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監測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
背景技術:
LED是發光二極管的縮寫,它的基本結構是一塊電致發光的半導體材料芯片,用銀膠或白膠固化到支架上,然后用銀線或金線連接芯片和電路板,然后四周用環氧樹脂密封,起到保護內部芯線的作用,最后安裝外殼,所以 LED 燈的抗震性能好。運用領域涉及到手機、臺燈、家電等日常家電和機械生產方面。半導體晶片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P型半導體,在它里面空穴占主導地位,另一端是N型半導體,在這邊主要是電子。但這兩種半導體連接起來的時候,它們之間就形成一個P-N結。當電流通過導線作用于這個晶片的時候,電子就會被推向P區,在P區里電子跟空穴復合,然后就會以光子的形式發出能量,這就是LED燈發光的原理。而光的波長也就是光的顏色,是由形成P-N結的材料決定的。
傳統的LED燈封裝裝置所采用的燈光鏡面色澤容易出現雜光污染,且聚光能力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色調純度低和聚光能力差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包括封裝裝置本體、濾光鏡和應急電源,所述封裝裝置本體的下方安裝有基座,且基座的上端面中間位置處安裝有燈座,所述燈座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立面凹槽,且立面凹槽的上表面安裝有LED芯片組,所述LED芯片組的一側安裝有炫彩LED芯片,且炫彩LED芯片的一側安裝有連接電橋,所述基座的左右兩側均安裝有立桿擋板,且立桿擋板的頂部安裝有橫擔,所述兩組橫擔之間安裝有濾光鏡,且濾光鏡的上方安裝有熒光粉層。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基座的內部安裝有應急電源。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封裝裝置本體頂部安裝有聚光鏡。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LED芯片組的另一側安裝有單光LED芯片。
本實用新型中,相對于傳統的LED燈封裝裝置,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新型LED燈封裝裝置的基座內部安裝了應急電源,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可以對應急電源進行儲電操作,當遇到斷電等緊急狀況時,LED燈自動切入應急照明回路,可以滿足用戶在斷電狀況下的照明需求,大大提高了LED燈的經濟實用型,同時,在LED燈的上方安裝了濾光鏡和聚光鏡,在很大的程度上濾除了LED芯片發出的雜光,提高了LED燈的色調純度,同時也大大的提高了LED燈的穿透能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的LED芯片組結構示意圖。
圖例說明:
1-封裝裝置本體、2-立桿擋板、3-橫擔、4-聚光鏡、5-濾光鏡、6-熒光粉層、7-立面凹槽、8-燈座、9-應急電源、10-基座、11-LED芯片組、12-炫彩LED芯片、13-連接電橋、14-單光LED芯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LED燈具的高效封裝裝置,包括封裝裝置本體1、濾光鏡5和應急電源9,封裝裝置本體1的下方安裝有基座10,且基座10的上端面中間位置處安裝有燈座8,燈座8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立面凹槽7,且立面凹槽7的上表面安裝有LED芯片組11,LED芯片組11的一側安裝有炫彩LED芯片12,且炫彩LED芯片12的一側安裝有連接電橋13,基座10的左右兩側均安裝有立桿擋板2,且立桿擋板2的頂部安裝有橫擔3,兩組橫擔之間安裝有濾光鏡5,且濾光鏡5的上方安裝有熒光粉層6。
基座10的內部安裝有應急電源9。
封裝裝置本體1頂部安裝有聚光鏡4。
LED芯片組11的另一側安裝有單光LED芯片14。
立桿擋板2的頂端安裝了橫擔3,用來對濾光鏡5、熒光粉層6和燈座8進行夾持固定,濾光鏡5用來減少LED芯片發出的雜光,提高LED燈的光色純度,聚光鏡4采用凹面鏡結構,用來對LED燈光進行聚攏,并提高LED燈的穿透力,立面凹槽7是用來安裝LED芯片組11的凹槽結構。
工作原理:用戶在使用新型封裝裝置本體1時,在基座10的兩端均安裝了立桿擋板2,且立桿擋板2的頂部還安裝了橫擔3,在兩組橫擔3之間設置了濾光鏡5和熒光粉層6,濾光鏡5可以更加有效的提高LED燈的光色純度,在熒光粉層6的上方覆蓋了一面凹面聚光鏡4,利用凹面鏡的聚光能力,可以使得LED燈的穿透力得到大大的提高,封裝裝置本體1的底部安裝有基座10,且基座10的內部安裝了應急電源9,當發生緊急狀況時,應急電源9會自動切入電路,保證LED燈的正常工作,使得LED芯片組可以作為應急照明燈使用,大大的節約了應急照明的安裝費用,本設計所設計的LED芯片組11的兩端分別設計為炫彩LED芯片12和單光LED芯片14,用戶可以更加有序的切換不同的燈光效果來實現對燈光色調的不同需求。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