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輛用發光機構,更具體地涉及將從光源照射的光至少反射一次后再向外部投射的車輛用發光機構。
背景技術:
車輛中設置有如燈等的發光機構,發光機構在行駛中調高周圍的光照度來確保駕駛員的視界,或者,向外部告知車輛的當前行駛狀態。
設置于車輛的發光機構(以下,稱之為車輛用發光機構)可利用于向車輛的前方照射光的前照燈以及顯示車輛的移動方向或顯示是否在操作制動器的車尾燈。
為確保駕駛員的視野,車輛用發光機構可形成近光或遠光,最近將節能、壽命長的發光二極管(led,lightemittingdiode)作為光源來使用的趨勢逐漸增加。
另一方面,當然車輛用發光機構也可使用相比發光二極管的照射距離更長的激光二極管(laserdiode)作為光源。
專利文獻:kr10-2016-0012470(2016年02月03日公開)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將部件數量最少化并且能夠實現小型化(緊湊化)的車輛用發光機構。
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包括:光源;透鏡,在前表面的部分區域設置有第一反射部;減焦鏡,將從上述光源發出的光的與光軸垂直的截面的大小減小后向上述第一反射部出射;以及反射型熒光體,配置于上述透鏡的后方,將從上述第一反射部反射來的光的波長變換后向上述透鏡反射。
上述透鏡的前表面鼓起,上述第一反射部的截面形狀呈弧形。
上述第一反射部是在上述透鏡的前表面形成的凹鏡。
上述第一反射部是涂敷在上述透鏡的前表面中除上述透鏡的光軸以外的部分的反射涂敷層。
上述反射型熒光體配置為與上述透鏡的背面相向,向上述透鏡的背面反射光。
上述減焦鏡配置于上述透鏡與上述光源之間。
上述反射型熒光體配置在上述透鏡的光軸上,上述減焦鏡與上述透鏡的光軸隔開。
上述減焦鏡配置于上述透鏡的后方,向與上述透鏡的光軸平行的方向出射光。
上述減焦鏡包括:第一減焦透鏡,使從上述光源出射的光透過并使該光的與光軸垂直的截面的大小縮窄;以及第二減焦透鏡,與上述第一減焦透鏡隔開,使從上述第一減焦透鏡出射的光透過并使該光的與光軸垂直的截面的大小縮窄。
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出射面與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入射面隔開。
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直徑小于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直徑。
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厚度薄于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厚度。
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入射光的入射面鼓起。
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出射光的出射面凹陷。
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光軸與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光軸為同一個軸。
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入射面與上述光源相向,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出射面與上述透鏡的背面相向。
上述第一減焦透鏡的光軸與上述第二減焦透鏡的光軸相交叉。
車輛用發光機構還包括反射部件,將從上述第一減焦透鏡出射的光向上述第二減焦透鏡反射。
上述反射型熒光體配置于上述透鏡的光軸上,上述減焦鏡以與上述反射型熒光體隔開的方式配置于上述透鏡的光軸上。
車輛用發光機構還包括第二反射部,以與上述第一反射部隔開的方式設置于上述透鏡的前表面,將從上述反射型熒光體反射來的光向上述透鏡的后方反射。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具有以下優點。通過減焦鏡減少了大小的光入射至第一反射部后,向反射型熒光體反射,由此能夠將透鏡的大小最小化并且能夠實現小型化(緊湊化),由于第一反射部設置于透鏡的前表面的部分區域,因此能夠最少化部件數量并且能夠實現小型化(緊湊化)。
附圖說明
圖1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
圖2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
圖3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立體圖。
圖4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
圖5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
圖6為圖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
圖7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
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光源單元2:第一反射部
3:透鏡4:反射型熒光體
5:投影透鏡6:第二反射部
10:光源12:減焦鏡
20:第一減焦透鏡25:第二減焦透鏡
31:透鏡的前表面32:透鏡的背面
p:減焦鏡的光軸x:透鏡的光軸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
圖1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圖2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圖3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立體圖。
車輛用發光機構可包括光源單元1、第一反射部2、透鏡3及反射型熒光體4。
車輛用發光機構可構成車輛的前照燈,并且可利用于用于生成遠光的遠光發光機構或用于生成近光的近光發光機構。
光源單元1可向第一反射部2出射光。光源單元1可向透鏡3出射光,向透鏡3出射的光可透過透鏡3后向第一反射部2入射。光源單元1可向透鏡3的背面32出射光,從光源單元1入射至透鏡3的背面32的光可透過透鏡3后向第一反射部2入射。
光源單元1可包括光源10。光源10可接收電能并轉換成光能,上述光源10可以是特高壓燈(uhvlamp)、發光二極管(led,lightemissiondiode)、激光二極管等的發光源。
優選地,光源10應直進性優秀,效率高,并且可遠距離照射,優選地,光源10為激光二極管。優選地,可利用作為光源10的激光二極管照射高效率的藍色系的激光。
如圖3所示,可將對從光源10產生的熱量進行散熱的散熱部件11連接到光源10。散熱部件11可包括與光源10相接觸的接觸板和從接觸板凸出的散熱片(fin)。
光源單元1還包括減焦鏡12,用于將從光源10發出的光的與光軸垂直的截面的大小減小后向第一反射部2出射。從光源10出射的光在通過減焦鏡12后向第一反射部2出射。對于減焦鏡12將在后面詳細說明。
透鏡3可形成為大于反射型熒光體4及第一反射部2,能夠在反射型熒光體4的前方保護反射型熒光體4及第一反射部2。
透鏡3可呈圓柱形狀或多邊形柱形狀。透鏡3可包括前表面31、背面32和周面33。
透鏡3的前表面31可以是朝向前方鼓起的曲面,透鏡3的背面32可以是平坦面(flatsurface)或朝向前方凹陷的曲面。
透鏡3可具有光軸x。透鏡3可以是前表面31鼓起的集光透鏡,透鏡3的前表面以光軸x為基準對稱。其中,透鏡3的光軸x可以是透鏡3的旋轉對稱軸或中心軸,也可以是穿過透鏡3的前表面31的中心和透鏡3的背面32的中心的直線。
車輛用發光機構還可包括配置于透鏡3的前方的透鏡5。
透鏡5的大小可大于透鏡3。透鏡5的光軸可與透鏡3的光軸x一致。
透鏡5可包括前表面51、背面52和周面53。透鏡5的前表面51可以是朝向前方鼓起的曲面。透鏡5的背面52可以是平面。透鏡5可以是以光軸為中心而對稱的結構。
反射型熒光體4可配置于透鏡3的后方,并且可將從第一反射部2反射來的光的波長變換后向透鏡3反射。
反射型熒光體4可在變換光的波長時產生熱量,優選地,與透鏡3隔開配置。反射型熒光體4以在透鏡3的后方透鏡3隔開配置。
反射型熒光體4以與透鏡3的背面32相向的方式配置,并且可向透鏡3的背面32反射光。
反射型熒光體4可以以與透鏡3的背面32隔開的方式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上。反射型熒光體4的前表面可與透鏡3的背面32平行。
反射型熒光體4除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上以外,還可以以與透鏡3的光軸x偏心的方式配置。但是,此時,由于透鏡3中的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來的光能夠透過的區域相比反射型熒光體4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的情況小,因此效率降低。
并且,不配置于反射型熒光體4在透鏡3的光軸x上而以與透鏡3的光軸x偏心的方式配置的情況下,透鏡5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來的光透過的區域與其他區域不對稱,此時,透鏡5的的制造工程復雜,從而導致透鏡5的制造費用的增加。
但是,若反射型熒光體4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上,則透鏡5以光軸為中心而對稱,因而可減少透鏡5的制造費用。
即,優選地,反射型熒光體4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上。
反射型熒光體4可包括與透鏡3的背面32相向的波長變換層以及配置于波長變換層的后方的反射部。
波長變換層可由波長變換膜來構成,可包括光陶瓷(optoceramic)。波長變換層在位于反射部前方的狀態下,可變換從第一反射部2反射來的光的波長。波長變換層可以是將從外部入射的藍色系的光轉換為黃色系的光的波長變換膜。波長變換層可包括黃色的光陶瓷。
反射部可包括板和涂敷在板的外部面的反射涂敷層。板可由金屬(metal)構成。反射部可支撐波長變換層,透過了波長變換層的光可借助反射部來朝向透鏡3的背面32進行反射。
當藍色系的光通過第一反射部2反射至反射型熒光體4時,在波長變換層的表面,部分藍色系的光進行表面反射,在藍色系的光中,入射至波長變換層的內部的光可在波長變換層的內部激起,這樣的光可借助反射部向波長變換層的前方進行反射。
在波長變換層的表面反射的藍色系的光與向波長變換層的前方出射的黃色系的光可相混合,可向反射型熒光體4的前方出射白色系列的光,這樣的白色系列的光透過透鏡3后向透鏡3的前方出射。
反射型熒光體4與透鏡3之間的距離l1可決定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前后寬度,優選地,反射型熒光體4在可將因熱量引起的透鏡3損傷最小化的范圍內與透鏡3接近配置。
在反射型熒光體4中可配置有助反射型熒光體4的散熱的散熱部件42。散熱部件42可包括與反射型熒光體4相接觸的接觸板43以及在接觸板43凸出的散熱銷44。
接觸板43以面接觸的方式安裝于反射部的背面。
另一方面,第一反射部2用于將入射的光反射至反射型熒光體4。
第一反射部2能夠以與透鏡3形成為成一體的方式設置于透鏡3,還能夠與透鏡3獨立地以與透鏡3隔開的方式設置。
第一反射部2的位置可根據反射型熒光體4的配置位置來決定。在反射型熒光體4配置于透鏡3的后方的情況下,第一反射部2以在透鏡3的后方與透鏡3隔開的方式設置,或者,可設置于在透鏡3的背面,或者,可設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或者,可以以在透鏡3的前方與透鏡3隔開的方式設置。
第一反射部2在透鏡3的后方與透鏡3隔開設置的狀態下,將從光源單元1出射的光向反射型熒光體4與透鏡3的之間反射。
第一反射部2在以與透鏡3形成為成一體的方式設置于透鏡3的背面的狀態下,可將從源裝置1出射的光向反射型熒光體4與透鏡3的之間反射。
第一反射部2在以與透鏡3形成為成一體的方式設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的狀態下,可將從光源單元1出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光反射至透鏡3,使得從光源單元1出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光朝向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
第一反射部2在透鏡3的前方以與透鏡3隔開的方式設置的狀態下,將從源裝置1出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光反射至透鏡3,使得從光源單元1出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光朝向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
第一反射部2在透鏡3的后方或前方以與透鏡3隔開的方式設置的情況下,可增加車輛用發光機構的部件數量,由于透鏡3與第一反射部2之間的隔開距離,從而增加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大小。
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可與透鏡3的背面32或前表面31形成為成一體的方式設置,從而使車輛用發光機構的部件數量最少化,并且使車輛用發光機構小型化(緊湊化)。
在第一反射部2設置于整體透鏡3的背面或整體透鏡3的前表面的情況下,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來的光均向后方反射,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來的光不能向透鏡3的前方出射。
即,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設置于透鏡3的部分背面或透鏡3的部分前表面。優選地,使第一反射部2的大小能夠確保透鏡3的充分的光出射區域。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位于透鏡3的光軸x以外,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位于透鏡3的光軸x和透鏡3的周面33之間。
第一反射部2可設置于透鏡3的背面的部分區域或透鏡3的前表面的部分區域。第一反射部2以將從光源單元1出射的光反射至反射型熒光體4的方式設置。
第一反射部2可將入射的光向透鏡3的后方反射。
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的位置可考慮反射型熒光體4與透鏡3的距離來決定。
優選地,反射型熒光體4與透鏡3的背面32接近配置,因此,優選地,第一反射部2配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31。
即,第一反射部2可配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的部分區域,從光源單元1出射的光可透過透鏡3后向第一反射部2入射,特別地,從減焦鏡12出射的光可由透過透鏡3后向第一反射部2入射。而且,從第一反射部2反射來的光可透過透鏡3后向反射型熒光體4入射,借助反射型熒光體4變換了波長的光可透過透鏡3后向前方照射。透鏡3可以是使光透過三次的三路徑(3-path)透鏡,車輛用發光機構可通過這樣的三路徑透鏡來實現小型化(緊湊化)。
第一反射部2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的鼓起的一部分區域沿鼓起的前表面31形成,其截面形狀可呈弧形。從透鏡3的前方觀察時,第一反射部2可呈圓形或多邊形。
第一反射部2可以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形成的凹鏡。第一反射部2的前表面可呈鼓起形狀,其背面可呈凹陷形狀。
第一反射部2的前表面可與后述的透鏡5相向,并且可在透鏡3與透鏡5之間受到透鏡3及透鏡5的保護。
第一反射部2可以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涂敷在透鏡3的光軸x以外的區域的反射涂敷層。并且,第一反射部2可以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安裝于透鏡3的光軸x以外的反射薄片。
減焦鏡12可配置于透鏡3與光源10之間。減焦鏡12可以以與透鏡3及光源10分別隔開的方式配置于透鏡3的背面32與光源10的前表面之間。
減焦鏡12可與透鏡3的光軸x隔開。減焦鏡12的一部分可位于透鏡3的光軸x,但減焦鏡12的光軸p可與透鏡3的光軸x隔開。
減焦鏡12配置于透鏡3的后方,可向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的方向出射光。減焦鏡12的光軸p可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
減焦鏡12可包括:第一減焦透鏡20,用于使光源10出射的光透過并且使光幅縮小;以及第二減焦透鏡25,與第一減焦透鏡20隔開,用于使第一減焦透鏡20出射的光透過并且使光幅縮小。
第一減焦透鏡20具有入射面21和出射面22,第二減焦透鏡25具有入射面26和出射面27。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與上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可隔開。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及上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與透鏡3的光軸x可在并排的方向上隔開。第一減焦透鏡20與第二減焦透鏡25可隔著空氣隔開。
第一減焦透鏡20與第二減焦透鏡25可在前后方向上隔開。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與上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可在前后方向上隔開。
第一減焦透鏡20可位于光源10與第二減焦透鏡25之間,第二減焦透鏡25可位于第一減焦透鏡20與透鏡3之間。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可與光源10相向。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軸p可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光軸為同一個軸。
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可與第一透鏡3的背面32相向。優選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不與散熱部件42或反射型熒光體4相向。
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各自的入射光的入射面可以鼓起。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各自的出射光的出射面可以凹陷。
第一減焦透鏡20的背面可以是入射面21,入射面21可以是朝向后方鼓起的曲面。從光源10入射的光可在鼓起的入射面21折射,如圖2所示,透過了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的寬度遞減。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前表面可以是出射面22,出射面22可以是朝向后方凹陷的曲面。第一減焦透鏡20可由其整體前表面為凹陷的出射面22來構成,當然也可由其前表面中僅中央部分為凹陷的出射面22來構成。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的一部分可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相向。
第二減焦透鏡25的背面可以是入射面26,入射面26可以是朝向后方鼓起的曲面。從第一減焦透鏡20出射后,通過第一減焦透鏡20與第二減焦透鏡25之間的空氣的光可在第二減焦透鏡25的鼓起的入射面26折射,透過了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光的寬度可遞減。
第二減焦透鏡25的前表面可以是出射面27,出射面27可以是朝向后方凹陷的曲面。第二減焦透鏡20可由其整體前表面凹陷的出射面27來構成,當然,也可由其前表面中僅中央部分為凹陷的出射面27來構成。
第二減焦透鏡25的整體出射面27可與透鏡3的背面32相向。
第二減焦透鏡25的直徑d2可小于第一減焦透鏡20的直徑d1。第二減焦透鏡25的厚度t2可薄于上述第一減焦透鏡20的厚度t1。
由于光在第一減焦透鏡20被第一次縮小,第二減焦透鏡25可由比第一減焦透鏡20小的大小來形成,以使周邊空間的使用率增大。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可由相同的曲率形成,也可由不同的曲率來形成。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的曲率對透過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的寬度縮小的程度的影響較大,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的曲率越大,透過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的寬度縮小的程度越大。
即,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的曲率越大,可使第二減焦透鏡25、第一反射部2、透鏡3全部的大小越小。
可向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入射通過第一減焦透鏡20第一次縮小寬度的光,優選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以不過度縮小光的方式形成。
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的曲率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的曲率不同的情況下,優選地,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的曲率可相比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的曲率大。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的曲率可以以相同的曲率來形成,也可以以不同的曲率來形成。
第一減焦透鏡20可根據其出射面22的曲率,使從第一減焦透鏡20出射的光的寬度不同。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可具有使通過其出射面22的光平行出射的曲率。并且,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可具有使通過其出射面22的光的寬度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之間遞減的曲率。
第二減焦透鏡25可根據其出射面27的曲率,使入射至第一反射部2的光的寬度不同,優選地,第二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7可形成為使通過其出射面27的光平行入射至第一反射部2的形狀。
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的曲率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的曲率不同的情況下,優選地,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的曲率可相比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的曲率更大。
另一方面,車輛用發光機構還可包括支撐減焦鏡12的減焦鏡支撐件56(參照圖3)。
減焦鏡支撐件56可形成為包圍減焦鏡12的形狀。減焦鏡支撐件56以向與透鏡3的光軸x并排的方向伸長的方式形成,其內部可形成使光透過的光透過路。
并且,車輛用發光機構還包括支撐透鏡3和透鏡5的透鏡支架58。
以下,說明如上所述的結構的本發明的作用。以下,以光源10出射藍色系的光,反射型熒光體4將藍色系的光的波長變換為黃色系的光為例進行說明。
首先,當光源10開啟時,從光源10可出射藍色系的光a,從光源10出射的光a可向減焦鏡12平行入射。
從光源10平行出射的光a可向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入射,通過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折射來縮小其光幅。
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折射的光透過第一減焦透鏡20后向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出射。
從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出射的光b可平行入射至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或者,從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出射的光b的寬度在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之間遞減后向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入射。
向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入射的光可透過第二減焦透鏡25后通過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平行出射。
即,從光源10出射的光a一邊依次透過第一減焦透鏡20、第一減焦透鏡20與第二減焦透鏡25之間的空氣、第二減焦透鏡25,一邊其寬度被縮小,被縮小寬度的光c可向透鏡2的背面32平行入射。
入射至透鏡3的背面32的光d透過透鏡2中的第一反射部2的后方的區域后向第一反射部2的背面入射,并在第一反射部2的背面向透鏡3反射。
從第一反射部2反射來的光e可向透鏡2的光軸x的方向反射,并在透鏡3的背面32折射。
在透鏡3的背面32折射的光f通過透鏡3的背面32與反射型熒光體之間之后向反射型熒光體4入射。
入射至反射型熒光體4的光借助反射型熒光體4來變換波長,反射型熒光體4可將白色系列的光f向透鏡3的背面32照射。
從反射型熒光體4照射至透鏡3的背面32的光可透過透鏡3,這樣的光g在透過透鏡3的前表面31后,通過透鏡5的背面52向透鏡5入射。
入射至透鏡5的光透過透鏡5后,被透鏡5的前表面51折射,從而可向透鏡5的前方平行出射。
出射至透鏡5的前方的光h可向車輛的前方照射。
圖4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
本實施例的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軸p1可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光軸p2相交叉。
本實施例還可包括將從第一減焦透鏡20出射的光向第二減焦透鏡25反射的反射部件28。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光軸p1與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光軸p2可形成銳角傾斜角或鈍角傾斜角或直角。
借助第一減焦透鏡20縮小寬度的光可借助反射部件28入射至第二減焦透鏡25,并在第二減焦透鏡25進一步縮小寬度。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可與光源10相向。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和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可分別與反射部件28相向。
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可與透鏡3的背面32相向,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光軸p2可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如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所述,通過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出射的光可向設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31的第一反射部2照射。
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各自的入射面及出射面的曲率、大小關系、厚度關系上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相同或類似,為避開重復的說明將省略詳細說明。
在本實施例的情況下,光源10和第一減焦透鏡20不需要位于第二減焦透鏡25的后方,第一減焦透鏡20及光源10可位于相比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情況相對前方的位置。
從光源10出射的光通過第一減焦透鏡20后,可向反射部件28入射,其光路徑可借助反射部件28彎折,由此使光路徑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并且透過第二減焦透鏡25后向第一反射部2出射。
圖5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結構圖。
由于本實施例的光源10及減焦鏡12中的至少一個與反射型熒光體4隔開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上,除了光源10及減焦鏡12中的至少一個的位置以外的其他結構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或第二實施例相同或類似,因此使用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對其的詳細說明。
本實施例的減焦鏡12的光軸p1可與透鏡3的光軸x相交叉,本實施例還包括將從減焦鏡12出射的光向第一反射部2反射的反射部件29。
如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所示,減焦鏡12可包括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第一減焦透鏡20和第二減焦透鏡25可具有相同的光軸p1。
借助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來縮小了寬度的光可借助反射部件29向透鏡3入射,并投射透鏡3后入射至第一反射部2。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入射面21可與光源10相向。
第一減焦透鏡20的出射面22及第二減焦透鏡25的入射面26可相向。
第二減焦透鏡25的出射面27可與反射部件29相向。
反射部件29可將從第二減焦透鏡25出射的光向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的方向p2反射,如第一實施例所述,從反射部件29反射來的光可向設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31的第一反射部2照射。
第一減焦透鏡20及第二減焦透鏡25各自的入射面及出射面的曲率、大小關系、厚度關系上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相同或類似,為避開重復的說明將省略詳細說明。
在本實施例的情況下,光源10及減焦鏡12可配置于更加接近透鏡3的位置。本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的情況相比,光源10及減焦鏡12位于相對更前方的位置。
從光源10出射的光通過第一減焦透鏡20后通過第二減焦透鏡25,其光路徑可借助反射部件29彎折,以使其光路徑與透鏡3的光軸x平行,并透過透鏡3后向第一反射部2出射。
圖6為圖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
本實施例可包括將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至透鏡3的光向透鏡3的后方反射的第二反射部6,第二反射部6以外的其他結構及作用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至第三實施例相同或類似,因此使用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對其的詳細說明。
第二反射部6以與第一反射部2隔開的方式配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31,可將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來的光向透鏡3的后方反射。
第一反射部2及第二反射部6可分別設置于透鏡3的前表面。
第一反射部2及第二反射部6的截面形狀可分別在透鏡3的鼓起的前表面31形成為弧形。
第一反射部2及第二反射部6可分別是在透鏡3的鼓起的前表面31沿透鏡3的前表面31形成的凹鏡。
第一反射部2與第二反射部6可以以隔開的方式設置。第一反射部2和第二反射部6可以以透鏡3的光軸x為基準而對稱。
第一反射部2與第二反射部6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以形成180°的相位差的方式來對稱設置。在第一反射部2形成于透鏡3的前表面31中的左側區域的情況下,第二反射部6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中的右側區域形成。在第一反射部2形成于透鏡3的前表面31中的上側區域的情況下,第二反射部6可在透鏡3的前表面31中的下側區域形成。
第一反射部2及第二反射部6至透鏡3的光軸x的距離可相同或不同。
在第一反射部2及第二反射部6至透鏡3的光軸x距離相同的情況下,兩個反射部中任意一個可具有第一反射部2的功能,另一個可具有第二反射部6的功能,在透鏡3的安裝或運行時不需要區分兩個反射部,從而可提高工作人員的便利性。
第一反射部2與透鏡3的光軸x之間的第一距離可相比第二反射部6與透鏡3的光軸x之間的第二距離更短或長。此時,光源單元1設置于既與兩個反射部中的任意一個相向又使車輛用發光機構更加緊湊化或使其效率最優化的位置,在光源單元1與兩個反射部中的任意一個相向的情況下,與光源單元1相向的反射部可具有第一反射部2的功能,不與光源單元1相向的反射部可具有第二反射部6的功能。
光源單元1和檢測部7可設置于提高其效率的最佳位置。
第一反射部2和第二反射部6分別由涂敷在透鏡3的前表面中的透鏡3的光軸x以外的反射涂敷層來構成,或由安裝在透鏡3的前表面中的透鏡3的光軸x以外的反射薄片來構成。
第一反射部2可將從光源單元1出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光向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的光可透過透鏡3,這樣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至透鏡3的光中的一部分可向第二反射部6入射。從反射型熒光體4入射至第二反射部6的光,可借助第二反射部6來向透鏡3的后方的方向反射。
借助第二反射部6向透鏡3的后方方向反射的光i透過透鏡3的背面32,并在第二反射部6反射后透過了透鏡3的背面32的光j向透鏡3的后方照射。
第二反射部6可將從反射型熒光體4反射的光在透過形成有第二反射部6的區域時所產生的漏光現象最小化。
圖7為圖示本發明的第五實施例的車輛用發光機構的光路徑的結構圖。
本實施例可包括檢測從第二反射部6向透鏡3的后方反射的光j的檢測部7和根據檢測部7的檢測值來控制光源10的控制部8,檢測部7和控制部8以外的其他結構及作用與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相同或類似,因此使用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詳細說明。
檢測部7可配置于透鏡3的后方。檢測部7可配置于透鏡3的光軸x以外。
檢測部7可包括:第一過濾器71,用于使藍光透過;第一光傳感器72,用于檢測透過了第一過濾器71的光;第二過濾器73,用于遮斷藍光;第二光傳感器74,用于檢測透過了第二過濾器73的光。其中,藍光可表示藍色系的光。
本實施例還可包括配置于第一過濾器71及第二過濾器73的前方,用于使向第一過濾器71及第二過濾器73入射的光減少的第三過濾器78。
當在第一光傳感器72檢測到超過基準值的光時,控制部8可關閉光源單元1。當在第二光傳感器74檢測到基準值以下的光或檢測不到光時,控制部8可關閉光源單元1。
當在第一光傳感器72檢測到超過基準值的光時,可表示現在反射型熒光體4不能將藍色系的光轉換為白色系列的光,或其轉換程度微小,由于可向車輛的前方出射超過安全范圍的藍色系的光,因此可關閉光源單元1,尤其,光源10,使得不能夠向車輛的前方出射藍色系的光。
并且,當在第二光傳感器74檢測到基準值以下的光或檢測不到光時,有可能是反射型熒光體4不能正常發揮功能或有可能是第二反射部6的損傷,此時,由于難以正常執行借助反射型熒光體4的光轉換功能及利用第二反射部6、檢測部7及控制部8的安全功能,因此可關閉光源單元1,尤其,光源10。
以上的說明僅用于例示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思想,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的工作人員可在不脫離本發明的本質特性的范圍內做多種補充及變形。
因此,本發明中公開的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思想,而非限定本發明的技術思想,本發明的技術思想的范圍不被這些實施例限定。
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根據發明要求保護范圍來解釋,與其等同范圍內的所有技術思想均包括在本發明的要求保護范圍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