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組合式轉向燈板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應用到汽車上的轉向燈板裝置產品采用一體的方式,將LED燈與驅動電路布局在同一塊線路板上,這種布局方式不利于散熱,LED燈工作時產生的高熱量將會傳遞給驅動電路各元器件,影響元器件的正常工作,使電路的可靠性變差。而且現有產品用的是簡單的電阻串并聯方式,電流極易隨LED燈溫度的升高而變化,不能確保光源穩定,極易造成LED受損而導致壽命減短。而且市場上大多數產品的外殼造型奇特,還要求每顆LED的固定位置不在同一個平面上,由于線路板板材是硬板,不能彎折,所以需要拆分為很多塊小板各自獨立,這種連接方式需要用到很多導線,不僅工藝復雜,給生產帶來麻煩,導線折斷幾率也高,產品質量無法保證。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結構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種組合式轉向燈板裝置,有利于LED燈散熱,確保電路可靠,同時能保證光源穩定。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組合式轉向燈板裝置,其包括:具有多個電路元件的第一模組、具有顯示燈且與第一模組可拆卸電性連接的第二模組,其中第二模組包括柔性材質構成的第二線路板、以及位于顯示燈和第二線路板之間的散熱片,且顯示燈與電路元件電性相連。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包括如下附屬技術方案:
所述第一模組包括第一線路板,其中第一線路板具有與電路元件相連的驅動電路。
所述顯示燈為LED燈,且散熱片為鋁片。
所述驅動電路至少包括比較器、通過連接電阻與比較器相連的多個MOS管、與比較器相連的多個分壓電阻、與比較器相連的多個采樣電阻、以及與比較器相連的多個濾波電容。
所述MOS管個數為3個。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本實用新型通過恒定電流驅動LED,將大功率LED布局在單獨的柔性線路板上,驅動電路則在另一塊硬質線路板上,有利于LED燈散熱,確保電路可靠。同時本實用新型采用比較器與MOS管組成恒流源,過LED燈的電流不隨電源端輸入電壓的而變化而變化,過LED的電流只取決于比較器下拉電阻分得的電壓以及采樣電阻的阻值,這樣過燈電流穩定,既可以保護LED不受損,還可以確保光源穩定性,另外由于柔性線路板可以折彎,可以滿足不同平面的LED位置固定,這樣在有造型各異的外殼里面裝線路板,只需用一塊柔性線路板與一塊硬質線路板就能解決,既能簡化生產工藝,又能保證產品質量。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第一模組的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第二模組的結構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第一模組的電路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第二模組的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參照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組合式轉向燈板裝置的具體實施例,其包括:具有多個電路元件和接頭10的第一模組1、和具有顯示燈22且與第一模組可拆卸電性連接的的第二模組2。第二模組2包括柔性材質構成的第二線路板20、以及位于顯示燈22和第二線路板20之間的散熱片24,且顯示燈22與電路元件電性相連。電路元件可以為比較器、電容、二極管、三極管、電阻等。
第二模組2還包括與第二線路板相連的導線26、以及一端與導線26相連而另一端則與接頭10配合的插頭28。第二模組2具有顯示燈電路,其包括多個二極管、和電阻。如圖4所示。
第一模組1包括第一線路板,而第一線路板具有驅動電路,如圖3所示,驅動電路包括比較器U2、通過連接電阻R7、R8與比較器U2相連的MOS管Q1、Q2、Q3、與比較器U2相連的多個電阻、以及與比較器相連的多個電容。MOS管個數優選為3個。分壓電阻R11與R12組成分壓電路并為比較器U2提供參考電壓,電容C12、C13、C14、C15、C16、C17、C18、C19為濾波電容,濾除掉線路上的干擾信號,電阻R13、R14、R15為整個驅動電路的采樣電阻,通過連接電阻R8接入比較器U2的另一路輸入端,電阻R9、R10為輔助端口電阻。由此比較器和MOS管以及外圍電路組成恒流源驅動電路來驅動LED,確保LED電流在一個寬的輸入電壓范圍內保持恒定,亮度一致。
本實用新型采用兩塊線路板的布局方式,通過恒定電流驅動LED,將大功率LED布局在單獨的柔性線路板上,驅動電路則在另一塊硬質線路板上。本實用新型采用比較器與MOS管組成恒流源,過LED燈的電流不隨電源端輸入電壓的而變化而變化,過LED的電流只取決于比較器下拉電阻分得的電壓以及采樣電阻的阻值,這樣過燈電流穩定,既可以保護LED不受損,還可以確保光源穩定性,由于柔性線路板可以折彎,可以滿足不同平面的LED位置固定,這樣在有造型各異的外殼里面裝線路板,只需用一塊柔性線路板與一塊硬質線路板就能解決,既能簡化生產工藝,又能保證產品質量。
當然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主要技術方案的精神實質所做的等效變換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