中,然后注入蠟液,待蠟液凝固后取出蠟筒200。
除了融合這種方式,第二發光體310也可以采用上述機芯100結構中開設凹槽111的方式或者直接纏繞的方式設置在蠟筒200上。
在另一種實施例中,還包括信號接收單元(無線信號接收單元和/或有線信號接收單元),控制電路根據接收的信號(無線信號和/或有線信號)控制發光體的亮度變化、顏色顯示和亮滅情況中的至少一項。
例如,信號接收單元可以是無線接收單元,通過紅外、藍牙、WiF i或其他無線通信方式與移動終端建立連接,實現對第二發光體310的無線控制。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二提供一種燈筒。
該燈筒包括筒體和由電源控制的發光體,該筒體具有用于容置燈具本體的容置腔,發光體設置在筒體上,用于在筒體外側形成亮光。另外,燈具本身具有第一發光體形成主光源。
該發光體安裝在筒體上,可以在筒體外側形成亮光,營造出燈筒側面透光的朦朧效果。
筒體可以采用石蠟或其他材料制成。不過石蠟制成的蠟筒本身的透光效果配合上發光體的光照,可以使整個燈筒較其他材料更有真實蠟燭的朦朧感覺。
該發光體安裝在蠟筒上,安裝方式包括安裝在蠟筒的內側壁、安裝在蠟筒的外側壁和內融于蠟筒的筒壁中的至少一種。
例如,如圖6所示,將發光體310以融合的方式設置在蠟筒200的內側壁上,發光體310部分外露于內側壁。
例如,如圖7所示,將發光體310以融合的方式設置在蠟筒200的筒壁中,發光體310完全內融于筒壁內。
或者,在其他實施例中,也可以使以融合的方式將發光體融合在蠟筒的外側壁上。
其中,發光體可以燈串形式進行安裝,發光體融合到蠟筒上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將發光體放置到用于成型蠟筒的型腔中,然后注入蠟液,待蠟液凝固后取出蠟筒。
除了融合這種方式,發光體也可以采用上述機芯結構中開設凹槽111的方式設置在蠟筒上。
此外,請參考圖1和3,與實施例一的蠟筒200相同,本蠟筒的筒壁也裝有設定形狀的裝飾體230,裝飾體230的導光性與蠟筒200的石蠟部分不同,可以優于石蠟部分,也可以差于石蠟部分,使發光體310發出的光能夠在裝飾體230和石蠟部分之間形成亮度差。
該裝飾體230可以是采用亞克力板和/或光擴散板等利于導光的材料,也可以采用其他導光性較差的材料制成。
裝飾體230的形狀可以是動植物、建筑物、山水風景、裝飾畫等各類形狀和圖案。
此外,也可以在蠟筒200的外壁直接繪制以上這些形狀和圖案,在發光體310的照射下,這些形狀和圖案更加生動,提升了電子蠟燭的整體美觀性,帶來不同的視覺享受。
在一種實施例中,還包括信號接收單元,控制電路根據接收的信號(無線信號或有線信號)控制發光體的亮度變化、顏色顯示和亮滅情況中的至少一項。
例如,信號接收單元可以是無線接收單元,通過紅外、藍牙、WiF i或其他無線通信方式與移動終端建立連接,實現對發光體的無線控制。
實施例三
本實施例三提供一種燈具。
該燈具包括能夠發出光線的燈具本體和如實施例二所示的燈筒。
該燈具本體具有作為光源的第一發光體,該燈具本體裝設在燈筒的容置腔內。
當將燈具本體裝入到容置腔后,除了燈具本身的第一發光體發光外,筒體上的發光體也會發光,在整個燈具的側邊形成更亮的光照效果。尤其是采用蠟筒時,可以使整個燈具更有真實蠟燭的朦朧感覺。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